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08/9/10 2:10 pm 發表
本年度地價稅即將於11月1日起開徵,其中與民眾關係最深的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申請期限為97年9月22日,本局呼籲民眾在期限內儘速提出申請,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地價稅之基本稅率為千分之十,如符合規定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為千分之二,對民眾租稅負擔差異極大,因此本局呼籲,在彰化縣轄內擁有土地者,其所有權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者,請於97年9月22日前,填具自用住宅用地申請書(填寫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之姓名及身分證號碼)並檢附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或使用執照影本1份,向土地所在地稽徵機關申請,經核准者,今年度地價稅即能按千分之二優惠稅率計徵,如逾期申請者明年才可以適用,納稅人今年仍需依一般用地稅率繳稅,請民眾要特別注意,如果以前已提出申請並核准,其用途未變更者不必再提出申請。
acccan(11)
在 2008/9/10 4:50 pm 發表
這個優惠是一般人都可以申請?只要是一般住家就可以?那不是大家都可以去辦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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