回應 52264 彰化合購家族 真空包裝 1 2 下一頁» (11個項目) 回家族討論 》 would (59) 1 F 2010/1/2 發表 (2010/1/2 更新) 0人 0人 請問有哪位家中有真空包裝機(鹿港) 可以提供代包裝(烏魚子)的服務嗎? 1 chun080605 (375) 2 F 2010/1/3 發表 0人 0人 回應 would: 請問有哪位家中有真空包裝機(鹿港) 可以提供代包裝(烏魚子)的服務嗎? 可以考慮自己買一台唷... 認識的阿姨準備要買這台... 您參考看看... http://tw.page.bid.yahoo.com/tw/auction/e38045874 最近鹿港都有自稱是消費者基金會的義工跑出來稽查...說要舉發... 1 lion650620 (7) 3 F 2010/1/3 發表 0人 0人 您要買真空袋ㄚ 蠻貴的說~一包好像80元似的 1 smile (34) 4 F 2010/1/3 發表 (2010/1/3 更新) 0人 0人 我們家在賣烏魚子~所以我們家有真空機啦~不過不是上面那種小小台的,是一台像影印機的那種。 不過不知道你要包裝的東西是多還是少,如果多的話我可能就會先詢問一下我媽,可不可以外借,因為我們還沒遇過來借包裝真空機的~ 另外, 樓上的大大說"最近鹿港都有自稱是消費者基金會的義工跑出來稽查...說要舉發..." 你的意思是說現在是強制一定要真空包裝是不是,因為我們家還沒聽說遇過這事 1 chun080605 (375) 5 F 2010/1/4 發表 0人 0人 回應 smile: 另外,樓上的大大說"最近鹿港都有自稱是消費者基金會的義工跑出來稽查...說要舉發..." 你的意思是說現在是強制一定要真空包裝是不是,因為我們家還沒聽說遇過這事 認識做生意的阿姨說的...那位義工已經去他的攤子兩次, 說他的堅果零嘴1/1起標籤、包裝..都要符合標準...不然他是會舉發的.. 說的很肯定,害阿姨超緊張的.... 目前緊急製作標籤中... 另外....在媽祖廟那邊的也有賣麵茶被說標示問題, 所以他們也買了有效期限的轉印機台..... 1 coolswallow (18) 6 F 2010/1/4 發表 (2010/1/4 更新) 0人 0人 應該是說這個吧!! 散裝食品標示元旦上路 衛局宣導 更新日期:2009/12/31 04:11 〔記者方志賢/高縣報導〕明年元旦,散裝食品標示上路,高縣衛生局昨派員到傳統市場宣導新措施,發現多數業者仍未在散裝食品標上「品名」及「原產地(國)」,衛生局強調,未依法標示,將處3萬到15萬元罰鍰,標示不實,罰得更重 ,最高可處20萬元。 衛生局昨派員到鳳山維新路兵仔市場宣導,尤其販售餅乾、糖果、香菇、瓜子等乾貨的商店,多數以散裝方式陳列販售,大部分業者知道新規定,但均未標示清楚。 衛生局昨共輔導業者136家,並贈送標示牌給業者,希望業者依規定標示。 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科蔡淑真說,散裝食品標示規定,食品業者陳列販售的散裝食品,應以卡片、標記(標籤)或標示牌(板)等,採懸掛、立(插)牌、黏貼等方式,標示「品名」及「原產地(國)」。 衛生局長黃志中說,業者應誠實標示,不要心存僥倖,否則可處3萬到15萬元罰鍰。若標示不實,可處4萬元到20萬元罰鍰。 蔡淑真也呼籲消費者購買散裝食品時,應到有店面的商家,並注意標示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避免買到來路不明的黑心食品。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231/78/1xymu.html 1 chun080605 (375) 7 F 2010/1/4 發表 0人 0人 我也覺得是這個... 不過那位義工說的很複雜...包括工廠字號、商品成分、散裝的重量.... 都要求擺攤的阿姨要標註清楚... 深深的懷疑那位義工是不是沒有搞清楚政策... 搞的擺攤的人驚心膽顫的....唉...也把我搞得快氣瘋了 1 coolswallow (18) 8 F 2010/1/4 發表 0人 0人 這次似乎是以品名及原產地為主要要求重點吧!! 本署98年3月25日衛署食字第0980400452號公告之「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公告事項有: (1)散裝食品:係指除本法(按:指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所規範之有容器或包裝食品外陳列販售之其他食品。(2)實施食品類別(品項):所有食品類別(除現場烹調即食熟食)。(3)實施地點:具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食品業者之陳列販售場所。(4)實施日期: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實施。(5)標示事項:「品名」及「原產地(國)」。(6)標示方式:應以卡片、標記(標籤)或標示牌(板)等型式,採懸掛、立(插)牌、黏貼或其他足以辨明之方式,擇一為之。 http://food.doh.gov.tw/foodnew/QA/QADetail.aspx?qrubrcidx=42#ques700 1 coolswallow (18) 9 F 2010/1/4 發表 0人 0人 那位義工應該指的是這個吧!!不過這些目前很難做到吧!!還是很感謝消基會的把關!! 散裝零食您吃得安心嗎? 發佈日期: 2003.12.17附件 發佈日期:92.12.17 散裝零食您吃得安心嗎? 記者會 儘管「洋芋片族」的行為可能導致體重直線上升,但還是有不少消費者觀賞電影或看電視時,光用眼睛還不過癮,總想讓嘴巴也動一動,就這樣一口接一口把糖果、魷魚絲等零食送下肚。市面上有不少販售散裝零食的連鎖店,因種類繁多,消費者也可拿取自己需要的份量再秤重結帳,成為許多消費者購買零食時的選擇。 但消基會卻發現,這一類食品並未預先包裝,標示狀況也普遍不佳,消費者選購時,幾乎無法得知商品的成份、添加物等資訊,更無從判別有效期限,衛生安全堪虞。故本會特別隨機抽樣全台七家連鎖店、26件散裝食品的標示情形。 標示檢視依據---- 雖然目前國內相關法令,並未針對散裝休閒食品訂定管理規範,但基於維護消費者權益之立場,消基會仍盼未來主管機關能將這一類產品納入管理。故本次調查的標示檢視,係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食品添加物,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下列事項於容器或包裝之上--(一) 品名(二)內容物名稱及重量、容量或數量;其為二種以上混合物時,應分別標明(三)食品添加物名稱(四)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輸入者,應註明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五)有效日期。」 檢視結果---- *不包括(12)號商品,將單獨說明 (一)品名:僅1件標示品名,96%未標示 在25件樣品中,僅1件(23)號在布老爺新光三越信義店購得之「足形糖」於其個別包裝上有標示,但為日文標示。外袋方面則無任何標示。 (二)內容物名稱及重量、容量或數量:僅1件有標示,96%未標示 亦僅有(23)號「足形糖」於其個別包裝上有完整標示。外袋方面亦無任何標示。 (三)食品添加物名稱:100%未標示 本次抽樣的休閒食品種類繁多,包括豆干、蜜餞、糖果、豬肉乾、餅乾、魷魚絲等。由於包裝上均沒有提供相關的訊息,對維護消費者「知」的權益,顯然有所不足。 (四)廠商名稱、地址、電話:5件標示完整,80%未標示或不完整 ?次調查中,購自新東陽的5件樣品,有完整的廠商名稱與地址、電話,佔20%。購自台中小豆苗的2件樣品、台北果風小鋪的1件樣品,及台北綠精靈的2件樣品,外袋上僅印有「綠精靈」字樣。另外(23)號樣品,標示有日文廠商地址。 (五)有效期限:僅3件有標示,88%未標示 在26件樣品中,(23)號布老爺「足形糖」於每單顆包裝上印有有效期限;(8)號新東陽牛肉乾、(9)號新東陽豬肉乾,秤重包裝後印有有效期限。但(8)、(9)兩項商品均購自新東陽高雄店,其餘購自台北店的(5)、(6)號商品,以及購自台南店的(7)號商品,均未標示有效期限,一店兩制,應一律提供有效期限的資訊。 *(12)號商品 本次採樣之樣品中,(12)號購自台南果風小鋪的綜合糖,每顆糖果已有個別包裝,但部分印有某些商品資訊,部分完全沒有任何標示,然外袋方面則同樣沒有標示。可見業者將大包裝商品拆開為散裝食品秤重販售,但消費者已無從得知完整的商品訊息。 結語---- 在本次抽查的行動中,消基會人員發現,小豆苗放置食品的盒蓋上,張貼有品名、成份、製造日、有效期限及廠商名稱等完整的訊息,這種作法值得其他業者效法,如能落實於包裝袋上,對消費者權益的維護則更為完善。針對調查的結果,消基會特別提出下列建議: (一)對主管機關— 雖然目前國內相關法令,並未針對散裝休閒食品訂定管理規範,但消基會仍盼主管機關能儘速將這一類產品納入管理,為消費者安全把關。 (二)對業者— 1.基於提昇企業形象與加強消費者「食」的安全的理念,消基會建議業者應主動、積極加強散裝食品的衛生控管及標示,走在政府法令之前,落實對消費者的保護。 2.許多散裝休閒食品的業者提供夾子、湯匙等器具,供消費者拿取,但以上器具經由手的接觸後又放回盒中,容易污染食品。建議業者提供使用一次即丟棄的塑膠手套,可降低污染的機會。 (三)對消費者— 1.消費者三不運動其中一項有云:「標示不清商品不買!」因此為了自身的權益,選購任何商品前,都應該看清相關的標示內容,以免衍生不必要的後遺症。 2.購買散裝休閒食品時,應避免選擇顏色太鮮艷的產品,因顏色太鮮艷的產品可能添加過多或超量的色素。 購買後應儘速食用,不可放置過久,因食物的汁液沾在塑膠袋上,易造成微生物污染。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249 1 would (59) 10 F 2010/1/4 發表 0人 0人 回應 smile: 我們家在賣烏魚子~所以我們家有真空機啦~不過不是上面那種小小台的,是一台像影印機的那種。不過不知道你要包裝的東西是多還是少,如果多的話我可能就會先詢問一下我媽,可不可以外借,因為我們還沒遇過來借包裝真空機的~ 是我爸心血來潮,也自己曬了幾片烏魚子,想說真空包裝比較好保存 可不可以幫忙問問~~如果付費請你們幫忙包裝,方便嗎?謝謝~~ 1 1 2 下一頁» (11個項目)
真空包裝
請問有哪位家中有真空包裝機(鹿港)
可以提供代包裝(烏魚子)的服務嗎?
回應 would:
可以考慮自己買一台唷...
認識的阿姨準備要買這台... 您參考看看...
http://tw.page.bid.yahoo.com/tw/auction/e38045874
最近鹿港都有自稱是消費者基金會的義工跑出來稽查...說要舉發...
您要買真空袋ㄚ
蠻貴的說~一包好像80元似的
我們家在賣烏魚子~所以我們家有真空機啦~不過不是上面那種小小台的,是一台像影印機的那種。
不過不知道你要包裝的東西是多還是少,如果多的話我可能就會先詢問一下我媽,可不可以外借,因為我們還沒遇過來借包裝真空機的~
另外,
樓上的大大說"最近鹿港都有自稱是消費者基金會的義工跑出來稽查...說要舉發..."
你的意思是說現在是強制一定要真空包裝是不是,因為我們家還沒聽說遇過這事
回應 smile:
認識做生意的阿姨說的...那位義工已經去他的攤子兩次,
說他的堅果零嘴1/1起標籤、包裝..都要符合標準...不然他是會舉發的..
說的很肯定,害阿姨超緊張的.... 目前緊急製作標籤中...
另外....在媽祖廟那邊的也有賣麵茶被說標示問題,
所以他們也買了有效期限的轉印機台.....
應該是說這個吧!!
散裝食品標示元旦上路 衛局宣導
〔記者方志賢/高縣報導〕明年元旦,散裝食品標示上路,高縣衛生局昨派員到傳統市場宣導新措施,發現多數業者仍未在散裝食品標上「品名」及「原產地(國)」,衛生局強調,未依法標示,將處3萬到15萬元罰鍰,標示不實,罰得更重 ,最高可處20萬元。
衛生局昨派員到鳳山維新路兵仔市場宣導,尤其販售餅乾、糖果、香菇、瓜子等乾貨的商店,多數以散裝方式陳列販售,大部分業者知道新規定,但均未標示清楚。
衛生局昨共輔導業者136家,並贈送標示牌給業者,希望業者依規定標示。
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科蔡淑真說,散裝食品標示規定,食品業者陳列販售的散裝食品,應以卡片、標記(標籤)或標示牌(板)等,採懸掛、立(插)牌、黏貼等方式,標示「品名」及「原產地(國)」。
衛生局長黃志中說,業者應誠實標示,不要心存僥倖,否則可處3萬到15萬元罰鍰。若標示不實,可處4萬元到20萬元罰鍰。
蔡淑真也呼籲消費者購買散裝食品時,應到有店面的商家,並注意標示內容,以確保自身權益,避免買到來路不明的黑心食品。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231/78/1xymu.html
我也覺得是這個...
不過那位義工說的很複雜...包括工廠字號、商品成分、散裝的重量....
都要求擺攤的阿姨要標註清楚...
深深的懷疑那位義工是不是沒有搞清楚政策...
搞的擺攤的人驚心膽顫的....唉...也把我搞得快氣瘋了
這次似乎是以品名及原產地為主要要求重點吧!!
本署98年3月25日衛署食字第0980400452號公告之「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公告事項有:
(1)散裝食品:係指除本法(按:指食品衛生管理法)第十七條所規範之有容器或包裝食品外陳列販售之其他食品。
(2)實施食品類別(品項):所有食品類別(除現場烹調即食熟食)。
(3)實施地點:具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食品業者之陳列販售場所。
(4)實施日期: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5)標示事項:「品名」及「原產地(國)」。
(6)標示方式:應以卡片、標記(標籤)或標示牌(板)等型式,採懸掛、立(插)牌、黏貼或其他足以辨明之方式,擇一為之。
http://food.doh.gov.tw/foodnew/QA/QADetail.aspx?qrubrcidx=42#ques700
那位義工應該指的是這個吧!!不過這些目前很難做到吧!!還是很感謝消基會的把關!!
發佈日期:92.12.17
散裝零食您吃得安心嗎? 記者會
儘管「洋芋片族」的行為可能導致體重直線上升,但還是有不少消費者觀賞電影或看電視時,光用眼睛還不過癮,總想讓嘴巴也動一動,就這樣一口接一口把糖果、魷魚絲等零食送下肚。市面上有不少販售散裝零食的連鎖店,因種類繁多,消費者也可拿取自己需要的份量再秤重結帳,成為許多消費者購買零食時的選擇。
但消基會卻發現,這一類食品並未預先包裝,標示狀況也普遍不佳,消費者選購時,幾乎無法得知商品的成份、添加物等資訊,更無從判別有效期限,衛生安全堪虞。故本會特別隨機抽樣全台七家連鎖店、26件散裝食品的標示情形。
標示檢視依據----
雖然目前國內相關法令,並未針對散裝休閒食品訂定管理規範,但基於維護消費者權益之立場,消基會仍盼未來主管機關能將這一類產品納入管理。故本次調查的標示檢視,係根據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食品添加物,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下列事項於容器或包裝之上--(一) 品名(二)內容物名稱及重量、容量或數量;其為二種以上混合物時,應分別標明(三)食品添加物名稱(四)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輸入者,應註明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五)有效日期。」
檢視結果----
*不包括(12)號商品,將單獨說明
(一)品名:僅1件標示品名,96%未標示
在25件樣品中,僅1件(23)號在布老爺新光三越信義店購得之「足形糖」於其個別包裝上有標示,但為日文標示。外袋方面則無任何標示。
(二)內容物名稱及重量、容量或數量:僅1件有標示,96%未標示
亦僅有(23)號「足形糖」於其個別包裝上有完整標示。外袋方面亦無任何標示。
(三)食品添加物名稱:100%未標示
本次抽樣的休閒食品種類繁多,包括豆干、蜜餞、糖果、豬肉乾、餅乾、魷魚絲等。由於包裝上均沒有提供相關的訊息,對維護消費者「知」的權益,顯然有所不足。
(四)廠商名稱、地址、電話:5件標示完整,80%未標示或不完整
?次調查中,購自新東陽的5件樣品,有完整的廠商名稱與地址、電話,佔20%。購自台中小豆苗的2件樣品、台北果風小鋪的1件樣品,及台北綠精靈的2件樣品,外袋上僅印有「綠精靈」字樣。另外(23)號樣品,標示有日文廠商地址。
(五)有效期限:僅3件有標示,88%未標示
在26件樣品中,(23)號布老爺「足形糖」於每單顆包裝上印有有效期限;(8)號新東陽牛肉乾、(9)號新東陽豬肉乾,秤重包裝後印有有效期限。但(8)、(9)兩項商品均購自新東陽高雄店,其餘購自台北店的(5)、(6)號商品,以及購自台南店的(7)號商品,均未標示有效期限,一店兩制,應一律提供有效期限的資訊。
*(12)號商品
本次採樣之樣品中,(12)號購自台南果風小鋪的綜合糖,每顆糖果已有個別包裝,但部分印有某些商品資訊,部分完全沒有任何標示,然外袋方面則同樣沒有標示。可見業者將大包裝商品拆開為散裝食品秤重販售,但消費者已無從得知完整的商品訊息。
結語----
在本次抽查的行動中,消基會人員發現,小豆苗放置食品的盒蓋上,張貼有品名、成份、製造日、有效期限及廠商名稱等完整的訊息,這種作法值得其他業者效法,如能落實於包裝袋上,對消費者權益的維護則更為完善。針對調查的結果,消基會特別提出下列建議:
(一)對主管機關—
雖然目前國內相關法令,並未針對散裝休閒食品訂定管理規範,但消基會仍盼主管機關能儘速將這一類產品納入管理,為消費者安全把關。
(二)對業者—
1.基於提昇企業形象與加強消費者「食」的安全的理念,消基會建議業者應主動、積極加強散裝食品的衛生控管及標示,走在政府法令之前,落實對消費者的保護。
2.許多散裝休閒食品的業者提供夾子、湯匙等器具,供消費者拿取,但以上器具經由手的接觸後又放回盒中,容易污染食品。建議業者提供使用一次即丟棄的塑膠手套,可降低污染的機會。
(三)對消費者—
1.消費者三不運動其中一項有云:「標示不清商品不買!」因此為了自身的權益,選購任何商品前,都應該看清相關的標示內容,以免衍生不必要的後遺症。
2.購買散裝休閒食品時,應避免選擇顏色太鮮艷的產品,因顏色太鮮艷的產品可能添加過多或超量的色素。
購買後應儘速食用,不可放置過久,因食物的汁液沾在塑膠袋上,易造成微生物污染。
http://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249
回應 smile:
是我爸心血來潮,也自己曬了幾片烏魚子,想說真空包裝比較好保存
可不可以幫忙問問~~如果付費請你們幫忙包裝,方便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