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自然人憑證,「機」不可失,歡樂送】租稅宣傳活動 | ihergo愛合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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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11/4/18  2:24 pm 發表

【申辦自然人憑證,「機」不可失,歡樂送】租稅宣傳活動
兌領資格:設籍於新北市、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之納稅義務人。
兌領日期及時間:100年4月25日起(辦公時間),兌完為止。
兌領地點:北區國稅局各分局、稽徵所及服務處
兌領方式:
(一)99年6月1日後申辦自然人憑證IC卡且設籍前述9縣市轄區之納稅義務人,自100年4月25日起,可持自然人憑證IC卡、身分證(或影本)、100年3、4月份統一發票收執聯10張(驗後不發還,全數捐贈慈善機關),至本所第四股服務台兌領讀卡機1台,數量有限,兌完為止。
(二)兌領之統一發票係民眾取得100年3、4月份未列印營利事業、機關團體統一編號之統一發票收執聯10張,另購買土地、黃金等免稅商品,不得兌領。
主辦單位: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http://www.ntx.gov.tw/
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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