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10/1/31 1:56 am 發表
本店具有營業登記及實體店鋪
為推廣商品故須提供試吃商品予 :公司行號 / 機關 / 社教團體 期望給予產品批評與指教
試吃產品份量較少 大約只提供一人份食用
請主辦人員控制1人1包試吃之原則登記 每單位不得超過10人
相關產品將於您回信後告知
///本店產品皆以真空包裝 建議直接放入熱水中加熱3-5分鐘即可立即食用)/////
數量有限
動作要快
amy0404(939)
在 2010/2/1 0:16 am 發表
請問試吃要費用嗎?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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