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頭呂抓餅隱匿待售 新北重罰5百萬
新頭殼作者NewTalk 新頭殼 | 新頭殼 – 2014年9月8日 下午5:38
新頭殼newtalk2014.09.08 陳冠廷/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8)日表示,光頭呂抓餅達人(紅象食品有限公司)面對衛生局的稽查時,涉嫌隱匿不報曾使用全統香豬油,卻將產品貯存待售,經抽絲剝繭,終讓業者坦承向巧紳公司進貨全統香豬油;衛生局除當場封存全統香豬油製成的黃金抓餅、全麥青蔥抓餅約10萬片,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47條的規定,合計共開罰紅象500萬元的罰鍰。 衛生局長林雪蓉指出,衛生局針對轄內知名小吃、網路夯店及大宗豬油使用的業者(包括蔥油餅、肉乾肉鬆、伴手禮)展開調查,查出光頭呂抓餅達人3、4月及8月曾使用全統香豬油(990公斤),但稽查時卻未承認使用,將產品貯存待售;經稽查人員抽絲剝繭的清查產品的流向,紅象才坦承向巧紳公司進貨,並於現場查獲全統香豬油製成的黃金抓餅及全麥青蔥抓餅成品1365公斤(約10萬片)。
林雪蓉說,多日追查強冠油品的通路商巧紳公司,發現巧紳今年3月至9月初向強冠進貨1106桶的全統香豬油,但稽查人員首次前往查核時,還被拒絕提供相關的資料,甚至稽查人員會同新北市刑大前往巧紳再度稽查,巧紳依舊規避並拒絕提供確切的下游名單;如今稽查人員終於從紅象查出供應商確為巧紳後,決定一罪一罰,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的規定,共開罰600萬元的罰緩。 衛生局於中秋連假多路並進,對可能使用豬油系列的產品業者主動出擊,包括「廣達香」、「新力香」等12家的肉品肉鬆業者,新北市10大伴手禮的「金三峽牛角西點」、「幾分甜」、「黃源興餅店」、「亞尼克\83D3子工坊」等21家的業者,及蔥油餅「光頭呂抓餅」稽查;除光頭呂抓餅查獲使用全統香豬油外,鬍鬚張、油庫口、劉家肉粽、海釣族、淡水阿給、西堤及陶板屋等17家,均未使用強冠劣質豬油。 林雪蓉表示,新北市市場處調查新北市29區、41個公有市場攤商的油品,經查公有市場攤商3705家次皆未使用全統香豬油,新北市輔大花園夜市、板橋湳雅觀光夜市、永和樂華夜市、樹林區大安夜市及汐止區觀光夜市,也皆未使用全統香豬油。
林雪蓉並提醒說,業者一經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衛生主管機關;即日起仍販售「全統香豬油」或用「全統香豬油」製售產品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及第47條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鍰。
真的假的!!
剛剛看到新聞跑馬燈,光頭呂蔥抓餅也有用地溝油!!!!
都吃下肚了,這樣很可怕耶!!!!
光頭呂抓餅隱匿待售 新北重罰5百萬
新頭殼作者NewTalk 新頭殼 | 新頭殼 – 2014年9月8日 下午5:38
新頭殼newtalk2014.09.08 陳冠廷/新北報導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今(8)日表示,光頭呂抓餅達人(紅象食品有限公司)面對衛生局的稽查時,涉嫌隱匿不報曾使用全統香豬油,卻將產品貯存待售,經抽絲剝繭,終讓業者坦承向巧紳公司進貨全統香豬油;衛生局除當場封存全統香豬油製成的黃金抓餅、全麥青蔥抓餅約10萬片,並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47條的規定,合計共開罰紅象500萬元的罰鍰。 衛生局長林雪蓉指出,衛生局針對轄內知名小吃、網路夯店及大宗豬油使用的業者(包括蔥油餅、肉乾肉鬆、伴手禮)展開調查,查出光頭呂抓餅達人3、4月及8月曾使用全統香豬油(990公斤),但稽查時卻未承認使用,將產品貯存待售;經稽查人員抽絲剝繭的清查產品的流向,紅象才坦承向巧紳公司進貨,並於現場查獲全統香豬油製成的黃金抓餅及全麥青蔥抓餅成品1365公斤(約10萬片)。
林雪蓉說,多日追查強冠油品的通路商巧紳公司,發現巧紳今年3月至9月初向強冠進貨1106桶的全統香豬油,但稽查人員首次前往查核時,還被拒絕提供相關的資料,甚至稽查人員會同新北市刑大前往巧紳再度稽查,巧紳依舊規避並拒絕提供確切的下游名單;如今稽查人員終於從紅象查出供應商確為巧紳後,決定一罪一罰,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的規定,共開罰600萬元的罰緩。 衛生局於中秋連假多路並進,對可能使用豬油系列的產品業者主動出擊,包括「廣達香」、「新力香」等12家的肉品肉鬆業者,新北市10大伴手禮的「金三峽牛角西點」、「幾分甜」、「黃源興餅店」、「亞尼克\83D3子工坊」等21家的業者,及蔥油餅「光頭呂抓餅」稽查;除光頭呂抓餅查獲使用全統香豬油外,鬍鬚張、油庫口、劉家肉粽、海釣族、淡水阿給、西堤及陶板屋等17家,均未使用強冠劣質豬油。 林雪蓉表示,新北市市場處調查新北市29區、41個公有市場攤商的油品,經查公有市場攤商3705家次皆未使用全統香豬油,新北市輔大花園夜市、板橋湳雅觀光夜市、永和樂華夜市、樹林區大安夜市及汐止區觀光夜市,也皆未使用全統香豬油。
林雪蓉並提醒說,業者一經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衛生主管機關;即日起仍販售「全統香豬油」或用「全統香豬油」製售產品者,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及第47條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