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09/12/2 10:08 pm 發表
"沙皮先生是一個人經營網站,很感謝各界同好、團員的指教與批評"如果這麼虛心受教,會把別人辛苦發表的評論討論刪除嗎?!"到現在有哪一個來信詢問的跳出來指責沙皮處理方式?"來信可能是沒有,不過討論的倒有一堆,"您是否也會跟沙皮一樣無言到想寄存證信函?"對店家的處理方式,我是蠻想聯合大家一起寄的,"不要第一時間就在人家的店面上留言下評,這樣只會讓人覺得很不自重",那麼你的第一時間又做了什麼?"沙皮是有疏忽在於對廠商說詞的求證,"你的疏忽,本來就是要附連帶責任的,不清處的話去問一下律師吧,嚇唬人的話對不懂法律的人還可以,對懂法律的看到只覺得可笑,所以說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從沙皮先生的聲明中,我看不到一句對這件事的道歉,有誠意嗎?我一點都看不出來!!
jenny19870204(3)
在 2009/12/2 11:37 pm 發表
是阿~~是阿~~
之前他還恐嚇過我(如果大家對之前ㄉ資生堂面膜還有印象ㄉ話)
我不是被嚇大ㄉ
只不過不想浪費時間而已
lydia1104(677)
在 2009/12/2 11:42 pm 發表
店家有權選擇做生意的方式,消費者也有決定消費與否的權力, 這是一個理性購物的時代....
ann(278)
在 2009/12/3 10:52 am 發表
回應 ele760327:
"沙皮先生是一個人經營網站,很感謝各界同好、團員的指教與批評"如果這麼虛心受教,會把別人辛苦發表的評論討論刪除嗎?!"到現在有哪一個來信詢問的跳出來指責沙皮處理方式?"來信可能是沒有,不過討論的倒有一堆,"您是否也會跟沙皮一樣無言到想寄存證信函?"對店家的處理方式,我是蠻想聯合大家一起寄的,"不要第一時間就在人家的店面上留言下評,這樣只會讓人覺得很不自重",那麼你的第一時間又做了什麼?"沙皮是有疏忽在於對廠商說詞的求證,"你的疏忽,本來就是要附連帶責任的,不清處的話去問一下律師吧,嚇唬人的話對不懂法律的人還可以,對懂法律的看到只覺得可笑,所以說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從沙皮先生的聲明中,我看不到一句對這件事的道歉,有誠意嗎?我一點都看不出來!
最好有為什麼可能需附連帶責任的來源依據比較好.
名 稱: | 消費者保護法 (民國 94 年 02 月 05 日 修正) |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J0170001
本法所用名詞定義如下: 一、消費者:指以消費為目的而為交易、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者。 二、企業經營者:指以設計、生產、製造、輸入、經銷商品或提供服務為 營業者。 三、消費關係:指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間就商品或服務所發生之法律關係 。 四、消費爭議:指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間因商品或服務所生之爭議。 五、消費訴訟:指因消費關係而向法院提起之訴訟。 六、消費者保護團體:指以保護消費者為目的而依法設立登記之法人。 七、定型化契約條款:指企業經營者為與不特定多數消費者訂立同類契約 之用,所提出預先擬定之契約條款。定型化契約條款不限於書面,其 以放映字幕、張貼、牌示、網際網路、或其他方法表示者,亦屬之。 八、個別磋商條款:指契約當事人個別磋商而合意之契約條款。 九、定型化契約:指以企業經營者提出之定型化契約條款作為契約內容之 全部或一部而訂定之契約。 一○、郵購買賣:指企業經營者以廣播、電視、電話、傳真、型錄、報紙 、雜誌、網際網路、傳單或其他類似之方法,使消費者未能檢視商 品而與企業經營者所為之買賣。 一一、訪問買賣:指企業經營者未經邀約而在消費者之住居所或其他場所 從事銷售,所為之買賣。 一二、分期付款:指買賣契約約定消費者支付頭期款,餘款分期支付,而企業經營者於收受頭期款時,交付標的物與消費者之交易型態。 |
企業經營者對於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重視消費者之健康與安全,並向消費者說明商品或服務之使用方法,維護交易之公平,提供消費者充分與正確之資訊,及實施其他必要之消費者保護措施。 |
第 二 章 消費者權益 | |
第 一 節 健康與安全保障 | |
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 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 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 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應於明顯 處為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 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 償責任。但企業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 |
企業經營者主張其商品於流通進入市場,或其服務於提供時,符合當時科 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者,就其主張之事實負舉證責任。 商品或服務不得僅因其後有較佳之商品或服務,而被視為不符合前條第一 項之安全性。 | |
從事經銷之企業經營者,就商品或服務所生之損害,與設計、生產、製造 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連帶負賠償責任。但其對於損害之防免已盡 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前項之企業經營者,改裝、分裝商品或變更服務內容者,視為前條之企業 經營者。 | |
輸入商品或服務之企業經營者,視為該商品之設計、生產、製造者或服務之提供者,負本法第七條之製造者責任。 | |
企業經營者於有事實足認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有危害消費者安全與健康之虞時,應即回收該批商品或停止其服務。但企業經營者所為必要之處理,足以除去其危害者,不在此限。 商品或服務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之虞,而未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並附載危險之緊急處理方法者,準用前項規定。 | |
本節所定企業經營者對消費者或第三人之損害賠償責任,不得預先約定限制或免除。 |
k587300(21)
在 2009/12/5 1:21 pm 發表
引述~沙皮先生討論區
propolis (184) | 2009/12/2 0:11 am 回應 | |
商標法
法條 第六十三條
內容 商標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時,得就下列各款擇一計算其損害:
一、依民法第二百十六條規定。但不能提供證據方法以證明其損害時,商標權人得就其使用註冊商標通常所可獲得之利益,減除受侵害後使用同一商標所得之利益,以其差額為所受損害。
二、依侵害商標權行為所得之利益;於侵害商標權者不能就其成本或必要費用舉證時,以銷售該項商品全部收入為所得利益。
三、就查獲侵害商標權商品之零售單價五百倍至一千五百倍之金額。但所查獲商品超過一千五百件時,以其總價定賠償金額。
前項賠償金額顯不相當者,法院得予酌減之。
商標權人之業務上信譽,因侵害而致減損時,並得另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法條 第八十一條
內容 未得商標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者。
二、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三、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其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法條 第八十二條
內容 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法條 第八十三條
內容 犯前二條之罪所製造、販賣、陳列、輸出或輸入之商品,或所提供於服務使用之物品或文書,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如果真如沙皮先生所言~~
賣仿冒品的有多少是自己開工廠的~~~
那警察根本不該抓嘛~~~
賣仿冒品屬於公訴罪~~~
法律條款~~沙皮先生一直以來最善利用~~
他不知道嗎??
不要自以為是了~以為大家都是沒讀書嗎?~~~~
zozo0907(89)
在 2009/12/28 1:00 am 發表
容我問一件事.......現在處理到什麼階段了???
之前我看討論很多..可是停了一陣子~
以為已經解決才有人去光顧~
分享一下我的經驗--
法扶基金會--0266328282
之前我為了自己的資遣費,也打過勞工局.上網爬文.尋求幫助!!!
離職後約談了2.3次~還錄音錄影存證...
最後--雖然公司主管很不爽,但我還是拿到6000多的資遣費!!
還有非自願離職證明~
那一次我真正明白--有理走遍天下!!
雖然他事後還說要寄存證信函之類的....
想想我離職也1年了~連廣告信都沒收到!!
唯一可憐的是...其他外師不僅一毛沒拿到,還要因為工作證到期而回國!!
因為他們沒有勞保...也不知該向誰求助~
也許偏題了~
但皮皮只是希望大家想清楚,是要把心中不爽拿出行動...還是怎麼做~
也或許大家都溝通過~願意私下合解~不論什麼...大家加油!!!
k587300(21)
在 2010/1/3 8:53 pm 發表
關於沙皮先生在愛合購結束營業~~有真實報導喔
愛合購人員也無預警的把商店關閉?
事實應該不是這樣吧~
不是衛生署約談吧~~~
真要告你~~你早被抓去啦~~~
很多人都嘛收到這封信說~!~
要下台就下的漂亮~~
不要又牽拖一堆~
哪一天不是又用新名稱東山再起~
還說不會當抓耙子~
~司馬昭之心~真可笑~
手腳做的太明顯了吧~
到現在你道歉沒~
~賺的錢有拿出來做公益嗎~~
不要滿口仁義道德~~~真當自己是受害者嗎
當初做批發搞到牛奶香薰一片15元的資料
我也有留喔~
~~~就是看不慣的人敬上
敬啟者,您好!
我是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 專案分隊 隊員 詹xx
直接在此處寄信給您也許有一些冒昧,
對此先跟您說聲報歉。
本大隊專責仿冒及盜版之查緝,
針對資生堂假面膜一案也已經展開調查,
發現此網站針對這個案件已炒得沸沸揚揚,
尤其針對沙皮先生已大量售出此產品部分,
本分隊將展開調查,
然沙皮先生已將產品全數下架,
本分隊未能針對其個人進一步調查,
於此討論網發現您曾向其購買,
且有意向本大隊檢舉,
故希望您能協助本分隊調查。
請 台端惠賜聯絡電話號碼或直接電洽案件承辦人,
以瞭解詳細案情,
俾利本案進一步偵處。
台端 關心警政工作,特致謝忱
承辦單位:專案分隊
承辦人:詹xx
jenny19870204(3)
在 2010/1/4 9:51 pm 發表
哀~~~~
現在的人怎麼都是這樣ㄚ
明明自己有錯在先
還不承認
還再牽拖一大堆的人
之前ㄋ販賣資生堂牛奶香薰面膜
ㄋ出來道歉沒
我看~~~
唯恐天下不亂的人應該是ㄋ吧
被人檢舉
應該要自己檢討自己吧
不是一昧的怪在別人身上吧
ann(278)
在 2010/1/5 10:23 am 發表
回應 jenny19870204:
哀~~~~ 現在的人怎麼都是這樣ㄚ明明自己有錯在先還不承認還再牽拖一大堆的人之前ㄋ販賣資生堂牛奶香薰面膜ㄋ出來道歉沒我看~~~唯恐天下不亂的人應該是ㄋ吧被人檢舉應該要自己檢討自己吧不是一昧的怪在別人身上吧
為什麼別人有賣,只有他有事呢?他想抓人一起陪他.
就是我吃不到,別人也別想吃到,想把這裏弄臭了.
dagogo(8)
在 2010/1/6 2:21 am 發表
回應 k587300:
關於沙皮先生在愛合購結束營業~~有真實報導喔 愛合購人員也無預警的把商店關閉? 事實應該不是這樣吧~ 不是衛生署約談吧~~~ 真要告你~~你早被抓去啦~~~很多人都嘛收到這封信說~!~ 要下台就下的漂亮~~不要又牽拖一堆~哪一天不是又用新名稱東山再起~還說不會當抓耙子~~司馬昭之心~真可笑~手腳做的太明顯了吧~ 到現在你道歉沒~ ~賺的錢有拿出來做公益嗎~~ 不要滿口仁義道德~~~真當自己是受害者嗎當初做批發搞到牛奶香薰一片15元的資料我也有留喔~ ~~~就是看不慣的人敬上 敬啟者,您好!我是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 專案分隊 隊員 詹xx直接在此處寄信給您也許有一些冒昧,對此先跟您說聲報歉。本大隊專責仿冒及盜版之查緝,針對資生堂假面膜一案也已經展開調查,發現此網站針對這個案件已炒得沸沸揚揚,尤其針對沙皮先生已大量售出此產品部分,本分隊將展開調查,然沙皮先生已將產品全數下架,本分隊未能針對其個人進一步調查,於此討論網發現您曾向其購買,且有意向本大隊檢舉,故希望您能協助本分隊調查。請 台端惠賜聯絡電話號碼或直接電洽案件承辦人,以瞭解詳細案情,俾利本案進一步偵處。 台端 關心警政工作,特致謝忱承辦單位:專案分隊承辦人:詹xx
唉唷~
你不是信誓旦旦說跟Q-liao沒關係
怎麼會說沒賣口罩給我??????
齁齁齁~露餡了吧
把沙皮趕走自己獨大
賣一堆日韓用品明明都跟q-liao一樣
多帳號賣家就承認阿
掩飾什麼哩?
是想要聯合抬價嗎?
你跟Q-LIAO都賣一些大陸貨
該不會阿陸仔來台經營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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