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09/1/7 10:58 pm 發表
原來...
真相真的永遠只有一個。
今天就由我工藤新一...喔不,江戶川柯南來破解某些人的謎團。
將虛偽的假面具徹底撕開,讓ihergo回復應該有的平靜與溫馨。
話說之前高雄眾多團友們,對於某X涵主購( caise1218 (324))的所做所為十分不能諒解。
Enjoy mei shi --高雄 |
再加上男朋友跳出來上演代言與牧師告解、讓上帝寬恕他人的肥皂劇,
藉此來讓大家誤以為自己年紀還小、不經世事、單純到一整個不行,
希望眾人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頭過身體過的來原諒或者是無視。
柯南我也是個虔誠的基督徒。說真的,
我也是沒辦法接受看到把上帝搬出來什麼寬恕別人之類的虛假情節。
之前某教友團友貼了篇文章,原本我也是想跟大家一樣,
想說當個看戲的人就好。沒想到ihergo的一些新功能,
讓我的好奇心不得不就此展開調查。
誰叫我是天生的偵探性格,看我屢屢透過毛利叔叔成功破案就能得知,
相信大家都清楚也很明白。謝謝大家對青山剛昌(原作者)的支持。
由於ihergo開放顯示IP之後,相信有很多人覺得納悶。
為什麼有人自稱的好朋友好姐妹X如(do1975 (21))、男朋友X冠(gon1234 (16)),
還有自己的IP都是相同的一個位址呢?
如果妳要說:恰巧這幾天我們三個都住在一起、睡在一起。這也太說不過去了。
當時給妳評價的時間點也太接近了吧?(還另外加演了一場「回來吧主購」的拖棚歹戲。)
(三個人圍在一台電腦前面,一起討論怎麼給彼此評價,接著再把牧師寬恕啥的那一套搬出來?)
還是妳要說:原來我擁有其他兩個人的帳號、密碼?
(這樣不就觸犯ihergo的規定?原來分身是這樣搞出來的啊!可以給自己好評語加分是嗎?)
不如妳就說:阿我住的地方有三台電腦不行嗎?
(阿不就那麼巧,同一個IP分享器分出去的IP都相同。)
好。跳過IP相同的事情不說,經過我的抽絲剝繭深入了解之後,得到了驚人的內幕。
妳跟眾團友與它團團友們介紹自己時,都說自己是高師大畢業。
現在考上台南大學某研究所,偶爾還會去教美術。
先不管妳到底是75年次還是1975年生,
(雖然相差11歲那麼多,是裝年輕裝可愛,以獲取店家和團友們的信任感嗎?)
去電高師大相關科系辦公室查詢,都沒有妳這號人物出現。
再打去台南大學相關科系研究所,仍然沒有妳的入學資料。
最後,透過高點補習班的榜單天地查詢,
我打電話到台南長X大學的視覺藝術系,問到了妳的相關訊息。
證實妳曾就讀過,目前應該是畢業了或是延五。
大家可以試試,自己可以撥電話去查查看,證明我所言不假。
電話請大家自行上網查閱。謝謝。
能不能跟大家說說,為什麼有過失的地方不願意出來承認並且跟大家道歉?
能不能跟大家說說,為什麼妳都不懂得尊重體諒別人,而讓大家淋雨或是癡癡地等?
能不能跟大家說說,為什麼妳總是編得出一堆見鬼的爛理由來搪塞大家?
能不能跟大家說說,為什麼妳的理由總是刮大風下大雨或是火車心情不好導致誤點?
能不能跟大家說說,為什麼要騙大家是某某學歷?
(妳的年紀到底是不是真的?是初出社會還是歷練許久?)
能不能跟大家說說,為什麼事情的風頭過去之後,仍冷言冷語奚落當初對妳好的人?
能不能跟大家說說,為什麼虛擬出X冠甚至是X如來替自己護航?
能不能跟大家說說,為什麼妳每次解釋的原因總是牛頭不對馬嘴?
能不能跟大家說說,為什麼妳總是有那麼多為什麼?
在此呼籲ihergo的團友們,未來取貨的時候要先看清楚對方的身份。
不管是什麼方式,都必須要了解確實的狀況,因為這年頭世事難料。
難保未來不會被幌稱標會、缺錢等等的諸多理由詐騙錢財、捲款潛逃。
最後請當事人出來說明。
相信這種角色扮演的戲碼並不適合這個單純的園地,不如在家演給自己看就好。
我不想再讓三郎事件、鰻魚事件、水壺事件、碗粿事件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
不要再看到ihergo高雄地區的眾團友們人心惶惶,讓這個園地蒙上一層陰影。
要不然就請ihergo的大當家Leo大大,依站規將這些人等全部趕離這個很棒的園地。
當作是殺雞儆猴,避免有心人士在這種大不如前的景氣下做出壞事。
這種會欺騙朋友的人,是不會做傻事的。
不要再告訴我牧師曾說上帝會跳出來幫助無助地虛偽的妳。阿門。
請大家廣為傳閱。謝謝。
如果眾團友們心有戚戚焉,請不吝上推。
名偵探柯南(工藤新一)筆
jogeir68(319)
在 2009/1/8 2:56 am 發表
你好可愛噢~
居然,可以寫這麼長~
aagogogo(36)
在 2009/1/8 8:04 am 發表
挖~ 太厲害啦~
這樣都查得出來!
所以喔 小心喔 不要以為可以隻手遮天
人在做 柯南在看喔!
joanchu(179)
在 2009/1/8 9:49 am 發表
現在站方好像又把顯示IP的功能拉掉了
是因為這樣會讓很多人的分身被發現
而讓ihergo這塊園地多了更多爭吵
所以站方選擇把這功能關掉嗎???
大家加入這裡的本意不也就是想要開開心心的合購買東西.交朋友
但因為一個"貪"字,有的人想要賺試吃.有人想要賺評價.有人想要藉此賺錢...
才導致越來越多的紛爭出現
還是真心期望這塊園地能夠回覆原本的平靜
不要再有那麼多紛紛擾擾出現了
qaz96331(718)
在 2009/1/8 11:50 am 發表
........好強喔!......
a221641513(17)
在 2009/1/8 1:31 pm 發表
文筆真好 (給你一串掌聲...)
yami9752(21)
在 2009/1/8 1:36 pm 發表
RIDER(0)
在 2009/1/8 1:37 pm 發表
所有的ihergo各位會員們你們好
我是rider
rider又來了
因為好的主購直接帶各位會員們好的飲食美味
不好的主購直接帶各位會員們的錢有去無回
就這麼簡單嘛!
.................(現場寧靜樣)
今天就拿這個主題來說
之前rider有沒有在ihergo網站講
做錯事並不可恥,而是要知錯能改
這是很重要!
很重要!
很重要!
很重要!
rider有講,你有沒有在聽!
你沒有在聽嘛
你不僅沒有聽,你還變本加厲!
你又發起合購活動
你發起也就算,以為你會改過
結果文章內容我看了一下還不知悔改
結果勒
老天有眼,被人踢爆了歐
最後奉勸你一句話
人在做!天在看!
諸善奉行,諸惡莫做.
RIDER(0)
在 2009/1/9 5:48 pm 發表
樓上 joan02162000 大大
要刮別人鬍子前先把自己刮乾淨好嗎?
是誰不放過誰?
X涵主購最新發的購團購文,你有看過他的文章內容嗎?
之前事情不認錯就算,最新團購文內容都是有關團購文那也就算,居然還有一些"加料"文章.
我也希望能夠事情就此落幕.
可是當我看到X涵主購最新發的購團購文,內容有"加料"
我就一肚子火
panpan12(204)
在 2009/1/9 10:04 pm 發表
話題 : [問題] 顯示的IP 問題
~~~~~~~~~~~~~~~~~~~~~~~~~~~~~~~~~~~~~~~~~~~~~
提升網站整體安全性:
新增了 IP 顯示的功能,以避免有心人士建立多個假帳號!如通過手機認證則不會顯示IP位址!
~~~~~~~~~~~~~~~~~~~~~~~~~~~~~~~~~~~~~~~~~~~~~~~
https://www.ihergo.com/club/ihergo-web/forum/no115095
所以小涵主購沒有顯示IP.但 X如(do1975 (21))、男朋友X冠(gon1234 (16))
一樣會顯示IP.其中問題請自行想像.
另外請不要動不動就以刑法嚇人
若打電話問是否在學校就學.這就犯法
那記者沒人敢做了
jill520(219)
在 2009/1/9 10:24 pm 發表
大家當初加入愛合購
不是就是交朋友嗎?
不是互相幫忙嗎?~~~~~~~~~~~這些話說的很好~不過,不要賠了團購又鬧肚子!
刑法沒有交代~主購失手把商品弄壞要賠!但道德倫理有教我們要!!!!!做人要懂得尊重!
故意洩漏他人隱私資料
係觸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洩漏交付國防以外之秘密罪
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非公務員因職務或業務知悉或持有第一項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而洩漏或交付之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請問誰算是有職務和業務????這個刑法用在合購裡還真是特別!
希望愛合購是一個長久又團結的合購平台,而不是用對方的情緒在磨練自己的耐性!
在 2009/1/9 11:31 pm 發表
好吧。
既然有些人對柯南的身份這麼有興趣,再加上joan02162000大大您提出的問題,看起來沒有什麼建設性,我還是耐著性子慢慢地回答您,希望您能滿意。
柯南的真正身份是,工藤新一。喔,離題了。
我是我們。一群從ihergo草創時期就加入的資深團友。評價總和起來大於您的十數倍之多。
由於是一群人,所以只好以這樣的身份來替自己代言,沒有其它的意思。
至於我的網址跟部落格,那裡本來就是我的園地。看來您不太看漫畫喔?所以我們不太熟。
又離題了。沒有建設性的問題,只好用詼諧的方式回答。
重點來了。
由於我們跟了塗大主購的團很多次,幾乎都發生過很離譜的不愉快。
有的影響到我們個人,有的影響到我們家庭裡的成員。
試問吃了壞掉發臭的食物,大人頂多拉拉肚子,那小朋友呢?這只是諸多不悅的其中一件。
在雨中淋濕了衣服不打緊,大人抵抗力比較強,那小朋友呢?癡癡地等換來一個誇張的理由。
如果今天這些事情發生在您身上或是您的家庭成員裡,試問您做何感想?
問不出一個所以然來,也聽聞不到任何一句抱歉。
拉肚子拉了三天、把小朋友送去掛急診,難道這就是我們該承受的事情嗎?
當初不想提,是因為想說可能是無心之過,人都會犯錯,或許下次應該就不會了。
但是,類似的事情卻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
而號稱是研究所研究生的塗大主購,卻對我們的反應置之不理。甚至是嗤之以鼻。
這讓我十分懷疑中華民國台灣的教育是教到哪裡去了,才會有這樣子的研究生。
再加上之前與她接觸上有著很多的異樣與不安全感,這才讓我們想追出個究竟。
李慶安都道歉辭職下台了,在這裡竟然看到有人硬抝並搬出宗教信仰來避重就輕。
在ihergo開放IP位址顯示的前兩天,我們都覺得非常不可思議。
因為這三個人的IP幾乎都會在相同的時間點上重覆。
而相互留下評價與評語的時間點卻又是那麼地接近。
這部份我就不再贅言,因為通過手機認證之後,就看不見IP位址了。
以上我想大家都能理解,也都看在眼裡。只要是人,都是會思考的。
(如果有哪位善心人士拍下當時的照片,請儘速與我連繫。自拍的暫不需要,謝謝。)
就如同樓上有位panpan12大大說的,如果只是撥電話去詢問有沒有這位同學在這裡就讀,
就觸犯刑法洩密罪的話,那我想有很多記者都會在看守所裡面跟著阿扁一起過年。
雖然我不是公務員,不過在法律條文這部份我倒是相當有研究。
說出事實,並不代表說出他人隱私。
所謂隱私是泛指出生年月日、身份證字號或是戶籍地址之類的個人相關資料。
如果沒有知識,就去看看電視。如果沒有常識,就去逛逛夜市。再不然,就去請教博士。
我們要的只是一個真相,一個尊重。如果可以的話,能有一句抱歉,或許是個奢求。
在問出學歷的真相之後,我們都十分驚訝。這些謊言,不攻自破。
究竟是什麼樣的原因要讓人如此自圓其說?
其實對做人處事來說,學歷並不重要。重要的是誠實與信任。
在這麼多的事情風頭過去之後,我們仍然沒有看到塗大主購有些什麼樣的改善或進步。
只看到再三推拖、冷言冷語當個旁觀者十分不成熟的家族長主購,繼續開團戕害新進來這個園地的團友們。
當她開團當主購的時候,總是以自己的心情當基準,自以為是地要大家配合她的所有事項。還常常不接電話、無故轉單,也不回答團友的問題,偶爾還來個理由笑破肚皮的大遲到。最誇張的是撰寫心得如果沒有按照她想要的方式下筆,還會被無緣無故踢出家族,甚至罪誅九族。抑或是完全沒有經過團友同意,就將團友合購的物品內容物調包。
當她參加別人合購團當團友的時候,總是有著各式各樣的理由,並沒有按照主購在指定的時間內匯款,造成別人的困擾。
我們只是希望不要再有團友跟我們一樣,無辜地受這些不應該發生的鳥氣。
再想起之前有幾位熱心的家族長,跳出來替她將事情大化小、小化無。
我們心裡雖有怨言,但看在這幾位熱心家族長的面子上,我們也就嚥下這口氣。
誰叫我們有些人這輩子活該倒楣就必須在狂拉肚子之後付錢去看醫生,小孩子因為淋雨而哭鬧不停就該忍氣吞聲做個沒情緒的人。
最後,我們只是希望有這些所作所為的塗大家族長主購,能出來說明一切並且跟曾經受過傷的團友們道歉,然後卸下家族長的職務下台以示負責,這樣才是體現出一個做人做事該有的道理。
若是仍然執迷不悟,我們將發起連署,請ihergo大家長Leo大大將這些人等驅逐出這個單純和樂、溫暖和諧的園地。
請大家再次廣為傳閱。謝謝。
如果眾團友們仍舊心有戚戚焉,請不吝保持上推。
名偵探柯南(一群喜愛ihergo的資深團友們、工藤新一)筆
題外話:對號入座一下。這位說我們犯賤的X如(do1975 (21)),我們只是為人夫妻、為人父母,沒有什麼自稱是研究生的高學歷。同時我們已經將妳自我介紹裡的相關文字記錄下來。我們會保留法律追訴權,屆時到了適當時機將對妳提出告訴。不相信的話,就等著收雙掛號的法院傳票。不要測試我們這群人的能耐。
wenylo(45)
在 2009/1/9 11:33 pm 發表
真的.很無聊的一群人/
在 2009/1/10 4:09 am 發表
給樓上的wenylo大大:
或許發生在我們身上的種種親身經歷並未發生在您的身上,那著實是擁有相當好的運氣。
建議您有空的話去買張樂透,說不定您將會是下一個幸運兒。
倘若您不能將心比心去尊重我們這些團友的心情與感受,那就請您用力地拉上您嘴巴上的拉鍊,並安靜地祈禱未來這些鳥事不要發生在您自己身上。
若是我印象中記得沒錯的話,您不也在之前因為某些事情而鬧到大當家的站務討論區嗎?還問眾團友說這樣有沒有吵到大家?有沒有打擾到大家?
記得以後要發言的時候,先想想自己的立場以及自己以前曾經做過什麼事。
題外話:來對號入座貼一下原始記錄在X如(do1975 (21))自我介紹裡的文字檔。
暱稱 : | 如如 |
E-mail : | 不公開 |
網址/部落格 : | 未設定 |
生活圈 : | 高雄 |
上次登入 : | 今天 1:10 am |
其他帳號 : | 美濃中壇 |
無聊的人真的犯賤 我不是小涵的分身,要查ip是不是?歡迎 還是你要跟我喝咖啡呢? 沒問題歡迎來信或來電09291*4***,如如陪您一夜,小涵常說的今晚不寂寞。 懷疑我是不是小涵分身的那位摳南,你文筆真好,想請問你是不是當老師?是國文老師嗎?還是.......不然作家嗎? 再來ip跟小涵一樣,有什麼?小涵家真的很好客,我常到市區上課小涵就請我到她家吃飯,用他的電腦有甚麼稀奇?跨年前我還在她家吃了火鍋。 大家若不相信,你可以學我到她家的攤位告訴店員要找小涵,店員還會親切的問妳,要喝甚麼? 有去他家的朋友都知道。 今天/現在ip若一樣來質疑!歡迎 我有開團喔!第一次當主購若有招呼不周的請見諒! 摳南:等你唷! |
fify5209(853)
在 2009/1/10 11:28 am 發表
其實 我是個局外人~~
只是我想我也沒資格插話
但我要說的事~~我看了N天
我想起因是~因為某主購~因為某件事(我忘了~好像是某位團員取貨時間橋來橋去的吧)~
反正最後某主購 就把此人的帳號姓名公佈出來
當下很多人覺得不適當 也決的不尊重人吧~~點點點的
之後就很多人跳出來說~~受到很多委屈
說甚麼為什麼某主購自己可以遲到或忘記~而團員卻不行~還要被羞辱的
或許 大家就是圖個道歉吧~~
我看了好幾天~~某主購 好像也沒出來說幾句話 都是好友及男友來講話
我局外人~也看得霧煞殺~~
只是當初我看到 這位男友說是團員~說為什麼大家可以一個人領好多試吃~
之後~後來才承認是男友0.0
很多疑點~讓人覺得很奇怪
如果誠實~做錯事 道歉不就OK了?
唉= =|||這件事~也很久了 就連本來的沙X主購 也沒說明了(看了當下也心疼她)
也應該落幕~想參加某主購的團~就參加~有人聞之某主購而不參加就不參加
個人個性行為作風我們無法改變~也不可能逼人做某些事情
對的起自己就好
我相信沒人希望受到委屈~但若遇到了~也得調適 畢竟一樣米養百樣人
或許只有當事人 才知道原委 不是當事人~也沒辦法說甚麼
不好意思 我插話了
qaz96331(718)
在 2009/1/10 11:48 am 發表
給樓上的 joan02162000大大:
事出必有因,沒有人會無聊到無風起浪,若沒有經歷過x涵歷史事件的人..你無法體會那種憤怒.也代表你遇到的是好主購,沒讓你經歷過,
而經歷過的人po上來的文一定是有憑有俱,大家對法律都是動不洞就掛在嘴上的,誰想無事惹的一身騷,
只是受害者等的是"道歉",而罪人卻是永不出面,卻擬出了很多的"甘草人物"與"虛擬人物"想來分散注意力,這就是事件無法停息的原因.......
aagogogo(36)
在 2009/1/10 12:07 pm 發表
我覺得檢討當事人,已經沒用了,別想指望他道歉或是以後不再犯,
但是評價負的竟然可以抵銷,這就太離譜了,
現在X涵主購竟然沒半個壞評,全都被抵銷了,
這豈不是要後面不知情的人重蹈覆轍,繼續受他的氣嗎?
大家應該跟站長反應這不合理的現象,惡評不只不能銷抵,
而且還要列在最前面,讓大家知道他到底是怎樣對待團員,
覺得無所謂的人就繼續跟團吧,別讓不知情的人受害才是。
panpan12(204)
在 2009/1/10 12:54 pm 發表
TO:fify5209大大
雖然你(妳)是個局外人
但你(妳)説的很中肯
至少我這麼認為.
TO:各位大大
我曾經參加小涵主購的團
説真的她個人比較自我一點
不回信説明.我個人遇過
不回電話.我個人沒遇過
我個人認為跟她的團有點難度
所以我不敢跟她的團.因為我沒辦法全面配合她
簡單來説小涵主購.人真的很熱心
所以評價很高
但是也真沒有"相對的責任心"
所以有遇過的大大也一堆
她們上來發言.也並無不妥
若妳覺得她們上來發言中有毀謗
那妳大可提告
相對告輸.則對方可告妳誣告
在 2009/1/10 3:15 pm 發表
panpan12(204)
在 2009/1/11 10:26 am 發表
不好意思
妳在"高雄美食特蒐隊"發起公投
但是妳要公投的對象是Enjoy mei shi→高雄的家長
是不是搞錯了
建議妳去Enjoy mei shi→高雄的討論區
Enjoy mei shi→高雄的團員公投才對吧!
在 2009/1/11 10:31 pm 發表
感謝樓上panpan12大大的熱情告知,謝謝您了。在參酌您的意見之後,
我們已經將「公投」等字樣全面改為「連署」。
我們不是要在【高雄美食特蒐隊】發起連署,我們是要在整個ihergo發起連署。
至於有沒有作用,就要看當事人有沒有羞恥心了。
最後再次感謝您對我們這群老弱婦孺以及這整件事情的關心。謝謝您。
在 2009/1/11 11:10 pm 發表
感謝panpan12大大。
基本上我們是比較希望大當家Leo大大出來處理這件事情。
我們當然知道是由【Enjoy mei shi-高雄】與【高師大】的團員來決定是最佳的方式。
但因為當事人根本不聞不問也不出面說明並且道歉,更別說是有人出來主持連署。
誰願意出來當發起人呢?我想您也不願意吧?
所以,我們真正的訴求是:
當事人出面說明一切,並跟受過傷害的團友們道歉,
然後自行卸下所有的家族長一職。
連署只是希望引起大家的注意,這是一個訴求。不一定要舉行。
希望panpan12大大以及看到這篇的大大們能體諒。
我們這群曾受過傷害的老弱婦孺先跟諸位大大們說聲對不起。
冒犯大家了,謝謝大家。
在 2009/1/11 11:24 pm 發表
剛剛小朋友看到殺人的哆啦A夢的頭像哭了,所以回覆panpan12大大晚了些。抱歉。
由於我們現在擔心會有熱心的家族長把文章刪除,在非必要的情形之下,
我們不得已會將文章轉錄,希望有看到或是在關心此事的大大們能見諒。
題外話:沒想到會有這麼可怕的家族長。欺騙大家不說,害我們拉肚子、
在半夜把小朋友送急診,硬抝又冷言冷語的種種態度之後,終於露出真正的本性。
像這樣的人怎麼能容許讓她留在這個園地當家族長跟主購呢?
| 帳號 合購 話題 商店 家族 |
|
在 2009/1/11 11:37 pm 發表
給panpan12大大。
抗爭的方式並沒有問題。我們已經隱忍很久了。
這裡的發起人大當家Leo大大如果不出面處理的話,
那意思就是說放任有這樣的人在這個園地裡隨意欺騙囉?
那您在Yahoo奇摩或是MOMO購物台買到假的名牌包要向誰投訴?
當然是Yahoo奇摩或是MOMO購物台,這些公司必須要也一定會出面協助處理。
受害者除了跑跑消基會,不然就找些水果日報的好朋友來採訪,我想會讓人舒服一些。
(以上是舉例,大家知道意思就好。這部份不再討論。)
大當家Leo大大不出面處理,說不定有很多面向可以討論。
當然我們不願意往最不好的居心與態度去想。
即便這裡也是個充滿商業行為的網站。
wenylo(45)
在 2009/1/11 11:49 pm 發表
TO:受傷害的團友..
你們發言也真要注重一下法律問題吧
不要以為這樣發言真的沒問題
以爆制爆..你們認為法律都不會懲罰嗎??
TO Conan:
我是滿贊同panpan12所說的...你們要發起整個ihergo公投,,
1.去站務發問討論區
2.去該主購所屬的家族弄吧..
我想...你們也吵了好久好久了...可以直接去站務發問那要求處理嗎??
在 2009/1/12 0:01 am 發表
給wenylo大大:
我們並沒有以暴制暴好嗎?
不然請您告訴我們觸犯了哪一條法律?
那我們這些被傷害的人是不是可以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求償個天文數字什麼的?
然後再向ihergo提出精神賠償?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
不懂的人就請閉上嘴。
您運氣好沒有吃到壞掉的試吃品拉過肚子,沒有送過小朋友半夜去急診。
就請您不要錦上添花。
您不是說無聊嗎?那還來聊?
如果今天經歷過這些事情的人是您,那您作何感想?
如果今天在這裡有人出事了,錢被騙了,登上了社會新聞的頭條。
這裡的發起人大當家不應該做些事情讓預防勝於治療嗎?
站務的部份我們會將文章轉錄過去。謝謝您提供這麼棒的意見。
在此感謝北部中部某些家族長們寫站內信給予我們關心並允諾協助推文。
我們真的很謝謝您們。衷心地感謝。
sealionlee(113)
在 2009/1/12 0:28 am 發表
不是要潑冷水
而是相關文章發生多次
一律不是分身出來騎機車
就是對諸多問題皆相應不理
後來不知怎麼的.連討論她的文都整串消失了
它人多說一個字就被冠上窮追猛打.欲致她於死的帽子
雖說她問題這麼多
她的家族也還是700多人
要跟她的就去跟
不想跟她攪和的就直接設黑名單+退出她的家族就好
不滿自己給負評卻消失的朋友.可以回頭再給一次負評.並不是抵銷就不能給了唷
不要再浪費時間在她身上了
此人沒資格分享你生命裏的一絲時光
哪怕只是花時間去討厭她.都是自己生命裏莫大的浪費
一起來看柯南....比"牠"有意義多啦
在 2009/1/12 0:34 am 發表
感謝sealionlee大大,謝謝您!
我們都不想浪費自己的生命。但是想起曾發生過的一切,再加上心疼自己的小朋友,
我們真的不想再當成完全沒發生過一般。人的耐性是有限度的。
已經有所謂的貓貓團產生了,我們真的不希望再有下一個。
在此聲援那些可憐的受害團友們,因為現在幾佰元還足夠可以吃個幾頓飯。
看看報紙上那些因為失業而搶劫或是到處行竊的人,
甚至是單親媽媽因為天氣寒冷,家裡沒棉被給小朋友取暖,
而到大賣場竊取羽絨被遭到扭送法辦的報導,我們真的要珍惜。而不是被利用。
防患未然真的很重要。
shinboat(71)
在 2009/1/12 12:48 pm 發表
剛開始學合購,第一次跟胖妞,是個相當好的經驗!
第二次就是跟x涵主購的團!當天她約的地點被請客的包圍了,
我仍在原地等,經過10多分依然不見蹤影撥了幾次電話給它,
說改在對面並且堅持他有傳簡訊通知,但我確實沒收到!
試問是你約的地點有暸問題,不應該打電話通知嗎?
你如何確定簡訊一定會送達,看他強硬的態度當下已經有點不滿,
加上看到文章後立即退出家族,又看到謊稱學歷的情況!
實在是希望站台能聽到大家得心聲,給各期限,給予處分!!
sharonzoe(222)
在 2009/1/12 1:52 pm 發表
看了這篇討論文幾天..原本不想發言.靜靜地等待結果而以...況且權媽已卸任家族族長.目前只是家族小小的一個成員..也沒什麼特別的立場發言....現在純粹說說自己的想法~
我可以明白柯南他們這群人的訴求及想法..他們是主動.積極的想把事情解決.但無奈並沒有適當的管道來支援他們.所以選擇最下策的方法--po文在討論區.提出自己的訴求!
其實.我反而覺得他們是某些人們推出來的"代表"~只因為他們比較有熱血.比較願意花時間在這些事情上.不希望同樣的問題又像前幾回鬧得沸沸揚揚的事件般石沈大海.沒有結果....
大多數的看倌都會認為.自己睜大眼睛以後不要再跟她的團就好啦..自掃門前雪的想法..這是消極被動的.是在受傷之後選擇隱忍.選擇下次不要再被傷害..這是保護自己的方法..卻沒有辦法保障未來是否有其它人和自己一樣被傷害?!
有幾個人真的在吃過虧的第一時間跳出來發言說話?有~但是結果呢??真的就不再有人受傷了嗎??答案是否定的!
其實沒有任何方法可以完全預防塗主購在未來是否還會重覆上演相同的戲碼~
但起碼可以盡全力避免吧??
她不當族長仍是可以繼續當主購~
不用這個帳號開團.另申請個帳號開團.也仍是可以繼續活躍於愛合購~
柯南們的訴求.真的達不到任何目的~~但他們仍要如此做的原因是什麼??
就是不想"姑息""~如此而以!!!
(想一想我們自己.捫心自問.遇過了多少看不下去的事情.都正是因為事不關己.所以選擇默不做聲?這是不是另一種姑息?然而.這樣真的是對的嗎?是與非呢?
有沒有在大眾交通公具上遇過孕婦或老人家.有座位的學生們都當睜眼瞎子不讓位的?我們有沒有出面請他們讓座?還是也是無奈的沉默?)
所以~
看不下去的局外人可以選擇不要看.或靜靜地看~~~
想給予支持的人請繼續為他們打氣....
有些時候...事不關己.己不重要...自己沒遇到..真的可以說的較風涼...
至於那些嫌話題礙眼的..不知道在愛合購所有討論區中看到礙眼的話題時是否都會跳進去攪和一下?
如果對其它礙眼的話題都可以自動跳過不看..那也請一視同仁對待此篇吧~~
他們只是要一個發聲的平台.讓大家看到他們經歷過的事.
他們只是要一個安靜的平台.等待當事人出面回應發生過的事
如果做不到支持.也請無聲吧.....畢竟..只有他們才是"當事人"!!
qsjn(328)
在 2009/1/12 5:19 pm 發表
支持權媽說的~~~事情永遠只有當事人是最清楚的,不是嗎?
+1
axuijxr(53)
在 2009/1/12 5:32 pm 發表
+1
panpan12(204)
在 2009/1/12 8:21 pm 發表
出處thttps://www.ihergo.com/help/eventRu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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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合購說明的範例違反規定呢?
兩個基本原則:第一不要影響團員的權益;第二不要有誤導事實的意圖。目前最常聽到的問題就是合購說明與事實不吻合,最後被踢爆而鬧得很不愉快!
範例1:小明辦了一個試吃合購,提供試吃的商店聲明不需要運費。但是小明在合購說明還是寫了要每人要負擔10元來分攤此試吃合購的運費,最後被團員檢舉刊登不實的合購說明而遭到停權!小明當初的合購說明如果是寫不收運費但收取10元的雜費就不會違反規定喔。
範例2:小華辦了一個包子合購,商店每個包子的公開售價是 15元,小華卻在沒有告知團員有代買費的情況下每個包子收取了20元。最後被團員檢舉刊登不實的合購說明而遭到停權!小華當初的合購說明如果有寫明每個包子將收取5元的代買費就不會違反規定喔。
如經檢舉並查證合購說明有不合乎事實的內容,會將帳號停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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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an妳們所轉錄在”站務發問討論”的文章已被刪除
注意看"ihergo的合購規範"
妳們有符合
再轉錄一次
我是不相信有人會自打嘴巴?
RIDER(0)
在 2009/1/12 8:47 pm 發表
+1
今天受害者出來發聲,表達一下抗議心聲
就是希望類似事件不要ihergo網站再次上演?
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難道這樣做也錯瞭嗎?
conan錯了嗎?
受害者錯了嗎?
在 2009/1/13 0:48 am 發表
看到panpan12大大那麼用心幫我們邊找條文邊想辦法,
我們心裡真的好感動好感動。
對您我們有著說不盡的感謝,謝謝您。
我們會堅持下去的。
ruricat(967)
在 2009/1/13 2:01 am 發表
推一個
qaz96331(718)
在 2009/1/13 3:00 pm 發表
權媽......+1
在 2009/1/14 2:51 am 發表
原來【羞恥心】這三個字,並不能讓一個人徹底反省認錯並道歉。
尤其是只會在自我介紹上貼些暴力圖案或是在文字上耍耍嘴皮的人。
妳以為用這些方式恫嚇大家,就會事過境遷嗎?
這個春秋大夢,很抱歉不能如妳的願。
這一次,絕對不是躲起來裝作沒看見就沒事了。
說來還真是可惜。
之前頻頻幫塗大家族長主購說話的 joan02162000 (19)大大,先恭喜您了。
恭賀您榮膺【Enjoy mei shi-高雄】的新任家族長。
先不管您是不是被利用成為擋箭牌還是代罪羔羊,總之想起您之前的精彩發言,
我就會想關心您看電視了沒?逛夜市了沒?還是已經請教過高學歷的假研究生了?
既然自願被拱成本尊的代言人,就請您做好家族長的本份囉!
話說回來。塗大家族長主購的團還是持續在進行中耶!
看起來之前有些團已經成團了,卻又不知道為了什麼因素導致妳宣佈流團。
能出來跟大家說明一下原因嗎?做人實在一點嘛!
或許我們該到商店區跟店家們好好宣傳溝通一下。
說不定試吃試用品都掉進邪惡哆啦A夢的百寶袋(四次元口袋)裡?
反正好朋友跟分身的帳號很多,有時拿來用一下也無妨?
看著那個可怕又殘忍的頭像,妳想說的是妳自己的心情嗎?
即使是大雄這麼好的朋友都被妳處理掉了,那試問妳還有什麼事情是做不出來的呢?
還是妳只能拿出「一無二假加上四不一沒有」?
(無責任感、假學歷、假身份、不厚道、不說明、不道歉、不退出、沒有口德)
人的耐性不是永無止境的。
該是時候用麻醉槍讓毛利叔叔進入夢鄉。解開謎團的時間越來越接近了。
在這裡仍要感謝大家對我們的關懷。謝謝您們。
湧入收件匣的關心信件如雪片般飛來,在此對大家敬上十二萬分的謝意。
如果眾團友們持續心有戚戚焉,請不吝保持上推並廣為宣傳。
名偵探柯南(一群喜愛ihergo的資深團友們、工藤新一)筆
GOSAKA(101)
在 2009/1/14 4:41 pm 發表
到底是什麼事啊
pinn1217(151)
在 2009/1/16 1:39 am 發表
哇~~好久沒上線‥‥就有這麼有義氣ㄉ人出來‥‥
小綠真ㄉ是感動到不行ㄟ
權媽ㄉ文小綠+1喔!!還有柯南也加油啦!!
說真ㄉ出來po文‥‥之前小綠也只是希望看到小涵出來道歉‥‥
但結果都是讓人失望‥‥
柯南ㄟ‥‥小綠也粉期待用麻醉槍讓毛利叔叔進入夢鄉................ㄟ
rby1980(94)
在 2009/1/16 3:08 am 發表
該是時候用麻醉槍讓毛利叔叔進入夢鄉................
+1
panpan12(204)
在 2009/1/16 9:15 am 發表
TO:GOSAKA大大
因為最"爭議"的話題 :歡喜做!甘願受!***
已被自己認為"最公正"的人刪去
所以我無法找到話題 :歡喜做!甘願受!***
只找到其中2小件
https://www.ihergo.com/club/tatianna0523/forum/no64205
話題 : 為什麼這樣就踢人出家族ㄚ???
https://www.ihergo.com/club/tatianna0523/forum/no77190
話題 : 繼小綠之後‥‥又被無原無故踢出【Enjoy mei shi】家族‥‥機車累
簡單說明:【Enjoy mei shi】家族有二個家長caise1218 (小涵 )及sashahuang (莎莎))
sashahuang (莎莎)有出來說明並否認踢人出家族
但是另一位家長卻沒有出現並說明
可是卻是另一位gon1234出現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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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n1234 (18) | 2008/11/1 1:57 am
如果我是你就不會再加入家族了
我跟過族長幾次團 我覺他很年輕不像大家說的機車
若要機車有些更機車巴
就事論事
要不是之前有跟族長聊過我想大家可能不知道試吃的主購備受多大壓力,
我聽小函主購說店家說有團友寫難吃..的話
反過來我是店家我當然會質疑主購 大家將心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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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若想瞭解可以去看內容
其他的事件需當事者來說明
因為我不是當事者且已經找不到可以引用的話題
在 2009/1/16 10:34 am 發表
感謝panpan12大大的協助解說,感恩。
給GOSAKA大大。
感謝您對這件事情的關心。
就像panpan12大大說的一樣,當然這只是諸多事情的其中一小件。多到說不完的離譜。
一開始所謂的男朋友跳出來反駁,事情不了了之。但後來因為在開放IP顯示那幾天,
IP在尚未認證的情形下發現號稱的男朋友以及好姐妹這幾個人,有幾天IP是相同的,
於是就讓我們懷疑她具有多個分身與打手。
後來簡單來說就是,這個塗大家族長主購很常開團,但由於處理事情非常不負責任,
以及態度上實在太不和善與厚道,導致很多曾經跟團的團友們權益損失與身體不適,
所以我們開始對她的所做所為還有說出口的話語感到懷疑,
於是撥電話查詢她所謂就讀過或正就讀的學校與科系,驚覺原來全都是騙人的謊言。
還貼這種恫嚇人的頭像示威。
像這樣的人怎麼能容許繼續擔任家族長跟主購呢?尤其其中有個是她沒念過的學校?
很擔心貓貓團會再上演一次。
而ihergo的大家長Leo大大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予理會我們這群人的觀感。
所以我們的訴求就是請她出來跟受過傷害的團友們道歉。
然後主動卸下兩個家族的家族長職務。
希望我們造成的困擾,能請您體諒。謝謝您。
panpan12(204)
在 2009/1/16 10:01 pm 發表
另外一件
https://www.ihergo.com/club/tatianna0523/forum/no64636
話題 : 請小涵主購進來~ 謝謝!
裡面有提到1.小涵在上研究所的課(研究所學生) 2.小涵有2支手機(相對有2個號碼)
在 2009/1/17 0:41 am 發表
真的沒想到會有這麼多關心這件事的團友們,紛紛撥冗寄站內信給我們加油打氣。
讓我們了解到,這一群老弱婦孺並不孤單。真的很感動...
好戲真的即將上場,敬請拭目以待。
敬告想刪除本篇文章或是我的帳號的大大,只要您這麼做,我就會全力使出最後一擊。畢竟我們的權益僅僅只是【ihergo】華麗的外衣...
貓貓團的受害團友們,我們來幫忙大家了。請全力支持不吝上推。謝謝您。
panpan12(204)
在 2009/1/18 3:42 pm 發表
https://www.ihergo.com/club/tatianna0523/forum/no47854
話題 : [評論] 希望家族不要有這種團員出現才好
是caise1218 (335) 在 2008/8/16 0:17 am所寫的評論
如今看來格外諷刺
更值得注意的是
https://www.ihergo.com/club/ihergo-biz/forum/no47604
這篇討論串又被刪掉了
誰刪的,裡面有提到
~~~~~~~~~~~~~~~~~~~~~~~~~~~~~~~~~~~~~~~~
shiun33 (240) | 2008/8/18 11:37 am
每個家族長..能整篇刪除家族內討論區的文章~
小天使沒有那個權限!!
文章是站長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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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討論串因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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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lionlee (110) | 2008/8/17 11:16 pm
因為它的資料已經被找到了
有電話.有照片
我想是這樣才被刪的
~~~~~~~~~~~~~~~~~~~~~~~~~
所以被刪
ok沒意見
可是跟團員權益有關的話題也被刪
發生在2008年4月喜生米漢堡
[情報] 喜生米漢堡店家的聲明
https://www.ihergo.com/club/chat/forum/no11176
主購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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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經理竟然說我瘋了,最後還出口罵人
~~~~~~~~~~~~~~~~~~~~~~~~~~~~~~~~~~~~~~~
(據說主購被罵日文的3字經)
話題一樣被刪
如今
話題 :歡喜做!甘願受!***
一樣被刪
試問ihergo的團員權益在那裡?
panpan12(204)
在 2009/1/18 3:48 pm 發表
"話題"會被刪
但"真相"永遠不變
"走過必有痕跡"
"真相"永遠在人的心裡無法刪除
kay560324(70)
在 2009/1/18 10:43 pm 發表
我在別的論壇也碰過分身的問題
結果這個分身後來證實其本尊本身就是個在網路欺騙感情的男蟲
幸好大家互相串聯,發現有異時和柯南一樣打電話到處求證
果然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最後看到在報上被刑事局抓到,
有時站長真的有為難的地方
愛合購我是無意中進來,幾次經驗都很愉快
但是我相信在網路上最受考驗的就是人性,躲在電腦後面即使見面都不知是真是假
小心駛得萬年船,也可以讓真正的好人有更好的園地發揮
另外我發現現在年輕人也許電腦用多了,對人與人相處的基本禮貌都失去了
網路上還是要注意禮貌,可能只有做父母的能了解
在社會工作久的都知道,社會還是有一定的規範
貼不當的圖和放話,已經把基本心態表明出來
就算她的團跟的還是很多(先不論是真是假),我只能說這代表這一代年輕人越來越不重視
PPT也是很吵的地方,但是好的團員和網友還是存在
人性有陰暗的一面,說謊一次要說更多的謊來圓,會成為習慣人格分裂而不自知
我有點年紀了,語重心長,希望愛合購這麼好的網站在好的網友支持下能維持
關關開開的網站多了,再次謝謝大家的努力,對人性多點小心但不要失望。
很高興到現在我碰到的都是好主購。
spo59444(0)
在 2009/1/20 0:20 am 發表
我可以發言嗎 雖然我沒有加入過團購
各位好 我是之前服務伊豆棧杏仁豆腐付運費試吃的幫手
這位X涵主購( caise1218 (324))當初也有申請那次的試吃活動
因那時為了不影響正常單出貨所以試吃都集中在同一星期
那時別團都在訂定的出貨日期前將低溫宅配的運費180匯款完成
可是該團主購第一次跟我們回應 他的小姪子生病所以來不及匯
等小姪子生病處理好馬上去匯
當初為了出貨正常我想說還是先寄送
後來寄送後多次跟主購確定帳款
得到的回應是
1.他不會轉帳要我們跟他約地方拿錢(主購不會轉帳??)
2.匯錯帳號要等他追討回來後再重新匯款給我們
…等等的理由
且都是要一直寫信給他 他才偶而會回一下
明明有上線 但就是久久才回應一次
後來我只好自已補上180給公司作帳
也寫信跟他說算了
這件事已經過了很久 今天看到這個討論只是心有所感
所以來發聲一下
rby1980(94)
在 2009/1/20 3:02 am 發表
在 2009/1/20 6:45 am 發表
真相真的永遠只有一個。
「目暮警官,毛利叔叔請大家到大廳集合。他說有重要的事情宣佈。」
此時,柯南走到大廳,打開手錶麻醉槍的準心。
瞄準站在沙發旁邊發呆的毛利小五郎,按下按鈕發射麻醉槍。
只見毛利小五郎搖搖晃晃地坐在沙發上,低著頭,像是沉睡中的樣子。
柯南躲在沙發後面並拉開領結,操縱著領結裡的黑色轉盤,轉到他最習以為常的頻道。
「咳...嗯。
相信大家都來到大廳了吧!我先自我介紹一下。
我是毛利小五郎,人稱『沉睡中的小五郎』。」,
「我了解大家承受到的不舒服與傷害,尤其是貓貓團的團友們。
為了釐清所有事情的來龍去脈,我特別提出幾個問題,請大家參考看看。
也希望當事人能夠儘速出來回應。」
針對塗大家族長主購與店家間的互動,的確是有很多地方十分可疑。
還記得X饌團開團之後,感覺她謊稱因為某團友的試吃心得導致店家心情惡劣?
這部份經由和店家確認過之後,證實沒有這樣的情事發生。
以這個理由將這名團友踢出家族,這是一個正常家族長應該做的事嗎?
該名團友的妹妹無故也被踢出家族,難道也是因為這個諷刺的理由?
為什麼開了那麼多試吃團,卻無故流團?店家真的沒有寄試吃品給妳嗎?
光是這兩點對照站規,就足以請她卸下家族長的職務。
其它拉拉雜雜的疑問,以及之前列舉過的許多罪狀,我想我們也討論好幾個月了。
看官們也都看膩了那些事情,在此就不再贅言。
以為躲起來不回應就沒事了嗎?那可不。
接下來,提一下貓貓團的進展。
當我看到事情演變成現在這樣子的情形時,果然在我的意料之中。
若不是將錢先行挪用,就不會提出分七期償還這碼子事。
看了受害者這麼多人的討論串,心裡真的覺得很難過。
現在請對方寫下本票已經於事無補了,因為本票在法律上的支付效力不比借據高。
試問現在去哪裡找人出來簽借據?肯定會得到推託的答案。
要就一次拿出來,去借也要借到足額來還給大家,不要再拖下去了。
辛苦winnie7246 (782)大大了。畢竟出來主導這種事情是很辛苦的。
【未完待續。】
在 2009/1/20 10:39 am 發表
重點來了。
【ihergo】這個園地替我們做了些什麼?監督?只有這樣而已?不會吧?
這讓我想起,當初大當家Leo大大接受新聞媒體專訪時,光鮮亮麗地高談闊論,講著自己的遠大抱負。
可惜這樣的理想現在看來,背棄了眾多團友們的權益。別說是監督,其實什麼都沒做。
出包團、出包主購、出包家長甚至是出包店家幾乎都視若無睹,只以一句:
「我只是提供一個大家合購的平台」來帶過。難道一點責任道義都完全沒有?
以下的問題,請大當家Leo大大來跟大家說明。
請問【ihergo】不是免費平台嗎?那為什麼會跟店家收取可以刊登在頭版廣告的費用?
既然跟店家收取費用,我們當然能理解,這是用來維持網站營運的經費。
那試問【ihergo】是法人嗎?有沒有營利事業登記?跟店家收取廣告費用有沒有開立發票?
若不是法人,請公佈這些帳務的細目。若是法人,也請公佈營利事業登記字號。
再試問提供這樣的平台,若消費者遇到法律問題,都不需要負責協調甚至主動出面處理?
大當家Leo大大您背後的想法,我們不想去猜測未來的可能。
這裡壯大之後,是不是可以賣給入口網站?還是賣給類似像eBay的拍賣網站?
有沒有想過事情一一曝光之後,會棘手到無法處理?會引起大部份團友的埋怨?
高雄這裡的事,您總是給了一句:「給她負評就好啦」這樣的話,那試問您有沒有想過我們的人身安全?
我們還要不要做人?安全跟面子問題,我想沒人不要。若是您不能將心比心,就請替我們多想想,好嗎?
台北這裡的事,躲在後面說是監督,該不會也是希望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吧?
該想個辦法協助受害團友們把錢拿回來,而不是「監督」這件事。
我已於前些日子將這裡發生的故事和我的想法,分享給在水果日報任職資深總編輯的多年好朋友。
他很有興趣,也允諾屆時會主動請數字周刊的爆料專線一同和報社的採訪記者與我們連繫。
我同時也向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詢問並連繫過,消保官說類似的事情絕不能一拖再拖。
請高雄受過傷的團友們,願意接受匿名採訪的話,寫站內信給我。
格式如下:
暱稱(化名):
事由(大概經歷):
連絡電話:
也請台北貓貓團的團友們,願意接受匿名採訪的話,一同寫站內信給我。格式同上。
以上留下資料的團友們,請不用擔心資料外洩,僅提供記者採訪之用。
在此跟大當家Leo大大報告:到明天中午以前,若是沒有任何回應,我們就把問題丟給水果日報跟數字周刊,然後是消基會。
我們的訴求,就是請大當家Leo大大解除塗大家族長主購的兩個家族長身份。
另外一個訴求是,主動協助貓貓團進行相關退款事宜或是法律訴訟。
最後,仍敬告想刪除本篇文章或是我的帳號的大大,只要您這麼做,我們就會在下星期的新聞媒體上見了。
leoncsu (125) | 請正視我們的訴求! | 今天 11:33 am |
已於今天 11:33 am將信件寄給大當家Leo大大。請正視這些消費者的訴求!
seamoin(19)
在 2009/1/20 12:47 pm 發表
起初他們追殺共產主義者,我不是共產主義者,我不說話﹔
接著他們追殺猶太人,我不是猶太人,我不說話﹔
後來他們追殺工會會員,我不是工會會員,我不說話﹔
此後他們追殺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不說話﹔
最後,他們奔我而來,再也沒有人站起來為我說話了。
~~馬丁神父
vivi833(17)
在 2009/1/20 12:56 pm 發表
我愛樓上的這一段話.推...
Leo(364)
在 2009/1/20 4:52 pm 發表
Hello 大家好,
今天早上 11:33 am 發現 Conan 大大寄了一封站內信,信內容就只留下這個話題的連結。之前 Conan 大大從來沒有聯絡過我,在話題的最後一篇內容實在讓我覺得很不舒服,一整個有被恐嚇的感覺。
1. 我不清楚 Conan 大大所說的我在新聞上光鮮亮麗的遠大抱負是什麼,在處理 ihergo 的任何事情我都是以謙虛的角度來發言,如果在什麼地方讓大家覺得我很自大,請大家多見諒,我並不覺得自己是什麼大大或是大人!而我也不懂是在什麼地方背棄了眾多團友們的權益。
2. 我不清楚 Conan 大大是根據什麼理由說我對於有問題的合購都視若無睹,請問您真的了解之前事件的處理過程嗎? 我承認事情不是處理的很好,但用視若無睹實在是不能接受。
3. ihergo 從一開始就有設立股份有限公司,ihergo 的公司名稱是顆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編號是 27794382。請 Conan 大大可以上網查證!
4. 關於 Conan 大大所提出的訴求:
a. 解除塗大家族長主購家長身份;解除家長的權力不應該是由我來執行,家族的運作本來就應該是有成員們來決定,如果大部份的家族成員不希望繼續由原家長繼續擔任,請 Conan 大大可以在那兩個家族舉辦投票由成員們來決定!也可以請之前的團員都將評比改成負評以表達對家長的不滿!這邊有一群人覺得家長做的不好,但也有另一群人是支持家長的,請問我應該聽從那一邊的呢?
b. 主動協助貓貓團進行相關退款事宜;已經在協助處理,如果有做不好的地方請 Conan大大在多多指教,謝謝!
5. 整篇話題到最後感覺是在針對 ihergo,如果 Conan 大大真如您所說是資深會員能否使用原帳號跟我溝通呢? 我也不了解為何您的生活圈是選在高雄,但是實際 IP位置卻是在台北,能麻煩您說明一下嗎? 有問題都可以先跟我聯絡溝通來解決,不懂為什麼您寄給我的第一封信就直接感覺在恐嚇我呢?
Leo
tshj(622)
在 2009/1/20 8:55 pm 發表
好像變得更混亂了
要求站方負責好像有點過頭吧
因為我們的開團合購,站方除了大合購有參與外
其他的站方都沒強迫你參與開團或參加合購吧
不過站長要不要考慮,將評分的設計在做一些改變呢
好的和壞的分開設立
當壞的評分超過幾分後,該主購停權,不得發團會不會比較好
至於家族長,應該由該家族的成員決定
不然就直接退出家族比較快吧
因為家族是由個人成立的,你要求他下台,好像怪怪的
panpan12(204)
在 2009/1/20 9:07 pm 發表
請問站長
要是有人擁有多重帳號
是否違反規定?
Conan 大大在話題第一篇即質疑
~~~~~~~~~~~~~~~~~~~~~~~~~~~~~~~~~~~~~~~~
由於ihergo開放顯示IP之後,相信有很多人覺得納悶。
為什麼有人自稱的好朋友好姐妹X如(do1975 (21))、男朋友X冠(gon1234 (16)),
還有自己的IP都是相同的一個位址呢?
如果妳要說:恰巧這幾天我們三個都住在一起、睡在一起。這也太說不過去了。
當時給妳評價的時間點也太接近了吧?(還另外加演了一場「回來吧主購」的拖棚歹戲。)
(三個人圍在一台電腦前面,一起討論怎麼給彼此評價,接著再把牧師寬恕啥的那一套搬出來?)
還是妳要說:原來我擁有其他兩個人的帳號、密碼?
(這樣不就觸犯ihergo的規定?原來分身是這樣搞出來的啊!可以給自己好評語加分是嗎?)
不如妳就說:阿我住的地方有三台電腦不行嗎?
(阿不就那麼巧,同一個IP分享器分出去的IP都相同。)
~~~~~~~~~~~~~~~~~~~~~~~~~~~~~~~~~~~~~~~~~~~~~~~~~~~~~~~~~~~~~~~~~~
站長你應該清楚IP都相同的意思(1人擁有多重帳號)
請問一下你做何處理
只會刪文
不知道這是你應該要管的嗎?
RIDER(0)
在 2009/1/20 10:57 pm 發表
to tshj 大大
站長本來就要監督自己網站的運作,不管是硬體技術上,以及網站的會員留言狀況,站長真的抽不出時間來管理網站,也要請相關管理人員來幫忙監督網站運作.
那假設站長大都不管網站運作,只是讓網站放著,而讓有心人士有機可趁,把這裡變成犯罪的跳板,例如:色情.毒品......等.
那這些相關社會責任,誰該負責?
家族主購真的被要求下台,也只有站長能夠拿掉家族主購權限,我們一般會員是無法有這功能,萬一,遇到要求下台而不下台的主購,還是掛著主購權限,我們一般會員能奈他何?
所以站長職務真的很重要!他代表著這個網站的水準與評價!
tshj(622)
在 2009/1/21 8:46 am 發表
這個網站要管理我是同意啦,
所以我建議站長改變評分方式啊
只是覺得你們發信要求站方的信件,在閱讀上真的感覺有點嚇人
像上一個我回應的
參加合購沒有人是被強迫的
而且像站方說的有人覺得該主購該下台,不適合開團
但還是有人願意跟,覺得他好
民主社會本來就會有二方意見啊
因此請站方在改變一下,評分方式之類的會不會比較好呢
Leo(364)
在 2009/1/21 9:46 am 發表
ann(278)
在 2009/1/21 1:36 pm 發表
有朋友因工作關係,有五組手機號碼,看與人的交情到那,就給那隻手機號碼,身份經手機認證,只在當下有那效果,不代表永久有效,換手機門號就跟呼吸一樣的簡單容易.
直接找媒體或有力人士幫忙比較快.
leo站長
注意!公開與別人往來的信件,要做好保護私人資料的動作,請以xx處理.
sealionlee(113)
在 2009/1/21 10:34 pm 發表
儘管明知又是一拖二賴裝無事
仍是要推
sharonzoe(222)
在 2009/1/21 10:43 pm 發表
加油吧....
雖然知道結果可能不會如預期....
但為你們的堅持打氣...
panpan12(204)
在 2009/1/21 11:41 pm 發表
是否"視若無睹"?
請各位公斷一下
https://www.ihergo.com/club/ihergo-web/forum/no118748
話題 : [公告] 2009/1/16 再次提醒大家,網路不可販售藥品及醫療器材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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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csu (125) | 2009/1/16 10:41 am Hello
大家好,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來信通知 ihergo 的討論區話題頁面
****************************************************************************************
有涉販售藥品HYTHIOL-C 沛體旺-C、小花隱形眼鏡藥水、龍角散 、百毒下等
請立即刪除違規網頁並轉知會員網路不可販售藥品及醫療器材
另請將上述品名設為關鍵字搜尋,倘涉違規,請一併刪除。
相關法條:藥事法第20條、22條、27條
如在言論中有提及可幫忙代買讓一般民眾從刊登之文字中可循任何線索得到購買方式(像註明”聯絡我”或”寄信給我”等文字)都涉及廣告或販售依規定,藥品及醫療器材廣告內容皆須經中央或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審核且網路上不可販售藥品及醫療器材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藥物食品管理處 違規處理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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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 2009/1/6 c921100269大大就已經提出質疑
https://www.ihergo.com/club/ihergo-web/forum/no112854
話題 : [問題] 有關近視雷射開刀的眼科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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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21100269 (96) | 2009/1/6 8:33 pm
https://www.ihergo.com/store/11272
屬於醫療級的商店能設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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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在這個眼科商店還在
後記:2009/1/22這個眼科商店被刪
但是卻是不完全
店家的連絡電話都在,網址也在,還可以連結
gilbertku(0)
在 2009/1/22 10:11 am 發表
各位大大:
看了以後分享心得,
真相有時候並非那麼重要!
我自己在網路業這行已十年了!
同一個 IP 並不足以為奇,
我公司辦公大樓有600人,只走一個 IP出去。
在同一個學校,宿舍走同一個 IP 出去也大有可能。
現在大家申請非固定 IP,有時候也會拿到別人的 IP,
只是說同一個 IP 又在相近時間點出現被人懷疑。
我們應該回到 ihergo 最初的宗旨,
就是好康到秀播,
如果說該網友說的卻實是好康,
又沒騙人,只是用多帳號讓人注目,
其實也沒失掉考康到秀播的宗旨。
而且大家也得利,不是嗎?
在 2009/1/22 10:47 am 發表
恐嚇?先謝謝大當家Leo大大給我們這群老弱婦孺,扣上了這麼大的一頂帽子。
我將這篇文章的連結寄給您,就換來恐嚇這兩個字,嘖嘖嘖,到底誰才是受害者?
您說您不舒服?您知道這裡有多少受過傷的人比您更不舒服嗎?
這篇文章我們曾轉錄到您所屬的大部份家族裡,卻在您上線之後,一一被刪除。
想必您在刪除之前,應該會看過內容吧?這讓您所說的恐嚇謊言,不攻自破。
沒想到您一路以來只想到自己,看來從沒想過這一群受過傷的人。
謙虛的態度?原來就是不處理跟放任啊!還真是謙虛呢!謙虛到深處無怨尤?
有沒有視若無睹以及背棄團友們的權益,因為發生過太多事件,自然有熱心的團友們幫忙補充,讓這裡的人來公評。
【ihergo】有設立法人公司行號沒錯,那請問一下收了店家的廣告費用,有沒有開立統一發票?是否涉及逃漏稅?看來要連絡國稅局來稽查一下。
殊不知【ihergo】在民法上是屬於「居間」行為,按照法律條文來說,受害者都可以要求賠償。
不管是財物損失、人身損失或是精神損失。這部份法條請自行查詢。
對於塗大家族長主購的問題,由於她各方面的謊言事證確鑿,您沒有進行查證的工作,卻只是詢問過兩個她剛帶出來的家族長,試問如果您是這兩個人其中之一,您敢說請她下台嗎?
別說是【Enjoy mei shi 高雄】,光是【高雄師範大學】這個家族她就沒資格當家族長!她並不是高師大畢業!
我們沒有一個人敢出來主持所謂的家族公投。您遠在台北,我們可都是在高雄。
您不擔心人身安全,我們卻都很擔心。要是哪天被砍了一刀,您要出來負責嗎?
您說您有協助處理貓貓團的相關退款事宜,那請您跟大家說說,您做了些什麼?請條列出來,說清楚講明白。
憑什麼要貓貓團的受害團友們再等待漫長的七個月?
別把這裡的團友們都當成傻瓜!被騙錢已經很難受了,還要被當成傻瓜?
我的IP在台北?我們確實都是在南部啊,難道您不知道IP位址現在已經不會定址了?
所以查詢IP所在地已經不準確了,這是為了防堵駭客鎖定所在地的區域。
您不是從某大科技電腦公司出來的工程師嗎?怎麼會連這點常識都不懂?
您看電視了沒?逛夜市了沒?還是也要去請教一下高學歷的假研究生?
我們沒有太多的時間等待您處理這些事情。畢竟大家都想好好地過個農曆新年。
明天中午以前,請告訴大家事實的真相。讓大家評斷並且看看您會怎麼回覆。
我們的訴求跟之前說的相同,您要不要處理?
不然就讓社會大眾來評斷吧,我想這方式比較能夠解決大家的問題。
畢竟金額與受害人數都很多。可能不是一個「站長」所能夠處理的吧。
最後,再次敬告想刪除本篇文章或是我的帳號的大大,只要您這麼做,我們就會在下星期的新聞媒體上見了。我們絕不是開玩笑的。
leoncsu (125) | 來看看大家的訴求吧!(這樣有沒有比較可愛?) | 今天 6:07 pm |
再次於今天 18:07 pm將本篇連結寄給大當家Leo大大。請正視大家的訴求!
ann(278)
在 2009/1/22 10:57 am 發表
便宜買到東西叫得利是沒錯啦!
吃下去的東西讓人送醫,該叫什麼?
讓人浪費時間成本在風雨中等待,又該叫什麼?
如果是這樣那點點得利,就不會令人覺得是得利了!
反而是惡夢一場了!
這樣的好康及得利,如再有下一次您還會想要?
只不過是肥了別人的錢包,瘦了自己的荷包,難過的是自己的身體.
爭議點是在”負責任的態度”與”諴信”這二件事情上.
B06035(95)
在 2009/1/22 11:08 am 發表
加油~~ Conan
雖然我沒跟過這些團, 但我可以體會父母對小孩的心疼, 大半夜小孩不舒服跑醫院, 痛的是娘心啊.
在 2009/1/22 11:37 am 發表
在這裡請一些不知名的ihergo打手們不要再浪費時間貼文反擊了。
發生了這麼多大事,不是您們這些打手能解決的。
交給新聞媒體與社會大眾來公評才是正道。
當初員外大大成立的合購法院也是這樣子無緣無故關起來的。
員外大大辛苦了,畢竟有正義感的人不多。在這裡謝謝您。
另外感謝幾位貓貓團與高雄團曾受過傷害的匿名團友把資料給我。
謝謝您們,我們需要更多的團友們挺身而出,感恩!
sealionlee(113)
在 2009/1/22 4:18 pm 發表
儘管明知X涵主購又是一拖二賴裝無事
仍是要推
hiung7843(1)
在 2009/1/22 4:56 pm 發表
雖然我不是受害者
但是我全部看完後只有一個感想
就是大家都不是小孩子了
做錯事就要承認
而且扯上金錢跟誠信不是裝做沒事就好
交給法律來看到時任何的後悔都來不及了
畢竟大家都給過機會了
至於站長話說不關他事
這只是各平台
個人造業個人擔
但想想有人利用這個平台做涉嫌詐欺背信等行為
而從頭到尾站長也都知道
難道這不是協同犯罪嗎!!
是不是沒這個平台就沒這事呢
請三思當初創站的美意啊!!
祝各位爭取權利勝利 加油唷!!
Leo(364)
在 2009/1/22 6:47 pm 發表
Conan 大大您好,
請不要再未查明事情的真相就在討論區發表對我或ihergo的不實言論,謝謝!
1. 這篇文章轉到其他家族的是高雄美食特攻隊莎莎家長特別打電話來請我刪除的,而我也有轉達我只能刪除是我當家長的那些部份!
2. ihergo 是股份有限公司,收取廣告費用,一定需要開立發票給廠商,歡迎您請國稅局來查詢!
3. 這個事件真的有牽涉到人身安全,我會建議 Conan 大大要先跟警察備案!
4. 我從來沒有要求大家要接受貓貓的聲明,也沒要求大家要等七個月,我的目的很簡單,希望大家能拿到退款!
5. 我從來沒有說過 ihergo上面的事不關我的事!
6. Conan 大大您提出的訴求我之前已經正面回應了,我不懂妳到底是想要我做什麼呢?感覺整篇話題到最後不是在針對小涵主購的事件,而是在利用這些事件在攻擊我跟 ihergo!我再次強調有什麼問題請用原帳號來跟我溝通,請不要藏在一個假帳號在討論區發表及誤導關於我或是 ihergo 不實的言論!我也不會再回應 Conan 這個帳號。
7. 交給新聞媒體與社會大眾來公評才是正道。
ihergo 或 我沒有什麼事是不能公佈讓大家知道的,謝謝大家!
Leo
panpan12(204)
在 2009/1/22 10:25 pm 發表
TO:gilbertku大大
你完全説到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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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說同一個 IP 又在相近時間點出現被人懷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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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説明一下:同一個 IP並且當A帳號登出後
B帳號就登入給評價,當B帳號登出後
C帳號就登入給評價
這就可以確定1人擁有多重帳號(2009/1/24後記:不能說十分確定,因為若是那天剛好小涵主購發完貨後,她男朋友及好姐妹就在她家用她的電腦來評價。這是有可能的,但是機率非常小,這種可能性,只有百分之一的機率。)
再來小涵主購不是住校生,住家裡
所以不會有你所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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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個 IP 並不足以為奇,
我公司辦公大樓有600人,只走一個 IP出去。
在同一個學校,宿舍走同一個 IP 出去也大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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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應該回到 ihergo 最初的宗旨,
就是好康到秀播,
如果說該網友說的卻實是好康,
又沒騙人,只是用多帳號讓人注目,
其實也沒失掉考康到秀播的宗旨。
而且大家也得利,不是嗎?
~~~~~~~~~~~~~~~~~~~~~~~~~~~~~~~~~~
我也贊同
不過
你所見到的
若是Conan所言是真的
那小涵主購就是利用多重帳號來欺騙商家
圖利自己
而且不是只有這一團而已
sashahuang(883)
在 2009/1/22 10:41 pm 發表
Leo站長~~
很抱歉~~
當初這篇作者發文的前幾天~~是有請您刪除轉錄文章~~
本意只是不想讓非作者的團友們轉文章到中部或北部的家族內~~
打擾了其它地區的家族團友們~~
這三個家族分別是==>
<三重愛合購>
<西門町愛合購>
<台北食物戀>
我請您刪除轉錄文章的家族也只僅止於北部的這三個家族~~
其餘的轉錄文章~~我就不曾有任何的意見及要求~~
後來我是這麼想的~~每個人都是不同的腦袋~~而產生不同的思維~~
所執著的那個"點"也會有所不同~~
這麼多的不同產生的聲音~~不論樂不樂見~~
都應該去相容~~
爾後再產生一種特殊的平衝~~
這樣才像人組成的社會~~
帶給您困擾真是對不起~~請您見諒~~
在 2009/1/23 6:31 am 發表
各位關心這個話題的【ihergo】站友們,如您們所見。
我們這群可憐的老弱婦孺,再度被冠上了發表不實言論的名號。
懂中文的人都知道,我們從頭到尾都是以?(問號)來結束我的語句,大家都知道我們在提問。
不知道偉大的站長Leo大大是不是對我們生氣了?看您這麼不客氣的態度,我們真的都很害怕。
大家都看見您用!(驚嘆號)結束您的語句呢!
別生氣,對於不太會處理事情的您來說,可是天大的小事啊!
可以請大家來評評理,我們什麼時候發表不實言論了?
針對您說的幾件事情,可憐沒被您重視的我們來回覆一下:
不要氣急敗壞就把藉口推給高雄美食特蒐隊的家長嘛!自己不去查證還怪別人?哪來這種道理?這樣做事情的態度,真的很不可取。您這個偉大的站長做得真好!
【ihergo】是股份有限公司沒錯,我們也希望貴公司是誠實納稅,否則貓貓團那麼多受害團友怎麼嚥得下這口氣?
不過貴公司的營業項目跟稅務的部份,在您這麼不客氣的態度下,真的會讓人產生質疑。
話是您說的,我們怎麼知道貴公司的401報表有沒有內外帳的問題?
話又說回來,既然是法人,就應該會有法律顧問。
是不是該請貴公司的法律顧問來幫幫這些貓貓團的這些受害團友們?費用可得由貴公司支付。
別忘了貴公司所謂的「平台」,在民法裡是一種「居間」行為,有道義上的責任。
關於備案這個部份,我們當然了解。不過備案是報案嗎?我備案可以申請保護令嗎?
某天我們去取貨的時候被人一刀捅死,然後上了社會版頭條,我們的家人再去報案?
我們早就說過了:防患未然,預防勝於治療。難道我們的人身安全都不重要嗎?
一直叫我們去備案,我們又不是一個人!別製造警察杯杯們的困擾!
貓貓團的退款問題,也沒見您在網站裡的頭版頭條區說些什麼。大家都沒看見任何聲明之類的公告。
您的目的我不知道,不過大家都希望拿到退款這是當然的,那還用說嗎?
以沒動作來掩飾太平?不會吧?第一波退款才新台幣貳萬元,太慢了吧?
站方都沒什麼實質的幫助?只是一味地「監督」?拿出一點魄力可以嗎?
貓貓在聲明裡的意思就是,您也同意分期攤還的這個方式。她說您會「監督」。
您又沒表示意見不就是默許嗎?偉大的站長不都是這樣表示意見?
更何況,貓貓之前不是貴公司的業務主任嗎?負責開發店家與廠商。您跟貴公司真的不用負責?這部份都不需要跟大家說明嗎?
您沒有說過這裡發生的每一件大小事都不關您的事,但您的表示行為與處理態度真是令人失望。就像個不沾鍋,儘量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店家與主購與團友間三方彼此互推責任很常看到。都不用處理?都沒有站方的問題?是不是沒您的事最好呢?這站長還真辛苦呢!
我們沒有攻擊、誤導甚至是發表不實言論對您或是【ihergo】,除了以疑問句提問的部份之外,都是事實。
提問反被您冠上這些難聽的頭銜,也許您的態度就是站方的態度?不客氣到了這種地步?
時間只到今天中午十二點整。我們的訴求真的很簡單:
一:請站長大人您按照【ihergo】的站規,解除塗大主購的兩個家族長身份。
至於觸犯哪一條規定,我們和前面熱心的團友也說明過並提供很多證據,請有魄力地執行站規。
二:請貴公司的法律顧問協助貓貓團處理接下來的訴訟問題,這是道義上的責任。
並且公佈受害者總人數與總金額,讓大家知道這件事,發一篇聲明在網站首頁明顯處。
如果您覺得您和【ihergo】可以接受社會大眾的公評,我們會將相關資料與受害者的訊息提供給有關單位以及各大新聞媒體。
至於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與國稅局,我們將委由幾位執政黨的立法委員協助一併處理並追查事實的真相(貓貓跟您和貴公司的關係是?)。
我們還是很喜歡這樣的一個園地,不希望它被有心人士拿來利用。請站長大人Leo大大明察。期待您會有善意的回應與積極的作為。
leoncsu (125) | 可愛的我們又來通知您了! | 今天 7:05 am |
又於今天 07:05 am將本篇連結寄給站長大人Leo大大。請正視大家的訴求!
panpan12(204)
在 2009/1/24 12:13 pm 發表
各位大大妳好:
我有一個問題麻煩解答一下
是這樣:有A、B、C 3個人去麵店吃麵
A點牛肉麵,B、C點陽春麵
3個人吃完麵,店家問B、C 牛肉麵好不好吃?
店家是不是問錯人了?
是不是應該像
"高雄美食特蒐隊"的家族長 shiun33 (244)發文請當事者說明?
https://www.ihergo.com/club/tatianna0523/forum/no64636
話題 : 請小涵主購進來~ 謝謝!
是不是應該這樣才對?
真不曉得是不是這個店家在搞笑?
RIDER(0)
在 2009/1/24 3:56 pm 發表
先跟觀看此帖支持此帖的大大們
拜個早年
祝各位大大們牛年行大運
身體健康如牛
運勢牛轉乾坤
恭喜發財!
wenylo(45)
在 2009/1/25 1:10 am 發表
各位,
是想跟你們說..你們的遭遇很令人同情,
你們有一起去報警了嗎??
你們這樣宣告大家..但卻沒去報警
要社會言論去讓小涵認錯..有用嗎?(這就是我說的以暴制暴)
不管如何,還是鼓勵你們去報警先~
RIDER(0)
在 2009/1/25 12:51 pm 發表
to wenylo 大
因為你不是受害者之一,所以你無法體會!
因為你沒有遭遇類似這種情形,所以你也無法體會!
因為被騙的錢不是你的,所以你根本無法體會!
一個無法體會的人,怎麼知道受害者想表達什麼?想訴求什麼?
這不是以暴制暴!!
Conan大發這篇文,已經18天,難道站長之前都沒看到嗎?
就算之前沒看到,也收到Conan大短訊,應該試著跟會員溝通這種發生在網站的事件.
既然,事情發生在網站上,站長應該去溝通,讓彼此達到"雙贏"
可能,Conan大無法感受到站長善意回應跟處理,所以才走這一步吧.
你也不要用"激將法"啦!
下一步該怎麼走?受害者該何去何從?
相信時間會證明Conan大是玩真的?還是玩假的?
wenylo(45)
在 2009/1/28 2:27 am 發表
to RIDER:
就算我不是受害者,我是該慶幸我沒遇過如此惡質的主購.
不過你們真的有想過你們的處理方式是否合乎法律嗎?
新聞常有在報導:
某個人看另一個人不順眼,單單在她的網誌上罵了她,就被判有罪了!
再說一個最有名的例子,有個東石鄉的女兒被她婆婆痛毆,
東石鄉的鄉民打抱不平的去包圍了警察局,
警察不也一樣要保護那惡人,那些鄉民不也一樣被判刑?
就算你當初罵的那人行為是多麼的不正確不正當,
但是你沒尋求正常管道去解決就有不對了,如果那名你們指控的主購控告你們,
或許她都是有理的一方呀!(或許我是錯的,但你們有沒有想過如何自保呢?)
我不是用激將法,不知道你覺得在激你什麼呢?
(只是擔心你們會犯法,網路輿論可以幫助你們但也可能傷害你們!)
我也用過網路輿論去告訴別人某個人的惡行,但卻不小心觸法被威脅,
只是不想你們受了委屈,又被威脅觸法!
不知你們有否尋求正常管道,告知那名主購你們已經有報警處理了
再去告訴站長請他處理?
panpan12(204)
在 2009/1/29 12:13 pm 發表
過年期間不想回應
初四了
可以回應一下問題
1.某個人看另一個人不順眼,單單在她的網誌上罵了她,就被判有罪了!
1.ans:沒錯有罪。但是這篇討論串我看了幾遍並沒有看到Conan大大RIDER大大
或是其他人有罵小涵主購、 X如(do1975 (21))、男朋友X冠(gon1234 (16))
反而看起來是wenylo妳與X如有呼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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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來對號入座貼一下原始記錄在X如(do1975 (21))自我介紹裡的文字檔。
暱稱 : 如如
E-mail : 不公開
網址/部落格 : 未設定
生活圈 : 高雄
上次登入 : 今天 1:10 am
其他帳號 : 美濃中壇
無聊的人真的犯賤
我不是小涵的分身,要查ip是不是?歡迎
還是你要跟我喝咖啡呢?
~~~~~~~~~~~~~~~~~~~~~~~~~~~~~~~~~~~~~~~~~~~~~~~~~~~~~~~~~~~~~~~~~~~~
建議wenylo妳再看清楚這篇討論串
2.再說一個最有名的例子,有個東石鄉的女兒被她婆婆痛毆,
東石鄉的鄉民打抱不平的去包圍了警察局,
警察不也一樣要保護那惡人,那些鄉民不也一樣被判刑?
就算你當初罵的那人行為是多麼的不正確不正當,
2.ans:要分成幾段"有個東石鄉的女兒被她婆婆痛毆,"她婆婆有罪。
"東石鄉的鄉民打抱不平的去包圍了警察局,"鄉民有罪是因為鄉民包圍警察局。
3.警察不也一樣要保護那惡人,那些鄉民不也一樣被判刑?
3.ans:當時她婆婆尚未被法院"判刑",所以警察要保護她婆婆,不能讓鄉民用私刑。
如此妳明白了嗎?
4.但是你沒尋求正常管道去解決就有不對了,如果那名你們指控的主購控告你們,
或許她都是有理的一方呀!(或許我是錯的,但你們有沒有想過如何自保呢?)
4.ans:Conan大大是尋求正常管道去解決阿,請問一下1.若Conan大大將這篇討論串
貼在【Enjoy mei shi】家族上,請問【Enjoy mei shi】家族的家族長是誰?
自己判自己?妳不要開玩笑了,2.請站方處理,結果如此草率。
連請當事者説明都沒有。
最後只好訴之網路輿論、社會公評,如此也是其情可憫。
對了妳當初也是有糾紛
https://www.ihergo.com/club/tatianna0523/forum/no83727
話題 : [問題] 當主購 可以隨意刪單子嗎?
也是當時的家族長權媽公評的,妳忘了嗎?
wenylo(45)
在 2009/1/29 8:32 pm 發表
TO: PANPAN112:
如果你覺得,我是在阻止大家去討公道,
你就認為我是站在那名主購立場上說話!
但我會覺得你也太小氣了,不能容許一個不一樣的聲音存在!
再者,我跟主購有過糾紛,也不代表著我不能發表言論吧?
跟主購有過糾紛,表示我什麼事情都不能再做了嗎?
我跟那名主購的糾紛後,我就不跟她的團而已,不是嗎?
別跟那名主購再有任何接觸就好了,不是嗎?
還有,你也說那些警察不想讓鄉民用私法去處理那位婆婆,
跟你們現在何不同?你們有去報警了嗎?你們有去控告那主購傷害了嗎?
你們是使用何種法律?何種權力來要求別人去完全你們的要求?
法官有判那名主購傷害罪成立?或是詐欺罪名成立了嗎?
你們要求站長使用權力去廢除那主購的權力,
站長也說該家族要由該家族族長來處理,
難不成你家的事發生的事,你去叫建造你房子的人來處理嗎?
就像雅虎有辦法去管到任何家族內發生的大小事嗎?
他們不也一樣要等警察告知那人真有犯罪行為或是那人真觸犯到法律了
雅虎才會停權才會有反應嗎?
情有可原,在法律上如果你站不住腳你還是相同的要被判刑不是嗎?
何必為了一個這種主購來害自己?
你說的正當管道是跟站長反應,他也告訴你們,你們應該去報警!
報警備案這行為是保護自己的一個基本行為!
如果只是想在這裡討回公道,那也只有等輿論讓那名主購消失
我發言,只是覺得你們讓站長感到不愉快而且有被威脅的感覺
那其實站長也可以去控告你們!表示已經有發生犯罪行為!
我再次重申,我不為誰說話,只是覺得你們是否要尋求正當管道
你們可以去找網路警察,告訴他們那人的行為,
她有詐欺行為或是任何不正當行為,造成你們有所傷害!
要討回公道,也是要造正當管道去,
消費行為要討回公道那過程會讓你覺得很無力,但有去做總比什麼都沒做好!
panpan12(204)
在 2009/1/29 9:58 pm 發表
再者,我跟主購有過糾紛,也不代表著我不能發表言論吧?
跟主購有過糾紛,表示我什麼事情都不能再做了嗎?
我跟那名主購的糾紛後,我就不跟她的團而已,不是嗎?
別跟那名主購再有任何接觸就好了,不是嗎?
若妳硬要認為我叫妳不要發言,那我也很無奈,這妳閱讀能力可能需加強。
請看清楚
~~~~~~~~~~~~~~~~~~~~~~~~~~~~~~~~~~~~~~~~~~~~~~~~~~~~~~~
對了妳當初也是有糾紛
https://www.ihergo.com/club/tatianna0523/forum/no83727
話題 : [問題] 當主購 可以隨意刪單子嗎?
也是當時的家族長權媽公評的,妳忘了嗎?
~~~~~~~~~~~~~~~~~~~~~~~~~~~~~~~~~~~~~~~~~~~~~~~~~~~~~~~~~
這個意思是指妳當初有糾紛也是由家族長權媽公評的,當妳與主購各說各話時,
是不是需要一個家族長來評論妳與主購的對與錯,若是家族長所公評的,
妳或主購無法接受,則再由上一層的站長公評,再無法接受,就由仲裁機構仲裁。
一層又一層是不是如此?
如果你覺得,我是在阻止大家去討公道,
你就認為我是站在那名主購立場上說話!
但我會覺得你也太小氣了,不能容許一個不一樣的聲音存在!
天阿!我有刪妳文嗎?我也沒有請妳不要發文,我只有請妳再看一次這篇討論串而已
節錄一下sashahuang (355)的文
~~~~~~~~~~~~~~~~~~~~~~~~~~~~~~~~~~~~~~~~~~~~~~~~~~~~~~~~~~
後來我是這麼想的~~每個人都是不同的腦袋~~而產生不同的思維~~
所執著的那個"點"也會有所不同~~
這麼多的不同產生的聲音~~不論樂不樂見~~
都應該去相容~~
爾後再產生一種特殊的平衝~~
這樣才像人組成的社會~~
~~~~~~~~~~~~~~~~~~~~~~~~~~~~~~~~~~~~~~~~~~~~~~~~~~~~~~~~~~~~~~~~
網路世界有很多訊息,因為太多了,所以就會有對也有錯
範例:
~~~~~~~~~~~~~~~~~~~~~~~~~~~~~~~~~~~~~~~~~~~~~~~~~~~~~~~~
https://www.ihergo.com/club/ChangHua/forum/no51563
話題 : 節省電ㄉ最佳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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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證明家庭用電是不適用的。時間電價:大多適用於24小時均在用電的商家或工廠
錯了就是要訂正,這樣網路上對的訊息才會越來越多
所以我回答了妳上面的問題,不知這樣妳是否滿意。
再來請問一下Conan大大RIDER大大有用私刑嗎?
妳後面的話都一樣,恕我以RIDER大大的文來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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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wenylo 大
因為你不是受害者之一,所以你無法體會!
因為你沒有遭遇類似這種情形,所以你也無法體會!
因為被騙的錢不是你的,所以你根本無法體會!
一個無法體會的人,怎麼知道受害者想表達什麼?想訴求什麼?
這不是以暴制暴!!
Conan大發這篇文,已經18天,難道站長之前都沒看到嗎?
就算之前沒看到,也收到Conan大短訊,應該試著跟會員溝通這種發生在網站的事件.
既然,事情發生在網站上,站長應該去溝通,讓彼此達到"雙贏"
可能,Conan大無法感受到站長善意回應跟處理,所以才走這一步吧.
你也不要用"激將法"啦!
下一步該怎麼走?受害者該何去何從?
相信時間會證明Conan大是玩真的?還是玩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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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DER(0)
在 2009/1/30 1:21 am 發表
初五了可以回到這話題來
to wenylo 大
首先先感謝您替我們著想,怕網路輿論失言會觸犯法律,這點先跟您說聲謝謝.
但是
你舉東石鄉那個例子好像跟這個話題有點風馬牛不相干吧!
當Conan大發這篇在那算時間,我個人覺得就是一個"正常管道",只是這個管道到最後Conan大感覺不到"善意回應",所以才想走上法律一途.
如果那名主購要控告我們毀謗,這也是他的權利.台灣是一個自由民主國家,當然有言論自由,免於受到傷害自由.
只是這事件總要有人出來發聲,剛好Conan大發文,許多受害者大大們看到過來聲援與支持,上面+170多數字那個無法造假吧!如果Conan大是唬爛,無中生有,甚至如wenylo 大所說那位個主購是"正義的一方"我們是"邪惡的惡魔黨",這+170多都是鄉民來看熱鬧的嗎?其中都沒有受害者嗎?
其實事情就是很簡單,不用太複雜化!就是一群大大們是受害者,Conan大出來發聲.到時在法庭上,法律層次問題到時也是檢察官與律師,以法律術語在那一問一答,我們只是以證人或者被告原告身分,陳述事件過程跟回答"是"與"不是"
就不用再舉甚東x鄉範例,感覺問題好像越來越複雜.............
至於站長大方面,要看他怎麼去想?怎麼處理?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在 2009/2/2 8:55 am 發表
祝福台北貓貓團與高雄騙騙團的受害者今年能牛轉乾坤
該把錢拿回來的拿回來
該得到公道的得到公道
跟以上事件沒關係的站友們
牛年發大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
在 2009/2/2 10:13 am 發表
很抱歉,因為帶小朋友回娘家沒時間上網,來晚了。
大家以為我們是開玩笑的嗎?
偉大的站長Leo大大慶幸以為自己過了一個很愉快的新年嗎?接下來才是開始...
不是跟大家說聲新年快樂,牛年行大運這樣就夠了。
請您跟貴公司接受社會大眾的公評!以及政府相關單位的調查!這可是您自己允諾的。
相關訊息以及受害者資料已經全部交給新聞媒體。
如有受害者接到新聞媒體的電話採訪或是約訪,
請使用化名,不用擔心資料曝光。拍照也都是背面,衣服隨便穿就好。
請台北貓貓團與高雄騙騙團的團友們用力地站出來、大聲地說出來,
不要讓這樣的事情繼續發生!我們需要真相!真相真的永遠只有一個。
台北貓貓團的訴訟可以持續展開,到時候會有官方單位出面協助處理。
最後,仍敬告想刪除本篇文章或是我的帳號的大大,只要您這麼做,我們就會請出有力人士出面處理。
panpan12(204)
在 2009/2/7 1:42 pm 發表
推
unahsiao(106)
在 2009/2/9 10:27 pm 發表
柯南~~ 怎麼不見了
什麼時候才要讓毛利叔叔進入夢鄉,讓大家知道真相呢???
推~~
在 2009/2/13 4:28 pm 發表
這一次...
不是躲起來等風頭過去之後就沒事了...
今天是【Enjoy mei shi-高雄】與【高雄師範大學】的塗大家族長主購滿口謊言被踢爆的第38天...
同時也是貓貓過去身為【ihergo】員工疑似內神通外鬼一再推拖拉騙被踢爆的第22天...
本計算天數每日持續更新中;直到塗大家族長主購解除所有家族長一職,以及完全不想回應的偉大的站長Leo大大出面誠實對大家說明一切。
在 2009/2/13 4:29 pm 發表
感謝大家的不吝上推!我們銘感五內...
讓我們知道有許多人是關心我們並且和我們站在一起的!大感激!
最近都是失業與扁家新聞充斥著媒體版面...
目前採訪調查中!請大家多點耐心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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