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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ryw618(534)


在 2009/7/12  0:02 am 發表

這是兩年前在網路上流傳的一則故事:有一位工程師在一家公司工作三十年,退休了。他對該公司的機器及產品瞭如指掌。幾年後,該公司的一套機器故障,全公司的人都沒法找出問題來。絕望中,他們只好把退休的工程師找回來。這位工程師看了一個小時後,從上衣口袋拿出一枝粉筆,用粉筆在一個零件上畫了一個大叉叉指出:「這就是你們的問題。」

 

知識與常識

  

杜書伍:懂八%叫常識,真正的專業在二%,那才是知識!

 

公司把零件換了,機器操作正常。但是不久,公司收到一張十萬元的帳單,是這位退休工程師的收費。公司老闆火大了,認為一個小時不值這麼多錢,就要求送一張明細表。這位退休工程師的回函是:「粉筆,一元;知道在哪裡畫叉叉,九萬九千九百九十九元。」

 

就在工程師畫下叉叉的同時,他腦中三十年的工作經驗正以電影濃縮快轉速度進行,頃刻間他閃過四個與該問題相連的可能解決方案、綜合了同樣問題場景卻失敗二十七次的經驗值、和一百五十三次獨自思索突破工作瓶頸的深層反省。

 

決定工程師拿到九萬九千九百九十九元的那一筆,究竟是什麼?聯強國際總裁兼執行長杜書伍說,在一個行業裡,你懂八%叫做「常識」,而不是「知識」,因為大家都懂八%。而且,可能只要花二%的時間就能學會這八%。其實,真正的專業在最後的二%,那才是真正的「知識」。他談到多年的用人經驗,剛入行的年輕人,很可能前兩年所學到的都只是該行業的常識:「他學習一下,就說『喔

,我學會了!』實際上他學的非常淺薄。只是像煙火一樣,『砰』的一聲好像看起來不錯,但事實上不會產生效益!」

 

光靠常識的人,猶如只會一招半式。」杜書伍接著說,應付一般性的運作尚可,有時也可運作得很熟練,但針對每一次應用時可能遇到的細節不同,不見得能精準拿捏每個環節該使幾分力、該如何變通,使得執行起來有隔靴搔癢之感,好像做了,卻又總覺得少了什麼。

 

當一個人擁有「決勝二%」的知識與能力後,手上握有的粉筆,就不只值一元,而能附加出九萬九千九百九十九元的價值。不過,從「常識階級」進入「知識階級」,必須經歷一段漫長的浸泡與思考。然後,腦袋會產生許多促使事件成功的直覺。

 

沈默是毀謗最好的答覆。

 

 

 

perryw618(534)


在 2009/7/12  11:12 pm 發表

perryw618(534)


在 2009/7/13  9:27 pm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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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09/7/16  7:06 pm 發表

perryw618(534)


在 2009/7/17  4:47 pm 發表

perryw618(534)


在 2009/7/21  9:45 am 發表

perryw618(534)


在 2009/7/22  12:20 pm 發表

perryw618(534)


在 2009/7/23  6:25 pm 發表

ninachen168(108)


在 2009/7/26  8:02 pm 發表

perryw618(534)


在 2009/7/27  1:57 pm 發表

smallkg66(303)


在 2009/7/27  3:15 pm 發表

david-wei(24)


在 2009/7/27  7:30 pm 發表

恩對

perryw618(534)


在 2009/7/28  1:24 pm 發表

perryw618(534)


在 2009/7/29  5:54 pm 發表

perryw618(534)


在 2009/7/31  10:21 am 發表

perryw618(534)


在 2009/8/3  2:34 pm 發表

perryw618(534)


在 2009/8/6  10:27 am 發表

perryw618(534)


在 2009/8/9  1:59 pm 發表

perryw618(534)


在 2009/8/11  10:53 am 發表

perryw618(534)


在 2009/8/13  3:25 pm 發表

perryw618(534)


在 2009/8/17  11:35 pm 發表

jc6497r53791(245)


在 2009/8/17  11:41 pm 發表

沈默是毀謗最好的答覆。

這句話我要好好記住

勉勵自己不要再被人的無禮

影響自身的修為

perryw618(534)


在 2009/8/20  10:22 pm 發表

perryw618(534)


在 2009/8/23  1:55 pm 發表

perryw618(534)


在 2009/8/25  9:39 am 發表

perryw618(534)


在 2009/8/26  10:12 am 發表

perryw618(534)


在 2009/8/28  11:42 am 發表

perryw618(534)


在 2009/8/29  8:21 pm 發表

perryw618(534)


在 2009/8/31  10:57 am 發表

perryw618(534)


在 2009/9/2  11:15 pm 發表

perryw618(534)


在 2009/9/7  9:59 pm 發表

perryw618(534)


在 2009/9/8  9:36 pm 發表

perryw618(534)


在 2009/9/11  3:21 pm 發表

perryw618(534)


在 2009/9/14  5:49 pm 發表

perryw618(534)


在 2009/9/21  1:25 pm 發表

rejoyce517(1)


在 2009/9/21  11:32 pm 發表

perryw618(534)


在 2009/10/5  12:06 pm 發表

perryw618(534)


在 2009/11/12  11:49 pm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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