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09/12/4 6:15 pm 發表
前2個月去過花蓮,吃到曾記麻糬,QQ嫩嫩大家都說好吃。
這次好不容易在合購訂到,非常期待。下班後從中和衝到台北車站附近取貨,拿到當場傻眼,主購好心告知要冷藏,而且保存期限只有2天。天ㄚ!週五晚上連要分給同事分享都沒辦法......
曾記麻糬ㄉ訂購頁面未告知須冷藏也未提供商品外包裝圖片,很容易讓人混淆,以為是小包裝常溫那種。我是要當辦公室下午茶點心ㄉㄝ,現在一次在兩天內要我把24粒吃完,真是不可能ㄉ任務ㄋ~~
Maydge(59)
在 2009/12/4 7:49 pm 發表
其實有個辦法可以解決你的困擾,
碰到麻糬的東西,通常業者都是請消費者三天內食用完畢,
在如上的前題是,為保持食品最完美的作法,
這樣對外縣市宅配的消費者來說,保存真的是很不便,又不能多買,
我的做法是將麻糬冷凍起來,要吃再拿到常溫解凍,
最常使用的方法是,冷凍→冷藏→要吃時進烤箱烤個三至五分鐘,
雖然可感不能如像店家指定三天內的好,但是還不錯,就外觀醜點,
不要虐待自己二天吃24粒麻糬,會肥死的,
好東西,就慢慢吃,
我也超愛曾記麻糬,但是沒有主購想開,或許就是保存日期太令人傷心。
香姐(827)
在 2009/12/4 8:16 pm 發表
保存期限內 食用完畢風味佳 | 您在曾記麻糬門市所購買的手工麻糬皆為當日現場限量製作。購買當日及隔日內食用完畢,其風味最香Q、新鮮。 |
若無法於保存期限內食用完畢, 請存放於冰箱 『冷凍庫』 中保鮮 | 1. 保存期限內無法食用完畢,請將剩餘麻糬置於冷凍庫冰存保鮮。 2. 三日內取出退冰,以小火油煎至表面微焦黃即可食用。 3. 若存放於冷凍,可在食用前10分鐘取出愛吃的麻糬退冰,再依建 議食用方式調理,方可保持風味鮮美。 4. 除2.方法,亦可使用微波爐、水蒸、烤箱…等方式調理。 5. 調理時,請注意火候及熱度是否透至內部,方可確保食用安心。 |
cherry-sam(176)
在 2009/12/5 0:14 am 發表
最近因為想吃 開了一團
之前公司有合購過 知道只有兩三天的時間可以食用
所以都不敢多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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