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好人難做...誰還敢當主購啊 | ihergo愛合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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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715316755(367)


在 2009/6/17  3:07 pm 發表

https://www.ihergo.com/club/ChangHua/forum/no335663 原文

https://www.ihergo.com/category/no0/topic/no335963

作者: usocat (殘爆小護士) 站內: TaichungBun
標題: [心情] 再也無法提起勇氣當主購了
時間: Tue Jun 16 23:07:24 2009

想一想當主購真的吃力又不討好

東西還末到時 要拚命與廠商and團員確認

跑郵局、銀行刷簿子 回到家一筆一筆的對帳

東西到時 輕的還好 重的也是自己搬 需要冰的是清出我的小冰箱

把商品冰進去 深怕它壞掉 對團員不好意思

也常常被團員忘記時間 像個小呆瓜一樣傻等

但我不覺得這有什麼 


畢竟看到大家拿到商品時的笑容和一聲謝謝就夠了

而現在卻被人在背後捅一刀

如今 我現在就要等著跑台中法院和台中地檢署了

原因為只是為了昨天下午 手機沒電 有一位團員打給我

我沒回應就以為我是詐騙 存心要騙他錢的

一開始就有說明 如果無特殊情況一律都是以站內信為主

也說了等到錢都收齊也向廠商得到確定的時間 才會再度寄通知信連繫

說實話 我很傷心也很難過

當主購只是熱心的付出時間幫忙匯整與跑腿 

並不是你花五元雜費請的下人耶 也不是你可以隨扣隨到的

今天下午去郵局準備退匯給某團員時 發現帳戶被凍結 (警示帳號)

後來警察就來了 生平第一次坐上警車 第一次在警局裡作筆錄

都只因為這一位團員昨天下午打電話來沒接到

從下午三點多做筆錄 看著單子上的 「詐欺案涉嫌人***」

眼淚一顆顆掉下來 掉到七點好不容易筆錄和錄音做完了

還得等公文函送判定我是否當天就要移送地檢署

又從七點一直煎熬到九點多 才得以回家等待傳票

期中想到門口透透氣還被斥退

這叫我情何以堪 

最後謝謝大家看我的碎碎念

ps在警局裡學到的一些小常識,

在合購時一定要看清楚買家所寫的條件

如果自己是賣家 一定要註明遊戲規則


ex:以站內信連絡為主 不然情況就會像我這樣,電話找不到人就165

ex:收到匯款就要立刻與主購(團員)連絡 用站內信才有證據

ex:用手機連絡儘量用簡訊 通話記錄其實沒有太大的效力

------------------------------------------------------------------------------------------------

好人不好做呀,唉唉

szmxwxy(189)


在 2009/6/17  3:14 pm 發表

加油..希望沒事喔..

JOAN(357)


在 2009/6/17  3:16 pm 發表

你不是都當壞人嗎??

o715316755(367)


在 2009/6/17  3:48 pm 發表

我像壞人嗎?

JOAN(357)


在 2009/6/17  4:53 pm 發表

應該是主購難為吧~

b229534(304)


在 2009/6/18  0:00 am 發表

啥~~

啥~密~~

魷魚絲有迷有看錯意思ㄌㄟ??

當主購當到要上法院嗎??

真是冤旺ㄋㄟ~~要下六月雪搂~

雅琪(1775)


在 2009/6/18  1:13 am 發表

太可怕ㄌ...這是在台中發生ㄉ事ㄟ...

而且更可怕ㄉ是.....我ㄉ電話是裝飾用ㄉ...很少拿來接聽用

常常有團員打給我..我卻沒接電話(人在一樓..手機可能在2.3樓或哪ㄍ收抽屜裡)

糟糕晚上要做惡夢ㄌ~~~~

x16888x16888(106)


在 2009/6/18  2:21 am 發表

詐欺罪不會成立的啦~

1.妳有該同團的團員可做證明

2.警察不能吃案,所以一定會做偵訊的動作

3.合購說明也可做為證據(但合購說明要寫清楚,最好都用站內信連絡)

4.妳的評比很高,應該也可做為證據

我們店家也有遇過冒名訂貨的事件,所以一定要用站內信或訂單證明

大福美食舖,,,店長

connie805242(111)


在 2009/6/18  8:35 am 發表

雖然罪名不會成立, 但跑法院可是很累人的ㄋㄟ~~~

 

真是小題大做的人...... 浪費社會資源!!!

jennyqoo0204(57)


在 2009/6/18  8:55 am 發表

喔~~你好可憐喔~~希望你沒事.....你知道那個人的帳號嗎?可以提供給大家做參考...

廖豆豆(2075)


在 2009/6/18  11:17 am 發表

哈哈~

手機摔機+浸水

我常常電話都漏接

 

xiiche1 (0)

不要來團購啦

你適合去店裡買

這裡不歡迎你

i5907(26)


在 2009/6/18  11:39 am 發表

才想要來當主夠過過癮說,看了這篇文章,我想我還是參加合購就好,好可怕喔

shushu01234(47)


在 2009/6/18  12:27 pm 發表

圖便宜又要圖方便

卻鬧的滿城風雨

不會去7-11買,不用等個一天一定有現貨.

 

katelin626(174)


在 2009/6/18  1:27 pm 發表

超誇張!

未經再三確認就認為主購詐騙,

也可用站內信先和主購詢問狀況吧!

不然也可用站內信問其他團員確認呀!

 

A2206664(126)


在 2009/6/18  2:19 pm 發表

回應 o715316755:

 

https://www.ihergo.com/club/ChangHua/forum/no335663 原文 https://www.ihergo.com/category/no0/topic/no335963 作者: usocat (殘爆小護士) 站內: TaichungBun標題: [心情] 再也無法提起勇氣當主購了時間: Tue Jun 16 23:07:24 2009 想一想當主購真的吃力又不討好東西還末到時 要拚命與廠商and團員確認跑郵局、銀行刷簿子 回到家一筆一筆的對帳東西到時 輕的還好 重的也是自己搬 需要冰的是清出我的小冰箱把商品冰進去 深怕它壞掉 對團員不好意思也常常被團員忘記時間 像個小呆瓜一樣傻等但我不覺得這有什麼 畢竟看到大家拿到商品時的笑容和一聲謝謝就夠了而現在卻被人在背後捅一刀如今 我現在就要等著跑台中法院和台中地檢署了原因為只是為了昨天下午 手機沒電 有一位團員打給我我沒回應就以為我是詐騙 存心要騙他錢的一開始就有說明 如果無特殊情況一律都是以站內信為主也說了等到錢都收齊也向廠商得到確定的時間 才會再度寄通知信連繫說實話 我很傷心也很難過當主購只是熱心的付出時間幫忙匯整與跑腿 並不是你花五元雜費請的下人耶 也不是你可以隨扣隨到的今天下午去郵局準備退匯給某團員時 發現帳戶被凍結 (警示帳號)後來警察就來了 生平第一次坐上警車 第一次在警局裡作筆錄都只因為這一位團員昨天下午打電話來沒接到從下午三點多做筆錄 看著單子上的 「詐欺案涉嫌人***」眼淚一顆顆掉下來 掉到七點好不容易筆錄和錄音做完了還得等公文函送判定我是否當天就要移送地檢署又從七點一直煎熬到九點多 才得以回家等待傳票期中想到門口透透氣還被斥退這叫我情何以堪 最後謝謝大家看我的碎碎念ps在警局裡學到的一些小常識,在合購時一定要看清楚買家所寫的條件如果自己是賣家 一定要註明遊戲規則ex:以站內信連絡為主 不然情況就會像我這樣,電話找不到人就165ex:收到匯款就要立刻與主購(團員)連絡 用站內信才有證據ex:用手機連絡儘量用簡訊 通話記錄其實沒有太大的效力 ------------------------------------------------------------------------------------------------ 好人不好做呀,唉唉

 

這樣的混蛋團員,真的非常殘忍,而且可怕,一點點都不會為人著想。本人也曾經被以為是好朋友的混蛋殘忍的送上法庭(她天天跟我哭窮,我覺得很可憐,當他二胎房貸的保證人,結果他不還銀行錢,每個月才8000元的貸款,銀行就查封我的財產,送我上法院),我在法庭上大哭(我是個連學校都不曾記過的人,這種震撼哪受得了),連法官都覺得我可憐,公設辯護人幫我想盡辦法我才脫困,但是法律就是規定我得替他還錢。法律就是這麼冷、硬,一旦糾纏上,真是身心俱疲,會做惡夢好幾年......。聽到這種悲劇,我不禁又悲從中來......

  願老天打雷劈死這種天殺的團員! 

 

ppson(2)


在 2009/6/18  2:36 pm 發表

加油阿~這種團員只是少數~大部分都是很優的~希望這件事能盡快平息

franceirene8866(334)


在 2009/6/18  5:43 pm 發表

去雅琪那領貨才知道有台中主購被165 真的很誇張 

本來以為是取貨當天沒接 原來是期間的來電未接

遇到這樣的人真的會吐血 

我當主購不是很久 但也覺得有的人真的不是抱著互相的心態去合購

好像把主購所為當理所當然 都說不禮貌的人不要跟團

就是看不懂國字喔 

以前覺得有的主購說明很硬的感覺

但自己也慢慢增加規定 很怕遇到小白

就算團友不小心忘了 只要態度好 大多主購也不會很硬 

相反 如果主購疏忽到但也是客氣的話 團員也不需要咄咄逼人

大家都是好來好去的嘛!

 

大多的人都是很NICE的  希望她能趕快雨過天晴 

 

 

 

 

cherryfan1123(342)


在 2009/6/18  7:24 pm 發表

真的要當過主購的人才知道當主購的辛苦,

一直跑銀行對帳真的很麻煩,後來我都是取貨付款,這樣大家都方便.

(只是也要擔心有人跑單就是了!)

版主說的主購的辛勞我都感同身受,好加在到目前為止碰到的團員都很優,

那個團員真的是太誇張了!ㄊ是不是太閒了ㄚ~

說真的,幾次經驗後我也覺得團購內容一定要寫清楚才不會吃大虧,

我也是汲取前輩的經驗,聯絡方式以站內信為主,

要不然光是打手機就不知道要花多少錢了呢!

上一次當學一次乖,不過你付出的代價還真是大ㄚ!

我想就算問是哪一位團員也沒用,

只要有信箱就可以申請帳號看似方便其實也是有缺點的,

有的人有了負評就申請新的帳號,根本不會知道這個人是小白,

這樣對主購真的很沒有保障呢?不知道愛合購網站可不可以改良呢?

最後希望你平安無事喔~

 

a23262588(96)


在 2009/6/18  11:21 pm 發表

今天我也是去雅琪那取貨才曉得有這種夠跨張又是世界超級無聊的事情發生啊!真是太超過了,其實我很佩服以及感謝那些願意主動出來當主購的團員,沒有你們的話,我和家人以及一些超愛吃的朋友們,那有這麼多來自各地的美食可享用啊!!吃的.穿的.用的都有...謝謝您們願意花費那麼多精力與時間來為團員們服務,您們都是超級無敵的大好人啦!!

至於那位超級的小人.垃圾人.大爛人,就不要理他了,畢竟其他的團員都是很優的,相信大家都會給您愛的力量,要勇敢的站起來喔!!就當成是流年不利犯小人好了,此厄運一過,好運就會連連來喔!!哈!哈!!

對了!!應該把那大爛人的電話公佈一下,一人一通關心一下,哈!哈!哈!!!

a23262588(96)


在 2009/6/18  11:34 pm 發表

哈!哈!!我要補充一下,本人平時是很有氣質很有修養的,絕不隨便說人是非的喔!不過這個人真的是欠駡的,越想越氣.....,對不對雅琪,哈!哈!哈!!!!

小玉(120)


在 2009/6/18  11:49 pm 發表

有些人的心態都以為主購就是要負責全部事情,拜託!!

雜費也只過收團員5-10元,又不是廉價傭人,

要就配合,不要就別跟團,

GGYY一大堆

不知道的人還以為主購是欠他的哩!

真是"歹年冬  多肖人"

carol076(81)


在 2009/6/19  0:31 am 發表

也太小題大做了吧!! 詐欺?? 是幾千萬嗎?

yuting711(101)


在 2009/6/19  12:06 pm 發表

真的太離譜了!

不過就是下午找不到人

何況也有信阿

也可問問其他團員阿

離譜!

angeldale(211)


在 2009/6/19  12:30 pm 發表

 好人不好做呀,唉唉   這樣的混蛋團員,真的非常殘忍,而且可怕,一點點都不會為人著想。本人也曾經被以為是好朋友的混蛋殘忍的送上法庭(她天天跟我哭窮,我覺得很可憐,當他二胎房貸的保證人,結果他不還銀行錢,每個月才8000元的貸款,銀行就查封我的財產,送我上法院),我在法庭上大哭(我是個連學校都不曾記過的人,這種震撼哪受得了),連法官都覺得我可憐,公設辯護人幫我想盡辦法我才脫困,但是法律就是規定我得替他還錢。法律就是這麼冷、硬,一旦糾纏上,真是身心俱疲,會做惡夢好幾年......。聽到這種悲劇,我不禁又悲從中來......   願老天打雷劈死這種天殺的團員!   

 

我在上民法課的時候老師說

有兩種學生千萬不要說他是我的老師

 

第一種人:

買預售屋的人

 

第二種人:

做保的人

 

保字拆開來是  => 人   呆

 

所以死都不要為人做保

 

 

kay560324(70)


在 2009/6/21  10:14 pm 發表

又是個沒常識的惹的禍

這社會現在有個病,互信不足,容易被騙又不會分辨

過份講權利又不願付義務,想白吃不想付代價,天下哪有白吃的午餐

主購幫妳,她又不是廠商,都用奪命連環call,人家是客服嗎

只會說告人卻連怎麼告都不知道,告她誣告給個教訓,浪費社會資源,

順便讓她上一堂法律課,只是難為主購了

n8553024(181)


在 2010/2/11  8:56 pm 發表

加油..希望沒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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