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10/7/8 1:16 pm 發表
防菌!真空包保存期最多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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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陸續傳出11例肉毒桿菌中毒案例,追查禍首都指向中毒者曾食用真空包食品。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昨天針對真空包裝食品提出新規範,冷藏及冷凍即食真空包裝食品,須於外包裝明顯標示「須冷藏、冷凍」,除非搭配其他加工技術,保存期限不可超過10天等,防止肉毒桿菌滋生。
新規範預計9月初上路,最近將請各縣市衛生局依規範,先對業者進行查核與輔導。未來未依規定標示者,可處3萬至15萬元;未依規定進行加工、儲存的業者,可要求限期改善,未改善者可處6萬至30萬元罰鍰。
冷藏的真空包裝即食食品,也明定應搭配其他加工技術,例如燻鮭魚提高鹽濃度、醬菜類或糖漬煮熟豆降低pH值、火腿添加亞硝酸鹽等,否則保存期限都不可超過10天。若罐頭、即食調理包等產品可在室溫下儲存,業者必須進行能殺死具耐熱性肉毒桿菌孢子的「商業滅菌」。
市售真空包裝琳瑯滿目,民眾應把握三「要」原則:「要」充分加熱、「要」看清標示、「要」冷藏冷凍。
圖/中央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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