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資生堂官方網站公告)杜絕仿冒品公告 2009/11/30 | ihergo愛合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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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lien(102)

回覆

在 2009/12/1  7:22 pm 發表

http://www.shiseido.com.tw/news_01.asp?nnn=247&typs=3

敬愛的消費者 您好

有關於近期媒體所報導「牛奶香薰頂級面膜」、「魚子醬面膜」等等廉價單片面膜,皆確定非資生堂所生產及進口。

凡由日本資生堂所生產並經由台灣資生堂引進在台販售之面膜,均在外包裝有完整中文後標說明。包括:資生堂標準LOGO、品名、原產地、進口商及分裝工廠、製造日期、保存期限、衛署許可字號、用途、使用方法、保存方法、成分。

資生堂的專櫃面膜價格大約為新台幣850-2200元之間。並為盒裝販售,無單片販售。

資生堂全台通路超過1,000店,專櫃美容顧問也皆受過專業訓練,並擁有熱忱的服務精神,絕對能提供您正確的美容保養知識。而非百貨專櫃、資生堂特約店、資生堂網站s-moda等通路所販售之商品,皆有可能是仿冒品。為保障您的自身安全。資生堂特別呼籲您,要購買資生堂的產品,請務必到資生堂的百貨專櫃及全台特約店。

再次感謝您的支持與信賴。

台灣資生堂 敬上。

k587300(21)


在 2009/12/5  1:24 pm 發表

引述~沙皮先生討論區

 

propolis (184) | 2009/12/2  0:11 am  回應    

這次的面膜事件,

沙皮是有疏忽在於對廠商說詞的求證,

如果沙皮是製造工廠,沒問題,咎由自取

 

商標法

 

http://www.tipo.gov.tw/ch/allinone_show.aspx?guid=ae4a2104-60ae-467c-a17d-376221ab958d&lang=zh-tw&path=216

 

 

法條 第六十三條


 內容 商標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時,得就下列各款擇一計算其損害:
一、依民法第二百十六條規定。但不能提供證據方法以證明其損害時,商標權人得就其使用註冊商標通常所可獲得之利益,減除受侵害後使用同一商標所得之利益,以其差額為所受損害。
二、依侵害商標權行為所得之利益;於侵害商標權者不能就其成本或必要費用舉證時,以銷售該項商品全部收入為所得利益。
三、就查獲侵害商標權商品之零售單價五百倍至一千五百倍之金額。但所查獲商品超過一千五百件時,以其總價定賠償金額。
前項賠償金額顯不相當者,法院得予酌減之。
商標權人之業務上信譽,因侵害而致減損時,並得另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法條 第八十一條
內容 未得商標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者。
二、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三、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其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法條 第八十二條
內容 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法條 第八十三條
內容 犯前二條之罪所製造、販賣、陳列、輸出或輸入之商品,或所提供於服務使用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如果真如沙皮先生所言

    賣仿冒品的有多少是自己開工廠的

     那警察根本不該抓嘛

      賣仿冒品屬於公訴罪

     法律條款~沙皮先生一直以來最善利用

     他不知道嗎??

     不要自以為是了~以為大家都是沒讀書嗎?

    

badguy007(0)


在 2010/4/11  7:19 pm 發表

賣一堆假貨~竟然還得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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