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consciou(693)
在 2009/6/6 4:07 pm 發表
試討論之,如有謬誤敬請指正,謝謝您。
提醒,如果告刑事就要承擔誣告的責任。
誣告罪之定義是編織虛偽之敘述欲羅織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並非告輸了就合於誣告罪之構成要件,對於一件告訴,只要沒有虛偽之陳述或是行使偽造、變造之證據者即不構成誣告罪的。
若主購真的沒收 可能會涉嫌 刑法第335條 普通侵佔罪
刑法上所謂侵佔罪,已被侵佔之物先有法律或契約(合購文)上之原因在其持有中者為限。
持有者(主購)若之後萌生犯意幹走這筆錢or物品,產生"易持有為所有"之意思,侵佔持有他人之"動產",這樣才會成立刑法上的侵佔罪。
另外,侵佔罪為即成犯。於持有人將持有他人之物變易為所有之意思時,即行成立,即使侵佔行為完成後,將所侵佔之物返還給原所有人,亦難逃犯罪之成立。
意思就是說,就算已經拿到退款,還是可以告~
因為侵佔罪 在有侵佔意思的時候就已經成立了!
跟後面有沒有返還侵佔之物沒有關係。
Unconsciou(693)
在 2009/6/6 4:08 pm 發表
若主購真的捲款不退錢 可能會涉嫌 刑法第 339條 第1項、第2項... 普通詐欺罪 ...就不用我多講了~打165問更詳細.
刑法第 339條第1項、第2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 至於刑期,可參考刑法第339條至342條,其中也有特殊的詐欺行為規定。
2. 對於本票債務人是否構成詐欺罪,原則應從上述構成要件來判斷,本票債務人須具有詐欺罪的主觀不法構成要素,而使外在客觀不法構成要件充足。也就是,本票債 務人須具有故意且有牟取自己或第三人不法利益之意圖下,為詐欺的票據行為,他人因詐欺的票據行為陷於錯誤,因錯誤而為財產上之處分,導致被詐欺者或第三人 財產上的損失,且本票債務人或第三人獲財產上利益。
詐欺竊盜等案件受害民眾得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宣導手冊 (有更詳細word檔可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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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cetina66(301)
在 2009/6/6 5:17 pm 發表
U大真是辛苦你了!!對於任意刪單的團員也能報黑嗎?因為無法用評比呀
Unconsciou(693)
在 2009/6/6 5:33 pm 發表
如任意刪單的團員,至少可在家族報黑
https://www.ihergo.com/club/Taoyuan/forum/no15886
累犯一樣請出家族喔!!
請大家為自己言行負責~團員下單就是一份責任!!
Unconsciou(693)
在 2009/9/1 1:44 pm 發表
1.利用不能刪除的合購信件 散布 不實無證據言論,與惡意誹謗 別人:
請參考(刑)310-2 三百十條第二項:加重誹謗罪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2. po文公開私人個資,涉嫌(刑)318-1
無故洩漏因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秘密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千元以下罰金。
a2607(195)
在 2009/9/18 12:02 pm 發表
請問取貨日已過了16天才來信告知,前一陣子很忙,都沒時間上線 ,該怎麼處理ㄚ??
取貨當晚打電話沒人接,信件也寫了3.4次,並告知幫她保留3天,但她就是沒出現,也沒任何回應...
因很少開團,遇到這情況真不知該如何好,是否請有經驗的主購們,給我些意見參考?~3q
Unconsciou(693)
在 2009/9/19 10:09 pm 發表
請問取貨日已過了16天才來信告知,前一陣子很忙,都沒時間上線 ,該怎麼處理ㄚ?? 取貨當晚打電話沒人接,信件也寫了3.4次,並告知幫她保留3天,但她就是沒出現,也沒任何回應... 因很少開團,遇到這情況真不知該如何好,是否請有經驗的主購們,給我些意見參考?~3q
給妳看這個參考:)
https://www.ihergo.com/club/ihergo-web/forum/no436559
不好意思請提供更多細節好瞭解提供意見喔
1商品是保鮮食品還是可以放的?
保鮮食品過3天後,就是丟掉了吧...
2有轉讓掉嗎?
有的話,最好退款,以免對方若報警對你不利喔><
http://zh.wikipedia.org/zh-tw/%E6%97%A0%E5%9B%A0%E7%AE%A1%E7%90%86
Unconsciou(693)
在 2009/10/19 5:22 pm 發表
若團員面交當天未來取貨...
提醒大家
因為易有糾紛,所以我不贊成主購任意處置團員當天未面交取走的合購物
但也絕不認同,團員可以無期限要主購義務保管保存未取走的合購物!!
若主購想處置團員當天未面交取走的合購物前
建議 先做到告知 ,可避免後續衍生更多糾紛
大家都是想避免糾紛,解決問題
如果是我會當天 寄信去給團員,說明限時 ex.明天晚上6點止,再未取貨即=同意 把合購物捐去xx地點 (或視同默許任憑主購處置) 。
若對方仍不回應 也不取貨 ,則把她上站紀錄存圖+寄給她寄去捐出地點相關收據拍照存證。
這些證據都要在自己電腦留存,避免網站資料遺失。
我沒法保證...告訴成不成立..因為我不是實務相關人員
不過若團員執意要提告, 警察勢必得受理
若團員要告侵佔,因無因管理...應不成立。
告詐欺是穩不成立的,因為沒有『詐術』。
團員當天 沒來拿我會立即做出反應
視情況(有交情的就打電話)打電話去問,不禮貌的就不要浪費偶錢用寄信的通知
儘管是放不會壞的,隔天 仍不回信,即再發通知:
1因您履不回應,為避免我無止盡的保管,將幫你轉讓,若轉讓成功,將扣除ooxx費捐給xx慈善機構。
如有異議請在oo期限前 回覆,若我仍無收到回信視同默許同意 3q^^
2在您失聯+等待轉讓期間,一日將收取xx元保管費,捐給xx慈善機構。
感謝您的愛心
以上,我會這樣啦,保護自己也幫小白做善事:P
如果不想幫團員轉讓 ,想直接丟掉 ,建議要拍照存證 ,避免團員若執意起訴,法律講求證據,才可以保護自己
要怎麼做看個人自由, 提醒大家勿去做有爭議的事,爭執糾紛永遠都不會是愉快的事...
Unconsciou(693)
在 2009/11/4 12:12 pm 發表
法律諮詢管道
民間司改會特別為您蒐集以下法律諮詢管道,希望透過真誠的關心與資源分享, 讓您的疑慮能確實獲得改善 。
(一)各地的律師公會: 每個地方的律師公會幾乎都有提供簡單的法律諮詢、疑義解答、 輔導訴訟服務,但是時間、地點及方式各有不同,因此有這方面需求的民眾,可以在上班 時間直接打電話洽詢。
單位 | 電話 | 傳真 |
台北律師公會 | (02)2351-5071( 代表號 ) 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 7 號 9 樓 | (02)2391-3895 (02)2391-3714 |
宜蘭律師公會 | (03)936-7792 | (03)935-2824 |
基隆律師公會 | (02)2465-3004 | (02)2465-3293 |
桃園律師公會 | (03)332-6062 | (03)336-1942 |
新竹律師公會 | (03)522-3575 | (03)522-0424 |
苗栗律師公會 | (037)322-020 | (037)325-093 |
台中律師公會 | (04)2222-4144 (04)2224-3444 (04)2224-1832 | (04)2224-6609 |
彰化律師公會 | (04)834-6627 | (04)838-1391 |
雲林律師公會 | (05)632-6840 |
|
嘉義律師公會 | (05)278-5618 | (05)277-8081 |
南投律師公會 | (049)223-9569 | (049)223-9570 |
台南律師公會 | (06)298-7373 | (06)298-8383 |
高雄律師公會 | (07)215-4892 (07)215-4893 | (07)281-0228 |
屏東律師公會 | (08)753-5416 | (08)756-0049 |
台東律師公會 | (089)352-810 | (089)349-599 |
花蓮律師公會 | (03)822-7480 | (03)823-0223 |
(二)各縣市政府
(各縣市政府均設有法律諮詢部門,請逕自洽詢)
台北市政府 (02)27256168 台北市市府路 1 號
台北市政府訴願審議委員會 (02)87801252 www.appeal.Taipei.gov.tw
台北市原住民法律服務專線 (02)27205975/25555340 台北市太原路 54 號之一
台北市社會局北區婦女服務中心 (02)25314245-6 台北市錦州街 222 號 2 樓
台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 96 號台北市政府警察局( 02 )23825587 ( 02 ) 23115459 www.tmpd.gov.tw
台北市勞工法律諮詢服務中心 (02)2728-7016~7019
服務時間:每週三、五 PM1 :30 開始登記( 限10 人) , PM2 :00 開始諮詢
台北市市府路1 號市政大樓東北區五樓
方式:以面對面諮詢為主
(三)民間團體
台灣人權促進會 | (02)23639787 | 台北市 106 新生南路三段 25 巷 3 號 9 樓 |
青年發展基金會 | 02-25463325 轉 60 , 54 , 52 |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 261 號台玻大樓 3 樓 |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 | Tel:02-23225255 Fax:02-23224088 | 台北市金山南路二段 200 號六樓 |
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 (02)8732-8866 | 台北市基隆路二段 170 號 |
(四)司法機關:高等法院以下各級法院及檢察署均於機關設有櫃台式服務處辦理各項訴訟輔導業務,惟其服務輔導事項涉及訴訟或非訴訟案件者,依法令規定,係以關於程序事項為限,與實體法律關係有關之事項,則不在服務輔導範圍。
各地法院
服務時間:上班日上午 8:30- 下午 5:30 ( 中午不休息 )
服務對象: 1. 已有案件 於法院者之當事人本人或其父母子女配偶為限 ( 須持有身分證明 ) ; 2. 未有案件在法院者:一般民眾。
服務方式:面談、電話、書面
單位名稱 | 服務地點 | 聯絡電話 |
台灣高等法院
|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 124 號 | (02)2371-3261 |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 | 台中市南區五權南路 99 號 | (04)2260-0600 轉 7332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 | 台南市中山路 170 號 | (06)228-3101 轉 1110 |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 586 號 | (07)585-3610 或 585-3621 轉 180 |
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 | 花蓮市民權路 127 號 | (03)8225152 或 822-5116 轉 102 |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 台北市博愛路 131 號 | (02)2381-3674 或 2314-6871 轉 6344~6347 |
台灣板橋地方法院 | 台北縣土城市青雲路 138 號 | (02)2261-6714 轉 112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 | 台北市士林士東路 190 號 | (02)2833-9697 或 2831-2321 轉 135 |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 | 桃園市法治路 1 號 | (03)334-4069 或 339-6100 轉 139.140 |
台灣新竹地方法院 | 新竹市中正路 136 號 | (03)521-0022 轉 130 |
台灣苗栗地方法院 | 苗栗中正路 1149 號 | (037)330-083 轉 151 |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 | 台中市自由路一段 91 號 | (04)2222-5863 轉 3805 |
台灣彰化地方法院 | 員林鎮中山路二段 240 號 | (04)835-6110 或 834-3171 轉 226 |
台灣南投地方法院 | 南投市中興路 759 號 | (049)224-2602 轉 1273 |
台灣雲林地方法院 | 雲林縣虎尾鎮明正路 38 號 | (05)632-4780 或 633-6511 轉 273/276 |
台灣嘉義地方法院 | 嘉義市中山路 96 號 | (05)278-3625 或 278-3671 轉 312.255 |
台灣台南地方法院 | 台南市健康路三段 308 號 | (06)2956-566 |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 | 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 188 號 | (07)216-1409 或 216-1418 轉 2142~45 |
台灣屏東地方法院 | 屏東市棒球路 9 號 | (08)755-8870 或 755-0611 轉 1301 |
台灣台東地方法院 | 台東市博愛路 128 號 | (089)346625 或 310130 轉 234.265.270 |
台灣花蓮地方法院 | 花蓮市府前路 15 號 | (03)823-5855 或 822-5144 轉 506 |
台灣宜蘭地方法院 | 宜蘭市渭水路 51 號 | (03)932-4188 轉 280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 | 基隆市東信路 176 號 | (02)2466-5613 或 2465-2171 轉 1101 |
台灣澎湖地方法院 | 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 38 號 | (06)927-0105 |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 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 178 號 | (0823)27361 轉 101 |
各地檢察署
服務時間:上班日上午 8:30-12:30 至下午 1:30-5:30
服務對象:
1. 當事人或其親屬 ( 因個案查詢,持有身分證明 ) 。
2. 一般民眾 ( 非因案件相詢 ) 。
服務方式:面談、電話、書面
單位名稱 | 服務地點 | 聯絡電話 |
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 | 台北市博愛路 127 號 | (02)2331-0901 |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 | 台中市自由路一段 91 號 | (04)2229-2866 |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檢察署 | 台南市中山路 170 號 | (06)228-2111 轉 741 |
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 | 高雄市鼓山區明誠三路 586 號 | (07)553-3951 |
台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檢察署 | 花蓮市民權路 127 號 | (03)822-5112 轉 11 |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 台北市博愛路 131 號 | (02)2389-9675 |
台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 | 台北縣土城市青雲路 138 號 | (02)2262-7009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 台北市士林士東路 190 號 | (02)2835-1864 |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 | 桃園市法治路 1 號 | (03)337-0737 轉 133 |
台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 | 新竹市中正路 136 號 | (03)525-4102 轉 406 |
台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 | 苗栗市中正路 1149 號 | (037)360-226 |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 | 台中市自由路一段 91 號 | (04)2223-0921 |
台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 | 員林鎮中山路二段 240 號 | (04)835-7274 轉 328 |
台灣南投地方法院檢察署 | 南投市中興路 757 號 | (04)2924-2602 轉 2013 |
台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 雲林縣虎尾鎮明正路 38 號 | (05)631-2871 |
台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 | 嘉義市中山路 96 號 | (05)278-2601 轉 115 |
台灣台南地方法院檢察署 | 台南市建康路三段 310 號 | (06)295-9971 |
台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 | 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 188 號 | (07)216-1467 |
台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 | 屏東市棒球路 11 號 | (08)753-0448 |
台灣台東地方法院檢察署 | 台東市博愛路 128 號 | (089)328-049 |
台灣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 | 花蓮市府前路 15 號 | (03)822-6154 轉 119 |
台灣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 | 宜蘭市渭水路 51 號 | (03)933-1561 |
台灣基隆地方法院檢察署 | 基隆市東信路 178 號 | (02)2465-1171 轉 1101 |
台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 | 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 48 號 | (06)926-3086 |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檢察署 | 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 178 號 | (0823)24-581 |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檢察署 | 金門縣金城鎮民權路 178 號 | (0823)25-192 |
大學法律服務社: 法律系學生在老師的指導下,幫助民眾做簡單的法律咨詢服務。
單位 | 電話 | 地址 |
台灣大學法律服務社 | (02)2394-0537 (02)23519641-267 | 台北市徐州路 21 號 |
中興大學法服社 | (02)25035183 | 台北市建國北路 2 段 69 號 |
中正法律服務社 | www.ccunix.ccu.edu.tw/~u8734048 | 嘉義縣民雄鄉三星村 160 號中正大學法學院 109 室 |
政治大學法律服務社 | (02)2938-7079 (02)2938-7080 | 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 64 號季陶樓三樓 |
輔仁大學法律服務中心 | (02)29031111 轉 2642 | 台北縣新莊市中正路 510 號 |
東海大學法服社 | (04)3590229 | 台中市中港路 3 段 181 號 |
台北大學法律服務社 | (02)2503-5183 | 台北市建國北路二段 69 號惠蓀北樓 1 樓 |
東吳大學法律服務社 | (02)2311-1531 轉 4491 | 台北市貴陽街一段 56 號法學院 7 樓 |
世新大學法律服務社 | 02 ) 2236-8563 | 臺北市木柵路一段 17 項 1 號舍我樓 803 室世新大學法律服務社 |
文化華岡法律服務中心 | (02)2861-3814 (02)28610511-470 | 台北市士林區華岡路 55 號大成館 2 樓 台北市士林區華岡路 55 號大中館 1 樓 |
國防管理學院法服中心 | (02)2222-3913/2222-3911 | 台北縣中和市民安街 150 號 |
中央警官學校法服社 | (03)3282321 轉 4276 | 桃園縣龜山鄉大崗村樹人路 56 號 |
中原大學法律服務社 | (03)456-3171 轉 5522 | 桃園縣中壢市普仁里 22 號 |
私立玄奘人文社會學院法律服務社 | (03)530-2255 轉 5526 法律系 | 新竹市香山區玄奘路 48 號 |
海洋大學法律服務社 | (02)2462-2192 轉 3601 | 基隆市北寧路 2 號 |
成功大學法律服務社 | (06)2757575 轉 66121 、 66125 | 台南市大學路 1 號成大法研所 |
(五)各鄉鎮市公所: 幾乎各鄉鎮市公所在固定時間都會有律師輪值做簡單的法律服務,因此您也可以就近到各鄉鎮市公所詢問。
(六)其他
檢舉陳情管道
監察院監察調查處 | 電話 (02)2356-6542 李主任 傳真機:02-2341-0324 | 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二號 檢舉信箱:台北郵政 8-168 號信箱 |
相關司法資訊網站: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http://www.jrf.org.tw
檢察官改革協會 http://www.pra-tw.org
警察官改革協會 http://www.policeunion.com.tw
台北律師公會 http://www.tba.org.tw
台灣人權促進會 http://www.tahr.org.tw/
司法院 http://www.judicial.gov.tw
另有其他民間單位、律師個人所設立之法律諮詢網站, 可依個人需求上網搜尋。
yenmino(398)
在 2009/11/9 12:43 pm 發表
U大~真是感謝您提供這麼多很有益的資訊啊~
不好意思~借轉喔~謝謝^^
a0939691627(1952)
在 2009/11/9 1:41 pm 發表
借轉
pey5911(491)
在 2009/11/9 2:04 pm 發表
借轉
newemily0379(569)
在 2010/3/8 1:57 am 發表
感恩提供如此實用法律資訊 轉錄喔3Q
yyp1030(457)
在 2010/3/8 2:01 am 發表
感恩提供如此實用法律資訊 轉錄喔3Q+111
bess4468635(76)
在 2010/3/21 8:31 pm 發表
我這邊也有之前人家合購到現在都未取貨的東西 害我都不敢丟也不敢送人 寄信不知道是否她有看到 都沒有等到回應ˊˋ
qoo680922(207)
在 2010/4/3 2:27 pm 發表
我也要轉一下~
thene221(677)
在 2010/12/18 10:31 pm 發表
你好~
謝謝感謝提供這們好得資訊
借轉錄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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