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12/9/5 1:01 am 發表
各位好
今天準時17:30才開始聽到門鈴聲…
感謝大家如此認真地配合~~~
但鑒於近日陸續發生一些狀況.
造成雙方的小困擾
實在不希望再三發生 影響彼此心情
就此重申部分的規則
麻煩 大家撥空消化吸收後. 全力配合.
1. 取貨字條
a. 請先生朋友或小孩代領. 請記得給字條
現在大部分的夥伴都已知道準備字條的好處
除了取貨時 不用再絞盡腦汁回想外
也方便我/小幫手找出您的貨
但每次都仍有許多忙碌迷糊的您.
請人代領卻未告知所跟團名. 徒增雙方困擾. 煩請多加注意.
b. 字條上 除團名外. 您的名字也是必須品.
2. 下單代表您要負責的開始. 請勿衝動下單.
a. 截團前. 欲刪單皆請來信說明原因. 主購認同您的理由後. 會幫您處理. 勿自行按 "刪除內容".
b. 截團後. 無論已付款與否. 基本上一律不接受刪單. 除非有主購認同的理由.
c. 會開團的人. 您可自行轉讓. 但貨款仍須先轉帳給我. 若您轉讓成功. 請告知我所有代為取貨人全部姓名.
d. 最遲須在到貨三天前須得到我的確認. 經由我認可. 由我幫忙處理的話. 雜費不退外. 只退轉成功部分80%金額. 無法轉出部分請您自行擇日取回. 並收代管理費10元/天
3. 建議各位把主購手機號碼輸入您的通訊錄.
---我的手機費率很高. 取貨當天. 超過8點未出現. 我會開始call. 2-3聲即掛斷. 若看到顯示我去電.. 無須接聽 請快來取貨即可. 若有取貨困難. 請回撥.
4. 懲罰費 將開始嚴格執行
---讓我等無可等 只好打電話請您付款/取貨者. 請恕我將收取10-20元電話費(視通話時間長度)
---取貨當日 找不到貨主. 每團代冰費10-20元/天 (視體積大小)
5. 下單後 直到取貨都完全不聯絡者.公平原則. 一律給予負分.
若有特殊情形. 請來信說明. 視情況再予修改
在 2012/9/5 1:28 am 發表
在 2012/10/4 6:12 pm 發表
0人0人
在 2013/5/25 11:20 am 發表
今天 11:23 am (0 分鐘前)
各位好朋友
擔任主購三年多以來的經驗告訴我,
[距離] 這一因素
對於參與團購雙方的方便性來說,
是很重要的一環
由於 新竹荷蘭村 是屬於較為封閉型的社區.
是以約一年半前,我已經將本家族 更改為半開放式家族,
目的是希望所有家族內成員,
皆能便利.順利且愉快地完成所有家族內團購,
也所以後來我在核准家族成員時,
會要求申請者,務必來信說明您的大約所在地
若非荷蘭村社區住戶
或住家距離荷蘭村過於遙遠的團員,
為避免日後<取貨不便>反造成雙方困擾.
我都會建議您考慮改加入其他家族&合購團
以期此一篩選過程,可使合購單純化, 增進合購樂趣.
根據觀察,
目前參與本家族合購團的團員,已近80%皆為社區住戶,
本家族成員如有意願參加荷蘭村社區以外的合購團, 自會加入其他家族
多數家族成員,皆只希望參與在荷蘭村社區內取貨之合購團.
有鑑於此
避免日後再引起類似困擾, 決定實行以下規定:
今日2013/5/24起---
1.新竹荷蘭村家族成員,開團取貨點必須是在荷蘭村社區內,
2.荷蘭村社區住戶皆可不經家長同意即開合購團
3.非住戶者,欲開團前,請先來信給rebeccawei告知開團預定取貨點之所在地,
獲得同意之後始能開團,若擅自開團在荷蘭村家族內,經溝通無效,將立即請出家族.
另外,
由於開團合購說明文也屬智慧財產的範疇,
並且個人創意可讓閱讀者更有意願參與您的合購,
避免誤會與困擾,
非經同意,請勿隨意copy開團文
以免觸法,
以上特此公告
在 2014/4/27 1:11 am 發表
今天 0:38 am (31 分鐘前)
各位好朋友
最近陸續發現有幾位熟到不能再熟也持續在跟團的老朋友
突然又來新申請加入家族的狀況
經過跟其他主購確認
許多位也反映有遇到同樣的狀況
另外也有人跟我提到某天一直無法填付款回覆的情形
最近我在要回覆信件,發付款通知,準備幫忙修改訂單 及確認各位的帳款等等..
也經常,可說沒有一天沒有狀況
擔心各位誤以為我發生什麼事了
所以特此說明
"我是無辜的.."
若有遇到突然無法下單
發現自己突然不在家族內時
請盡快按下申請&連絡我
我會火速幫你再加入家族
如果還有其他讓各位感覺難使用
下單不蘇胡的情事
歡迎來信給我簡略說明狀況
我也會光速幫您跟站方反應
希望愛合購不要繼續自殺的
rebec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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