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g5577(148)
在 2009/5/9 7:59 pm 發表
●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庭長宋國鎮說, 他人誤匯進入自己帳戶的款項,在法律上屬於不當得利,如果遲不歸還,匯錯款的人可循民事訴訟管道要求返還。訴狀紙一張才2元,也可上網下載,自己填寫,提起告訴,無須請律師。
宋國鎮說,判決勝訴後,如對方仍不願吐出錢來,可持判決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除非對方名下什麼財產都沒有,否則應可討回。
資深郵局行員建議,如果時間許可,轉帳最好到金融機構臨櫃辦理,不要嫌麻煩。因為用提款機轉帳,不會出現對方戶名,臨櫃填寫轉帳單,則須填寫對方帳號與戶名,如果帳號寫錯,與登錄的戶名不符,行員會告知有誤,立即更正,不致把錢錯匯給第三者。 (記者傅潮標整理)
大家參考看看~
每次我轉帳時,真的很怕手指頭突然抽筋,會轉錯帳,
尤其是愈大筆愈緊張
現在看到這則新聞,雖然希望永遠都用不到,
但至少有一點點安心的感覺了。
fcwp(935)
在 2009/5/9 8:11 pm 發表
借轉貼文哦,謝謝。
小米(758)
在 2009/5/10 1:24 am 發表
借轉喔
感恩^^
yanghsuehni(1574)
在 2009/5/10 1:59 am 發表
回應 csg5577:
匯錯款怎麼辦 更新日期:2009/05/06 04:09 ●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庭長宋國鎮說, 他人誤匯進入自己帳戶的款項,在法律上屬於不當得利,如果遲不歸還,匯錯款的人可循民事訴訟管道要求返還。訴狀紙一張才2元,也可上網下載,自己填寫,提起告訴,無須請律師。 宋國鎮說,判決勝訴後,如對方仍不願吐出錢來,可持判決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除非對方名下什麼財產都沒有,否則應可討回。 資深郵局行員建議,如果時間許可,轉帳最好到金融機構臨櫃辦理,不要嫌麻煩。因為用提款機轉帳,不會出現對方戶名,臨櫃填寫轉帳單,則須填寫對方帳號與戶名,如果帳號寫錯,與登錄的戶名不符,行員會告知有誤,立即更正,不致把錢錯匯給第三者。 (記者傅潮標整理) 大家參考看看~每次我轉帳時,真的很怕手指頭突然抽筋,會轉錯帳,尤其是愈大筆愈緊張現在看到這則新聞,雖然希望永遠都用不到,但至少有一點點安心的感覺了。
流程應該還有
簡單一點的,就是去自己的銀行申請,銀行會幫你聯絡收到錢那個人,對方同意的話錢馬上能轉回
若對方不理會......就比較麻煩了,要去警察局報案,警員會幫你聯絡對方(通常對方接到警察局打的電話,都會馬上匯還),對方一樣不理你的話,警察會安排調解,對方不到警局調解(要3次吧)第3次才會送法院.......
你寫的是最後一步....就是要寫狀紙
petershiue(825)
在 2009/5/10 8:37 am 發表
借轉貼~感恩~
jiayng(200)
在 2009/5/10 9:33 am 發表
我匯款錯
打去郵局
郵局人員說要查
但根本沒後續動作0.0
只能靠自己
joling(17)
在 2009/5/10 8:15 pm 發表
我以前是有一次用轉帳繳信用卡費用,按錯一個字,(atm,不知是陽光反光太刺眼,還是那時走"雖"運)
一樣都匯入台新銀行的戶頭裡,只是錯幫別人繳錢了
結果,跟台新反應,他們的處理是直接把帳作回來,但是還是要收我違約金
超火大的,錢一樣都在他們銀行,他們根本沒有損失
之後就不再用台新的信用卡了..
wynnemo(121)
在 2009/5/11 1:30 am 發表
轉轉轉貼
Penny(62)
在 2009/5/16 1:01 pm 發表
謝謝分享
apek35(156)
在 2009/5/16 1:09 pm 發表
那如果是支票掉了
被別人撿走
且存入那怎麼辦?
雖然從發票人那裡可以得知是誰領走的
那要怎麼才能讓對方還錢呢?
dearmad(443)
在 2009/10/2 5:17 am 發表
謝謝分享 借轉錄
su5892(112)
在 2009/10/2 6:24 am 發表
回應 apek35:
那如果是支票掉了被別人撿走且存入那怎麼辦? 雖然從發票人那裡可以得知是誰領走的那要怎麼才能讓對方還錢呢?
馬上連絡開票人向銀行申請 止付 即可
支票最好劃線,限定兌票人最保險
vans928(124)
在 2009/10/2 5:35 pm 發表
好文~~謝謝分享
麻煩借我轉錄
m920419841(522)
在 2009/10/16 8:15 pm 發表
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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