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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車禍,對方說沒關係,卻換來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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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yen92 (252)
1 F
2009/5/8 發表
0人 7人

注意:小心處理







 

一場車禍,對方說沒關係,卻換來賠償金

小姐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

這則車禍,對方表示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拍拍屁股就走了

小姐以為沒事,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肇事逃逸」

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單,被撞的人要求賠償30萬現金

也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最後因為對方糾纏不清。為了息事寧人,省麻煩,也不想報警留下案底,以10萬元私下和解。這是真實案例

因為許多人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也想說撞到的人沒有大礙,殊不知這是詐騙案件,製造假車禍

遇到這類情況,請大家務必記住

1. 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證明

2. 若對方堅持沒關係,也務必要報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請對方出示證明並簽字)

3. 如果對方嫌麻煩而緊急離開,務必記下特徵或車牌號碼,到警局備案

不然當收到驗傷單影本跟通知書時,要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錯,就來不及了……

 

 

iamcarol (475)
2 F
2009/5/8 發表
0人 0人

爲啥現在社會變成這樣?

 

人都不能相信了......

 

買東西都跑單

 

電話都不接....

 

人都找不到

 

到底有啥可以相信???

angelyen92 (252)
3 F
2009/5/8 發表
0人 0人

想不到也有人碰到一樣的狀況

有什麼方法可以讓別的團主不要再步上我們的後塵

 

讓大家都有一個愉快的購物平台

nchnmaf (182)
4 F
2009/5/8 發表
0人 0人

 

坦白說.....很難......小白是永遠會存在....不會消失的

wendy05012 (80)
5 F
2009/5/8 發表
0人 0人

謝謝分享

真的好可怕喔

不好意思麻煩借轉

nanako7504 (87)
6 F
2009/6/9 發表
0人 0人

借我轉貼一下

oamyhw (521)
7 F
2009/6/9 發表
0人 0人

借來轉錄一下~謝謝

chelle_0409 (95)
8 F
2009/6/9 發表
0人 0人

其實...我要說的是:這只是個案!

只是每個人都要學習保護自己..'

不是因為上述的事件去時時擔心人性怎會如此"險惡"

我這麼說並不是因為我沒有吃過虧...

其實我遇到的是更惡劣的...

擦傷要我賠10多萬..加上半年不定"時"(不是不定期哦)載其就診...

當時還告上法院...10個多月..

而當時還因為對方有"有力人士"的關心...

把我們逼得不知該如何...哎!

從那次起..除了原文中提到的注意事項"一定得做"外..

要記得..只要對方有"傷"....刑事責任就成立..

而討論賠償金的部份是民事...

(但有時檢察官會當庭討論和解金...當然沒有共識的話...刑事責任就成立了)

一旦刑事責任確定....這個刑責就會跟著我們一輩子...

所以保護自己....才是首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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