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09/1/19 2:34 pm 發表
想想看~沒有證據就巫賴別人~而且周遭人都知道~您的心情有何感受?...A:一定很ㄡˋ 吧!(心理罵一大堆話)
這種事情就發生在我妹身上~今天上午無緣無故被台北縣蘆洲市光華路22巷1號的7-11說我妹是小偷!!
還告訴學校~學校通知家長~我爸媽馬上跟7-11的店長對質~結果吊監視錄影機來看~那上面的人跟我妹差太多了吧~
我妹長頭髮 監視器上面的人是短頭髮!!! 而且看一下那時間..我妹是在補習班上課!怎麼會有分身呢?
是不是太好笑啦吧!(有夠蠢) 我看他們的店員應該要去看眼科了!~
副店長跟我妹道歉的那種態度超級不削.沒誠意~ 真的有夠....
還..把責任推給學校說是學校沒有處理好事情~ 如果7-11的店長不要把沒有確定的事實及錯誤的學號通報給學校又很肯定的跟學校說就是穿這個學號的制服的人就是小偷!!!
這位店長沒有查證事實.害我妹妹被大家誤認為是小偷.而事後店長還推卸責任給學校~真是不可原諒~希望大家共同來譴責!
那家7-11...
店號:905664
店名:憲金
地址:台北縣蘆洲市光華路22巷1號
電話:(02)22857237
n8490230(0)
在 2009/4/13 8:57 pm 發表
著種商家 真的很超過 難到不用負法律責任嗎 烏告沒罪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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