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轉~~
請大家一起來連署...「一次傷害都不行」
「一次傷害都不行」連署網站:http://childsaver.pixnet.net/blog
連署網頁:
http://campaign.tw-npo.org/campaign//sign.php?id=2010042104221300
曹姓遊民之狼性侵50起 網友連署推台版「潔西卡法案」
更新日期:2010/04/25 00:22 記者范文濱╱桃園報導
10 年前性侵殺害基隆國中女生的曹姓遊民之狼終於在日前落網,事後比對出連他的兩個女兒都遭到毒手,現在更驚爆他十多年來專挑台北市木柵、南港、 內湖一帶瘦小女孩下手,犯案超過50起。連日引發社會一片撻伐聲,22日更有網友推動「一次傷害都不行」活動連署網站,呼籲網友連署並要求立法院重視,爭 取修法將惡行重大的性侵累犯 再犯者及對14歲以下兒童犯下性侵行為人,需強制判處二十年以上有 期徒刑到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保釋。犯人出獄後必須終身強制監控。
據了解,對於令人髮指的基隆曹姓遊民之狼惡行,連日引起網友討論及撻伐 聲,並迅速在22日開站爭取國人連署,以最大的民意引起立法院重視,希望能比照美國的「潔西卡法案」,重懲性侵累犯。該網站兩天來以獲得500多名網友支 持連署,連署人數並持續增加中。
網站版主呼籲:請網友以連署行動來提高國內婦女安全,共同推動台灣版的「潔西卡法案」,以加強性侵兒童保護 法案。「一次傷害都不行」連署網站:http://childsaver.pixnet.net/blog 連署網頁:http: //campaign.tw-npo.org/campaign////sign.php?id=2010042104221300
「一次 傷害都不行」的連署活動主要內容為推動以下修正條文:1. 惡行重大的性侵累犯再犯後必須強制服刑二十年以上,不得假釋,出獄後,必須公佈性侵累犯的照片於政府網站,以供民眾查閱保護自己。
2. 對14歲以下兒童犯下性侵行為,需強制判處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保釋。犯人出獄後必須終身強制監控。
活動發起人表示: 「希望藉由這次連署讓各界重視兒童權益,社會制度由大人掌控,保護孩子免於任何傷害是我們的責任。」
網站版主指出,「如果遊民之狼在美國, 是不是那五十名受害者就不會存在了?」,近日國內性侵害犯罪率持續攀升,每年遭受性侵害人數約有34,300人,其中兒童就19,208人,佔了百分之五 十以上。統據數據不包括犯罪黑數,直指每天有52名以上的兒童遭到性侵。
連續性侵再犯率高達九成五,尤其以兒童為目標的性犯罪者幾乎終身難 以治癒,隨著年紀越大,再犯率越高。在歐美先進國家為了保護兒童避免受到傷害,對此類犯罪者均加重罪行,以美國為例。
美國的『潔西卡.倫斯 福德法案』,源自一個小女生被性侵累犯姦殺後所立,法案規定,對14歲以下兒童犯下性侵行為,強制判刑25年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不得保釋或假釋。犯人出 獄後必須終身佩帶全球定位系統裝備,不得接近或居住在學校、兒童樂園、公園等兒童出沒的地方。
另一個「梅根法案」也是因一名為梅根的小女孩 遭有性侵前科的鄰居誘拐,在失蹤八十七天後,簽署通過第一個梅根法案,將性侵犯資料公佈在網路上給社區居民查詢。最近新法案要求 只要嚴重性侵犯搬入社區 必須email給社區居民警示。
對比國內對性侵兒童的性犯罪者均判刑過輕,讓網友們不禁要問「法律是用來保護誰?」
更有網 友指出,如果「遊民之狼」在美國,他會因為在民國八十六年性侵十一歲幼女而被判處二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今仍在監獄服刑,沒有機會再去傷害更多婦女兒 童。而在民國八十九年性侵遇害的陳性女學生可能因此至今仍活在人世。
(轉) 一起來連署...「一次傷害都不行」
借轉~~
請大家一起來連署...「一次傷害都不行」
「一次傷害都不行」連署網站:http://childsaver.pixnet.net/blog
連署網頁:
http://campaign.tw-npo.org/campaign//sign.php?id=2010042104221300
曹姓遊民之狼性侵50起 網友連署推台版「潔西卡法案」
更新日期:2010/04/25 00:22 記者范文濱╱桃園報導
10 年前性侵殺害基隆國中女生的曹姓遊民之狼終於在日前落網,事後比對出連他的兩個女兒都遭到毒手,現在更驚爆他十多年來專挑台北市木柵、南港、 內湖一帶瘦小女孩下手,犯案超過50起。連日引發社會一片撻伐聲,22日更有網友推動「一次傷害都不行」活動連署網站,呼籲網友連署並要求立法院重視,爭 取修法將惡行重大的性侵累犯 再犯者及對14歲以下兒童犯下性侵行為人,需強制判處二十年以上有 期徒刑到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保釋。犯人出獄後必須終身強制監控。
據了解,對於令人髮指的基隆曹姓遊民之狼惡行,連日引起網友討論及撻伐 聲,並迅速在22日開站爭取國人連署,以最大的民意引起立法院重視,希望能比照美國的「潔西卡法案」,重懲性侵累犯。該網站兩天來以獲得500多名網友支 持連署,連署人數並持續增加中。
網站版主呼籲:請網友以連署行動來提高國內婦女安全,共同推動台灣版的「潔西卡法案」,以加強性侵兒童保護 法案。「一次傷害都不行」連署網站:http://childsaver.pixnet.net/blog 連署網頁:http: //campaign.tw-npo.org/campaign////sign.php?id=2010042104221300
「一次 傷害都不行」的連署活動主要內容為推動以下修正條文:1. 惡行重大的性侵累犯再犯後必須強制服刑二十年以上,不得假釋,出獄後,必須公佈性侵累犯的照片於政府網站,以供民眾查閱保護自己。
2. 對14歲以下兒童犯下性侵行為,需強制判處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不得假釋、保釋。犯人出獄後必須終身強制監控。
活動發起人表示: 「希望藉由這次連署讓各界重視兒童權益,社會制度由大人掌控,保護孩子免於任何傷害是我們的責任。」
網站版主指出,「如果遊民之狼在美國, 是不是那五十名受害者就不會存在了?」,近日國內性侵害犯罪率持續攀升,每年遭受性侵害人數約有34,300人,其中兒童就19,208人,佔了百分之五 十以上。統據數據不包括犯罪黑數,直指每天有52名以上的兒童遭到性侵。
連續性侵再犯率高達九成五,尤其以兒童為目標的性犯罪者幾乎終身難 以治癒,隨著年紀越大,再犯率越高。在歐美先進國家為了保護兒童避免受到傷害,對此類犯罪者均加重罪行,以美國為例。
美國的『潔西卡.倫斯 福德法案』,源自一個小女生被性侵累犯姦殺後所立,法案規定,對14歲以下兒童犯下性侵行為,強制判刑25年有期徒刑到無期徒刑,不得保釋或假釋。犯人出 獄後必須終身佩帶全球定位系統裝備,不得接近或居住在學校、兒童樂園、公園等兒童出沒的地方。
另一個「梅根法案」也是因一名為梅根的小女孩 遭有性侵前科的鄰居誘拐,在失蹤八十七天後,簽署通過第一個梅根法案,將性侵犯資料公佈在網路上給社區居民查詢。最近新法案要求 只要嚴重性侵犯搬入社區 必須email給社區居民警示。
對比國內對性侵兒童的性犯罪者均判刑過輕,讓網友們不禁要問「法律是用來保護誰?」
更有網 友指出,如果「遊民之狼」在美國,他會因為在民國八十六年性侵十一歲幼女而被判處二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今仍在監獄服刑,沒有機會再去傷害更多婦女兒 童。而在民國八十九年性侵遇害的陳性女學生可能因此至今仍活在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