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arbear525(403)
在 2009/1/25 3:40 pm 發表
話題 : [情報] 只想賺錢而忘記團購精神 參與者 : DACDONLY057 (1) DACDONLY057 (1) | 2009/1/23 8:45 am (修改 : 2009/1/24 8:55 am) 發文主旨如標題 感覺就是有不肖之徒以營利賺錢為目的 忽略了團購精神 懇請各位團購大大眼睛睜亮 慎選團主 別跟錯團 像"海XXXX館"說接受我的評論 還把我列為"壞人" 叫我去跟鬼評論 真是"裝孝為" ------------------------------------------------------ 你說有不肖之徒以營利賺錢為目的,忽略了團購精神,那你就直說是哪位主購吧..如果是指我..那請舉出營利賺錢為目的實例..不要讓雲林所有的主購害怕是自己..我敢說自己問心無愧的在做主購..因為你最近的所有言論..似乎都意有所指的指向是我(因為你直說了海xxxx館)..我現在只好對號入座來面對你所有指控..並一一 為自己辯護..維護我與我商店的名譽..請你舉出我營利賺錢為目的實例
另外..我將你列為壞人..是我自己的權利..你沒跟過我團..但卻能評論我開的試吃團心得..這合理嗎?https://www.ihergo.com/club/storyl92857/forum/no120837 https://www.ihergo.com/club/storyl92857/forum/no99469 你說.. DACDONLY057 (1) | 2009/1/19 8:44 am 這位大大可能沒爬文吧 去看看我的自我介紹 評論當然是從網友口述而來 別人不敢說總要有人挺身而出 你放心好了我不會 天馬行空憑空捏造或惡意中傷 還有.. DACDONLY057 (1) | 2009/1/19 4:01 pm 你那隻眼看到我沒吃過 我不能跟其他試吃成員一起吃嗎 怕人說實話嗎 |
我想請問你....你是跟哪位是吃成員一起吃的..有人願意出來替他背書嗎?
我不知到底哪裡得罪你..讓你做出許多指控..希望你能一一對指控提出實例..我也會一一對指控提出我的說法
至於壞人...ㄏㄏ...你是第一個..也是目前唯一..既然我們磁場不合..設定為壞人避免我們有過度接觸..這合情合理吧..至於你無法評論我所開的試吃心得...因為你根本沒跟過團..卻能寫出心得..為了防止你作怪..只好如此
polarbear525(403)
在 2009/1/25 3:59 pm 發表
話題 : (轉) [情報] 寫程式辨膚色 大學生攔A片...「AV OUT!」
寫程式辨膚色 大學生攔A片...「AV OUT!」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108/4/1cm3x.html hahaha DACDONLY057 (1) | 2009/1/18 9:36 pm (修改 : 2009/1/20 8:35 am)話題水準不夠喔 明明把團購網站當成自家用的自私鬼 還派一些狗或人頭帳戶在那吠 我們只團購不看A片 你留著自爽就好了 |
提供攔A片...「AV OUT!」程式下載
不錯呀
台灣人的驕傲
hahaha polarbear525 (48) | 2009/1/19 8:01 pm 修改 刪除話題水準不夠....這標題是中時電子報下的..我只是轉PO分享..這樣也有事
hahaha judy721 (8) | 2009/1/19 9:08 pm話題水準不夠喔?
哪裡不夠?
說來聽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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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購網站當成自家用....這事我也跟小宜大姊解釋了..事情也解決了..不知你為何耿耿於懷
還派一些狗或人頭帳戶在那吠
我們只團購不看A片
你留著自爽就好了
你是說替我說話站我這邊的都是狗..我的人頭帳戶??你罵我就算了..還牽連其他團友..西螺家族的團友...你們應該也認識替我說話的一些團友..他們是我的人頭帳戶??還罵說是x..太超過了...我分享這個在yahoo看的到訊息..轉貼上來..這樣你也能把我批評的如此不堪..公理自在人心阿
polarbear525(403)
在 2009/1/31 3:00 pm 發表
DACDONLY057 (1) | 2009/1/31 8:48 am
海洋生活館曾未經建清洗衣店同意
以其"店名"賣草莓香腸
人家可是有繳稅有註冊的店
那能讓你亂搞
沒報警你就要偷笑
順便提一下我發誓有吃過海X館東西才作評論
如果無法接受批評那你還開甚麼團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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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第一點....我的確有在未告知大姊..就使用大姊所設立的商店〈西螺建清洗衣店〉,但並不是販賣...而是在露天拍賣找了一家香腸...而ihergo上沒有商店...我卻在自認可以使用下..使用了大姊所設立的商店〈西螺建清洗衣店〉,設立了香腸選項找其他人合購,而這個錯誤我也跟大姊解釋過了...也獲得諒解..並授權我將家族討論區內該篇文章刪除,整個前因後果..不少家族人都看過了..如果需要人來證明我說的話...大姊是最好的人證...大姊如果有看到的話...請出來說句公道話
第二點...你說你發誓有吃過海X館東西...那我請問...為何你的合購紀錄裡沒有...我的開團名單裡也沒有你的id...你也說過...我不能跟其他試吃成員一起吃嗎?我也說過..請那位試吃團員出來證明並幫你背書...發誓是沒用的...要物證..合購紀錄你沒有..要人證..試吃團員沒人出來(從我發表該話題以來過6天了)...難道你只會發誓?
第三點...關於二樓我所發表的...你能提出解釋嗎?還是說你只會含血噴人+抹黑...如果你的心態是死不認錯...只會硬坳...那我也拿你沒辦法拉...我只能對那些被我牽連的團員說sorry...害你們無辜被牽連一起被罵成是X...
另外..你別另外發表新話題佔討論區版面..那會照成大姊的困擾..直接來這個話題pk吧..
iove5200iove(0)
在 2009/2/1 8:51 am 發表
實在看不下去了
甚麼pk要不要Onlineㄋ
如有真實未經別人商家同意販賣東西那就是你的錯
還想硬ㄠ嗎
至於試吃你家東西也不能說實話太野蠻了
假設我姊姊訂我不能吃嗎
你這種鴨霸強勢的態度
讓人不能茍同
polarbear525(403)
在 2009/2/1 6:18 pm 發表
iove5200iove (0) | 2009/2/1 8:51 am
實在看不下去了
甚麼pk要不要Onlineㄋ
如有真實未經別人商家同意販賣東西那就是你的錯
還想硬ㄠ嗎
至於試吃你家東西也不能說實話太野蠻了
假設我姊姊訂我不能吃嗎
你這種鴨霸強勢的態度
讓人不能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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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我確實有未經西螺建清洗衣店同意而使用大姐設立的商店,但我從未販賣..而是在其他網站找到我想購買的東西..自設商品找人一起合購,這個錯誤我也再第一時間就認錯並更改..而且也獲得大姐的諒解..
我一再澄清我並未在該商店販賣..而是合購,你的指責祇是鑽牛角尖而已
至於你的假設..你姐姐訂試吃..你當然可以吃..當然也可以寫評論..但是只能用你姐姐的ID上來評論吧..這種道理你怎會不懂?而且我也沒說不相信他說的..不能跟其他是吃團員一起吃嗎?當然可以..我只是要求與他一起試吃的團員上來證明而已..有這麼難嗎?一起試吃表示很親密才對..怎會沒人敢出來呢?
我從頭到尾都只是要求他拿出人證物證..不要信口開河..無地放肆..
另外我想以下的藍正龍與這位大美女..應該是同居喔??不然ID怎會一樣呢?無意間發現大八卦
我從頭到尾並未以言語抹黑你..也未以髒話罵你..但你從頭到尾都搞不清楚使用大姐商店的事已經解決了..而利用該事件一直抹黑污衊我與我的商店..甚至牽連到其他團友..罵人是狗等等的話語...而你卻從未反省過..甚至更變本加厲請出上面2位帥哥美女來助陣..我只能無奈的說..你真行
西螺美食討論站(86)
在 2009/2/2 5:51 pm 發表
1.P大是合購不是賣.相信大家都有看過P大的解釋
2.D大確實有試吃.我可以證明跟背書
3.團員請注意自己發表的言論
商家也要有接受批評的態度
polarbear525(403)
在 2009/2/3 3:14 am 發表
原來是大姐拿給D大一起試吃的..那D大確實可以寫自己的心得
但為何不在事件一開始..我問D大你為何沒參與試吃團卻能寫出心得來
怎就不直說你是跟大姐一起試吃呢?
如果你一開始就直說..那我不會有後續質疑你的動作出來..所以sorry
但是在D大一直攻擊我用大姐商店賣東西..與在其他話題事件中出口汙辱其他團員是狗這兩件事..我無法退讓與原諒D大你..
第一..事件一開始我便告知D大你..我使用大姐商店的事..我早已跟大姐解釋過也解決了..我也跟你解釋我並不是販賣而是找人合購的敘述..但你還是不斷的發出其他話題用該事件來打擊我..我解釋你不聽也沒詢問大姐是不是事實..D大你這樣不聽也不尋求別人的解釋..這樣對嗎?
第二..對於以下這個..D大你是不是該發表個道歉聲明呢?
話題 : (轉) [情報] 寫程式辨膚色 大學生攔A片...「AV OUT!」
寫程式辨膚色 大學生攔A片...「AV OUT!」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0108/4/1cm3x.html hahaha DACDONLY057 (1) | 2009/1/18 9:36 pm (修改 : 2009/1/20 8:35 am)話題水準不夠喔 明明把團購網站當成自家用的自私鬼 還派一些狗或人頭帳戶在那吠 我們只團購不看A片 你留著自爽就好了 |
對我道歉就免了..因為我確實有看A片...但對於其他人..D大你應該要有所表示吧..不然依照『李熬』說法:【我可以告你..告X你這個XXX】...別不信邪..電視常有報導阿..只是看被你污衊的這幾個人要不要提告而已...我是不是危言聳聽誇大其詞....信不信由你了D大..我是真的有請教過相關熟知法律的人..但畢竟訴諸法律的代價太大了...是可以告的..只是要不要而已...這點我們要的只是D大你誠心誠意的一句道歉而已阿
DACDONLY057(2)
在 2009/2/3 8:35 am 發表
如果我是"建清洗衣店"老闆
我一定告你
可惜我不是
我如有違法歡迎你來告
等你呦!
polarbear525(403)
在 2009/2/3 2:39 pm 發表
DACDONLY057 (1) | 2009/2/3 8:35 am
如果我是"建清洗衣店"老闆
我一定告你
可惜我不是
我如有違法歡迎你來告
等你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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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你的回應是嗎?那我知道了...
從使用大姊商店的事開始..我就認錯..也努力更正..不斷解釋與再
現在弄清楚是你與大姊一起試吃的..我也再上一篇跟你sorry
但你對於自己所說的所做的..絲毫不認為自己有錯..非常理直氣壯..那我也無可奈何..畢竟我說過訴諸法律的代價太大了..所有我的功、過、對、錯..你的功、過、對、錯...就留雲林所有團員自己去做判斷吧
希望大姊有看到這裡..我希望您能將這個話題保留著不要刪除..拜託了
DACDONLY057(2)
在 2009/2/6 3:33 pm 發表
認錯就好
好啦!接受你的道歉
送你一句話"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polarbear525(403)
在 2009/2/7 1:50 am 發表
DACDONLY057 (1) | 2009/2/6 3:33 pm
認錯就好
好啦!接受你的道歉
送你一句話"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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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了台階給你下...你不要
現在還把台階往上搬...越爬越上去..不知羞恥
既然你不知錯..那我就寫出來給大眾知道什麼是死皮賴臉不認錯的典範
第一條..關於我使用大姐商店的事..第一時間我就告知你事情已解決..也跟你解釋我不是販賣而是找人合購..何況當事人是大姐..並不是你..但你不聽也不找大姐或其他人問清楚...還一直用這個發表話題污衊我..你這樣對嗎?不該認錯嗎?https://www.ihergo.com/club/storyl92857/forum/no122861 https://www.ihergo.com/club/storyl92857/forum/no124261
第二條..牽連無辜的人https://www.ihergo.com/club/storyl92857/forum/no114681
罵說替我說話的都是狗..都是我派出去的人頭戶?你這樣對嗎?不該認錯嗎?那以下這些人是??
這是2/1的
最近改的
我不懂為何要改....是想掩飾什麼嗎?
對照下面的你....ㄟ..有明星臉ㄟ...小平頭+大鼻子+瓜子臉+相同迷人的微笑
送副對聯給你..非常適合你
打死不認
天 千
大 錯
地 萬
大 錯
我 我
最 沒
大 錯
DACDONLY057(2)
在 2009/2/10 11:09 am 發表
請勿轉移話題
冒用"建清洗衣店"商號{合購香腸}是事實
經不起網友評論也是事實
最後誰會用自己照片
喝喝!請問你有嗎?
替你回答:(設計對白)-報告無顏面對各位江東父老.因為犯錯
polarbear525(403)
在 2009/2/12 2:16 am 發表
這是你說過的話
DACDONLY057 (1) | 2009/1/31 8:48 am
海洋生活館曾未經建清洗衣店同意
以其"店名"賣草莓香腸
人家可是有繳稅有註冊的店
那能讓你亂搞
沒報警你就要偷笑
順便提一下我發誓有吃過海X館東西才作評論
如果無法接受批評那你還開甚麼團購
比較你上面說的
DACDONLY057 (1) | 2009/2/10 11:09 am
請勿轉移話題
冒用"建清洗衣店"商號{合購香腸}是事實
經不起網友評論也是事實
最後誰會用自己照片
喝喝!請問你有嗎?
替你回答:(設計對白)-報告無顏面對各位江東父老.因為犯錯
你現在會說我是合購.而不是販賣了.那你有說過一句道歉的話嗎??你弄了2..3個話題說我販賣...從未說過道歉的話...而我在大姐對我發出警告不要用該商店後...我就在第一時間跟大姐道歉...也在大姐所發的話題裡公開道歉並說明原委...但你不是...直到現在還不認為自己有錯..連這個話題裡https://www.ihergo.com/club/storyl92857/forum/no114681罵其他人是狗..也不肯認錯...這樣對嗎?
我對你真的是無力了...反正我不論怎麼說...你還是不認為自己錯在哪...只能交給所有的觀眾、團員自行做評斷了...唯有對大姐感到抱歉..還把妳給拖下來當公道人...不過反過來講...大姐有D大這樣肯替妳出頭、打抱不平的團員...我還替大姐妳感到滿欣慰的...但對於雲林其他地區的團員...無言...自求多福吧
DACDONLY057(2)
在 2009/2/14 1:35 pm 發表
喔!原來是未經"建清洗衣店老闆"及大姐同意就以其"店名"去合購--賤招且犯法
*****再來不能評論"海XXXX館"的團購東西好不好吃---鴨霸
哇!好恐怖喔!竟然有這種人,大家要小心---注意
好加在有"毒絲本"為你爆-爆-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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