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ovini(1685)
在 2009/1/11 3:14 am 發表
讓3600元消費券發揮5倍效果
此為引用 秀逗主婦13928部落格中文章
買台灣製造 救台灣經濟
讓3600消費券發揮5倍效果
如何用3600消費券拯救台灣經濟(一個小企業老闆的觀點)
金融海嘯席捲全球,各國經濟無一幸免,當各國政府紛紛提出救市方案的同時,
馬政府提出3600消費券方案,不管您認不認同這一個方法它已成定案,我們能做的 也只有花掉它,希望它能如官員所言達到預期效果,但是如何利用少少的3600消費券,達到振興台灣經濟效果其實是有方法的以下是一點淺見。
1. 一定要買台灣製造的好商品 例如:家電、鍋具、 3C 產品、衣服,因為這些產品可將您的3600消費券發揮3~5倍效果,當您購買一件台灣製造產品3600元店家可能賺600元,另外3000元向大盤商進 貨,大盤商賺300元在用2700元向工廠下單,工廠賺500元後,利用2200元向材料商買材料生產商品,材料商賺200元後又同原料生產商下單原料 2000元,原料生產商賺300元後才向國外原物料廠買進原始物料1700元後加工出貨,這樣國內最少經過五層次消費,國內總營業額變成為13500元國外1700元,總利潤為1900元,其中還不包括各工廠的商品運輸,工人薪資餐食店舖租金...等營業額及利潤,所以別小看了3600消費券。
2. 不要買進口貨(尤其是韓國貨)按照上述商業模式,進口商品國內總營業額只有6600元國外7300元,國內總利潤為900元,經濟規模只有國產品一半不 到,況且相同商品是互相競爭的,多賣一台韓國手機就可能少賣一台台灣手機,少賣100台台灣手機就有一位台灣工人失業,3600消費券是我國舉債推動,當 然應該用在台灣不該流出外國,尤其是韓國對我國產品非常不友善,最近韓國DRAM廠利用韓幣貶值優勢加上韓國政府背後支持流血舉債賠錢賣DRAM,唯一的 目的就是要將台灣DRAM廠擠倒,相同的戲碼在液晶銀幕、手機汽車、衣服、鋼鐵、造船各種產業上發生,您可能認為這就是自由經濟,可是韓國政府保護國內市 場可就是不講道理,您知道嗎有韓國部長因為抽洋煙下台,韓劇裡面要是出現進口車要將LOGO遮掩起來,用這樣方式韓國人被教育成仇視使用外國貨的人(除非 韓國無生產)所有的飯店和公共場合所使用電視不是LG就是三星,看看別人想想我們身為台灣人 真 該團結。
3. 一定要把消費券短時間使用完畢,政府規定使用消費券可到九月份,時間還是太長,3600消費券方案是促進消費並不是救濟,是要在目前如一池死水的國內市場,投下一顆金錢巨石好掀起需求波浪,讓國內市場產生經濟流動,如果時間拖太長就像分批投下小石頭效果將大打折扣。
一點淺見您如果認同希望借助您的人脈
將這一封信廣加發送團結力量大
引用:http://tw.myblog.yahoo.com/13928-13928/article?mid=14572&prev=14574&next=14538&page=1&sc=1#yartcmt
eleanor329(210)
在 2009/1/13 5:56 pm 發表
推~~一定要買台灣貨喔!
a651227(43)
在 2009/1/14 2:19 pm 發表
借文po囉~
推~~~~~~~~
calliekuo(2824)
在 2009/1/14 3:41 pm 發表
Vini
大感謝 我想轉貼 可是不會用 笨手笨腳ㄟ
minibaby(98)
在 2009/1/14 4:21 pm 發表
推~
一定要愛歹玩的啦!
salra1013(528)
在 2009/1/14 5:09 pm 發表
借轉~~
推~~~
一定愛台灣辣
nikki8(38)
在 2009/1/14 7:44 pm 發表
買國貨才能對自己國內經濟有幫助才能達到這3600背後ㄉ使命
ruricat(967)
在 2009/1/14 8:11 pm 發表
如果仔細看第一項你就知為啥要買國貨不要買進口貨了~
jey0525(411)
在 2009/1/14 9:49 pm 發表
我已經連續4天在節目上呼籲中南部鄉親~
要用消費卷買國貨了喔~^^
ching4918(61)
在 2009/1/14 11:22 pm 發表
看到朋友寄給我的這篇文章~
回家就跟老媽商量~馬上訂了一台國產洗衣機!!~^^~
愛台灣啦~~~(不過我的消費券....不能自己花啦....)
ddr710129(114)
在 2009/1/15 0:27 am 發表
推 ~
我吃台灣貨哈~
藥師我可以拿銷費卷跟你換食物嗎
calliekuo(2824)
在 2009/1/15 1:22 am 發表
藥師退休6年啦 而且從沒賣過藥 妳明知故問
來搗蛋的ㄚ 我霹靂啪啦妳喔
妳的 morning mail越來越早 吃太飽睡不著哩 我要打烊啦@@~~
asha633030(119)
在 2009/1/15 2:38 am 發表
恩~~~~~推推ㄉ唷
轉轉
jane_6204(199)
在 2009/1/15 2:28 pm 發表
台灣製造的衣服再哪?
我只知道我家這邊的內衣工廠都是台灣製造
奉獻不少錢錢囉不過真的很有質感又好穿!!
ddr710129(114)
在 2009/1/15 6:01 pm 發表
哈哈哈~你要說我不做藥師很久了~
沒有關係啦~~~
藥師叫順口了~不然要 叫"郭小姐"嗎>口 <好不習慣
這是什麼鬼~~~~~~不要
不是我的call~是你的7-11鬧鍾叫你醒的 啦~~~~
kevin19991228(27)
在 2009/1/16 11:53 pm 發表
借 po文章唷
推.............
meko(327)
在 2009/1/18 1:06 pm 發表
全台各縣市,爭搶消費券的好康優惠:
台北市:在活動期間(自98年1月18日消費券發放日起至3月1日止)至台北市店家(不限特約店家)單筆消費滿三百元以上,即可憑發票或收據上網登錄參加抽獎。 本次活動將提供5,000個「快手禮」,凡於活動開始後,前5,000位憑發票或收據上網登錄的民眾,即可獲得「快手禮」,獎品包括「2009臺北燈節」專屬小提燈、免費停車券、自來水博物館門票等獎項。
活動時間:2009/3/1止。
獎品:包括「一千張壹萬元禮券」、「一千張熊貓參觀門票」、「一千個價值五千元以上之北市特有獎品」,如捷運1年免費搭乘悠遊卡、北市運動中心免費使用半年等超值大獎...
台北縣:凡民眾在九十八年一月十八日至五月三十一日期間內持消費券或現金在北縣商家消費,消費金額每滿3,600元即可憑發票或收據兌換活動摸彩券一張,滿7,200元兌換二張,依此類推,詳情請上網站http://www.tpc.gov.tw/web66/_file/2890/upload/3600/3600.html)
宜蘭縣:凡持至宜蘭縣消費發票、依法開立之收據單張或累計滿新台幣3600元可兌換一張摸彩券(餘數部分不予計算),兌換後之發票將捐至慈善機構。(兌換期限自消費日起20日內,上班日上午8:00至下午5:00時,至宜蘭縣政府及本縣各鄉鎮市戶政事務所兌換 ;例假日上午8:00至下午5:00於宜蘭火車站旅遊服務中心、礁溪遊客中心兌換。)
活動日期:自98年1月18日至98年8月22日止 。
活動獎項:新台幣100萬現金1名、五結鄉農會五農米(1千台斤)5名(憑領券領取,期限自開獎日起為期三年)、五星級飯店非假日住宿券25名、太平山莊非假日住宿券25名。
活動諮詢專線: (03)925-1000#1611~1613、(03)925-3300 (上班日早上八點至下午五點)
新竹市:只要在新竹市用消費券消費滿三千六百元,就可以持發票或收據(需附消費券影本)兌換摸彩券一張,滿七千二百元之消費券,可換二張,以此類推。兌換處設置在貼有市府委託標章之各百貨公司、賣場、餐飲業、旅宿業、服飾業及市場等營業所及新竹市政府設置在府後街四十五號停車管理科繳費辦公室等地。
活動時間:2009/10/15止。
獎品:宏碁小筆電(1000台)
苗栗縣:政府將砸千萬元,以十輛轎車、一百台液晶電視等獎吸客。
活動辦法:
第一重中獎機會大方送: 於苗栗縣內累計消費滿5,000元,即可兌換刮刮卡乙張。(每滿5,000元即可兌換刮刮卡乙張,以此類推。同張集點卡一經兌換,餘額恕不累計。)
第二重中獎機會大方送: 凡參與本次刮刮樂活動均可將「抽獎聯」投入摸彩箱內,再次參與轎車摸彩活動。
第三重好禮大方送: 消費者持「存根聯」或未中獎之「刮獎聯」,憑券在本縣可享有後續消費折扣。(相關消費折扣另訂)
活動時間:
. 集點卡兌換刮刮卡期程:98年1月18日起至4月30日止。
. 摸彩時間:
第一次抽獎:98年3月2日
第二次抽獎:98年5月1日
活動對象:
. 消費者持集點卡在苗栗縣消費累計5,000元以上面額者,得向「兌換刮刮卡」簽約商家兌換刮刮卡乙張,每滿5,000元即可兌換刮刮卡乙張,以此類推。
獎項:每次抽獎,各抽出轎車5輛,合計10輛。
主辦單位:苗栗縣政府民政處 037-335428
台中市:推出持券到台中市消費,就可摸彩中大獎,最大獎是一幢五十坪、價值千萬元全新房子。還有三部休旅車之外,華信航空公司也與永盛旅行社合作共同提供台中到杭州(含四天住宿)來回機票五張,作為消費券使用的摸彩獎項。台中市府預計在2月2日即開始摸彩活動,第一波先抽出台中到杭州的來回機票,含四天住宿;第二波則分別在2月15日、3月1日、3月15日抽出三部休旅車,而壓軸的豪宅,則將於3/22先抽出10位民眾公布姓名;3/29再從3/22的10位民眾中抽出最後房屋得主。民眾若有問題,可上台中市政府網站:www.tccg.gov.tw查詢詳細辦法及下載摸彩活動單;有關消費券的問題,可洽消費券諮詢中心市話免費專線:0800-88-3600 或 手機付費專線:02-412-3600;有關本市摸彩活動服務專線:04-2220-3472
台中縣:動即日起至今年12月31日止,每月抽獎1次,民眾只要持在中縣商家消費1000元以上的發票正本,貼在明信片後填妥姓名、身分證字號末四碼、地址與聯絡電話,寄至豐原郵局第150號信箱,寫明「中縣消費168收」即參加抽獎。
活動時間:2009/12/31止。
獎品:每月抽出頭獎一名,獎品為一千六百cc高級轎車一部,全年提供十二部,每月抽出二獎三十名,送三十七吋液晶電視一臺,全年提供三百六十臺,每月抽出三獎三十名,送電動自行車一輛,全年提供三百六十輛,每月抽出四獎一百零七名,送價值三千元的購物禮券,全年提供一千二百八十四份,每月抽出普獎一千名,送大樂透公益彩券一張,全年提供一萬二千張
南投縣:消費券優惠措施,全國民眾只要自1月18日起,前來南投縣轄內各商店消費,不論使用消費券或現金,憑發票、免用統一發票收據,消費累計滿3600元,就可於3月21日至29日一連9天,在中興新村舉辦的產業博覽會中,兌換摸彩券一張,並天天參加抽獎。
彰化縣: 則宣布持券消費滿五千元,有機會抽到員林鎮擴大都市計畫三十米綠園道旁精華土地,價格六百萬元。
方式:凡於 98 年 1 月 18 日至 9 月 30 日至彰化縣內商家消費累計滿 1,000 元 以上 並蓋有於彰化縣設籍 課稅 之商家店戳之統一發票或收據 正本 (收據需加註統一編號,未加註者喪失抽獎資格),裝入標準信封,於 活動期間截止前 (以郵戳為憑) 於正面填妥姓名、戶籍地址、身分證字號 (個人護照、居留證)末4碼、聯絡電話或手機,設籍彰化縣者寄至「彰化光復路郵局第 16 號信箱」、設籍外縣市者寄至「彰化光復路郵局第 710 號信箱」,註明「花在彰化抽黃金土地」收,信封資料不全者即喪失抽獎資格。抽獎辦法下載
活動時間:2009/9/30。共分5次辦理
特獎 2名-各獨得土地1筆或現金600萬元(縣內及縣外各1名)
特獎土地為員林重劃區內之土地,將於最後一次抽獎活動中抽出,獲獎人須於 99 年底員林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為住宅區市地重劃辦理抵費地標售時參與投標(屆時本府通知參與投標),地價款在 600 萬元以下時,由本府核實支付價款,價款超過 600 萬元部分,中獎人需自行負擔,中獎人另需準備登記證明文件辦理產權移轉,登記費用及規費由中獎人負擔,或中獎人放棄投標抵費地,可選擇直接領取 600 萬元現金(均須依規定扣繳所得稅)。
頭獎 5名-抽獎每次抽出1名,各得豪華轎車乙部(1600CC價值55萬元)
貳獎 20名-每次抽出4名,各得125CC機車乙台(價值5萬8千元)
參獎25名-每次抽出5名,各得42吋液晶電視乙台(價值3萬2千元)
肆獎 30名-每次抽出6名,各得筆記型電腦乙台(價值3萬元)
伍獎40名-每次抽出8名,各得電動輔助高級自行車乙台(價值1萬5千元)
陸獎 50名-每次抽出10名,各得數位相機乙台(800萬像素,價值1萬元)
普獎1000名-每次抽出200名,各得提貨券1000元。
旅遊獎 50名-每次抽出10名,各得彰化套裝旅遊行程一趟
健康獎 230名-每次抽出46名,各得彰基或秀傳或署彰醫院高級健檢套餐一次
其他獎若干名:依贊助獎項之數量而定。
雲林縣: 在地消費者:
1.於有開立統一發票之商店消費者,於發票上填註消費券編號,並將發票黏貼於明信片背面寄回 斗六郵局第328號信箱參加抽獎。
2.於免用統一發票之商店消費者,由商店開立收據,並於收據上填註消費券編號,蓋上營利事業統一編號章後,將收據黏貼於明信片背面寄回 斗六郵局第328號信箱參加抽獎。
活動時間:自98年1月18日至98年4月30日止。
獎項:
(一)在地消費類:
1.第一次抽獎:
光明燈-100盞
自行車(價值7200元)-3部
電冰箱(價值16500元)-3台
洗衣機(價值18000元)-2台
電腦(含19吋彩色液晶顯示器,價值27000元)-1台
液晶電視機32型(價值28800元)-2台
冷氣機(價值45000元)-1台
2.第二次抽獎:
自行車(價值7200元)-3部
電冰箱(價值16500元)-2台
洗衣機(價值18000元)-2台
電腦(含19吋彩色液晶顯示器,價值27000元)-1台
液晶電視機32型(價值28800元)-2台
冷氣機(價值45000元)-1台
三)第三次混合抽獎:
自行車(價值7200元)-3部
電冰箱(價值16500元)-1台
洗衣機(價值18000元)-1台
電腦(含19吋彩色液晶顯示器,價值27000元)-1台
液晶電視機32型(價值28800元)-1台
冷氣機(價值45000元)-1台
汽車(價值580000元)-1部
嘉義市:活動辦法:
1.持統一發票累計金額兌換摸彩券者,可至任一兌換地點兌換摸彩券,兌換方式為活動期間,持嘉義市轄區業者開立統一發票單 張消費額度達 200元(含以上)累計滿3600元者得兌換摸彩券一張,消費者填寫資料後,並投入本府規劃之摸彩券票匭,參加摸彩。
2.未持統一發票,以收據累計金額兌換摸彩券者,須至嘉義市政府服務中心服務台、嘉義市文化中心服務台、嘉義火車站旅遊服務中心、再耕園、長青園等五處兌換地點兌換摸彩券,兌換方式如下:
(1)活動期間,持嘉義市轄區店家開立收據單張額度達200元(含以上)累計滿3600元者得兌換一張摸彩券,消費者填寫資料後,並投入本府規劃之摸彩券票匭,參加摸彩。
(2)活動期間,捐贈本市立案之社福團體、登記有案寺廟捐贈(含點燈)收據單張額度達200元(含以上)累計滿3600元得兌換摸彩券一張,捐贈者填寫資料後,並投入本府規劃之摸彩券票匭,參加摸彩。
(3)活動期間參與嘉義市政府推動之「認捐消費券、愛心送書香」活動,取得捐款收據滿 3600元得兌換摸彩券一張,參與者填寫資料後,並投入本府規劃之摸彩券票匭,參加摸彩。
(4)以上三項收據可合併累計兌換摸彩券。
抽獎日期:98年2月10日、4月6日及6月1日共3次開獎,每次168名獎項
獎項
特獎:1名:金元寶30台兩
頭獎:1名:金元寶 5台兩
二獎:1名:金元寶 2台兩
三獎:5名:金元寶 1台兩
四獎:20名:金元寶5台錢
普獎:140名:金元寶1台錢
摸彩獎品包括多部轎車、重型機車、一般機車、液晶電視、冰箱、洗衣機、自行車、其他工商電子產品、住宿券、遊樂區門票、溫泉券各種精緻農特產品等數百種獎項。
摸彩活動計有四個梯次,每次皆有一名幸運兒可把頭獎黃金百兩(市值約350萬元)當場帶回家,二名Prius油電混合車得主(市值約120萬元)、五名電動機車得主,以及一百名折疊腳踏車得獎者。
民眾還可憑摸彩券至北縣「十三行博物館」、「鶯歌陶瓷博物館」、「黃金博物館」、「板橋林本源園邸」、「淡水古蹟博物館」等五處博物館任選一處免費參觀。經發局說,如果還想遊歷其餘的四個館的民眾,只要憑摸彩券還是可以享受優待票。
台南縣:方式:只要於1月18日至1月24日在台南縣內各地消費滿3600元,持相關的發票、收據或憑證即可至蕭壠文化園區兌換一張摸彩券。
活動時間:縣府將在1/24當天下午四點抽出大獎。
獎品:值120萬油電混合高級轎車、腳踏車為摸彩品
http://www.tainan.gov.tw/cht/public/dealdata.aspx?SN=17688
澎湖縣:活動辦法:澎湖縣籍民眾的摸彩券將伴隨消費券一起發放,台灣本島來的旅客可在機場等入境點索取。在澎湖持消費券至領有營利事業登記證的商家消費後,必須由商家在摸彩券蓋上店章,累積消費滿3600元(含)以上,即可參加抽獎。
活動時間: 3次抽獎的日期排定於2月27日、3月27日及5月30日
獎項:頭獎 TOYOTA ALTIS 1.8J轎車一輛(1名)價值新台幣583.756元;
貳獎 三陽新高手125機車一輛(10名)價值新台幣39,900元;
叁獎 ASUS X80L筆記型電腦一台(10名)價值新台幣27,000元;
肆獎 勝一EV-24S電動自行車一輛(10名)價值新台幣15,000元;
伍獎 大同電信WIMAX行動寬頻上網卡加上網服務免費6個月(10名)價值新台幣10,500元;
陸獎 國產腳踏車一輛(10名)價值新台幣3,000元;
柒獎 連鎖超市千元禮券一張(45名)。
有遺漏的縣市,請熱心人士繼續PO文。謝謝!
ruricat(967)
在 2009/1/18 6:19 pm 發表
外縣市都獎都好大~台北獎好小
mlee521(110)
在 2009/1/19 8:55 am 發表
我也愛台灣貨
公司尾牙的贈品卯起來都是選擇台灣品牌
但是最後還是不得不服輸了
因為說明書或製造地都是made in china
我也想支持台灣製造的商品啊
evetseng(12)
在 2009/1/19 11:35 am 發表
消費券..真的要..用心的花在需要..而且有用的地方才好.
我...拿到..但..還沒有想好要怎麼用捏...頭痛的啦..
wenylo(45)
在 2009/1/19 1:48 pm 發表
現在都會標"台灣製",不過翻內裡又會來個"Made in China"
要我們支持台貨...那商人也要有良心呀...
clark580122(37)
在 2009/1/19 9:44 pm 發表
講到我的心聲
市面上要找真正純種台灣貨真的不多, 3C品, 小家電, 服裝 . . . . . . . . . 到處充斥著韓貨, 陸貨, 越南貨, 台灣貨很稀少
所以我都是用在"吃"上面, 帶小朋友吃幾頓好料的, 上館子囉~~~
karta(186)
在 2009/1/20 0:05 am 發表
上次工作的工地有到"蔓黛瑪蓮"的工廠~
好像要往"員林"方向吧~!?
其實...我也不知道他廠址為何~!?
想買真正的韓貨要到韓國去買~!!!
但要有門路才會買到所謂ㄉ~批發價...
回覆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