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iun33(456)
在 2009/6/8 5:57 pm 發表
謝謝分享唷! 借轉~
2. 離峰時間:晚上10:30∼早上07:30。
↗這也是開電腦爆肝的好時機嗎??
sharonzoe(222)
在 2009/6/8 11:38 pm 發表
珀燐~~~ 這篇文章的資訊有誤喲... 之前在網路上流傳很久了.但後來有人說明那不是正確的哦~
====以==下==轉==述==奇==摩==知==識==的==搜==尋====
以上是營業用的計費方式 一般家用電表...稱為表燈.....是無非尖峰,半尖峰,離峰的 一般家庭用---他是沒有分所謂的離峰跟尖峰 因為他是電表是:單向三線的電表(機械式) 所以他是用多少度跑多少度(採累計的方式計算) 那麼只要有用到所謂的(尖峰,離峰)的計算方式 那麼台電所裝設的電表就不一樣了 台電所裝設的表就是(電子式)的了,而不是(機械式)的了 這種電表他在要拿到店家裝設之前 裡面就有因應店家申請的種類 利用電腦把程式灌到電表裡面 相對的~既然有程式~ 自然在電表裡就可以很簡單的設定了所謂的(尖峰)(離峰)(半尖峰)等等的用電計算時間囉 等到他們抄完表跟指數時就可以很簡單的把電費計算出來了 台電的電表很多種類~當然也是因應相關行業所設計還有變動 不是我們想的那麼樣的簡單~~~ |
sharonzoe(222)
在 2009/6/8 11:42 pm 發表
====第==二==篇====也為奇摩知識轉述~~(解釋了差異)
一般家庭若沒有向台電公司特別申請更改為 "表燈用電時間電價計費",都是以 "表燈用電非時間電價計費"。
所謂尖峰用電與離峰用電,簡單來說就是半夜或清晨屬於離峰用電時間,而我們清醒的白天與晚上就是尖峰用電時間。而費用的計算方式分為夏季與冬季,平日與週末的尖峰用電費用與離峰用電費用每度都各不相同。
以下為非營業用表燈用電時間與非時間電價計費明細表:
四、表燈用電
(一)非時間電價
分 類 夏 月 (6月1日至9月30日)
110 度以下部分 每 度 2.10 元
111~330 度部分 每 度 2.87元
331~500 度部分 每 度 3.85元
501~700 度部分 每 度 4.11元
非 夏 月 (夏月以外時間)
110 度以下部分 每 度 2.10 元
111~330 度部分 每 度 2.54元
331~500 度部分 每 度 3.09元
501~700 度部分 每 度 3.24元
(二)時間電價(二段式需量契約)
基本電費
分 類 夏 月(6月1日至9月30日)
單 相 每戶每月 129.10 元
按戶計收三 相 每戶每月 262.50
經常契約 每瓩每月 236.20
非夏月契約 每瓩每月 -
週六半尖峰契約 每瓩每月 47.20
離峰契約 每瓩每月 47.20
非夏月(夏月以外時間)
單 相 每戶每月 129.10 元
按戶計收三 相 每戶每月 262.50
經常契約 每瓩每月 173.20
非夏月契約 每瓩每月 173.20
週六半尖峰契約 每瓩每月 34.60
離峰契約 每瓩每月 34.60
流動電費
週 一至週五
尖峰時間 07:30~22:30 每 度 2.79 2.72
離峰時間 00:00~07:30;22:30~24:00 每 度 1.26 1.18
週 六
半尖峰時間 07:30~22:30 每 度 1.93 1.84
離峰時間 00:00~07:30;22:30~24:00 每 度 1.26 1.18
週日及離峰日: 離峰時間; 全 日 每 度 1.26 1.18
註:1.選按「時間電價」計費者,一年內不得申請改按「非時間電價」計費。
2.公私立國中小學電價按附表三電價計收。
3.契約容量之決定,參照電力用電時間電價註3。
4.離峰日:如下表所列日期。
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春節,和平紀念日,民族掃墓節,1月 1日,農曆 除夕~ 1月 5日,2月28日,4月 4日或4月 5日,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日,5月 1日,農 曆 5月 5日,農 曆 8月15日,10月10日
如果環境許可,鄰居不會抱怨你半夜洗衣服很吵之類的,倒是可以省下不少錢
台電公司網址 http://www.taipower.com.tw/,建議你可以上網點選網頁左方的 "最新電價表"瀏覽,以表格方式呈現,更容易了解。
hsm6723(565)
在 2009/6/9 10:31 am 發表
推推推推~~~~~
super206gu(60)
在 2009/6/10 1:08 pm 發表
有誰會這個時間洗衣服 晚上10:30後~早上07:30前,離峰時間洗衣服會省下不少電費!!
昨天晚上8點的時候我有跟我老公說要是讓我中大樂透頭獎9億多.我一定每天晚上冷氣給它開下去吹.24小時給它運轉.結果. 唉.....還是乖乖的給它省電大作戰好了.
today324900(711)
在 2009/6/10 2:30 pm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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