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09/11/27 0:33 am 發表
希望這些事情千萬不要發生在任何人身上,但至少希望在事情發生的時候多少會有點印象能夠自救。 |
昨晚我參加一個的安全防範的研習會,讓我很驚嘆!這場研習會是由一個叫 Pat Malone的人主持,他是知名人士的保鑣,也為FBI工作,並教授警察及海軍的SEALS徒手格鬥。
以下建議非常實用,多看幾次,受用無窮!
1.警方的提醒:手肘是身體最有力的部位。距離夠近,就善用手肘!
2.假如歹徒向你要皮夾或錢包,不要遞給他,而是將皮夾或錢包往遠處丟去。歹徒很可能對財物比對你有興趣,他會去拿皮夾或錢包,這是你逃跑的機會。往反方向拼命跑!!
3.假如你被丟進車子的後車廂:把車後燈踢破,將你的手從洞中伸出去,用力揮手,駕駛人看不到你,但是其他人看得到。這個方法救過無數人命。
4.女性常常在購物、吃飯及下班後進入車子,然後就坐在駕駛座上處理事情(如記帳、列清單等)。千萬不要這麼做!歹徒會藉機觀察情勢,闖入車內,拿槍威脅,控制你的行動。進入車內,立即鎖門,駛離現場。
5.在平面停車場及立體停車場的幾個注意事項:
A.要警覺:環顧四周;察看車內的乘客座和後座。(接近車子時,留意車底。)
B.假如你的車子停在箱型車旁,則應該從乘客車門進入你的車子。許多連續殺人犯都是趁著女性要進入車中時,將她們拖進箱型車中加害。
C.觀察停放在你左右兩邊的車子。如果有男性單獨坐在最近的鄰車內,最好回到購物中心或辦公室,找保全人員或警察陪你回去。寧願防患未然,也不要終生遺憾。(大驚小怪總比喪命好。)
6.永遠搭電梯,不要走樓梯。(樓梯間是一個可怕的地方,容易讓人形單影隻,變成最好的犯罪場所。)
7.假如歹徒有槍而你並沒有受到他的控制,一定要跑!一百次中,只有四次歹徒會襲擊逃跑的目標;即使他攻擊你,大多不會是致命的部位,要跑!
8.身為女性,我們總是發揮同情心:不要再這樣!這樣會增加被強暴或是殺害的機會。一個叫泰得•邦迪(Ted Bundy)的連續殺人犯就是一個相貌堂堂並且受過良好教育的人,總是利用女性的同情心。他走路時帶著一根手杖或是跛行,經常要求別人「幫忙」他進入車內或是看一下他的車子,趁機綁架受害者。
最近有人告訴我,他的朋友在晚上聽到門口有嬰兒在哭,不過當時已經很晚了,而且她認為這件事很奇怪,於是她打電話給警察。警察告訴她:「無論如何,絕對不要開門。」這位女士表示那聲音聽起來像是嬰兒爬到窗戶附近哭,她擔心嬰兒會爬到街上,被車子碾過。警察告訴她:我們已經派人前往,無論如何 不能開門。方認為這是一個連續殺人犯,利用嬰兒哭聲的錄音帶,誘使女性以為有人在外面遺棄嬰兒,騙她們出門察看。雖然尚未證實此事,但是警方已經接到許多女性打電話來說,他們晚上獨自在家時,聽到門外有嬰兒的哭聲,請將這個消息傳給其他人,不要因為聽到嬰兒的哭聲而開門。
請嚴肅看待這封電子郵件,因為上禮拜六「美國頭號通緝犯」( America's Most Wanted)節目中,報導路易斯安那州的連續殺人犯時,提到了「哭泣嬰兒」的假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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