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10/2/5 5:23 pm 發表
在 2010/2/5 5:26 pm 發表
近日 收到信件~ 第一篇的信件
後來 才發現這團員PO在站務區
所以 轉回來~ 跟大家討論!!
>>因為家族需要手機認證 但是為了事情可以有完整的真相
會讓 RTBAKERHOUSE 團友暫時加入家族!有疑慮者請見諒或來信給我唷!!
補充~ [團友已經有手機認證!]
請保持和善的言詞~
qrzy2003(304)
在 2010/2/5 8:06 pm 發表
那ㄟㄢ勒!那個R小姐說ㄉ也沒不無道理ㄚ....
如是那g主購有被誤會是說.應可請店家幫忙指證.解釋.
相信g主購已為高雄市ㄉ團友.服務多年.也相當ㄉ資深...應是不該會有此行為.多年ㄉ服務換取相當高ㄉ評數.也不是偶然.....如像R小姐事件是事實ㄉ話.那會把愛合購弄成不合購ㄌ...因妳不信任我.我也不信任妳ㄌ...還合購什麼...自古以來一個商人ㄉ商譽是最重要ㄉ.某種狀況外.用錢也買不到ㄉ...
希望有好ㄉ答案及解釋落幕...
RTBAKERHOUSE(0)
在 2010/2/11 1:52 pm 發表
RTBAKERHOUSE(0)
在 2010/2/11 1:57 pm 發表
people(8)
在 2010/2/12 0:31 am 發表
首先想先聲明一下,我不認識原PO的R大
我長期以來也一直跟饅頭媽的團
看完此話題後~我很想發表自己的意見
也想爭取身為團員的權利
不過基於保護自己所以先選擇匿名,
如果有必要我也可以公開自己的帳號!
===============
長久以來我一直有跟饅頭媽的團
對饅頭媽的印象也很好~覺得她人很客氣也常推薦很多好吃的東西給團員
甚至覺得她是一個很棒的主購~
而且每次她所開團的金額都很龐大
卻都沒有收過我們雜費,想說他人真的很好!
所以也沒有懷疑過她所說的話,
不過說真的,看了此篇文章後,
讓我對饅頭媽的信任有些動搖,
一直如此信任主購,從未懷疑過主購說的話、開團的價位
但想不到這中間似乎有些出入
如果不收雜費的背後是這樣的真相
那我還希望主購收雜費而不是這樣變相的暴利賺錢?
所以
我真的很希望能聽聽饅頭媽的解釋
希望這是一場誤會,
但如果真的如同R大所說的,
如此長期下來,饅頭媽也賺了團友不少錢了吧
使用這樣的方式來賺錢,真的讓人很難接受!
身為團員有權利知道真相,
請饅頭媽出面澄清說明一下好嗎?
假如真如R大所說,饅頭媽從中賺了不少錢
也該讓我們知道,至少以後大家不會再傻傻跟團
xyzuzu(100)
在 2010/2/12 2:23 pm 發表
高雄團的主購大人真幸福... ...看到不敢用自己帳號...有點心酸...
ac01682871(147)
在 2010/2/12 6:52 pm 發表
主購是很辛苦,但也不該太over,畢竟團員都是因信任您才跟團,
若無法做到誠信就請不要開團!
yyp1030(457)
在 2010/2/12 7:56 pm 發表
長久以來我一直有跟饅頭媽的團
對饅頭媽的印象也很好~覺得她人很客氣也常推薦很多好吃的東西給團員
甚至覺得她是一個很棒的主購~
卻都沒有收過我們雜費,想說他人真的很好!所以也沒有懷疑過她所說的話,
不過說真的,看了此篇文章後,
讓我對饅頭媽的信任有些動搖
我真的很希望能聽聽饅頭媽的解釋
希望這是一場誤會
sufen611123(248)
在 2010/2/12 10:18 pm 發表
其實之前跟饅頭媽ㄉ團也是一頭栽進去,她開ㄉ團大部分都會跟,雖然覺得有些行為怪怪ㄉ(取貨日當天才發信收運費、別ㄉRT團有折扣可是她ㄉ團沒有、或者每次領貨都詢問澳洲餅乾何時來卻沒有答案......等等),卻還是傻傻ㄉ繼續跟,直到阿東花枝丸這團,原本我自己要湊一團自己訂,但因數量未達免運標準而在猶豫要不要訂時,饅頭媽開團了,不收雜且沒有說要攤運費(其間也有別團,但他團每包多加了10元)所以我當然就加入了饅頭媽ㄉ團,結果此團已達130包卻又在取貨下午發信要加收運費,每包10元,當下就傻了,可是看到團友很理所當然ㄉ給運費,我當時也只能給囉;直到R小姐PO了RT團ㄉ真相,讓我知道還有別ㄉ團友一樣有疑問,這是團友ㄉ權利,我們有領貨跟知道真相ㄉ權利,我們是本著信任用心在跟妳交陪ㄉ,結果..........
lilyrital(162)
在 2010/2/12 10:58 pm 發表
.....怎麼聽起來賺很大.....
人很好 難道是因為他就是在做"服務業"呢....?
所以理所當然要賺一點錢(??)
對了 我之前有看到人家討論 說有一位主購 每次都不通知有雜費還運費
當天拿貨卻又收取本來沒說的費用
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位?
找到該網址:https://www.ihergo.com/category/no0/topic/no588893/page2
我看到最後一位回覆的
疑..怎麼出現饅頭媽的名字?真出名
vvjon(190)
在 2010/2/13 0:36 am 發表
會不會是太忙,所以沒進討論版來看文章呢?
因而不知道團友們的質疑,而一直沒回應呢?
有跟團中的團友要不要直接寄站內信去詢問呢?這樣會不會比較快得到解釋呢?
應該不至於會連團友們的來信詢問都不回應吧?
RTBAKERHOUSE(0)
在 2010/2/16 12:26 pm 發表
另外 ~ 很重要的是
不要遲到了,我跟過您的團,是饅頭爸幫我取貨的,那一次您遲到了10分鐘呢!
這樣有點久喔 ~ 呵呵 ~
我承認我也有遲到過,不過都控制在 1分鐘內
因為我的團員都會提早到場等我,我最怕一堆人在等我了~
當然我還是會選擇準時出現,如果我提早到現場發貨,下次改成準時到時 ......
這樣有些人就會覺得是我遲到了 !! 其實根本不是啊 !!
癈話了半天,請原諒!
我們還在痴痴的等著饅頭媽您的回應.
請您尊重跟團的團員們!!!!!!!!!!!!!!!!!!!!!!!!!!!
請您尊重團員們一直以來對您的信任與交陪!!!!!!!!!!
請您自重!!!!!!!!!!!!!!!!!!給大家一個解釋!!!!!!!!!!!!!!!!!!
ps.給p大,大方水餃不會白目到突然休假跑去玩.
prscess(66)
在 2010/2/16 1:57 pm 發表
好奇怪喔~還好我跟的團的團主都很好~
不過還是有很多...跟團的團員滿過分的~不但不回信也不回電!
哎呀!希望這件事可以快快開心落幕喔~
RTBAKERHOUSE(0)
在 2010/2/17 9:17 pm 發表
感謝各位大大水水們的來信鼓勵!!!
我們只是一群愛買愛吃愛交朋友的小團員,在ihergo認識許多朋友,讓平凡的生活增加許多的快樂!!!
饅頭媽的事情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從一開始的不敢相信到錯愕,我們心裡很傷心失望,我們不求什麼,只希望知道為什麼您要這麼做!!!我們全心全意的相信您信任您,當您決定口福手工魚餃一包多收10元時,有沒有想過我們對您的信任!!!!!在您的心裡難道不知道團員們對您是非常的信任嗎?????
因為您的這些事情讓我們對人性很失望!!!!!可以請您給我們一個合理的解釋嗎?
犯錯並不可怕!!!
承認犯錯並不可恥!!!
睜眼說蝦話才令人可恨!!!
我們不會再害怕!!!
因為我們說的是真話!!!
我們遵守合購規範!!
我們準時匯款!!
我們配合主購的所有規定!!
我們是好咖!!
請饅頭媽主購您能夠給我們合理的解釋!!!
謝謝!!!
yyp1030(457)
在 2010/2/17 9:45 pm 發表
饅頭媽
可能這幾天沒有上網吧~
a0939691627(1952)
在 2010/2/17 11:32 pm 發表
怎麼不直接去找他要答案就好了勒?
這樣一直在這邊數落她的不是
好像也於事無補吧!?
jami5400(12)
在 2010/2/18 0:08 am 發表
RTBAKERHOUSE (0) | 2010/2/11 1:57 pm |
上面大大的第二個回應
早在2/11就已經貼了!!
期間上站也都沒回阿???好怪喔??是在想理由嗎??
看完連我這個路人都很覺得可信
更何況是g主購的團咖
應該更有感觸吧?!
不過
沒跟過g主購的團
倒是不知道他多和藹可親
但是
若她視主購為服務業
一盒多收十元或是捏造運費??
都是他幫團咖服務的服務費吧??
[想收這個跟團咖說一下比較好吧??默默的收有詐欺嫌疑ㄟ~ ]
給揭發真相的R大愛的鼓勵 +
小蝦米團咖對上大主購+家族長
誰敢當面去詢問她???應該很多人會幫他拍拍手吧!
你光看那幾條合購文應該會嚇到吧??
以上合購文看過沒有問題,且可以等待、接受任何到貨日期的才下單 ...
@假如是不用等的店
那是表示主購他愛一個月後發貨還是半年後發貨都隨他高興??
沒時間就不用開成這樣吧??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事務忙!團咖等你的到貨日也很提心吊膽
(不知道是下個月?下下個月?下下下個月??)
下面引用上面R大貼的網址-g主購的留言!
您辛苦了!老是騎著歐兜麥發貨,您就量力而為吧 ! 要不然就減少開團數量嘍 !
現在高雄愛吃團已經上鎖了,為半公開式家族
如果您有遇到任何大爺或大小姐,請來信跟我說 ~
我會幫你主持公道,二話不說踢出家族 !!
因為現在的人漸漸不重視評價了,給了負評還是會照犯
唯一的方法就是不讓他參加合購,請她自行花運費!!
希望可以給團咖一個完整的解釋
才不會辜負團咖對你的期待以及信任!
a0939691627(1952)
在 2010/2/18 1:28 am 發表
我沒有要幫誰說話
我有去看饅頭媽的合購文
她也有說明 可等待再下單 不是嗎?
而且並不是每個人都會每天去家族or討論區看文章
下單前若是對她的到貨日有些疑問 也可去信詢問
若是過了數天都無回應 要不要下單當然就是看自己的決定了
若是我 我會去信詢問 若都無回應 我便不會跟有疑問的團
當跟了第一次後 發現取貨時才要給『運費』
第2次要跟團時 也可以去信詢問是否需要另給10元或是更多的運費
或是發現此主購的商品價錢硬是比別人多了幾十元 也是可以去信詢問的
有很多合購的糾紛都是因為 沒有仔細看合購文or有疑問又沒問 就下單而衍生的
搞到最後彼此誤會 團友不高興 主購也生氣
開團是被動 下單是主動 有問題本來就是要詢問清楚
對某團有疑問時就先別下單
跟團時也是要 停 看 聽
停下來仔細看看主購的合購文 聽清楚主購所給的訊息
覺得主購的合購文不合理就不要跟團
覺得主購對問題都不回應就不要跟團
覺得主購有超收款項的話就不要跟團
合購是開心的 若對合購有問題又不提問
搞到最後 就會讓彼此都氣炸
想想 何必勒?
Ps:請不要發私信給我 有問題請在這邊共同討論即可 謝謝!
yyp1030(457)
在 2010/2/18 2:50 am 發表
回應 RTBAKERHOUSE:
雖然這件事不關我的事,但是我看不過去,不吐不快.一直憋在心裡我會生病. 拜主購您很紅之賜,取貨時聽到其它的團友說到口福手工魚餃. 別的主購開的團一包30元,主購您的口福手工魚餃要一包40元. 一包30元 https://www.ihergo.com/store/27860/events/no427164 一包40元 https://www.ihergo.com/store/8121/events/no69866 主購您還開了第二團,還是一包40元 https://www.ihergo.com/store/8121/events/no306836 如果有團友買了10包,那多付的100元代表什麼? 是代買費?代購費?油錢? 大家全心全意的相信您,您呢? 兩團總共800多包,多收了8000多元.了不起! 我陳述的是已經發生的事實,口福手工魚餃在高雄,市內電話很便宜,質疑我說的請各位大大水水花個一塊錢問明白. 口福魚餃電話:07-3113042 謝謝各位大大水水的來信鼓勵,雖然我是一個俗仔,但是對於這樣誇張的事情我做不到視而不見,都已經是回購團,難不成還不清楚店家的價格嗎? g主購家長您家真的是合購天堂,天堂做的口福手工魚餃都比較貴.
我認為發文的RT
不是不能等待而是對價錢的疑慮存疑罷了~
lilyrital(162)
在 2010/2/19 9:51 am 發表
回應 a0939691627:
我沒有要幫誰說話 我有去看饅頭媽的合購文 她也有說明 可等待再下單 不是嗎? 而且並不是每個人都會每天去家族or討論區看文章 下單前若是對她的到貨日有些疑問 也可去信詢問 若是過了數天都無回應 要不要下單當然就是看自己的決定了 若是我 我會去信詢問 若都無回應 我便不會跟有疑問的團 當跟了第一次後 發現取貨時才要給『運費』 第2次要跟團時 也可以去信詢問是否需要另給10元或是更多的運費 或是發現此主購的商品價錢硬是比別人多了幾十元 也是可以去信詢問的 有很多合購的糾紛都是因為 沒有仔細看合購文or有疑問又沒問 就下單而衍生的 搞到最後彼此誤會 團友不高興 主購也生氣 開團是被動 下單是主動 有問題本來就是要詢問清楚 對某團有疑問時就先別下單 跟團時也是要 停 看 聽 停下來仔細看看主購的合購文 聽清楚主購所給的訊息 覺得主購的合購文不合理就不要跟團 覺得主購對問題都不回應就不要跟團 覺得主購有超收款項的話就不要跟團 合購是開心的 若對合購有問題又不提問 搞到最後 就會讓彼此都氣炸 想想 何必勒? Ps:請不要發私信給我 有問題請在這邊共同討論即可 謝謝!
我覺得 當初跟團看到大家都沒有疑問
怕是自己的問題或是想太多才繼續跟團
直到例子越來越多 才決定站出來問
其他人可能是因為配合很久 覺得可信任 對他合購文不產生疑問
這時候反而是新血 來找出弊病(怎麼跟公司那麼像= =)
不管如何 那麼多人信任此主購 就應該請他直接公開說明那些疑問
讓那些信任卻心中有疑問的 有個答案
我想 到這邊已經不是主購嫌說有人故意壞他名聲 不理會能收場的了
還是希望他能站出來說明
到現在沒有回應 不是他心裡有鬼還是在想要怎麼圓謊?
為什麼要人親自去找他呢?我相信一定有人寄站內信問他
a0939691627(1952)
在 2010/2/19 12:42 pm 發表
此時最快的方法
就是找當初一起合購的團友詢問他
很多事情尚未清楚明朗前
不要安上罪名給對方是比較好的
一來可以避免給對方理由指名說要誰道歉
一來也可以避免衍生更無謂的口水戰
有問題本來就是要去找他問個明白
或許是有人會寄信給他
但是問的問題不一定是你心中想問的問題
你也可以直接寄信給他
告訴他現在討論區因為他超收商品金額&臨收運費的問題而吵的沸沸揚揚
請他來說清楚別讓大家認為他再說謊不是嗎?
我自己也是一個主購
有時候遇到未滿免運條件 我會先問團友是否要大家一起分攤運費
如果願意 我才會把運費算出來跟大家說應該分擔的運費為多少
但是我也會同時告知大家 若有疑問煩請來信給我
而我的團友也幾乎都是有疑問就來信詢問
只有少數1~2個有問題又ㄍㄧㄥ著不肯問
我也不可能會知道她們的問題到底出在哪
有問有答 才會有愉快的合購
有問題不問 or 不回答問題 最容易衍生糾紛
RTBAKERHOUSE(0)
在 2010/2/19 2:14 pm 發表
回應 a0939691627:
怎麼不直接去找他要答案就好了勒?這樣一直在這邊數落她的不是好像也於事無補吧!?
我沒有要幫誰說話
我有去看饅頭媽的合購文
她也有說明 可等待再下單 不是嗎?
我們的第一篇貼文2010年2月5日中a大您去看看.
我們說過我們可以等待任何的到貨日期,但是總要給我們一個到貨日期.
覺得主購的合購文不合理就不要跟團
覺得主購對問題都不回應就不要跟團
覺得主購有超收款項的話就不要跟團
是呀!!!!!就像您說的這樣,我們已經不會再跟團!!!!!
開團是被動 下單是主動
但是,不再跟團跟說出已經發生的事情是兩碼子事!!!
不再跟團是被動的,因為發生這些誇張的事情後才讓我們不再跟團.
然而,說出已經發生的事情是主動的!!!這段日子以來,知道主購這些令人不解的行為的人很多很多,只是大家都害怕得罪,害怕被貼標籤!!!
我老公也常說我無聊多事,不過我跟老公說,"我吃虧無所謂,但是我就是沒有辦法眼睜睜的看其它人再遇到同樣的事情."
那就像地上有個大坑洞,您看到了閃過去,然後呢???默默的走開嗎???我會去找個東西來擋在前頭,提醒路過的人們.
再說的更清楚,饅頭媽她開團是她的自由,團員們跟團是團員們的自由,而我們討論的是已經發生的事情!!!我們也不在乎饅頭媽她接下來的合購,反正我們不會也不敢再跟,我們只希望主購能把話說清楚,把團員們心中的疑慮解開,我們都希望這些只是誤會!!!或不小心!!!或...........
a0939691627(1952)
在 2010/2/19 4:13 pm 發表
我並沒有說風涼話的意思
1:我只是以旁觀者來說出想法
2:既然都決定不跟饅頭媽的團了~又何必怕得罪他被貼上標籤?
3:如果可以~當然是找有跟過他啟人疑竇的團友來佐證是最有效的方法~也不用讓旁人懷疑是否找碴
4:都已決定不跟饅頭媽團~何不開本尊出來指證呢?這樣會更有說服力!
覺得主購的合購文不合理就不要跟團
看到合購文不合理卻仍跟團~能怪誰?
覺得主購對問題都不回應就不要跟團
問主購問題~主購都不回應~卻仍跟團~旁人能多說什麼?
覺得主購有超收款項的話就不要跟團
當你要跟某團時~發現不是由店家自行開設的賣場所發起合購時~可以先搜索是否有同樣產品在進行比價後~在決定是否跟團與否
就像是黑x傅 福x軒 的市場價格有些亂
要購買的人都會先行比價再決定跟哪位購買是同樣的意思
舉發出不合理的事情是好事 也因為有人舉發才能讓後者小心跟提防
但是 要舉發前 是否要有更多事實能證明舉發的事情是真實的
再者 舉發的事情是真實的 就不用擔心得罪誰 也不用擔心被貼上標籤
相反的 會有很多原本想跟此主購團的團友感謝妳
若是用本尊來舉發此事件 我相信會更有說服力
但是現在所看到就只是一個0評比的帳號
難免會讓人覺得你說的是否屬實
regina524(4)
在 2010/2/19 10:23 pm 發表
回應 a0939691627:
我沒有要幫誰說話我有去看饅頭媽的合購文她也有說明 可等待再下單 不是嗎?而且並不是每個人都會每天去家族or討論區看文章下單前若是對她的到貨日有些疑問 也可去信詢問若是過了數天都無回應 要不要下單當然就是看自己的決定了若是我 我會去信詢問 若都無回應 我便不會跟有疑問的團當跟了第一次後 發現取貨時才要給『運費』第2次要跟團時 也可以去信詢問是否需要另給10元或是更多的運費或是發現此主購的商品價錢硬是比別人多了幾十元 也是可以去信詢問的有很多合購的糾紛都是因為 沒有仔細看合購文or有疑問又沒問 就下單而衍生的搞到最後彼此誤會 團友不高興 主購也生氣開團是被動 下單是主動 有問題本來就是要詢問清楚對某團有疑問時就先別下單跟團時也是要 停 看 聽 停下來仔細看看主購的合購文 聽清楚主購所給的訊息覺得主購的合購文不合理就不要跟團覺得主購對問題都不回應就不要跟團覺得主購有超收款項的話就不要跟團合購是開心的 若對合購有問題又不提問搞到最後 就會讓彼此都氣炸 想想 何必勒? Ps:請不要發私信給我 有問題請在這邊共同討論即可 謝謝!
深感認同A君的言論:
覺得主購的合購文不合理就不要跟團
覺得主購對問題都不回應就不要跟團
覺得主購有超收款項的話就不要跟團
若真的不幸因自己嘴饞而硬要跟這種怪團的話,就只能自認倒楣囉....
吃過一次虧尚可接受,但若明明知道吃虧又常硬要跟A很大的團 那可就是自己識人不清的問題了吧!
sharonzoe(222)
在 2010/2/22 12:21 pm 發表
開版R大不用自己的本尊始帳號.或許有他的考量~
若時機夠成熟.說不定他會用本尊帳號現身....
(如果在開版的同時.版大仍有好幾團未到未取貨的團在那位有問題的主購身上.請問.誰敢保証後續會如何?)
如果開版大所提出的疑問是找碴..那我相信不會有其它團友回應....
此篇討論文在一開始po在站務區時.饅頭媽有回應..相信是有看到此篇討論文章的....
事情攸關自己.應該會更加關注才是!!
或許因為年關將近較為忙碌...但年假也放完了...應該有空可以來解釋說明了吧!!
pc30qx12(36)
在 2010/2/22 12:47 pm 發表
回應 regina524:
但若明明知道吃虧又常硬要跟A很大的團 那可就是自己識人不清的問題了吧
不是常常硬要跟,而是該明星主購一開團,常常要讓人家等很久,在等的當中,又跟了他的其他團,所以來不及看到問題所在,又已經跟了他的其他團了,能怎麼辦呢?所以一吃虧,又是連連吃虧。coco也匯給他了,又怕被冠上爛咖,「悶啊」,不是「識人不清」的問題吧!!
就像「口福魚餃」團,我有跟,我也有「碎碎唸」!為何當初要加入家族時,該家族長冠冕堂皇說開團的主購只收取少許的雜費,沒有賺差價(事後我又回去時看,已沒有這一段了),而他開的口福魚餃團卻賺那麼多?心中不滿,又如何呢?(只能在「碎碎唸」)因為也已經跟了他的大方水餃團,錢也匯了,從十月份等到隔年的二月份,我也是等啊!只是懷疑他,這一團,他又賺了多少coco?
回覆4樓R大的一句話:
以下是饅頭媽給我的回覆:
這家是我們回購多次的店家,不是像您說那樣 ~~~
人難免有不方便的時候,我是發貨的人,我都沒覺得煩了~~~~
如果您覺得很煩,下次請不要跟我的團!!!
以免造成雙方的困擾~~~
無言啊~~~~~~
lilyrital(162)
在 2010/2/22 1:55 pm 發表
回應 a0939691627:
我並沒有說風涼話的意思 1:我只是以旁觀者來說出想法 2:既然都決定不跟饅頭媽的團了~又何必怕得罪他被貼上標籤? 3:如果可以~當然是找有跟過他啟人疑竇的團友來佐證是最有效的方法~也不用讓旁人懷疑是否找碴 4:都已決定不跟饅頭媽團~何不開本尊出來指證呢?這樣會更有說服力! 覺得主購的合購文不合理就不要跟團 看到合購文不合理卻仍跟團~能怪誰? 覺得主購對問題都不回應就不要跟團 問主購問題~主購都不回應~卻仍跟團~旁人能多說什麼? 覺得主購有超收款項的話就不要跟團 當你要跟某團時~發現不是由店家自行開設的賣場所發起合購時~可以先搜索是否有同樣產品在進行比價後~在決定是否跟團與否 就像是黑x傅 福x軒 的市場價格有些亂 要購買的人都會先行比價再決定跟哪位購買是同樣的意思 舉發出不合理的事情是好事 也因為有人舉發才能讓後者小心跟提防 但是 要舉發前 是否要有更多事實能證明舉發的事情是真實的 再者 舉發的事情是真實的 就不用擔心得罪誰 也不用擔心被貼上標籤 相反的 會有很多原本想跟此主購團的團友感謝妳 若是用本尊來舉發此事件 我相信會更有說服力 但是現在所看到就只是一個0評比的帳號 難免會讓人覺得你說的是否屬實
0評分是否屬實?
很多評論都有0分來打5星
也看過0分檢舉說哪家東西比大合購便宜
這只是一個保護自己的措施(哪天就被說毀謗)
他也已經不跟團了 我想他最大的希望是讓這件事情
有個結果 讓那些還在跟團的人 知道事情的全部
是希望主購能出來 不管是坦白或是澄清
他因為不合理 不跟團了 難道不能出來希望大家去正視這個問題嗎?
對 之前他自己跟是自己錯 沒有想好
那現在他不跟團了之後 呢?我想如果他只是要把這件事情讓大家知道
就不會有那麼多人去說他了吧?
現在不用再講版主當初怎樣了 "後續"比較重要 繞一圈重點都跑掉了
我對"事實"比較有興趣
對還在跟團的人 或許也是一個很重要的訊息
a0939691627(1952)
在 2010/2/22 2:58 pm 發表
我只是說用本尊會比較有說服力
並不是說版主說的不是事實
請看清楚內容好嗎?
再者
很多事情本來就是不能單聽一方的片面之詞
我也只是說
『找有跟過他啟人疑竇的團友來佐證是最有效的方法~也不用讓旁人懷疑是否找碴』
不要忘記討論區不可能只有幾個人在看
而是很多人在看 如有人可以幫版主佐證
就不用擔心被旁人誤認為版主是在找碴
還有 請在看清楚
我沒有說過版主跟團是自己錯!
lilyrital(162)
在 2010/2/22 3:37 pm 發表
回應 a0939691627:
我只是說用本尊會比較有說服力 並不是說版主說的不是事實 請看清楚內容好嗎? 再者 很多事情本來就是不能單聽一方的片面之詞 我也只是說 『找有跟過他啟人疑竇的團友來佐證是最有效的方法~也不用讓旁人懷疑是否找碴』 不要忘記討論區不可能只有幾個人在看 而是很多人在看 如有人可以幫版主佐證 就不用擔心被旁人誤認為版主是在找碴 還有 請在看清楚 我沒有說過版主跟團是自己錯!
看的太清楚反而容易鑽到漏洞 我看了會很累 也會回的很累
我也只是覺得 重點在哪裡要清楚
前面也有人有此疑問 表示不願意站出來卻心理怪怪的大有人在
我不想玩文字遊戲 我只是對此事情 想知道結局 這也是大家關心的吧
而前面幾篇 版大的回應 然後你發的文
讓我不知道 是版大該讓你感到有說服力 還是大家都這樣覺得?
畢竟我已經看到幾位 覺得有問題 來回個文的人了
這樣的說服力 或許你嫌棄少
但是 背後更多還在潛水的 我們哪能知道..
回歸主題 我想那位主購也放完年假了
應該有時間關心自己的信箱了 希望他不要假裝看不見
a0939691627(1952)
在 2010/2/22 3:49 pm 發表
從來沒有人在跟你玩文字遊戲
是你自己想太多了
lilyrital(162)
在 2010/2/22 3:51 pm 發表
回應 a0939691627:
從來沒有人在跟你玩文字遊戲 是你自己想太多了
我也沒說我在跟你玩
或許你在跟別人玩呢?
我不想涉入才會那樣說
只希望主題不要偏了
在 2010/2/22 4:31 pm 發表
事情是可以被提出討論~
無論是 討論主購或是團友的行為 都是可以被拿上檯面討論!!
R大 或許有他自己的考量
[ 想要快快樂樂跟團或者後續還有其他團未到~ 不想被貼上標籤! ]
而且 R大 並非隨意的指證說不實言論 他也誠實告知大家>>店家電話
無論是RT或是口福 若是有興趣的團友 皆能電話查證~
倘若隨意的胡亂說: 我想不會指證歷歷PO上查證電話或是明白的條列式說明!
我想 有其可信度!
而大家也只是需要真相!! 所以 希望大家可以和平討論 ! ^~^
當然也希望饅頭媽 可以提出解釋 給大家一個答案! 事件也能順利落幕!!
a0939691627(1952)
在 2010/2/22 7:26 pm 發表
回應 lilyrital:
回應 a0939691627: 從來沒有人在跟你玩文字遊戲 是你自己想太多了 我也沒說我在跟你玩或許你在跟別人玩呢? 我不想涉入才會那樣說只希望主題不要偏了
妳實在真的是想太多
我從頭到尾沒有說你在跟我玩吧?
我也沒那閒工夫跟誰玩
很多合購糾紛就是因為不願意看清楚才會引起
沒必要只是因為說出自己的觀點就要被說的我在跟誰玩文字遊戲
lilyrital(162)
在 2010/2/22 10:39 pm 發表
回應 a0939691627:
回應 lilyrital: 回應 a0939691627: 從來沒有人在跟你玩文字遊戲 是你自己想太多了 我也沒說我在跟你玩或許你在跟別人玩呢? 我不想涉入才會那樣說只希望主題不要偏了 妳實在真的是想太多 我從頭到尾沒有說你在跟我玩吧? 我也沒那閒工夫跟誰玩 很多合購糾紛就是因為不願意看清楚才會引起 沒必要只是因為說出自己的觀點就要被說的我在跟誰玩文字遊戲
那我只能說 你沒看清楚版大 以及當初PO文章的人的文
所以我才會說 麻煩主題不要一直偏掉
如果你只是說出自己的觀點 可以不用講到後面反而是針對RT的感覺
畢竟 光是幽靈運費這邊 不管誰看 都不是團友的問題
已經不是不願意看清楚合購文怕有糾紛的問題 了
另外 很多時候 團友不會自己去查市場
只因為是跟過很多次的主購 都是建立在信任 上面
所以一直都相信他 我想RT會跟幾次站出來 也是他剛好發現 或是遇過一些事情
讓他對此主購產生懷疑 才會去查
不可能跟一個自己信任的主購 還每次跟 每次查價格
這樣不累嗎?
還是說 最後變成 "誰叫你不去查" 等於 "誰叫你信任他" ?
那不管怎樣 都是吃虧的活該 誰叫自己怎樣怎樣....?
(我知道你沒這麼說 只是照你說的 很容易讓人這樣聯想到)
你說出自己的觀感 只是到後面回覆RT的話 會有種 為了反對而反對的味道
以下常見例子很扯 但是感覺很像:
一位女子因為穿短裙被強暴犯看上 而被強姦
所以有人說"誰叫他要穿那麼短的裙子"
a0939691627(1952)
在 2010/2/22 11:41 pm 發表
我針對版主?
請問我有哪一句有說到版主的不是?
而且我從頭到尾也沒有為饅頭媽說話吧!
再來我的意思也說的很明白
我說當跟了第一次團後 發現不對勁時
第二次要再跟團時 可以去信詢問問題
而且也說了發現不合理的事情時 也要去信詢問
我的回應中也有提到了 『主購對問題都不回應就不要跟團』
不管是高評比或低評比的主購開團 當自己有疑問去信詢問
而該主購又不回應時 最好是不要跟該主購的團
再來我只是對版主與我的回應提出回答罷了
也請注意看這裡↓↓↓
當你要跟某團時~『發現不是由店家自行開設的賣場』所發起合購時~可以先搜索是否有同樣產品在進行比價後~在決定是否跟團與否
就像是黑x傅 福x軒 的市場價格有些亂
要購買的人都會先行比價再決定跟哪位購買是同樣的意思
sufen611123(248)
在 2010/2/23 0:01 am 發表
非常感謝R大,讓我知道我成了
中ㄉ小白,因為看到了不吐不快,KITTY主購一開始並沒有將來龍去脈說出來,我也沒看到她ㄉ此篇討論文,沒辦法將兩照說法對照給各位愛合購ㄉ朋友了解,當初訂了SWEETㄉ三明治,當天5:30領貨時,已發現三明治已失溫,且主購一直強調該團三明治很容易臭酸壞掉,回去之後要盡快食用;照她ㄉ方式回去之後馬上冰起來且隔天早上馬上拿出來吃,結果卻發現紅豆跟芋頭ㄉ三明治都酸掉了,買了2-300元ㄉ東西卻壞掉了,很不高興!早上8:00左右就開始打手機給主購,一直到下午都沒回電,其間還趁工作空檔發信給她,卻都沒回!可是我中午午休時上愛合購卻發現她早上7、8點就已上線在PO新ㄉ合購文了,要是你,能不生氣嗎?到了下午2點左右我就自己上愛合購找了店家ㄉ資料,發現店家有警告主購三明治不可離開冰箱超過1個小時;我自己打電話給店家告知三明治變酸ㄉ事件,店家二話不說馬上阿沙力ㄉ問我要不要他們再補寄三明治給我OR退錢,我選擇退錢,當天下午五點下班去郵局刷本子就發現錢已進來了!還好我遇到了好店家!請各位朋友看完我ㄉ說明再去看看K主購ㄉ說法,跟她ㄉ團不是一次二次,之前也遇過乾麵+調理包ㄉ團更扯,還好我有當場點貨,發現麵少一包,她才不干願ㄉ退我錢,結果回去煮ㄉ時候發現調理包破包,下次領貨時告知她,她只說會跟店家反應就不了了之!
同一個主購如果妳跟到她沒問題ㄉ團妳就覺得這個主購還不錯,當妳跟到多次有問題ㄉ團,妳還覺得她是好主購嗎?
我也跟到很多好主購像慧君.琇玟.玲淑.......等,遇到問題會幫團友爭取,慎至幫忙解決其他團ㄉ問題,真是日久見人心!
vvjon(190)
在 2010/2/23 6:55 am 發表
今天若是一個匿名0評價的團友發文,文中寫的是不利於我所信任的朋友(主購),我並不會完全連查證都不查證就全盤相信,會選擇一件一件去查證,會想去為自己信任的朋友討公道,成述事實,去證明這些事都是沒有的事!
市內電話費不貴,就算長途電話又怎樣,被批評的可是我信任的朋友,這些錢不值為她花嗎?店家就在市區,這幾家店家若真的想找,騎台小機車也是能騎的到吧!就只在於願不願意去查證罷了!
事實就是事實,同樣的也代表了就是說服力,我不在乎講出事件的人是阿貓阿狗或是不是0評價,我只在乎我信任的朋友有沒有被誤會被中傷了!
事實是我最在乎的重點!因為這攸關了大家所在乎的"信任"
在什麼狀況都不清楚的前題下,在這裡說跟團團友的幹嘛不事先看清楚合購文,幹嘛有問題還要一直跟,對己經發生的事實有幫助嗎?只不過是讓她們受到二次傷害而己,請問有必要如此嗎?能不能有同理心一些,即便這不是自己會發生的錯,能不能體諒一下每個人並不同於自己?
為什麼團友不直接找主購問,我們不是當事者,又怎麼會知道團友們有沒有發信去問?
團友們是不是寄信了在痴痴的等饅頭媽回應,不是當事者,又怎麼會知道!
不知情的情況下,在不是當事人的情況下,何不耐心等真正有跟團也有去發問的團友的回應或等饅頭媽親自來回應就好!
sharonzoe(222)
在 2010/2/23 8:16 am 發表
回應 vvjon:
今天若是一個匿名0評價的團友發文,文中寫的是不利於我所信任的朋友(主購),我並不會完全連查證都不查證就全盤相信,會選擇一件一件去查證,會想去為自己信任的朋友討公道,成述事實,去證明這些事都是沒有的事! 市內電話費不貴,就算長途電話又怎樣,被批評的可是我信任的朋友,這些錢不值為她花嗎?店家就在市區,這幾家店家若真的想找,騎台小機車也是能騎的到吧!就只在於願不願意去查證罷了! 事實就是事實,同樣的也代表了就是說服力,我不在乎講出事件的人是阿貓阿狗或是不是0評價,我只在乎我信任的朋友有沒有被誤會被中傷了! 事實是我最在乎的重點!因為這攸關了大家所在乎的"信任" 在什麼狀況都不清楚的前題下,在這裡說跟團團友的幹嘛不事先看清楚合購文,幹嘛有問題還要一直跟,對己經發生的事實有幫助嗎?只不過是讓她們受到二次傷害而己,請問有必要如此嗎?能不能有同理心一些,即便這不是自己會發生的錯,能不能體諒一下每個人並不同於自己? 為什麼團友不直接找主購問,我們不是當事者,又怎麼會知道團友們都沒發信去問? 團友們是不是寄信了在痴痴的等饅頭媽回應,不是當事者,又怎麼會知道! 不知情的情況下,在不是當事人的情況下,何不耐心等真正有跟團也有去發問的團友的回應或等饅頭媽親自來回應就好!
+N
紫璃說的太好了!!
lilyrital(162)
在 2010/2/23 9:58 am 發表
回應 vvjon:
今天若是一個匿名0評價的團友發文,文中寫的是不利於我所信任的朋友(主購),我並不會完全連查證都不查證就全盤相信,會選擇一件一件去查證,會想去為自己信任的朋友討公道,成述事實,去證明這些事都是沒有的事! 市內電話費不貴,就算長途電話又怎樣,被批評的可是我信任的朋友,這些錢不值為她花嗎?店家就在市區,這幾家店家若真的想找,騎台小機車也是能騎的到吧!就只在於願不願意去查證罷了! 事實就是事實,同樣的也代表了就是說服力,我不在乎講出事件的人是阿貓阿狗或是不是0評價,我只在乎我信任的朋友有沒有被誤會被中傷了! 事實是我最在乎的重點!因為這攸關了大家所在乎的"信任" 在什麼狀況都不清楚的前題下,在這裡說跟團團友的幹嘛不事先看清楚合購文,幹嘛有問題還要一直跟,對己經發生的事實有幫助嗎?只不過是讓她們受到二次傷害而己,請問有必要如此嗎?能不能有同理心一些,即便這不是自己會發生的錯,能不能體諒一下每個人並不同於自己? 為什麼團友不直接找主購問,我們不是當事者,又怎麼會知道團友們有沒有發信去問? 團友們是不是寄信了在痴痴的等饅頭媽回應,不是當事者,又怎麼會知道! 不知情的情況下,在不是當事人的情況下,何不耐心等真正有跟團也有去發問的團友的回應或等饅頭媽親自來回應就好!
推~
很多時候 就是因為信任 當下才會有種 或許是我想錯了 所以繼續跟團
而當次數越來越多 疑問越來越大 此時事件爆發出來 才會有人去查證
感覺就像 有人支持我 或許不是我多想
這時候才會一件一件去查
也不是說 只可以講主購 不能講團友這樣
而是要弄懂重點在哪 像W大說的 他應該也很難過 何必在他傷口灑鹽
我對此件事情有在看 而看了上面的A大RT大的對話
真的不得不跳出來碎嘴
qrzy2003(304)
在 2010/2/23 1:17 pm 發表
請各位團友注意!此事件是論事不對人. RTBAKERHOUSE 團友提出累積已久ㄉ疑問.她自己解不開.而請眾多好團友幫忙?在這法律上她絕對有資格用匿名ㄉ.她今天是以受害者ㄉ身份站出.也請不要站在關山上.看馬相踢.如此心態.可能下一個會踢到妳....
我也要奉勸RTBAKERHOUSE大.在這開版之後....有非常多ㄉ團友非常ㄓ援妳.相信妳內心ㄉ不快.也降低許多.人就是如此.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因為妳ㄉ事件.讓眾多好友得ㄌ智慧.感.....ㄣ....我相信坑人家ㄉ..她也不好過..內心超難受ㄉ.也許長時間受到良心譴責也不一定.妳就當善財童子吧!事況至今.這已經很明顯.(她不會有所回應ㄌ)所以聰明ㄉ人.該如何有何動作.應該明了吧!
ann(278)
在 2010/2/23 3:13 pm 發表
看了這麼久的時間,非常認同lilyrital ,pc30qx12 ,shiun33,vvjon 的想法.
每個人的理解能力不同,看不懂別人所想表達的意思.
現在是主購澄清或承認的問題,而不是針對發文者在文字上來回的回文.
我想RTBAKERHOUSE在發此文前,一定試過其它的方式,得不到該主購的積極回應,最後才會選擇在這裏發文,尋求受害者運用公眾的力量,讓該主購誠實的面對這個問題.
不管用什麼身份發聲,對於已發生的事實,不會有任何的改變,身份有那麼重要嗎?保護自己有錯嗎?如果是毀謗向網路警察報案,把毀謗之人抓出來還不簡單嗎?
在 2010/2/23 5:41 pm 發表
回應 Q174187:
吵什麼吵~會吵的小孩就真的有糖吃嗎~吵贏了有獎品嗎~愚癡~這個社會就是有太多自以為是正義的人才會搞的烏煙瘴氣~每個人的看法都馬不一樣~大家說出討論討論而已嘛~有人認為R大對~也有人認為那個主購不一定是這樣~又不是人家不認同你們的說法人家就是不對~你們這種行為叫什麼知道嗎?叫做一面倒~也就是看情形選邊站~A大的說法可能是讓人覺得他在幫那個主購說話~但是勒~看到後面並不覺得他有在幫誰說話唷~只覺得他是在解釋清楚他所說的意思~但是回應他的人卻比較感覺是在盧他~硬要他認同說是那個主購不對的感覺唷~要不然~乾脆這樣吧~大家一人寫一封信給那個主購~叫他出來面對現實吧~不要忘記了唷~當你伸手指著別人說別人不對時~4隻手指頭是剛好回指著自己唷~ㄝ~我沒有說誰愚癡~不要對號入座唷~不過勒~如果有人硬要承認~這也是沒辦法的~
請保持和善+風度
~愚癡~ = 視同攻擊言論
若是如此 不歡迎你在高雄美食特搜家族發言!!
請保持討論區的討論風度!!
討論串 若有類似情形 一律刪文!!
家族代表 珀燐
@此篇回文刪文處理 請見諒此作法 以維持討論區的平和討論!
****************************************************
還有~ 不是要改正誰的看法?!
改正有何助益? 需要來回覆文章的饅頭媽 也沒有回覆阿?!
只是希望 導回主題 [ 別離題了!! ] 事情發生 不是怪罪 是需要解決
不是 團友一開始 不看清合購文 而是 等發現問題 已經跟上好幾團了!
發文者可能也沒再跟了~ 只是要讓大家知道 有這一件事情!! 請不知道的團友注意!
並非 收取高代購費 高雜費不可以 只是 請說清楚 講明白!
這樣 沒看清合購文 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不會有旁人說些什麼!!
lilyrital(162)
在 2010/2/23 6:33 pm 發表
回應 shiun33:
回應 Q174187: 吵什麼吵~會吵的小孩就真的有糖吃嗎~吵贏了有獎品嗎~愚癡~這個社會就是有太多自以為是正義的人才會搞的烏煙瘴氣~每個人的看法都馬不一樣~大家說出討論討論而已嘛~有人認為R大對~也有人認為那個主購不一定是這樣~又不是人家不認同你們的說法人家就是不對~你們這種行為叫什麼知道嗎?叫做一面倒~也就是看情形選邊站~A大的說法可能是讓人覺得他在幫那個主購說話~但是勒~看到後面並不覺得他有在幫誰說話唷~只覺得他是在解釋清楚他所說的意思~但是回應他的人卻比較感覺是在盧他~硬要他認同說是那個主購不對的感覺唷~要不然~乾脆這樣吧~大家一人寫一封信給那個主購~叫他出來面對現實吧~不要忘記了唷~當你伸手指著別人說別人不對時~4隻手指頭是剛好回指著自己唷~ㄝ~我沒有說誰愚癡~不要對號入座唷~不過勒~如果有人硬要承認~這也是沒辦法的~ 請保持和善+風度 ~愚癡~ = 視同攻擊言論 若是如此 不歡迎你在高雄美食特搜家族發言!! 請保持討論區的討論風度!! 討論串 若有類似情形 一律刪文!! 家族代表 珀燐 @此篇回文刪文處理 請見諒此作法 以維持討論區的平和討論! **************************************************** 還有~ 不是要改正誰的看法?! 改正有何助益? 需要來回覆文章的饅頭媽 也沒有回覆阿?! 只是希望 導回主題 [ 別離題了!! ] 事情發生 不是怪罪 是需要解決 不是 團友一開始 不看清合購文 而是 等發現問題 已經跟上好幾團了! 發文者可能也沒再跟了~ 只是要讓大家知道 有這一件事情!! 請不知道的團友注意! 並非 收取高代購費 高雜費不可以 只是 請說清楚 講明白! 這樣 沒看清合購文 就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不會有旁人說些什麼!!
挖 這位大Q 可惜你的文刪掉了
不然我真想認識一下
說話真的有點.....
年假過了 沒有不給饅頭媽澄清的機會 真的請您出來
不然相信你的 我想都會不信任你了..
在 2010/2/23 7:53 pm 發表
lilyrital(162)
在 2010/2/23 10:45 pm 發表
連解釋都不願意 說人家抹黑他
只因為問心無愧
偏偏那麼多人都有此疑問...
好無言0.0"
sharonzoe(222)
在 2010/2/23 11:10 pm 發表
看完了主角的回應....
忽然明白了討論區會荒廢的原因了....
因為..討論會被認定為"口水戰"
連基本的說明與澄清都不必....
這樣.算是負責任的行為????
主購面對團友的疑問.難道只要提問.就該被認為是在找碴?
好妙的理論....
受教了呢!!
既然如此..那討論區再怎麼討論也不會有結果.
直接按照主角想的去做好了...去向公平單位說明+澄清.比較省事一點!
ABC5168(6)
在 2010/2/24 0:27 am 發表
團友有疑問提出變口水戰?若團友真有誤解主購,那就請主購說明,團友有知的權利,
主購也有機會解釋事件原尾,不懂為何要要說她們已經純心要找我的碴,
看主購妳何時下單,何時匯款給店家的(銀行或郵局本子上都有記錄),這些都可以提的出證據ㄉ,白紙黑字拿出來給訂購的團友看,對那些找碴的團友不是最好的教訓嗎?
宗教能幫妳作證嗎?上法庭法官會信宗教嗎?
不懂為何證明自己的人格有那麼難嗎?
如果團友提出疑問ㄉ權利都沒有且變爛咖,那請問主購不是這些咖捧出來的嗎
請不要問東就說西,完全沒有針對疑問,當然主購有權不回應,那團友也有自行認定相信那一方的說法,
既然如此..那再怎麼討論也不會有結果 大家自由心證了 ,各自去找自己的宗教訴說,
沒宗教的(我)就去睡覺
lilyrital(162)
在 2010/2/24 0:30 am 發表
回應 ABC5168:
團友有疑問提出變口水戰?若團友真有誤解主購,那就請主購說明,團友有知的權利, 主購也有機會解釋事件原尾,不懂為何要要說她們已經純心要找我的碴, 看主購妳何時下單,何時匯款給店家的(銀行或郵局本子上都有記錄),這些都可以提的出證據ㄉ,白紙黑字拿出來給訂購的團友看,對那些找碴的團友不是最好的教訓嗎? 宗教能幫妳作證嗎?上法庭法官會信宗教嗎? 不懂為何證明自己的人格有那麼難嗎? 如果團友提出疑問ㄉ權利都沒有且變爛咖,那請問主購不是這些咖捧出來的嗎 請不要問東就說西,完全沒有針對疑問,當然主購有權不回應,那團友也有自行認定相信那一方的說法, 既然如此..那再怎麼討論也不會有結果 大家自由心證了 ,各自去找自己的宗教訴說, 沒宗教的(我)就去睡覺
喔~!!看到你的最後一句話
我想起了 大學常說的:我信睡"覺"!!
..............................................................囧TZ
輕鬆一下~(光速逃@@")
geegee62(3)
在 2010/2/24 1:31 am 發表
我也跳出來說(憋了很久的怒氣)
第一次跟團...一月個後沒有消息...問主購貨什麼時候到??
主購回我沒有禮貌...跟它的團很多~~沒頭沒尾的問
我沒遇過姿態擺這麼高的主購......
在 2010/2/24 8:06 am 發表
回應 carme1234:
我沒有買過簽名黨 2009秋冬新品流行女裝 2009秋冬新品流行男裝 &流行女裝 3C資訊本週熱銷排行榜 + 流行美妝本週熱銷排行榜 + 超商取貨本週熱銷排行榜 55吋Full HD LED電視系列 也有比較小的尺寸喔 加入書籤: 推到噗浪 | 推到 Facebook 推到FUNP
廣告~ 刪文!
people(8)
在 2010/2/24 10:13 am 發表
根本還沒解釋怎麼就說大家故意要抹黑呢?
請饅頭媽出來說清楚~相信大家是公正的~
如果饅頭媽說的有理大家也會相信你!!
而不會只相信某些片面之詞。
忽然想到,之前跟了好幾團饅頭媽的團
金額到達一定數量後會打折,但是從來沒有拿到退款耶!!
這之間的差額跑去哪呢?
像最近這團剛收完錢的"青島餃子"
https://www.ihergo.com/store/tw-dumpling/events/no443611
店家說滿8500以上有85折優惠~這團饅頭媽全部有1萬多元
打折下來後便宜一千多也沒有被通知要退款
錢跑去哪了?
饅頭媽拜託你出來說清楚好嗎?
as123as(13)
在 2010/2/24 12:38 pm 發表
饅頭媽拜託你出來說清楚好嗎?
mandy-lo(55)
在 2010/2/24 1:23 pm 發表
新手的我也很相信主購ㄟ~唉!社會黑暗~
lilyrital(162)
在 2010/2/24 6:42 pm 發表
回應 people:
根本還沒解釋怎麼就說大家故意要抹黑呢? 請饅頭媽出來說清楚~相信大家是公正的~ 如果饅頭媽說的有理大家也會相信你!! 而不會只相信某些片面之詞。 忽然想到,之前跟了好幾團饅頭媽的團 金額到達一定數量後會打折,但是從來沒有拿到退款耶!! 這之間的差額跑去哪呢? 像最近這團剛收完錢的"青島餃子" https://www.ihergo.com/store/tw-dumpling/events/no443611 店家說滿8500以上有85折優惠~這團饅頭媽全部有1萬多元 打折下來後便宜一千多也沒有被通知要退款 錢跑去哪了? 饅頭媽拜託你出來說清楚好嗎?
他信中已經說不會出來了
所以...可能很難"請"他出來
只能團友們互相去知會 讓想跟的人去好好考慮一下吧
vvjon(190)
在 2010/2/25 10:43 am 發表
我是個有宗教信仰的人 , 此事也讓我學到忍褥,且受益良多
說就讓她們去說吧 ! 抬頭三尺有神明 ...... 我問心無愧
坦若有一天,真的需要說明,我也會選擇對簿公堂〈警察局或法院〉
只希望不要這一天,這是很累人的事
但願那些蓄意重傷我的人,能早日收手
------------------------------------我是分隔線----------------------------------------------------
1.訂貨時的訂單資料(上面會有主購何時下單的日期)
2.店家開立的發票與出貨單(上面會有開立日期+收款金額)
3.主購支付貨款時的匯款單(上面會有付款日期+付款金額)
PS.若使用晶片金融卡轉帳,轉帳帳戶的存摺也會有轉出金額!
這些證明文件,除了主購與店家雙方都會有資料外,只要是營利單位,每二個月需如期向稅捐處申報營業所得稅,店家相關的帳務資料也是必須保留一定年限不可消毀,以利稅務單位查帳使用, 所以資料也不會不見!
蓄意惡意中傷您的人,應該沒辦法這麼神通廣大到去收買這麼多店家與稅務單位!
相信有公權力的介入,這些證明文件應該不會查不到!
高雄市政府法治局的網址:http://rsrcokcg.kcg.gov.tw/service.htm
免費法律諮詢服務
時 間:98年10月1日開始實施
受理登記時間:上午8時起,下午1時30分起
服 務 時 間:每週一.四.五下午14:00~17:00
每週二.三上午09:00~12:00
地 點:高雄市政府合署辦公大樓一樓聯合服務中心
服 務 電 話:07-3360521
若討論版中所提出的指控,並非事實,是會嚴重的傷及您的人格與信用的
對薄公堂雖然累人,但只要能證明您自己的清白,我會支持您去證明您所謂的問心無愧!
請您務必讓真相大白,還 有宗教信仰的您一個公道 !!
leaf24(251)
在 2010/2/25 1:49 pm 發表
您好~
非常謝謝妳寫信給我 .....
這件事我從頭到尾都知道 .....
饅頭媽當妳知道有那麼多的團友想知道種種疑點時 , 但妳卻不回應…..=.=
口福這團的我也有參與,買了12盒,雖然不多,
但當葉子覺得價錢有可能被灌水之疑 , 應該可以有提問的身份吧~
A大寫信給饅頭媽妳,就可以得到回信,
那葉子為什麼在2月22日AM11:06寫站內信給饅頭媽妳,
妳卻沒有給我回應呢? 葉子的信比A大(A大2 月23日寄)早寄呀~
我不會去做任何回應的,並不是逃避。
饅頭媽您堅持不回應,就叫『逃避』。
『逃避』面對眾人的許多的疑問,我覺得啦~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不是無知的,我們只需要一個答案,
就是妳,到底是一盒買30還是40元?
如果30元,理當妳要對所有團員負責……,負起一切責任,退款給團友。
如果40元,那我們會自行再找店家詢問的,為什麼賣愛合購的團友們特別貴!
但當饅頭媽妳面對合購者對價錢有質疑時,…..妳選擇悶不吭聲,
不禁疑惑,……..這樣把我們當什麼。
今天這個口福是妳開團的, 商品也是妳設在妳家族的,(但現在不見了)。
商品售價也是妳填的,40元代表的到底是店家的售價還是妳的賣價呢?
我確定我付的是480元12盒,
從開始到取貨完成,葉子也沒拿到饅頭媽退款。
(幸好我還沒丟,因為葉子太懶了,就一直放在那……佔空間=.= )
不解,原來現在店家的賣價也能灌水嗎?
所以往後每個團每個商品團友都要自行小心了,
商店頁面上的價錢 “不等於” 店家老闆的售價。
口福的事如果是真的,您算詐欺哦!
妳覺得妳被質疑 “詐欺” 不嚴重嗎?
事實真相終究會大白……,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尤其如果妳真的是一個從一而終,
堅守妳當初的開美食團的信念和作法(不收雜費),
“只希望大家能開心吃到美食”,
我和其他跟過妳團的團友,也會拚命一起出來悍衛妳。
但今天當這麼多人幾乎一面倒對您有所疑問時,
妳只淺淺的說……
做了回應只會帶來更多的口水戰何必呢?
妳把看文和發文的當阿呆嗎?
有這麼多的人(已經有96個人推文了),對妳質疑……難道妳真的不需要出面嗎?
這96個人都是純心要找妳碴嗎?都只是想上來打口水戰嗎?
倘若…如果妳和眾多看文的局外人,都還是這樣想……我也只能搖頭了。
現在上討論區發聲及推文的人,來自各個行業,我想裡面也不乏有精英或公司幹部吧!
不是全都是像葉子一樣是單純的家庭主婦
(如果您覺得家庭主婦的判斷是非能力不足的話啦!)
每個人都有會自己的判斷是非能力,大家也都是成年人了,
這事情都已經是到了大家無法置信,也不能視而不見的狀態了。
為的只是要讓合購的朋友們小心點,也讓妳有所警愓。
我想有達到目的了,至少最近您會退款了。
她們已經純心要找我的碴,我說什麼解釋、澄清真相她們都不會相信的
饅頭媽妳只要肯也願意出面來說事情的過程,我們會去求證,
比如RT,我想這麼大的店家應該有給妳發票吧!(妳開二團哦~)
如果沒有的話,我想要去檢舉店家逃漏稅,
妳要不要把對妳有質疑的店家訂貨發票或是妳轉帳金額貼出來呢?
雖然得麻煩妳拍一下照片,
但我相信妳的技術應該會拍的會清楚的,(發票號碼和金額和日期及訂貨明細)
如果妳是清白的,妳也不願意被抺黑吧!
這樣是最直接的鐵證喔~
我們大家不會笨到只相信另何一個單方面的說詞,
但我們會相信經由我們去求證的事實和真相。
總而言知,我們要聽的很簡單。
Q:就口福妳到底一盒買多少,有沒有達到一定的盒數, 而有再更便宜的折扣呢?
就很簡單的一個問題,妳答不出來,
令我不禁想妳是害怕事實真相一旦出來,這後果會是妳無法處理的嗎?
還是怕一旦妳澄清一個,會更多的疑問,等著妳去澄清。
就一盒多少錢有這麼難嗎?
大家是給妳機會,也給我們有再相信萬元主購的機會。
倘若妳今天願意出面回應,而且能拿出事實來證明是40元,
葉子和很多團友會全部一起跳出來幫妳。
一年多來,我開團近100多團,沒收過任何雜費
因為合購的過程已經發生了,妳自己也說100多團以上,
有沒有爭議的是不是只有三團而已,我想大家可以拭目以待吧~
而且一旦口福的事是真的,那二團8000多元的 ”隠藏版” 的雜費,真驚人的了,
妳開二團可以抵掉800個10的雜費了。
https://www.ihergo.com/store/8121/events/no69866
https://www.ihergo.com/store/8121/events/no306836
有時連貨款、運費都倒貼,但我也沒有跟團員補收
嗯~ 這是妳一開始給團友們的表現,但團友們回報妳的也不少呀!
因為感念妳的無私,團友有什麼好的東西,不也常常分享給妳嗎?
團友們,並不是這麼自私只讓妳一味的付出的,不是嗎?
只希望大家能開心吃到美食
這些也只有與我很好的團員才會得知內情
如真要賺錢,或是有其他企圖心,為何只有這3團?
您自己很清楚! 『三團』?
以前有發生過的不會不見哦!
團友們都有跟團的匯款記錄哦!
妳也有店家發票哦!如果妳的不見,妳可以請店家幫忙哦!
您不處理,對饅頭媽妳對大家…都一樣,很傷~
妳的名聲會大大受損,當然如果妳很堅强….
不被您覺得的”流言”給傷到,那我也真佩服妳了。
團友的對您的信任,會大大的流失,
我想過去有很多團友(例如我)是百分百的相信您的,但現在……..。
yyp1030(457)
在 2010/2/25 1:52 pm 發表
若討論版中所提出的指控,並非事實,是會嚴重的傷及您的人格與信用的
對薄公堂雖然累人,但只要能證明您自己的清白,我會支持您去證明您所謂的問心無愧!
請您務必讓真相大白,還 有宗教信仰的您一個公道 !!
=============
走法院雖繁瑣但是也是堵住團友嘴巴最好的方法~
我一直留意這個話題~但是一直很納悶推文的人一堆
但很少人回應話題~
口福我也有買~
我想我也能表達我的疑問吧~
leaf24(251)
在 2010/2/25 1:58 pm 發表
現在就算把店家找出來對質,她們也會覺得店家已經被我收買了....
您言重了,今天不過是萬元的訂單,不是為了跨國集團幾千萬或幾億的訂單,
沒有人會去買收一個賣魚餃的店家,對您一樣對團友們也是哦!
不管信不信,有疑問的團友們打通電話給店家並不難。
~~~~~~~~~~~~ 口福魚餃電話:07-3113042 ~~~~~~~~~~~~
饅頭媽妳把事情複雜化了,整件事情很簡單,
妳只需要出面說明『高雄口福魚餃』一盒訂40元的售價,是正常嗎?
我真的不覺得這樣很難……。
我是個有宗教信仰的人 , 此事也讓我學到忍褥,且受益良多
誠如妳說的,妳信宗教,
剛好我也信教,而且我還有歸依哦!有法號的。
但我想不管是阿門或是媽祖更或是無生老母都好,
神明不會讓心存僥倖的人永遠都那麼順利。饅頭媽,妳覺得呢?
但真的沒有96個人會吃飽沒有事去故意去純心找妳的碴,
大家在心中也都有著各自對神的崇仰。
說就讓她們去說吧 ! 抬頭三尺有神明 ...... 我問心無愧
抬頭三尺有神明….是在說給我們聽嗎?還是妳也在警惕自己呢?
神明是放在心中尊敬,不是說出來神明就會出現好嗎?
要真的問心無愧,妳就一定會禁的起檢驗的。
站出來吧!眾目睽睽之下不會有冤枉妳的事情發生。
坦若有一天,真的需要說明,我也會選擇對簿公堂〈警察局或法院〉
坦若有一天,妳真的受不了,想提告也沒關係…….,
讓警察大人用公權力來查事情只會更清楚哦!
只希望不要這一天,這是很累人的事。
只希望不要有這一天,不然我想事情的發展妳會無法收拾。
但願那些蓄意重傷我的人,能早日收手
很令我無言呀 ! "口福"的事情,
原來是妳被傷害了,
而不是,
而不是那些長期信任而跟妳團的團友們。
但我只最後强調說『真金不怕火鍊』。
『合購』本來的用意是一群人一起合買,達到以量制價,
可達到免運或分攤運費,更甚至數量大可以有更大的折扣空間,
不曉得這些饅頭媽妳有幫團友去注意到嗎?
這些細節是主購開團時,就要去了解清楚的不是嗎?
主購要做的事情本來就很多,
從一開始開團妳就要很清楚店家的折扣問題運費問題,不是嗎?
畢竟這是合購力量大的意義,而且妳是高雄很有名的 ”萬元主購” 呀!
您不可以推說您不收雜費,這個打電話詢問店家這部份就不去做吧!
也不可以推說妳團數太多,有忘了詢問店家我的量不少有沒有折扣吧!
畢竟妳的團數量和金額都很大吔!
倘若真的忘了,那我就更不解了,
那妳跟妳當初妳在評論KITTY 主購不是一樣了嗎?
https://www.ihergo.com/category/no0/topic/no451106/page2
如果妳真的太忙,沒法子一次開那麼多團,
那妳可以把團數精簡吧!
隨便一個團都超過一萬元,款項也不少,
我想妳現在手上應該有個30團跑不掉吧!
而且妳都是截團後就馬上收款的,
妳放幾拾萬的現金在身邊,我想妳也會很困擾吧!
因為幫團友們保管錢是很累人的事,
不要明明不用等的RT和鴨片泡菜和……..,
也讓團友等上好幾個月,妳可以要到貨前10天,在來開團就好喔!
當然啦~像阿舍那種天團妳可以先開啦~
那種明星店家,我想愛合購沒有人不知道……,大家會很願意等待的。
合購內有些主購會收取雜費,這些我們都認同的。
(跟店家來往的電話費和主購交通來往的油錢和影印費….)
經由這件事情讓想起二句話『天底下沒有白吃的午餐』、『羊毛出在羊皮身上』
再次謝謝您的來信,我也希望妳不要再捲入她們的口水戰了
或許我們這們多人出來寫妳還是不出來 ,
但是我們只是想把知道的跟大家說而已.
祝 順心 饅頭媽
祝 誠實 寬心 葉子
以下是我店家的談話過程:
葉子:「口福魚餃嗎?老闆你好,請問你們魚餃一盒賣多少?」
店家:「35元,一次買20盒可以再便宜50元,」
所以35*20=700-50=650除以20盒=32.5元(盒)
葉子:「我說不管什麼口味都一樣嗎?」
店家:「是」
葉子:「老闆請問你們有漲價嗎?我以前買好像不是這個價錢哦」
店家:「對,現在原物料成本上漲,所以反應賣價。」
葉子:「那請問你們之前是賣多少呢?」
店家:「30元」
葉子:「那請問你們什麼時候漲價的」
店家:「要農曆過年前不久」
葉子:「老闆那請問你們沒漲價之前都賣30元嗎?有沒有賣過其他價錢呢?」
店家:「沒有,只有30元,到現在才漲價」
葉子:「謝謝老闆,接著我跟老闆寒喧一下就掛電話了。」
葉子懇請各位團友們:
請要上來出聲的團友們,不要再匿名了,
不然即便你有跟團,但在討論區就像是一群局外人對局外人,
有疑問的人也請上來發表言論,我們就是討論,經由討論可以讓事情明朗化,
不是大家人人自危,這種氛圍葉子感覺好差哦!也很不舒服。
社會上如果大家都只顧自己,
那人與人的關係只會變的愈來愈冷漠,
我們怎麼教育我們的孩子,
「要跟她們說不要多管閒事,那又沒我們的事不要去管嗎?」
也請要支持饅頭媽說法的團友們,請妳們先去打通電話給口福,謝謝!
不要又想用客觀的角度發表,但明明一點都不清楚事情的原委,
就上來發表言論,這樣是很不負責任的做法。
lilyrital(162)
在 2010/2/25 2:26 pm 發表
回應 leaf24:
現在就算把店家找出來對質,她們也會覺得店家已經被我收買了.... 您言重了,今天不過是萬元的訂單,不是為了跨國集團幾千萬或幾億的訂單, 沒有人會去買收一個賣魚餃的店家,對您一樣對團友們也是哦! 不管信不信,有疑問的團友們打通電話給店家並不難。 ~~~~~~~~~~~~ 口福魚餃電話:07-3113042 ~~~~~~~~~~~~ 饅頭媽妳把事情複雜化了,整件事情很簡單, 妳只需要出面說明『高雄口福魚餃』一盒訂40元的售價,是正常嗎? 我真的不覺得這樣很難……。 我是個有宗教信仰的人 , 此事也讓我學到忍褥,且受益良多 誠如妳說的,妳信宗教, 剛好我也信教,而且我還有歸依哦!有法號的。 但我想不管是阿門或是媽祖更或是無生老母都好, 神明不會讓心存僥倖的人永遠都那麼順利。饅頭媽,妳覺得呢? 但真的沒有96個人會吃飽沒有事去故意去純心找妳的碴, 大家在心中也都有著各自對神的崇仰。 說就讓她們去說吧 ! 抬頭三尺有神明 ...... 我問心無愧 抬頭三尺有神明….是在說給我們聽嗎?還是妳也在警惕自己呢? 神明是放在心中尊敬,不是說出來神明就會出現好嗎? 要真的問心無愧,妳就一定會禁的起檢驗的。 站出來吧!眾目睽睽之下不會有冤枉妳的事情發生。 坦若有一天,真的需要說明,我也會選擇對簿公堂〈警察局或法院〉 坦若有一天,妳真的受不了,想提告也沒關係……., 讓警察大人用公權力來查事情只會更清楚哦! 只希望不要這一天,這是很累人的事。 只希望不要有這一天,不然我想事情的發展妳會無法收拾。 但願那些蓄意重傷我的人,能早日收手 很令我無言呀 ! "口福"的事情, 原來是妳被傷害了, 而不是, 而不是那些長期信任而跟妳團的團友們。 但我只最後强調說『真金不怕火鍊』。 『合購』本來的用意是一群人一起合買,達到以量制價, 可達到免運或分攤運費,更甚至數量大可以有更大的折扣空間, 不曉得這些饅頭媽妳有幫團友去注意到嗎? 這些細節是主購開團時,就要去了解清楚的不是嗎? 主購要做的事情本來就很多, 從一開始開團妳就要很清楚店家的折扣問題運費問題,不是嗎? 畢竟這是合購力量大的意義,而且妳是高雄很有名的 ”萬元主購” 呀! 您不可以推說您不收雜費,這個打電話詢問店家這部份就不去做吧! 也不可以推說妳團數太多,有忘了詢問店家我的量不少有沒有折扣吧! 畢竟妳的團數量和金額都很大吔! 倘若真的忘了,那我就更不解了, 那妳跟妳當初妳在評論KITTY 主購不是一樣了嗎? https://www.ihergo.com/category/no0/topic/no451106/page2 如果妳真的太忙,沒法子一次開那麼多團, 那妳可以把團數精簡吧! 隨便一個團都超過一萬元,款項也不少, 我想妳現在手上應該有個30團跑不掉吧! 而且妳都是截團後就馬上收款的, 妳放幾拾萬的現金在身邊,我想妳也會很困擾吧! 因為幫團友們保管錢是很累人的事, 不要明明不用等的RT和鴨片泡菜和…….., 也讓團友等上好幾個月,妳可以要到貨前10天,在來開團就好喔! 當然啦~像阿舍那種天團妳可以先開啦~ 那種明星店家,我想愛合購沒有人不知道……,大家會很願意等待的。 合購內有些主購會收取雜費,這些我們都認同的。 (跟店家來往的電話費和主購交通來往的油錢和影印費….) 經由這件事情讓想起二句話『天底下沒有白吃的午餐』、『羊毛出在羊皮身上』 再次謝謝您的來信,我也希望妳不要再捲入她們的口水戰了 或許我們這們多人出來寫妳還是不出來 , 但是我們只是想把知道的跟大家說而已. 祝 順心 饅頭媽 祝 誠實 寬心 葉子 以下是我店家的談話過程: 葉子:「口福魚餃嗎?老闆你好,請問你們魚餃一盒賣多少?」 店家:「35元,一次買20盒可以再便宜50元,」 所以35*20=700-50=650除以20盒=32.5元(盒) 葉子:「我說不管什麼口味都一樣嗎?」 店家:「是」 葉子:「老闆請問你們有漲價嗎?我以前買好像不是這個價錢哦」 店家:「對,現在原物料成本上漲,所以反應賣價。」 葉子:「那請問你們之前是賣多少呢?」 店家:「30元」 葉子:「那請問你們什麼時候漲價的」 店家:「要農曆過年前不久」 葉子:「老闆那請問你們沒漲價之前都賣30元嗎?有沒有賣過其他價錢呢?」 店家:「沒有,只有30元,到現在才漲價」 葉子:「謝謝老闆,接著我跟老闆寒喧一下就掛電話了。」 葉子懇請各位團友們: 請要上來出聲的團友們,不要再匿名了, 不然即便你有跟團,但在討論區就像是一群局外人對局外人, 有疑問的人也請上來發表言論,我們就是討論,經由討論可以讓事情明朗化, 不是大家人人自危,這種氛圍葉子感覺好差哦!也很不舒服。 社會上如果大家都只顧自己, 那人與人的關係只會變的愈來愈冷漠, 我們怎麼教育我們的孩子, 「要跟她們說不要多管閒事,那又沒我們的事不要去管嗎?」 也請要支持饅頭媽說法的團友們,請妳們先去打通電話給口福,謝謝! 不要又想用客觀的角度發表,但明明一點都不清楚事情的原委, 就上來發表言論,這樣是很不負責任的做法。
價錢真的差很大....
不出聲而推推的 或許是在關注此話題 但仍是偏向信任
說真的 這涉嫌侵占+詐欺...
只要店家那邊可以查到你的訂單 不管怎樣 你是逃不掉的
我大概猜的出來 饅頭媽敢說'"選擇對簿公堂'"
或許是因為太了解 台灣人說 但不會做的個性
因為嫌''麻煩''....
選擇逃避的主購 需要有人去上訴 才能解決了
打165 或是直接打電話聯絡警察報案
然後請警方去跟店家調訂單紀錄
我想店家就算被買通 也不會去騙警察 這罪可大了
等拿到訂單紀錄 結果就出來了
像這種 有直接證據 只差人出來找一找的
警察最愛了 因為有業績~
yyp1030(457)
在 2010/2/25 3:24 pm 發表
希望有疑問的團員出聲
我們都是消費者當然有知的權利
雖然我買的不多
但是我真看推文的人粉多
饅頭媽的反應~
让我的信任~給通通瓦解了
能不能打165請司法機關調查~
我去問問~
leaf24(251)
在 2010/2/25 3:25 pm 發表
給正妹的一封信:
(饅頭媽以前我都叫妳正妹,這封是我跟妳的信,所以我還是這樣叫妳。)
我剛認識妳時……,
我很開心我認識妳,
那時候我認識的妳
是個『聰明』的人,
是個『耐斯』的人,
是個『溫柔』的人,
是個『大方』的人,
是個『漂亮』的人,
那時 , 我很高興,我多了一個很聊的來的朋友。
但自從我知道...........,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又當我知道「一些問題和RT蛋糕,」時,我感到無比的驚訝,
『正妹』,那個全身名牌,拿著香奈兒包和LV包的饅頭媽會去貪這些錢嗎?
會跟我們身邊有些開著BMW去跑三點半的人一樣,不會吧?
但因為我的消息來源不是只有一個人,而且一群人都有這樣的說法。
對妳我不禁遲疑了……..,也有所改變,不是像之前一樣無所不談了。
慢慢的我們之間的闗係也有了微妙的變化了,
我想妳也知道,我更覺得妳的態度很怪。
終於,當口福的事發生了,我耐不住了,我決定要去求證了。
結果當我打電話去口福店家詢問以後,
我整個像在坐雲霄飛車般的,……心情有很大的起伏和感觸。
雖然我心裡早已經有底了,
但我還是免不了難過、傷心,妳為什麼會這樣呢?
我一直問自己妳不是我朋友嗎?我以為我們是朋友的?
曾經我當妳是朋友,曾經我們一同用餐談心,
我想妳應該對我有一定的認識,
我是很直的人,是非黑白我自認我也夠清楚,
不會因為一面之詞就判誰對或錯,
要不是葉子念在情誼上,想說妳應該會自己出來說明,
不差一個葉子出面來說明妳的問題。
我也不想讓妳成為眾矢之的,所以我忍下來了…..。
但今天請原諒我,
但事情發展實在看不下去,所以才會事情那麼久才出面。
是非對錯妳心裡有數,是不是被抺黑妳也知道的。
所有熱愛美食「愛合購」的團友~
為了這個事整個合購烏煙瘴氣,人人自危。
有跟團的局內人,又大多不敢用真名上來發表言論,
整個高雄美食網好像分二邊的人這樣對峙,我實在不願意見到。
今天如果有愛合購的朋友,
您看了這篇文章,因為您支持饅頭媽,而無法諒解我,
那葉子對你們感到很抱歉…..,因為我無法裝作沒事冷漠下去了,
我只想把我跟團的經過和想法說出來,
但也請告訴我,這樣下次見面葉子想要跟妳打招呼才會不尷尬,
葉子很不喜歡跟人撕破臉,我也喜歡大家都很好的在一起,
大家沒有私心,只有美食…….,
但今天會出面實在是情非得已,「葉子」會被大家當箭靶也無所謂了。
我的個性就是這樣 , 敬請各位認識和不認識我的人包容和見諒!
lilyrital(162)
在 2010/2/25 3:39 pm 發表
回應 leaf24:
給正妹的一封信: (饅頭媽以前我都叫妳正妹,這封是我跟妳的信,所以我還是這樣叫妳。) 我剛認識妳時……, 我很開心我認識妳, 那時候我認識的妳 是個『聰明』的人, 是個『耐斯』的人, 是個『溫柔』的人, 是個『大方』的人, 是個『漂亮』的人, 那時 , 我很高興,我多了一個很聊的來的朋友。 但自從我知道...........,我不知道該怎麼辦, 又當我知道「一些問題和RT蛋糕,」時,我感到無比的驚訝, 『正妹』,那個全身名牌,拿著香奈兒包和LV包的饅頭媽會去貪這些錢嗎? 會跟我們身邊有些開著BMW去跑三點半的人一樣,不會吧? 但因為我的消息來源不是只有一個人,而且一群人都有這樣的說法。 對妳我不禁遲疑了……..,也有所改變,不是像之前一樣無所不談了。 慢慢的我們之間的闗係也有了微妙的變化了, 我想妳也知道,我更覺得妳的態度很怪。 終於,當口福的事發生了,我耐不住了,我決定要去求證了。 結果當我打電話去口福店家詢問以後, 我整個像在坐雲霄飛車般的,……心情有很大的起伏和感觸。 雖然我心裡早已經有底了, 但我還是免不了難過、傷心,妳為什麼會這樣呢? 我一直問自己妳不是我朋友嗎?我以為我們是朋友的? 曾經我當妳是朋友,曾經我們一同用餐談心, 我想妳應該對我有一定的認識, 我是很直的人,是非黑白我自認我也夠清楚, 不會因為一面之詞就判誰對或錯, 要不是葉子念在情誼上,想說妳應該會自己出來說明, 不差一個葉子出面來說明妳的問題。 我也不想讓妳成為眾矢之的,所以我忍下來了…..。 但今天請原諒我, 但事情發展實在看不下去,所以才會事情那麼久才出面。 是非對錯妳心裡有數,是不是被抺黑妳也知道的。 所有熱愛美食「愛合購」的團友~ 為了這個事整個合購烏煙瘴氣,人人自危。 有跟團的局內人,又大多不敢用真名上來發表言論, 整個高雄美食網好像分二邊的人這樣對峙,我實在不願意見到。 今天如果有愛合購的朋友, 您看了這篇文章,因為您支持饅頭媽,而無法諒解我, 那葉子對你們感到很抱歉…..,因為我無法裝作沒事冷漠下去了, 我只想把我跟團的經過和想法說出來, 但也請告訴我,這樣下次見面葉子想要跟妳打招呼才會不尷尬, 葉子很不喜歡跟人撕破臉,我也喜歡大家都很好的在一起, 大家沒有私心,只有美食……., 但今天會出面實在是情非得已,「葉子」會被大家當箭靶也無所謂了。 我的個性就是這樣 , 敬請各位認識和不認識我的人包容和見諒!
如果是我 我也一定很難過
一個大主購 牽扯到的人很多 整個高雄區就不知道包含在內幾%了
如果我的區域發生這種事 真的很心痛
更何況是那些 二話不說就放下真心去信任的朋友們
還記得之前某週刊說 主購可以月賺多少多少
有多少主購垂心肝的說根本沒有!!還賠><
我當時也替他們不平 說週刊都虎濫!誇大其詞!
結果咧...怎麼現在就好像真的有這麼一個例子
我知道一個地方 那麼受歡迎 就一定會出現弊病 出現利益爭執
但是 那麼多人在這邊開始 看到這邊從白紙到點點污痕
是多麼難過
錯了不可恥 可恥的是拿宗教出來說自己是清白的
(抱歉 我真的聽了太多"我是有宗教的" 結果行為比一般人還偏差~"~|||||)
宗教只是一個心靈寄託 他不會真的"實質"上幫到你
希望你能走出來 不要自欺欺人
sharonzoe(222)
在 2010/2/25 5:18 pm 發表
葉子:
權媽支持妳!!
是與非.黑與白是有界線的.它們不是模棱兩可存在的.....否則這個社會早就大亂了~
站出來是很勇敢的.或許會有人誤解妳..但是.."道不同不相為謀"..
如果真有朋友因為這樣而不諒解妳.那麼.那些人也沒資格成為妳的朋友.
而妳也不用為了那些人太傷心難過..畢竟.真心不會換來真心.何必難過??
加油!!!
也呼籲饅頭媽...正視這個討論串~
m0857(0)
在 2010/2/25 5:26 pm 發表
看完一篇連續劇...如果可以ㄛ是建議主角應該出面說明一下,ㄚ不然至少跟隊員發個信講講,素情沒那麼嚴肅.免的爛戲拖棚,就ㄛ看來主角應是沒有啥壞意,如有壞意,不會開那麼多團,應該是貪吃...
但是眾口鑠金,人言可畏,無聊的人.有正義感的人.路人.大家都拿望遠鏡在看戲,ㄛ認為整齣戲都是感受性與情緒性的問題,好像最倒楣的是神明...
說也奇怪..這年頭電話費也不算貴,幹嘛不打電話去問個清楚,在上面寫來寫去..大家看得霧薩薩..好像寫劇本小說有效嗎?
抱歉ㄛ..路過看戲的阿唄..
people(8)
在 2010/2/26 1:03 am 發表
饅頭媽請出來說清楚吧~
遇到事情應該出來面對而不是選擇逃避
長期這樣開團下來,很多團的折扣差額到底跑到哪
真的如同大家所知的魚餃團~~賺很大??
是需要給團友一個合理的解釋交代了
不要賠掉大家對你的信任,也賠掉自己的人格!
yyp1030(457)
在 2010/2/27 1:32 pm 發表
happyjelin(157)
在 2010/2/27 5:38 pm 發表
厚~這裡好精采喔!抱歉,路過.....給你們打打氣!!加油~
l395112ms48(157)
在 2010/2/27 10:22 pm 發表
看了好久了(雖然是個局外人啦!!)~~希望饅頭媽可以出來跟其他的團員說清楚~~雖然這是個渺茫的機會~~
葉子~~雖然不認識您,但是出來說這些是真的需要勇氣~~您說的很棒喔~~~加油
betty2716(286)
在 2010/2/27 11:13 pm 發表
從事發至今~~一直不願在此公開發言,就是不希望冤枉了一位好主購
於是在2/3我曾寫站內信給該主購,提醒RT蛋糕&漢來翠園蘿蔔糕價差的事…
雖內容沒有直接點明我所知道的事實,不過以她的聰明才智,應不難了解信中的提醒
不過............從2/3~至今,都未見她回覆,但卻在此看見該主購回信給A大的內容
讓我對她"選擇性的回信",真的感到很失望~~
原想透過信內站,給主購自我澄清的機會,但她放棄了,那就麻煩主購在此說明囉!!
============================================================================
下列內容都是與店家聯絡後訊息~~
但店家因基於保護下單顧客的權利,不方便提供相關書面資料
不過店家也表示,他們所告知的都是事實…
如對方要睜眼說瞎話,造成店家商譽受損的話~~店家可是會告他的哦!!
============================================================================
該主購開的2團RT我都參與到(幸還是不幸呢??)~~
當第2團主購以數量太多,以致店家無法同一天出貨,待安排後再通知取貨時
心中即充滿疑惑,因公司曾訂過近700蛋糕,且同一天交貨,這理由是否有點不合理
還有......如果真的是店家同一天無法生產這麼大的量,那協調有用嗎??
但基於既跟團,就應該信任主購,所以當時並沒有提出我的疑問
直到當有人於站務區反應時,為了明瞭事實為何,於是2/3與店家有所聯絡
店家非常明確的告知,第一次出貨後,就不曾接到這位林小姐的訂單及詢問
且2/23並沒有任何高雄要出貨的單(這表示主購在2/3中午前都尚未下單給店家)
也因她的"記錄"讓店家印象深刻,所以除了出貨問題,店家也說到第一團貨款的事......
正因如讓我有了以下的疑問........
第一團RT蛋糕
合購時已滿萬元達店家9折優惠,於是當妳下訂單給店家時,就直接給妳9折價
(麵包不打折,店家折扣後金額為$14,***元)
不過這優惠,從取貨~至今對於退款一事,並未見妳提起~~~
事後曾詢問過同團的多位友人,不過並沒有人有收到退款
但也聽說.....有少部份的團員是有收退款的,那就表示妳是選擇性的退款囉!!
請問妳的退款標準為何,難道店家也是選擇性的給妳折扣嗎??
還有一點讓我不解的…只要跟過妳團的人都知道,所有合購款項在截團後即匯款給妳
店家因之前妳幾筆小額訂單的信用良好~信任妳不會不匯款,
也為了不讓團員取不到蛋糕,於是在未收到款的情況下,還是先出貨給妳
為何店家貨款是11月下旬,店家都要報警處理了,妳才匯款給店家呢??
★該團匯款截止日為 09/21,取貨日為10/30★
竟然妳的貨款不須事先給店家,那妳又何必這麼早收款呢??難道妳另有它用嗎??
第二團RT蛋糕
合購文內原定2009/12月份取貨,但妳僅在2009/12/07發站內信告知
因妳的"量太大"為由,以致店家無法同一天出貨,待協調後在通知,之前就沒有了訊息
就因妳的"安排中"讓人等不及了,於是在站務區內反應此事後~~
妳還是把問題丟給店家,並匆促的定下了2/23取貨(因妳並未下單哦)~
不過~~據了解,此團並非妳主動下單給店家的,而是店家因團員陸續打電話去了解
因店家認為妳所言的【無法出貨】原因,已造成店家商譽受損,於是主動與妳聯絡
沒想到妳竟然大言不慚的告訴店家,合購團2/2才截團,為何要這麼早下單
★ 此團截團為 11/05,匯款截止日為 11/08 ★
但妳一定沒想到,何時截的團,店家已於合購內得知,只是不願挑明說罷!!
另此團金額明明已達85折,店家也給了85折的優惠,但妳卻要求店家收9折的價格
理由是因妳已收了團員9折的款,要退款給團員很麻煩!!
請問,這是一位稱職主購應有的嗎??
當然妳的要求店家並不同意,所以最後妳只好於取貨退款~~
請問如事情沒爆發的話,那妳是不是一樣選擇性的退款??或是不退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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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漢來翠園蘿蔔糕https://www.ihergo.com/store/8121/events/no397333價格差異
是否也請妳一併說明呢??
因為妳在開團同時,剛好同事家人也訂了漢來翠園蘿蔔糕,但單價僅@$175元
當時,我心理想應該是不同的產品,但為了比較,還是請同事代購了2個(2/11拿貨)
結果所拿到的蘿蔔糕與2/12妳所發的蘿蔔糕是相同的
其實在2/3就曾詢問過漢來翠園,得知有段時間的優惠確實是20模$3500元(@$175)
之後還有一波@$220(不限數量)的優惠~~
若沒記錯這團的數量應不只20個吧!!但妳每個卻收@$250元…
是否可以請妳出示店家給的發票,證明妳付的確實為@$250元~
如果妳無法提供,那就表示我們每個蘿蔔糕付了$30~75元的雜費
還有...合(團)購的目的不就是要以量制價,爭取優惠嗎??
但妳明明2009/12月初就收了全部的款項,卻未為團員爭取到應有的優惠~~
這與我們自行去購買有何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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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提出我所知的,並非要造成更多的筆/口水戰,只是呈現一個事實
至於信與不信就由各位自行決定囉!!
pinp5p5i(778)
在 2010/2/28 5:00 am 發表
哇~
我一路看下來 口都合不上 比我每天看ㄉ連續劇還精彩
我是一ㄍ剛做不到一ㄍ月ㄉ小小主購 (我是愛吃鬼啦)
最近ㄐ次面交ㄉ時候 有團友問我有沒有跟饅頭媽ㄉ團 我說沒ㄝ 他們說叫我來看討論
後來連我去拿別ㄉ主購團 主購ㄝ在說這事 我才上來看到底是如何 沒想到事件這麼大
對於文中ㄉ主購做事 我不是很能接受 如果要做代購不是合購 那就說明白 這樣團友ㄝ不會那樣生氣 (來po文ㄉ團友 其實不是那麼在乎5元10元ㄉ 傷心 難過 是主購背叛ㄌ團友ㄉ心)
合購本是快樂ㄉ事 何必攪和ㄋ.....
悶頭做駝鳥 不是處理事情ㄉ方式
奉勸饅頭媽說明白 ㄝ為其團友獻上加油
路過ㄉ美代子上
candys(0)
在 2010/2/28 6:28 am 發表
饅頭媽 我們支持妳!!!
請原諒我們必須站出來捍衛善良的主購您!!
我認為事情發生之初的動機應是善意的,但最後我發覺整個事件很狐疑,我從頭至今一直在關注這些問題,但我更想知道問題背後的問題,相信一定有人跟我有一樣的感覺!!
跟團這麼久,如果饅頭媽有私心或不軌我們早跟丟團了,為何現在饅頭媽依然正常的在發貨,100多團應有了吧!金額有上千億嗎?何況大家幾乎多知道他的家庭背景!會有問題?
或許只因饅頭媽未及回文或他故未回文,就扮起狗仔隊自下臆測與指名道姓PO文,不顧他人隱私,社會上就是有些人如此才有是非端產生,完全無視對人的尊重,與饅頭媽有過節嗎?我現在覺得有!
我納悶.一開始有問題 大家應可打電話或取貨時當面問饅頭媽,很困難嗎?我不認為!我們常站路邊聊到忘了回家煮飯..老團員嘟知道饅頭媽的為人與個性,錯了他會認錯負責,她跟大家一樣是有教養的~孰不忍心痛此遭遇!
有這麼可怕一開始要匿名發表未經求證與臆測之文章.深怕得最大主購? 她有如此高傲與威嚴?大家當初也是因為她的熱心與良善而結識,他也做的很好不是嗎?大家有沒取到貨嗎?有拉肚子嗎?做人要將心比心,人如有惡,必亦有善,如此公審無法服人的!
葉子女士您說..饅頭媽以前我都叫妳正妹,這封是我跟妳的信,所以我還是這樣叫妳。)曾經我們一同用餐談心, 我想妳應該對我有一定的認識..我納悶?既然是我跟妳的信,為何PO在公開的討論區?就文所示您應與饅頭媽熟識,為何感性寫文使人有衛道人士之味,但會看文的還真看不懂!既是好友你們不常見面嗎?有問題要講就公諸於眾?
betty2716 您說..從事發至今~~一直不願在此公開發言,就是不希望冤枉了一位好主購,...看來看去我覺得都是在臆測與合理的推論,您有一分證據說一話,您有向飯店查證過價格了嗎?RT真如您所訴?
下列內容都是與店家聯絡後訊息~~
但店家因基於保護下單顧客的權利,不方便提供相關書面資料
不過店家也表示,他們所告知的都是事實…?????
很納悶,上週我應該有看見您也來取貨RT蛋糕,您應也有看見我,為何您不當面問饅頭媽所有事情?您說..在此提出我所知的,並非要造成更多的筆/口水戰,只是呈現一個事實至於信與不信就由各位自行決定囉!!我老公說打死我也不相信!!
我們今天質疑的不是PO文上的問題,而是對一個人的基本尊重與態度!!言論自由是一種精神與實務,但他絕對不是保護傘!!
饅頭媽 我們支持妳!!!
我老公也建議饅頭媽將所有網文存檔或列印,必要時也要真的出來捍衛自己的權利!!但不一定要在討論區!
betty2716(286)
在 2010/2/28 9:27 am 發表
之前就寫信內站問主購,是她不願回覆的,要我公開我與她的信嗎??
她只對稱讚她的信有回應,其他有疑惑須她回覆的,她完全置之不理,她心態何在呢?
如果她心裡沒有鬼的話,為何不敢回覆呢??又為何一定要當面問她,她才肯說明呢??
她不敢用信回覆給疑問的團員,是不是也怕她的不誠實發言,成了店家告她的依據呢??
所PO的RT&翠園內容都確實是店家告知的訊息,除非店家說謊~~但妳想可能嗎??
是否有求證過,這2家的電話隨手可得,有興趣的人可以撥給電話去問看看
RT下單人:林欣(與店家證實過,此人為g主購,因她只知換名字,但忘了換電話)
翠園:2/3詢問時,店家表示2/12到貨的只有一位林小姐訂了28模,與合購團92模不符
另代查過所有訂單,都沒有超過50模的單~~
還有現在所有優惠都已結束,現在下的單都是每模@$250~~
讓人質疑的是,開團當時明明有優惠,為何主購沒有搭上優惠專車呢??
會敢將事實反應在此,就不怕她以何種方式捍衛自己~~
當然也請她拿出證據出來,證明店家所言的都是不實的
否則~~店家不會任由自家商譽受損而不處理的....
維護好友的心態我可以理解,但妳們在聽她個人的片面之前,有先去求證嗎??
若沒有的話,我只能說那不是好友,而是損友....
vvjon(190)
在 2010/2/28 10:35 am 發表
我老公也建議饅頭媽將所有網文存檔或列印,必要時也要真的出來捍衛自己的權利!!但不一定要在討論區!
──────────────────────────────────
這不只是您的老公建議,在這的團友也是如此建議的!
大家關心的也只有事實(真相)。
答案只會有一個
(要嘛!就是這些團友捏造不實謠言,
要嘛!就是饅頭媽真的如團友們的這些指控!)
相信身為好友的妳們,也不願意相信這些事會是出自善良饅頭媽之手吧?
既然是好朋友,不就是應該付出實際行動去找證據幫忙證明自己好友的清白嗎?
這才叫有實質幫助的捍衛清白,才叫好朋友,不是嗎?
訂貨明細、發票和匯款紀錄這種這麼簡單的東西,相信善良的饅頭媽一定不會連對好友的妳們都提不出證明文件才對!
不然,妳們也可以趕快親自直接找上店家,
告知討論區有團友在散發對主購的不實謠言,
請店家提出資料來證明饅頭媽的清白!
(相信店家都是很歡迎大主購的,這種澄清一定會願意幫忙的)
饅頭媽這種消極不負責任的態度(不回覆團友的詢問信件,也明知此事確一直不回應不證實),不只讓團友們覺得完全無視對人的尊重(如您文中所言),也讓團友們更納悶此行為嗎?何必讓團友們覺得不是不願證明,而是不敢提出證明?
希望您們能儘快去幫忙找出事實真相來證明饅頭媽的清白,當個稱職的好朋友,辛苦妳們了!
candys(0)
在 2010/2/28 1:27 pm 發表
看來還是口水,還是臆測,店家如有聲譽受損絕對不是饅頭媽的問題,是誰起的頭?一個主購有其出貨訂貨的排程,他要怎麼寫不行嗎?當過主購的人都了解!我們沒有取到貨嗎?沒有回應?就有鬼?找店家找證據..可以當面問不問?誤會或問題就是在此情境中產生!如果一切後來不是你們所言,誰還人公道?如是所言輪的到你們說嗎?
好比坐交通工具,明明目的地只有一處,你上車後開始要求司機開快開慢,然後用放大鏡檢視整列車廂,找問題,多一些耐性多一些尊重不行嗎?
整個過程看不到一些許的人道關懷,與體諒,不就是家族問題,有必要去炒作,不過是想用美食罷了!弄成羅生門有何意義?你用放大鏡看人,別人也會顯微鏡看你!
馬英九昨天說他原名叫馬膺九,出門在外使用偏名不行!這也要講!如有心使壞的人不會這麼笨的!不過訂貨而已~~
翠園:2/3詢問時,店家表示2/12到貨的只有一位林小姐訂了28模,與合購團92模不符
另代查過所有訂單,都沒有超過50模的單~~
還有現在所有優惠都已結束,現在下的單都是每模@$250~~
請問你說饅頭媽訂了92模,飯店說訂了28模,待查後沒有超過50模?那中差距的模去哪裡了?有人沒拿到貨嗎?大家如都有拿到,那不足的數量是饅頭媽自己做出來的嗎?有人沒拿到蘿蔔糕的請舉手!過年難免物價上漲,買多少自有公道 ! 是這樣查證的嗎?會不會算啊!合乎常理嗎!
我們不是上帝,但我們也會判斷常理,是益友是損友,我們看的出來!對於一開始標題用騙字來起頭的人,實在沒什真心誠意要真面對事情,不回應是正常的!
饅頭媽 我們支持妳!!!
在 2010/2/28 1:30 pm 發表
回應 candys:
饅頭媽 我們支持妳!!! 請原諒我們必須站出來捍衛善良的主購您!! 我認為事情發生之初的動機應是善意的,但最後我發覺整個事件很狐疑,我從頭至今一直在關注這些問題,但我更想知道問題背後的問題,相信一定有人跟我有一樣的感覺!! 跟團這麼久,如果饅頭媽有私心或不軌我們早跟丟團了,為何現在饅頭媽依然正常的在發貨,100多團應有了吧!金額有上千億嗎?何況大家幾乎多知道他的家庭背景!會有問題? 或許只因饅頭媽未及回文或他故未回文,就扮起狗仔隊自下臆測與指名道姓PO文,不顧他人隱私,社會上就是有些人如此才有是非端產生,完全無視對人的尊重,與饅頭媽有過節嗎?我現在覺得有! 我納悶.一開始有問題 大家應可打電話或取貨時當面問饅頭媽,很困難嗎?我不認為!我們常站路邊聊到忘了回家煮飯..老團員嘟知道饅頭媽的為人與個性,錯了他會認錯負責,她跟大家一樣是有教養的~孰不忍心痛此遭遇! 有這麼可怕一開始要匿名發表未經求證與臆測之文章.深怕得最大主購? 她有如此高傲與威嚴?大家當初也是因為她的熱心與良善而結識,他也做的很好不是嗎?大家有沒取到貨嗎?有拉肚子嗎?做人要將心比心,人如有惡,必亦有善,如此公審無法服人的! 葉子女士您說..饅頭媽以前我都叫妳正妹,這封是我跟妳的信,所以我還是這樣叫妳。)曾經我們一同用餐談心, 我想妳應該對我有一定的認識..我納悶?既然是我跟妳的信,為何PO在公開的討論區?就文所示您應與饅頭媽熟識,為何感性寫文使人有衛道人士之味,但會看文的還真看不懂!既是好友你們不常見面嗎?有問題要講就公諸於眾? betty2716 您說..從事發至今~~一直不願在此公開發言,就是不希望冤枉了一位好主購,...看來看去我覺得都是在臆測與合理的推論,您有一分證據說一話,您有向飯店查證過價格了嗎?RT真如您所訴? 下列內容都是與店家聯絡後訊息~~ 但店家因基於保護下單顧客的權利,不方便提供相關書面資料不過店家也表示,他們所告知的都是事實…????? 很納悶,上週我應該有看見您也來取貨RT蛋糕,您應也有看見我,為何您不當面問饅頭媽所有事情?您說..在此提出我所知的,並非要造成更多的筆/口水戰,只是呈現一個事實至於信與不信就由各位自行決定囉!!我老公說打死我也不相信!! 我們今天質疑的不是PO文上的問題,而是對一個人的基本尊重與態度!!言論自由是一種精神與實務,但他絕對不是保護傘!! 饅頭媽 我們支持妳!!! 我老公也建議饅頭媽將所有網文存檔或列印,必要時也要真的出來捍衛自己的權利!!但不一定要在討論區!
有這麼可怕一開始要匿名發表未經求證與臆測之文章.深怕得最大主購?
先不論你的內容~
以你自己 也玩起分身 匿名
還有立場說誰?? 我們這裡只有討論 可沒有大主購~
匿名R大是說不定還有團再饅頭媽身上
C大匿名在怕誰?? 註冊2/28[今天]
如果真的要幫你的善良饅頭媽說話 開真實帳號吧!
我想 你的言論比較會有真實性!!
如同.. 我們跟饅頭媽 沒有利益衝突 也沒有其他心結
只是 想要一個真相!
當饅頭媽的採用選擇性回覆信件 有疑問的團友 心理做何感想?
當你質疑那些言論是不是真實? 要不要撥個電話去查證價格就好?
出來PO文的各位團友 都準備了電話 免去您查證電話的麻煩呢??
我老公也建議饅頭媽將所有網文存檔或列印,
必要時也要真的出來捍衛自己的權利!!但不一定要在討論區!
所以 請你聽您老公建議 把這裡的言論都備份存好檔~
[也讓想發表不實言論或是言論謾罵的人 謹慎發言!]
>> 若是忘了準備 我可以幫忙擷取資料!! 歡迎來信索取~
看是要準備165 還是訴諸 網路警察 或是其他公正管道 都可以!
希望你可以幫饅頭媽澄清 也可以還給團友 一個真相!
愛合購的溝通管道> 私人信件 & 討論區
PS:不在討論區 公開的討論區 發表? 難道要招開 澄清說明記者會????????
a0939691627(1952)
在 2010/2/28 1:35 pm 發表
as123as(13)
在 2010/2/28 2:21 pm 發表
出來說清楚.有很難嗎?
"聊天會聊到忘記回家煮飯"事件越滾越大卻..選擇沉默......繼續發貨...
為什麼不講清楚團員們的疑惑??這背後有什麼??
anniesandy(66)
在 2010/2/28 2:33 pm 發表
主角都不出面解釋一下,反而讓事件越搞越大..其動機是有議異的..
開團次數多到不行的人,就一定代表人格是高尚的嗎?
從頭看到尾..為何不轉個念頭,幹嘛ㄍ一ㄥ?
該出來講話的人,先不用預設別人會怎樣想,講你該講的,作你該做ㄉ
大家也沒要公審你..只想要由你口中說出的答案吧.
你越選擇性告知..那樣問題也會越弄越大.
pinp5p5i(778)
在 2010/2/28 3:09 pm 發表
是口水 是臆測 我想 大家都在等這位主購說明
店家如有聲譽受損絕對不是饅頭媽的問題 店家沒收到訂單沒收到錢 自然沒出貨ㄉ義務 但讓店家蒙不白之冤 (讓不知道何時拿東西ㄉ團友誤解店家出貨延誤 有價格問題 運費問題)這難道是....老天給ㄉ考驗ㄇ
當過主購的人都了解!我們沒有取到貨嗎?沒有回應?就有鬼?找店家找證據..可以當面問不問?誤會或問題就是在此情境中產生!如果一切後來不是你們所言,誰還人公道?如是所言輪的到你們說嗎?事實是一翻2瞪眼ㄉ 那為什麼主購不回應ㄋ 說明很難ㄇ (公道自在人心 主購說清楚ㄌ 今天什麼事ㄝ不會發生 不是ㄇ)
整個過程看不到一些許的人道關懷,與體諒,不就是家族問題,有必要去炒作,不過是想用美食罷了!弄成羅生門有何意義?你用放大鏡看人,別人也會顯微鏡看你!
馬英九昨天說他原名叫馬膺九,出門在外使用偏名不行!這也要講!如有心使壞的人不會這麼笨的!不過訂貨而已~~關懷 人道 體諒 不是這樣用ㄉ(我養流浪狗 貓 花ㄉ精神與錢 比合購上多ㄉ多 好ㄇ)難道有問題都不能問ㄇ
今天大家在這裡合購 (為美食 為交ㄍ朋友 為折扣 為什麼都好)
做主購有做主購ㄉ責任 收不收雜費(主購自己ㄉ事) 但是要說清楚 不要臨時要什麼錢 主購和店家開團下單 要不要運費已經事先知道ㄉ 不清楚ㄉㄝ可以自己開團前先發信問店家(我就時常發問店家問題 至目前沒店家不理我ㄉ) 想要特別優惠ㄉ 看各主購ㄉ本事 要不要與團友分享 但不是自己定價格 那和自己批貨來合購賣有什麼不同ㄋ
我們不是上帝,但我們也會判斷常理,是益友是損友,我們看的出來!對於一開始標題用騙字來起頭的人,實在沒什真心誠意要真面對事情,不回應是正常的!
饅頭媽 我們支持妳!!!
我 不漂亮 不聰明 ㄡ沒錢 心地ㄝ不好 所以來發言
但 請這位主購不要把大家當 ㄦ不理ㄅ
一ㄍ大主購出這樣ㄉ事 輿論排山倒海 她什麼都不理 說不過去
我喜歡這ㄍ平台 ㄝ喜歡交朋友 更是ㄍ愛吃鬼
(看過我ㄉ團友都知道 羅馬不是一天造成ㄉ)
我 最 最 最不願意 看到
有好團友因此傷心 不再參團ㄌ
有好主購被冤枉ㄌ 失去熱忱
個人ㄉ小小心聲
yyp1030(457)
在 2010/2/28 4:04 pm 發表
饅頭媽:妳有若難言之隱
我強烈的建議你去法院提告~
讓高雄市地檢署的檢察官調察~
隱匿名字的人也跑不掉
這種網路毀謗的案子~在bbh有網友罵婦產科醫生~結果通通被告~
而毀謗妳也可受到法律上該有的懲罰
店家也會被檢察官通知到庭當證人
讓混沌不清的事情~((((真相大白)))這不是很好嗎~^^
身為主購的人本該有義務把團員的疑問~解答出來
妳本人的名譽~也不是你的宗教信仰裡修的忍辱就可以幫的了妳
天助也要人自助這種道理聰慧的妳比大家更清楚才對~
leaf24(251)
在 2010/2/28 6:49 pm 發表
下面是團友寄給我的站內信 , 我已經有得到他的同意才來貼的 ^^
為的是要
回應C大
candys (0) | 2010/2/28 6:28 am 回應 | 72 |
(修改 : 2010/2/28 6:47 am) |
團友寄的站內信
下面這綠色的字體是葉子的回應 , 為了保護團友我括號來取代她的名字 .
Dear( )
收到妳的來信,我感到很遺憾,
我在討論區內的發文,似乎有傷害到妳心目中的好主購。
說實話,但我並不後悔這麼做,當我要發表那篇文章時,
再按出的那一刻,我也就已經知道說會有一邊的人不認同,我知道…
那不是因為『反對葉子』我,而是太相信饅頭媽了,
畢竟跟了饅頭媽的團那麼久了,感情是一定有的……
所以當我收到妳的來信時,還是有給她小小難過了一下……… = . =
( )妳問我說
『如果妳說自己是她的好朋友怎麼不打電話直接問她或去找她問清楚呢??』
首先我要說當一開始我聽到關於饅頭媽的事情,
我的反應和您看完在『RT團』那則討論版中,所感受的是一樣的心情。
我也只認為這絕對是哪裡弄錯了,家境看起來很好的她,去貪這點小錢做什麼?
我好想馬上打手機給她,但當下我冷靜下來後,
因為這茲事體大,所以我想了一會後,
我的判斷力告訴我,我選擇先『沈默』下來。
這是我的處理方法,或許不符合妳的期望….但這是我的作風,請包容和體諒。
老實跟妳說吧!因為一開始我的消息就是來自
店家傳達給『站務』而『站務』傳達給『小天使』的,所以可信度很高,
(因為早在很久以前吧!
饅頭媽就開始會拖店家的款項了『RT』蛋糕並不是第一次了)
由於二邊都是我很信任的朋友, (曾經…)
但當我知道這事情時?(早在好幾個月以前,事情就已經發生了……)
我考慮了許久,但我實在不曉得應該要怎麼去啓口說這件事情,很抱歉!
我有想過,如果說出來會不會令二邊的朋友都不舒服吧~
所以我只能靜靜的觀察。
但這過程中我也沒有和饅頭媽就不好呀!只是沒有在像之前那麼常聯絡罷了。
所以當這次有團員將『口福』和『RT』的事情寫出來了,
我才想說要親自去找證據, 來幫饅頭媽證明釐清事情的真相,
她並不是像討論版那些匿名者在討論版中所指控的那樣!
我也證實一下我之前聽到的傳言,是否屬實。
如果事實真相不實,我也想替饅頭媽澄清的。
如果事實真相確定,我又該如何是好呢~
當下我並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不想讓那種猜疑的不真實感繼續了……
而且對方都把店家電話寫在上方了,我當下馬上去查證。
這是我看到討論區的文章時,當下的第一個立即的反應!
畢竟,我也不想錯失掉一位好朋友,及主購。
但倘若如果沒人上來,公開這事情,我根本不曉得有這二件事,
,我想幫饅頭媽釐清事情的真相,也不得其門而入。
但,當我去查證了以後,發現那些的確是事實時~
(包括關於『RT蛋糕』傳達不實訊息,有折扣並沒有退款給團員這一點,以及口福的價差我也沒收到退款…..),畢竟團員如果沒有打去問店家,真的不會知道店家那裡的訊息,得真的打去問才能知道!不能用『猜想』的。
而我想說的是也不會剛好每個店家都剛好和饅頭媽有過節,都故意說出假的訊息來傷害主購!流失掉一個好客人吧!
我的 『理智』告訴我這事情是真的…因為我有打電話給店家證實了。
妳的 『情感』告訴妳這事情是假的….因為主購看起來不像是會貪錢的人。
不曉得今天的 ( ),妳相信了饅頭媽的為人,是出自……情感上的相信嗎?
倘若『感情』就能讓妳說服自己,相信她…..我也很無言了。
因為大家今天所在討論的問題是很嚴重,
不是謹謹單純人與人之間欺騙,是有涉及金錢的,這是有法律問題的呀!
每一個使用真實身份上來的人,是需要勇氣也需要承擔責任的。
都沒人想過,在這現今這個功利的社會,
還會有這一群阿呆上來討論區發聲,為別的團友操心,
我們也可以不管呀!對之前多付給饅頭媽的款項,對我來說已經過去了,
都沒人想過為什麼我們要出來,為什麼沒有人去想說,
如果今天當你們如果發現了這件事情,而且你們也『證實』過了,
是會選擇~
有勇氣用真實身份說出來,
還是選擇~
算了啦!沒多少錢,就當救濟,沒關係,那我以後就不跟呀
團友與主購之間本就是相互信任才一起合購,
『朋友』也是同樣的道理,一旦信任被瓦解,也很難再建立!
所以我對她的信任是破裂的(請體諒我會有這種感受),
也才會決定用『寫信』去詢問她,畢竟電話沒有錄音,但寄信去詢問,會留下紀錄,對彼此也比較有保障!我不希望有來電紀錄確沒有錄音的情況下,又被扭曲成威脅或用不當的態度去騷擾饅頭媽!雖然未必一定會如此,但請體諒我會擔心這一部份,畢竟,傳達不實訊息,不是沒發生過!
(而且有時候不好當面啓口的些話,用寫的比較上要來的容易。)
所以在我要發文上討論區時,想把我知道有『證實』過的事情說出來時,
我知道我有發信給她,給過她機會,但她沒有珍惜呀!
而且就我而言,我也會想今天事情鬧的這麼大,
難道饅頭媽都不需要出面去澄清事情的真相,給我或是其他團友嗎?
我說的再多,如果( )妳不去證實,而一味的坦護,我也沒辦法了。
饅頭媽『選擇性的回信』不曉得妳有發現嗎?
我等了她幾天她都沒回應(我原本想說她很忙的)
但A大寫給饅頭媽的信,饅頭媽不到24小時就回覆了,
請問那我算什麼…,
於情我曾經是朋友?
於理我是在口福的合購信件發問的,主購不應該給我個理由嗎?
葉子冒味的請問( ),或許妳還是很不解我們的態度,
我知道( )妳很善良,不想讓饅頭媽難過,
但我想反問( )您一句話,
不曉得妳和其他認同饅頭媽的團友,有找饅頭媽聊過了嗎?
她有解釋給妳聽『口福魚餃』有沒有溢收款項呢~
她有解釋給妳說,
為什麼『RT』為什麼拖延到貨日,明明『RT』的出貨量,是可以應付她的單的呀!
而且第一團時,就有折扣卻沒退款呢~
第二團的折扣是等到事件爆發後才退呢~
為什麼會有人上來把這事情公開呢?
難道只為了醜化她嗎?
會跟團的團友都很愛吃,不會為了莫需有的事情,去讓一個好主購難過的。
如果饅頭媽『沒有』解釋,妳怎麼可以這麼只相信妳眼睛看到的。
如果饅頭媽『 有』解釋,不曉得妳有打電話給『店家』替饅頭媽證實嗎?
我覺得我們不能因為認識饅媽頭跟她是好朋友,而就去扭曲事情的對錯吧!
在對事情並未完全清楚,我們都不適合只憑外表去判斷事件的真偽不是嗎?
所以我建議( )妳可以打電話給口福的,店家位在高雄而已,
妳只需要一塊錢,打通電話過去…,很快的誰是誰非,事情會很清楚的好嗎?
就如同我的討論區的文章說的,如果要做回應,請先去證實事情的真偽好嗎?
因為我也好累,不知道真相的人,可以選擇只憑『情感』去單純的相信,
而我們這些知道真相的人,對每句話的發表陳述前,都是要打電話去店家證實,
都沒人想過我們這群人很累…..,我們都有小孩、有工作、有家庭要顧,
我們並不是為了自己好嗎? 這樣做並沒有得到什麼利益和好處的不是嗎?
而且還有可能被某些人討厭……排擠。
這些會說出來的人,都只是看不下去了,因為真的很嚴重,
倘若我們都不出聲…..我很害怕事情的發展…..。
我真的好倦哦~ 前幾天孩子剛開學,在忙碌之餘,
為了討論區的文章,我花了一番時間陳述和求證,才把文章貼上去的。
又收到妳的來信,我知道我不能不回覆,基於怕妳的誤解,
雖然我很累,但我還是要很清楚的回覆妳。
而我今天早上又看到匿名團友這麼寫我,
我不禁更累了、更低落了…………,
感覺到愛合購的大家是不是都在選邊站,是
不是高雄的團友要分裂……………~~~~~~~
『錢』和『道德』和『倫理』不等於,它們並不是正比的好嗎?
話以至此 ……….我真的累了。
( )我知道妳跟過我的團, 我也很感謝妳能來信說出妳的看法,
我才知道關於沒打電話,而只寄信去給饅頭媽詢問,讓妳們感到不解,
我等會會在上去說明清楚的,而對於造成妳們會有覺得少了跟團機會這個的感受,這點也請多多見諒了^^
祝 順心
下方是團友寄給我的信件,基於保護她,所於我選擇把她的帳號遮起來……
匿名是不用付責任的,請不要再上來說些未經妳證實的話。
關於以上的這類問題,葉子將不再做任何回應,
我想我上面表達的很清楚,
對於還有問題想提問的人,我再重申一次,
請您們『去查證』後、用『真實帳號』來發言,
我再重申一次,用『真實帳號』,
也不要想單純用感情或看起來財力很雄厚的人,
來去判斷事情的真相,這樣實在『太沒有依據及說服力』。
敬請不要模糊焦點,今天重點是在『折扣問題』和『溢收款項』上面。
lilyrital(162)
在 2010/2/28 6:58 pm 發表
如果外表給人的感覺 可以拿來當依據
就不會有光鮮亮麗的外表 實際上卻負債一卡車的人存在
說真的 0分卻直說相信 幫他辯解 可信度真的很低..
已經很多人知道事實 不用來"探路"了
直接"表白"吧....
曾經 願意原諒你的
今天 願意者下降
再過幾天 說不定大家一起去抓出你也說不定
看起來牽扯入的人 太多太多了....
pinp5p5i(778)
在 2010/2/28 8:11 pm 發表
今天我是局外人
我沒跟過G主購(不知這是算運氣好ㄇ)
但我認識ㄉ主購與團友 有很多都是這位主購ㄉ團友或是(前)朋友 當他們在和我面交時聊這事 每一ㄍ對G主購有所質疑到現在ㄉ失望 我看ㄌㄝ很難過
有位團友說G主購有退他錢 但是他還有很多付錢ㄌ還沒拿到ㄉ東西 所以只能看這ㄍ版 卻不好上來說話......
有位團友面交後拉住我聊ㄌ半ㄍ多小時 因為G主購面交時 要求補運費 但店家明明說不用付運.......
有位團友 告訴我.......不拉不拉ㄉ(年後到今天還是有人說.......)
G主購為什麼不說明白 但卻私下開始退錢給團友 難道......
G主購為什麼不說明白 但卻私下開始踢團友 難道...............
G主購為什麼不說明白 但結團後到團友付錢後 要很久......才能拿東西ㄋ 明明其他團晚開ㄉ都拿貨ㄌ 難道.......
G主購為什麼不說明白 不收雜費ㄉ背後 原來ㄉ理由 .難道......
挨~我不知道ㄉ 有太多ㄉ疑問ㄌ.........
這不是一ㄍ匿名帳號來聲援 就可以讓大家信服ㄉ
以委屈之態 不應不理 不代表是否其行為
要求全ㄇ 看起來比較像逃避
以訴訟之威 提告報警 不代表是否其行為
要6法ㄇ 我家ㄉ借你好ㄌ
一天到晚說要告 要留資料
請問現在要告誰 告什麼 如果不懂 請多看點書
不然市區公所ㄝ有免費ㄉ法律咨詢
今天在這說ㄉ事件 是可受公評之事 沒有毀謗之意途
沒人在這裡罵人侮辱 沒有公然侮辱之行為
就算誣告罪ㄝ要對方先提告後 才可提出
一向說話很直ㄉ美代子
如果我說ㄌ什麼不好聽ㄉ 歡迎指教
yyp1030(457)
在 2010/2/28 11:26 pm 發表
我問了朋友及165反詐騙專線~
對於有疑問的朋友團員~
請你們把匯款的證據及愛合購下單的信件列印下來
打165反詐騙專線報案後~
轄區的派出所就會電話通知作筆錄了~
店家的方面~不用擔心
法院就會寄傳票給店家要求店家開偵查庭作證了~
pinp5p5i(778)
在 2010/2/28 11:53 pm 發表
推1
rcbox(65)
在 2010/3/1 10:12 am 發表
我覺得站方就算要保持中立,至少針對發生這類金錢、法律糾紛的網友,可以暫停開團的權利吧。
只有開團,其他發信回信等等功能都正常,目的就是讓他處理糾紛。
畢竟,糾紛情況很嚴重,不適合繼續開團,應該以處理糾紛為優先。
大家可以寫信給網站反應,我想這樣程度的中立也是避免事件擴大又可保護團友。
很多網站也是一方出了法律、金錢相關的問題,至少會暫停停權會員網友的吧!
如果真的對合購金額有疑問的,都可自行去電向店家求證。店家也很無辜受累,不知道要接這種電話多少。
有幾分證據,說幾分話,待店家以證人身份被傳喚到法庭時,我想店家也會為了捍衛自己的商譽做取捨。
支持饅頭媽的網友,請先求證,再想一想今天事件鬧大成這樣是為什麼?如果饅頭媽立即面對處理,我想事情也不會鬧大成這樣了。
無辜受害者到底是誰?店家受損的商譽、團員被欺瞞的金額、事件引起網站團員不信任主購的風氣,還是被質疑的饅頭媽。
證據會說話,澄清有這麼難嗎?我想這是每個主購忍不住出來發言的原因。
rcbox(65)
在 2010/3/1 10:34 am 發表
這是網站規定,希望網站能維持紀律制度。
請大家要遵守合購規範喔! 關於雜費的收取及營利性合購? 目前大部份主購收取的雜費大約是每人5元~15元不等! 在討論區時常會出現抱怨主購收取太多雜費的文章,其實合購有點帶著合得來就一起購買的意味。所以如果您覺得主購收取的費用不合理,最好的方式就是不要參與他的合購囉!因為畢竟有可能主購提供的服務比較好,有些團員會願意多去付一些雜費或甚至是代買費用來取得商品。 營利性合購其實就是相當於代買的行為,通常這種合購是以商品數量來收取雜費或代買費用。目前 ihergo 並沒有禁止代買性質的合購 ,不過要請主購在合購說明表達清楚將收取的雜費或是代買費用,不要違反了合購說明的規定!
為什麼要請主購說明清楚,因為主購若暗盤a團員錢,團員若有實證,可提告刑法背信罪、詐欺罪,利益上之損害可於提告刑案時要求附帶民事賠償
刑法16條「不得因不知法律而免除刑事責任,……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條第一項規定「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000元以下罰金。」 此為背信罪之規定,綜觀其構成要件,與一般社會上以為只要違背誠信、不守信用,即會成立背信罪之觀念有別。
第179條(不當得利之效力)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 主觀上,行為人需要「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為損害本人之利益」,也就是說行為人需要故意為此犯罪行為,始構成本罪,故本罪不處罰過失犯,若有過失為上述行為者,則應自民法上就其當事人間之法律關係(例如委任關係)處理之。附帶一提,本條第二項規定「前項之未遂犯罰之。」故本罪亦處罰未遂犯。 第339條(普通詐欺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1 團主藉由網路販賣商品之行為,傳遞不實的資訊(行使詐術),導致他人誤以為商品特價a實則為更低價,從中謀取不法利益(陷於錯誤),並依團主指示把款項轉帳匯入其所指定的帳戶內(錯誤導致了其為處分財產之行為),但實際上團主付出的貨款更低,導致了被害人遭受財產上的損害。 這是典型的詐欺行為,構成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的詐欺取財罪。如果是以犯本罪為常業者,則觸犯刑法第三百四十條的常業詐欺罪,可加重處罰。 2 民事責任,被害人可依民法第九十二條主張因被詐欺而為意思表示,撤銷其意思表示,依不當得利或所有物返還請求權請求返還其已支付之價金(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七百六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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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iesandy(66)
在 2010/3/1 11:06 am 發表
贊成站方針對發生這類金錢、法律糾紛的網友,可以暫停主購開團的權利。
lilyrital(162)
在 2010/3/1 12:45 pm 發表
回應 anniesandy:
贊成站方針對發生這類金錢、法律糾紛的網友,可以暫停主購開團的權利。
我也贊成 但是站方 以前到現在給我的感覺是:
這是個人糾紛 請私底下解決 就是說 拍謝 我們沒這方面的服務= ="
我看165直接播下去 帳戶凍結 就不能開團了~"~
yyp1030(457)
在 2010/3/1 1:53 pm 發表
我真的我百思不得其解~
一堆人猛推~卻噤聲不語~讓我直搖頭~
怕有 貨未取~所以選擇了沉默觀看事情發展的進度
其實根本不用怕這樣的事發生
饅頭媽若貨不給妳們直接都可提侵佔詐欺告訴在民事求償溢收款項可以用~不當得利向法院請求對方返還應該歸還的金額及請求精神賠償
怕麻煩可以團友揪一起報案~法官會一起傳喚開庭~
我也在等蕃薯和青島餃子退款及哇買的口福~
要退款那麼困難嗎????以站內信通知詢問帳號匯款既可
我是一個單親媽媽錢對我很重要我獨自撫養一個女兒~如果妳認為很多人會不在意小金額選擇算了~那麼饅頭媽妳錯了~
但要歸還退款~覺得很遙遠~明日復明日明日何其多
所以我也不怕得罪饅頭媽妳
更不會姑息這樣的事情發生~告人我不是沒經驗我的案還是法院審理中~若饅頭媽選擇拖字訣~
那麼對不起~我想我會直接提告的~為了我自己的權利不會選擇作罷~
一分證據一分話~
我跟饅頭媽無怨無仇~也跟饅頭媽不熟我沒必要故意要害妳~
希望妳自愛自重~不要變成在法院相見~
people(8)
在 2010/3/1 2:13 pm 發表
事情到現在已經過了好幾個禮拜了
還是不見饅頭媽你想要出面解決問題
如果你真的有宗教信仰
那你也應該知道有些東西不是你該得的,你就不該拿
我也有宗教信仰,我相信凡事有因果循環
就算你逃避的了一時,也順利賺到很多團友的錢
但你能對的起自己的良知嗎?
希望你能好好想想出來面對問題
難道非要用強制手段你才願意負責嗎?
請問這樣你該怎麼教育你的下一代?
yyp1030(457)
在 2010/3/1 3:06 pm 發表
面對團員的疑問
饅頭媽自稱不打口水戰
讓公權力的介入是最快的方法~
饅頭媽~我給妳七天處理退款~
置之不理以拖待變~
就等妳轄區的派出所通知妳到案說明吧~
從3月1日~3月7日止
我不知妳家的地址~我無法寄存證信函~
我在這給予告知~
Lawoffice(0)
在 2010/3/1 4:03 pm 發表
給饅頭媽..加油! 雖然你自己仍不願說明,但是我們關心妳及您的權利,是非對錯功過也不是在此可以論斷,言論自由也不是可以無限上綱使用,經律師表示也建議事情到此,回應與否已是其次,您要拆案處理,保護自己的權利! 有關您與團員兩造間的消費糾紛,他們有他們的權利,就讓他們去講,在審判下來之前您是清白的,如該承擔就承擔,該要回公道就討公道,討論區不是法庭,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縱有支配運作團務工作上的瑕疵,但也不用難過! 我也認為您不是怕事的人!
言論自由為民主憲政之基礎。
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惟為兼顧對個人名譽、隱私及公共利益之保護,法律尚非不得對言論自由依其傳播方式為合理之限制。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誹謗罪即係保護個人法益而設,為防止妨礙他人之自由權利所必要,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意旨。至刑法同條第三項前段以對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係針對言論內容與事實相符者之保障,並藉以限定刑罰權之範圍,非謂指摘或傳述誹謗事項之行為人,必須自行證明其言論內容確屬真實,始能免於刑責。惟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即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亦不得以此項規定而免除檢察官或自訴人於訴訟程序中,依法應負行為人故意毀損他人名譽之舉證責任,或法院發現其為真實之義務。就此而言,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三項與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旨趣並無牴觸。
饅頭媽 如果您持續遭受到令您感到身心不愉悅有壓力或為此遭受損害等等等情況,您就可以提出民刑事告訴!
網路發達及具隱匿或族群特性,類似這種攸關個人名譽隱私事件,時有所聞,但「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任何人都不要心存僥倖,大家彼此尊重,否則恐將觸犯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二項規定,即意圖散佈於眾,而以文字、圖畫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 名譽之事者 ,為誹謗罪,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及法有規範此涉及侵犯隱私及人身攻擊:如下
· 因糾紛或立場不同,故意侵害他人隱私。
例如:公布別人的真實姓名、電話、地址等。
· 煽動網友集體攻擊任一公司、網站、單位、個人等。
· 發表挑釁、謾罵、侮辱、人身攻擊的內容,破壞他人名譽。
討論區中如有人未經您同意公布您的姓名、電話、地址等等就構成法律要件!
依照刑法第二十九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妨害名譽既是屬於刑法..並是以造成受害人精神.及名譽受到損害可要求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責任。
#營業店家如果未經您同意公布您的姓名或生意名稱及出示交易書面往來資料及相關文書資料給無關之第三人(公家機關除外)而致使商譽或生意受損也可提出告訴及連帶損害賠償,此判例時有所聞,而未經店家書面同意或授權擅自引述為舉證,如造成被害人權益受損則涉及毀損、偽證等相關責任。
#此外如果討論區版主、管理者未盡監督、管理、維護、協商之責任而致您權益受損,您也可提出告訴,如經二審判決可一併要求民事賠償責任,類此判例也時有所聞。
中華民國刑法
公布時間:民國24年1月1日
修正時間:民國98年1月21日
最後生效日期:民國98年9月1日
第 二 編 分則第 二七 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 309 條(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 310 條(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第 314 條(告訴乃論)
本章之罪,須告訴乃論。
凡未指定具體之事實為抽象之謾罵者,為侮辱罪。如對具體事實有所指摘,損及他人名譽者,則為誹謗罪。」是侮辱並未涉及具體之事實,自無捏造事實之問題;而誹謗則因涉及具體事實,與指摘是否真實有關。
#綜觀此事件我認為此時您再解釋或澄清也無法挽回些什麼,此時對方如有疑問或臆測結果就必須自負舉證之責任方屬證據立場,(例蘿蔔糕事情等)臆測撰文而不舉證只是徒增您的證據,到法院您只要出示證據如發票等,就可證辨及捍衛清白,如辨證屬實被控一方則有被起訴之可能,至此有罪無罪另論,至少一切都是公平公正公開。
@團購糾紛時有所聞,兩造之間因買賣行為而衍生消費糾紛或他項行為,法律實務上另有其見解,但涉及隱私商譽等等上訴行為是較為淺而易辨,也就是說可能比較快起訴或不起訴。
另建議如有收到相關法律文件如存証信函等,請最好委由律師代為處理,也無須對外發言,以保障自身權益!
大家都認為自己的立場是對的是可受公評等等,理論上是肯定的,但司法實務上很多的判例一直出現,有空司法網站或法院公布欄去看看就知道,社會變遷,司法也在改革,言論自由值得尊重,但人的名望更是無價!
我們知道您是良善的,團購過程中我們相信也看得出來雖有瑕疵但無犯意,團購是一時,朋友是一輩子,我們知道您可能會繼續保持緘默,也請原諒我們在此鋒面上無法聲援您,因為此時是不會有答案的,只會徒傷大家感情,但我們已幫您找好律師了,隨時可支援您!
饅頭軟的時候很軟很好吃,但硬的時候會令人吞不下去也吐不出來!
助念團法義~
yyp1030(457)
在 2010/3/1 4:28 pm 發表
回應 Lawoffice:
給饅頭媽..加油! 雖然你自己仍不願說明,但是我們關心妳及您的權利,是非對錯功過也不是在此可以論斷,言論自由也不是可以無限上綱使用,經律師表示也建議事情到此,回應與否已是其次,您要拆案處理,保護自己的權利! 有關您與團員兩造間的消費糾紛,他們有他們的權利,就讓他們去講,在審判下來之前您是清白的,如該承擔就承擔,該要回公道就討公道,討論區不是法庭,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縱有支配運作團務工作上的瑕疵,但也不用難過! 我也認為您不是怕事的人! 言論自由為民主憲政之基礎。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惟為兼顧對個人名譽、隱私及公共利益之保護,法律尚非不得對言論自由依其傳播方式為合理之限制。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誹謗罪即係保護個人法益而設,為防止妨礙他人之自由權利所必要,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意旨。至刑法同條第三項前段以對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係針對言論內容與事實相符者之保障,並藉以限定刑罰權之範圍,非謂指摘或傳述誹謗事項之行為人,必須自行證明其言論內容確屬真實,始能免於刑責。惟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即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亦不得以此項規定而免除檢察官或自訴人於訴訟程序中,依法應負行為人故意毀損他人名譽之舉證責任,或法院發現其為真實之義務。就此而言,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三項與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旨趣並無牴觸。 饅頭媽 如果您持續遭受到令您感到身心不愉悅有壓力或為此遭受損害等等等情況,您就可以提出民刑事告訴!網路發達及具隱匿或族群特性,類似這種攸關個人名譽隱私事件,時有所聞,但「凡走過必留下痕跡」,任何人都不要心存僥倖,大家彼此尊重,否則恐將觸犯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二項規定,即意圖散佈於眾,而以文字、圖畫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 名譽之事者 ,為誹謗罪,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及法有規範此涉及侵犯隱私及人身攻擊:如下 · 因糾紛或立場不同,故意侵害他人隱私。例如:公布別人的真實姓名、電話、地址等。 · 煽動網友集體攻擊任一公司、網站、單位、個人等。 · 發表挑釁、謾罵、侮辱、人身攻擊的內容,破壞他人名譽。討論區中如有人未經您同意公布您的姓名、電話、地址等等就構成法律要件!依照刑法第二十九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妨害名譽既是屬於刑法..並是以造成受害人精神.及名譽受到損害可要求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責任。 #營業店家如果未經您同意公布您的姓名或生意名稱及出示交易書面往來資料及相關文書資料給無關之第三人(公家機關除外)而致使商譽或生意受損也可提出告訴及連帶損害賠償,此判例時有所聞,而未經店家書面同意或授權擅自引述為舉證,如造成被害人權益受損則涉及毀損、偽證等相關責任。 #此外如果討論區版主、管理者未盡監督、管理、維護、協商之責任而致您權益受損,您也可提出告訴,如經二審判決可一併要求民事賠償責任,類此判例也時有所聞。 中華民國刑法公布時間:民國24年1月1日修正時間:民國98年1月21日最後生效日期:民國98年9月1日第 二 編 分則第 二七 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第 309 條(公然侮辱罪)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第 310 條(誹謗罪)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第 314 條(告訴乃論)本章之罪,須告訴乃論。凡未指定具體之事實為抽象之謾罵者,為侮辱罪。如對具體事實有所指摘,損及他人名譽者,則為誹謗罪。」是侮辱並未涉及具體之事實,自無捏造事實之問題;而誹謗則因涉及具體事實,與指摘是否真實有關。#綜觀此事件我認為此時您再解釋或澄清也無法挽回些什麼,此時對方如有疑問或臆測結果就必須自負舉證之責任方屬證據立場,(例蘿蔔糕事情等)臆測撰文而不舉證只是徒增您的證據,到法院您只要出示證據如發票等,就可證辨及捍衛清白,如辨證屬實被控一方則有被起訴之可能,至此有罪無罪另論,至少一切都是公平公正公開。 @團購糾紛時有所聞,兩造之間因買賣行為而衍生消費糾紛或他項行為,法律實務上另有其見解,但涉及隱私商譽等等上訴行為是較為淺而易辨,也就是說可能比較快起訴或不起訴。另建議如有收到相關法律文件如存証信函等,請最好委由律師代為處理,也無須對外發言,以保障自身權益! 大家都認為自己的立場是對的是可受公評等等,理論上是肯定的,但司法實務上很多的判例一直出現,有空司法網站或法院公布欄去看看就知道,社會變遷,司法也在改革,言論自由值得尊重,但人的名望更是無價! 我們知道您是良善的,團購過程中我們相信也看得出來雖有瑕疵但無犯意,團購是一時,朋友是一輩子,我們知道您可能會繼續保持緘默,也請原諒我們在此鋒面上無法聲援您,因為此時是不會有答案的,只會徒傷大家感情,但我們已幫您找好律師了,隨時可支援您!饅頭軟的時候很軟很好吃,但硬的時候會令人吞不下去也吐不出來! 助念團法義~
有沒有犯意我想認定上就由檢察官認定~
無須在此恫嚇團友及店家~
饅頭軟不軟硬不硬跟我無關~
我唯一在乎的就是退款問題~悍衛自身的權利~
沒人愛走法院~
但是該退款的本來就該退給購買的當事人~
當事人選擇沉默~不理會~
那團員算什麼?????????????
pc30qx12(36)
在 2010/3/1 5:35 pm 發表
回應 Lawoffice:
第 310 條(誹謗罪)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請注意但書:「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三人以上就是多數,這當然與公共利益有關啊!!
法條不要只會po上去,要熟悉法義!
ying7076(85)
在 2010/3/1 5:57 pm 發表
老一輩的人常說....如果今天本身真的是清白的~當有人指控時,早就跳出來說清楚講明白了,沒有做的事情又何需讓人這樣污陷呢??但現在看來...當事者並沒有這樣的行為舉動,是否表示??????
還有!!!我真的看不下去了~麻煩沒有攸關這幾團受害的人請不要出來說一些有的沒的好嗎????何必參予筆戰呢???這些受害者出來把他們所實際體會到的經過說出來有哪裡不對呢????那些支持饅頭媽的粉濕需要這樣嗎???你們不是饅頭媽也不是受害的團員,憑什麼出來發言呢??也許你們跟過幾團饅頭媽的結團後感覺都還不錯,但不代表他的團保證不會出問題,難道事不關己就能這麼瞎的跳出來PO一些法條?恐嚇團友嗎??
何不等真正的當事人出面說清楚再來定奪誰對誰錯,到時候你們要支持他也不遲不是媽??
lilyrital(162)
在 2010/3/1 9:23 pm 發表
精神賠償?我看此主購要賠的會更多....
因為牽扯的人 很多~~~~
看來要開始倒數七天了 相信這話題 已經北中南的都知道了
事情至此 已經沒有所謂的原諒 以及諒解
只會走上法律途徑....
希望此事件 留在大家心中 不管結局是如何
都給大家一個經驗以及深思的方向
rcbox(65)
在 2010/3/1 9:28 pm 發表
誹謗罪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團購金額不明,是否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嗎?去翻相關案例判決書吧。
民法、刑法傻傻分不清楚,如果店家私自泄露當然可能......,但被提列證人,檢調檢調刑法當然有其必要,不然繳稅幹嘛?
若照95之邏輯,都不需要檢察官了,還是詢問專業的律師吧。
ps:我絕非贊成誹謗、污辱,提醒大家不要以為在網路上就可以亂罵。新聞都撥過連在路上罵人都會被告!
pinp5p5i(778)
在 2010/3/1 9:36 pm 發表
如果要告就來告阿 法律問題 我想大家知道不會比你少 好ㄇ
妳要找好律師 我認識ㄉㄝ不少
法條原本是寫這樣 就是這樣 請不要自己加註解 我ㄝ寫過訴狀 告過別人 (誹謗罪 檢察官ㄝ開庭受理 對方還是台中請來高雄ㄉ)如果只是網路上抓資料來嚇人 我只能說妳找錯人ㄌ 不是每ㄍ人都怕事
開ㄍ幽靈帳號能解決問題ㄇ~
妳ㄉ言語之間早已說明很多 妳認為大家看不出來ㄇ~
饅頭軟的時候很軟很好吃,但硬的時候會令人吞不下去也吐不出來! 那就配豆漿 紅茶 奶茶 加啡 多ㄉ是飲料配 幹什麼乾吃ㄋ
我家不吃饅頭 饅頭都是給魯大頭與哆哆吃 硬ㄉ軟ㄉ牠們不會介意ㄉ
妳有ㄇ 牠們不挑食ㄉ
linkao26(73)
在 2010/3/1 10:50 pm 發表
先自承跟過幾次饅頭媽的團,對她印象很好!
所以一開始看到這個討論時,第一時間想法是怎麼可能?中間有什麼誤會吧?
老實說目前還是霧裡看花中
因為主事者之一好像並不打算出面回應
倒是一堆幽靈帳號搶著發言模糊了主題
我想無需po那些法條上來教訓人
我想在這裡真正懂法律懂法條又身在司法體系的人並不少
不能讓事情回歸單純面嗎?
無關的人就無須就法條上辯來辯去了
因為這都無助釐清問題的真相
我想身為當事者的他們
煎熬更多吧!
只要把真實發生的問題提出來而不涉及人身攻擊、恐嚇
我想這樣的討論才有意義吧!
yyp1030(457)
在 2010/3/1 11:32 pm 發表
如果店家私自泄露當然可能......,但被提列證人,檢調檢調刑法當然有其必要,不然繳稅幹嘛?
===============
說的好~
當被法院通知到庭的店家在開庭說的所提的物證並沒公開在網路~
當然不會有觸犯~(((妨礙秘密罪)))的問題
檢察官當然會依職權調閱有關的證據~
幽靈帳號的人非常迷信似乎有律師就會贏嗎??猛PO法條~就鐵定有勝算嗎????
一分證據一分話~訴訟關鍵在~((((證據)))))))
你愛PO法條~我家有小六法~要不要我送你一本~
同樣都是主購有人選擇出面說明~不會讓事情擴大~快點止血~
但主購小姐不理會~讓更多的人信心瓦解~
=========================================
看看別人處理事情的態度~
主題 :說我沒責任感??那你呢??
https://www.ihergo.com/category/no101/topic/no603934
==============================================
團友和主購是多溝通大家開開心心大家有緣一起團購~有什麼困難之處~
說出來~說真的妳不退我錢~我也不會太計較
但除了置之不理~還剩什麼?????
PS:若饅頭媽妳要告別人毀謗我家有訴狀我也可送給妳一份
若不會寫訴狀我可以幫妳代寫~陳報狀~答辯狀~提告狀~我都有寫過~^^
a0939691627(1952)
在 2010/3/2 0:11 am 發表
其實大家都不用在吵了
難道都沒人發現
兩個事主都沒出現嗎?
饅頭媽完全不回應
而當初揭發這件事情的人也沒上線了
或許揭發這件事情的人有用本尊來看
但是大家所注目的饅頭媽仍然沒有給任何答案不是嗎?
PO法律文的人也不用在PO法律文了
因為法律不是會PO就能嚇倒一堆人
有沒有人想過 當大家在這裡吵的沸沸揚揚時
或許當事人躲在陰暗角落偷笑勒?
笑說一群傻瓜為了不是自己的事情吵的翻天覆地
但是仍然開團發貨
大家都是為了一個真相而吵 但是真相到底如何
當事人不回應時 我們旁人再怎麼吵也吵不出一個結果出來不是嗎?
既然有團友說給當事人一個時限了 當時間到時
若是當事人仍未出面說明 就不排除對簿公堂
那我們就等到那個時候在來看結局吧~
不管現在怎麼吵~都是沒有辦法去改變什麼的
吵到最後 只會模糊焦點 讓大家氣憤難平罷了
所以~先別吵了~
在 2010/3/2 10:33 am 發表
回應 a0939691627:
其實大家都不用在吵了難道都沒人發現兩個事主都沒出現嗎?饅頭媽完全不回應而當初揭發這件事情的人也沒上線了或許揭發這件事情的人有用本尊來看但是大家所注目的饅頭媽仍然沒有給任何答案不是嗎?PO法律文的人也不用在PO法律文了因為法律不是會PO就能嚇倒一堆人有沒有人想過 當大家在這裡吵的沸沸揚揚時或許當事人躲在陰暗角落偷笑勒?笑說一群傻瓜為了不是自己的事情吵的翻天覆地但是仍然開團發貨大家都是為了一個真相而吵 但是真相到底如何當事人不回應時 我們旁人再怎麼吵也吵不出一個結果出來不是嗎?既然有團友說給當事人一個時限了 當時間到時若是當事人仍未出面說明 就不排除對簿公堂那我們就等到那個時候在來看結局吧~不管現在怎麼吵~都是沒有辦法去改變什麼的吵到最後 只會模糊焦點 讓大家氣憤難平罷了所以~先別吵了~
^~^ 其實不用二個事主 [饅頭媽&匿名的R大]
因為 這一篇 已經有跟團的團友 上來發言
來追討款項 未來 等候站方處理到可以公開程度 再開一個討論串
統計>> 流團未退款 或是溢收價差
謝謝a大以及其他團友 家族成員 的關注
這個討論區 留給有跟團的團友 讓他們持續提供事證
以便站方開始進行查證工作!
請未跟團 或是匿名者 都不要隨意發表與事情進行無關的言論!! [包含法條]
無論是否支持這個討論區進行 謝謝!!
以下發言若與上述無關將刪文~
請見諒作法 不然 我要備份 要翻頁捲軸 捲很久~ ^~^a
a915660668(294)
在 2010/3/6 1:25 pm 發表
在我看來最辛苦的是家族長
珀燐 [ㄆㄛˋ ㄌㄧㄣˊ]
莎莎
people(8)
在 2010/3/8 10:28 am 發表
已經過了3/7~還是不見饅頭媽出面說話
團友的權利真的無法被重視嗎?
此外~最近的這團芋丸團
https://www.ihergo.com/store/yutoumama1/events/no434572
有團友寫信問店家~
店家說主購是在2/24下單
但是我們1月21就結團收錢了~
饅頭媽將近兩萬塊的錢放在身邊快一個月
很好奇這些錢是否有其他用途?
否則有人會把這麼多錢放在身邊而不盡快處理瑪?
這樣的情形~我們團友有權利做什麼瑪?
aozagi(40)
在 2010/3/9 11:39 am 發表
這團洪瑞珍三明治也是這樣的情形
https://www.ihergo.com/store/173/events/no380601
沒有任何說明為何延遲了2個月,因為是家人想吃才硬等。
那時也是因為當初說1月到貨才跟團的,而 饅頭媽要求 12月8號前 匯款完畢, 結果卻是3月8號才到貨。
說一下為何延遲的原因有那麼難嗎?忙到連公告的時間都沒有還不斷開團?
新疆餅補團的退款詢問 也是,被不當一回事的感覺真的挺不舒服的......
plo0921(18)
在 2010/3/10 2:00 pm 發表
看了這麼多回應,最後卻開始模糊焦點了..我想原po要的是一個明確的回應
饅頭媽選擇不回應,他怕會越描越黑,但對所有的合購事主來說,
這無非是一種拖延+逃避..難道饅頭媽不怕大家越想越歪,最後一發不可收拾嗎?
討論區最主要的是[事情真相],對我們來說,饅頭媽是好人.壞人.都無所謂..
但他自己強調的[為人與信用],還是得饅頭媽自己說清楚.講明白...
我自己也曾經開過新疆餅團,當時4000元的單子,等待時間大約15-20天,
但饅頭媽的團我們等了半年...等待期間一定很多人不敢問,包括我在內...
幾使我自己開過新疆餅團,還是選擇痴痴的等...因為大家就是保持著信任原則,
主購是對的!!
就因為信任,所以大家才會義無反顧的投入饅頭媽開的團,等到事情漸漸浮上檯面
才經覺...原來我們的信任對饅頭媽來說,是那麼微不足道....
新疆餅埔補退款,我有收到信件說會陸續退款,但不知何時才能收到
但還有註明不相信的話,可以直接到他家去拿...但是..
見面的話,不是很尷尬嗎...而且..我也不知道他家在哪...
viki33520(445)
在 2010/3/10 2:47 pm 發表
回應 plo0921:
看了這麼多回應,最後卻開始模糊焦點了..我想原po要的是一個明確的回應饅頭媽選擇不回應,他怕會越描越黑,但對所有的合購事主來說,這無非是一種拖延+逃避..難道饅頭媽不怕大家越想越歪,最後一發不可收拾嗎? 討論區最主要的是[事情真相],對我們來說,饅頭媽是好人.壞人.都無所謂.. 但他自己強調的[為人與信用],還是得饅頭媽自己說清楚.講明白... 我自己也曾經開過新疆餅團,當時4000元的單子,等待時間大約15-20天,但饅頭媽的團我們等了半年...等待期間一定很多人不敢問,包括我在內... 幾使我自己開過新疆餅團,還是選擇痴痴的等...因為大家就是保持著信任原則,主購是對的!! 就因為信任,所以大家才會義無反顧的投入饅頭媽開的團,等到事情漸漸浮上檯面才經覺...原來我們的信任對饅頭媽來說,是那麼微不足道.... 新疆餅埔補退款,我有收到信件說會陸續退款,但不知何時才能收到但還有註明不相信的話,可以直接到他家去拿...但是.. 見面的話,不是很尷尬嗎...而且..我也不知道他家在哪...
陸續退款要等多久呢?
如果還沒向廠商訂購那麼錢是在主購身上吧!
我想已發生此事攸關信用~主購最好盡快把款項和團友清楚較好
RTBAKERHOUSE(0)
在 2010/3/16 1:48 pm 發表
資料來源的部落格格主是<饅頭媽主購>
在左方的<紙條>,格主的留言
"真是心酸!!這年頭不能當好人,最後換來一場污衊,做壞事都變成了好人,這世界真的反了!還是遠離那些平民好一點,至少水準不會差那麼多!!............別理我~只是發發牢騷!!
在 2010/3/16 9:59 pm 發表
lilyrital(162)
在 2010/3/16 10:05 pm 發表
突然想到之前在公司討論的話題...
書讀的多不代表一個人的好壞
因為披著XX的高知識份子很多
現在社會 我覺得人品比較重要(個人感覺)
zu7745(96)
在 2010/3/29 9:32 am 發表
例屬<平民>的我們~應該不需太在意!
如果她是貴族~又為何會來這個平民的團體裏.....?
只要爭取保護到自己的權利就好.
因為這種人生氣~應該~
一點都不值得!
大家加油!
pinp5p5i(778)
在 2010/3/30 11:10 am 發表
人 真好笑ㄝ~
說ㄉ那麼高尚 嫌棄團友 卻ㄙㄝ不離開愛合購
換帳號開團ㄉ行為
退團友ㄉ錢卻.....................
我被踢出愛吃團原因
不用說ㄝ知道
julia4382(20)
在 2010/3/30 4:18 pm 發表
我雖然是外人但我現也越來越覺得合購網是一個對團員很沒保障的平台,就算主購註明可以等的再下單,但可以等的範圍不是在徵夠人數就可以下單了嗎?錢付了,就可以下單的不是嗎?主購拿一堆錢在身邊到最後就是會有問題.
每次看話題裡許多主購指責團圓的不是,說著自己有多辛苦,才收多少的雜支,雜支是用來傳真,打電話,轉帳,就覺得好笑,騙死人了,現在大家都用郵局對郵局(也許少數沒有)要轉帳費嗎?下訂單不能用電腦電話下嗎?能上合購網的不要說你沒電腦用.最重要的一點,不是自己愛吃又買不了那麼多又不甘願付運費才開合購嗎?憑什麼全部轉嫁到團友身上?
說實在的現在各大購物平台例如雅虎,pc-home,payeasy,gohappy也都有開美食館,許多知名店家也會進駐,常常會有促銷活動,也不用買多200多還宅配到府,完全沒有取貨壓力.也不需要為了什麼誤會溝通半天還是互有心結.
台灣人現在連35元的咖啡都可以風吹雨打太陽曬的等兩個小時為的就是免費品嘗,還有什麼事做不出來?
pinp5p5i(778)
在 2010/3/30 5:40 pm 發表
回應 julia4382:
我雖然是外人但我現也越來越覺得合購網是一個對團員很沒保障的平台,就算主購註明可以等的再下單,但可以等的範圍不是在徵夠人數就可以下單了嗎?錢付了,就可以下單的不是嗎?主購拿一堆錢在身邊到最後就是會有問題. 每次看話題裡許多主購指責團圓的不是,說著自己有多辛苦,才收多少的雜支,雜支是用來傳真,打電話,轉帳,就覺得好笑,騙死人了,現在大家都用郵局對郵局(也許少數沒有)要轉帳費嗎?下訂單不能用電腦電話下嗎?能上合購網的不要說你沒電腦用.最重要的一點,不是自己愛吃又買不了那麼多又不甘願付運費才開合購嗎?憑什麼全部轉嫁到團友身上? 說實在的現在各大購物平台例如雅虎,pc-home,payeasy,gohappy也都有開美食館,許多知名店家也會進駐,常常會有促銷活動,也不用買多200多還宅配到府,完全沒有取貨壓力.也不需要為了什麼誤會溝通半天還是互有心結. 台灣人現在連35元的咖啡都可以風吹雨打太陽曬的等兩個小時為的就是免費品嘗,還有什麼事做不出來?
那妳來做主購ㄅ
我很樂意跟團ㄉ啦~
aagogogo(36)
在 2010/3/30 5:48 pm 發表
回應 julia4382:
我雖然是外人但我現也越來越覺得合購網是一個對團員很沒保障的平台,就算主購註明可以等的再下單,但可以等的範圍不是在徵夠人數就可以下單了嗎?錢付了,就可以下單的不是嗎?主購拿一堆錢在身邊到最後就是會有問題. 每次看話題裡許多主購指責團圓的不是,說著自己有多辛苦,才收多少的雜支,雜支是用來傳真,打電話,轉帳,就覺得好笑,騙死人了,現在大家都用郵局對郵局(也許少數沒有)要轉帳費嗎?下訂單不能用電腦電話下嗎?能上合購網的不要說你沒電腦用.最重要的一點,不是自己愛吃又買不了那麼多又不甘願付運費才開合購嗎?憑什麼全部轉嫁到團友身上? 說實在的現在各大購物平台例如雅虎,pc-home,payeasy,gohappy也都有開美食館,許多知名店家也會進駐,常常會有促銷活動,也不用買多200多還宅配到府,完全沒有取貨壓力.也不需要為了什麼誤會溝通半天還是互有心結. 台灣人現在連35元的咖啡都可以風吹雨打太陽曬的等兩個小時為的就是免費品嘗,還有什麼事做不出來?
前面寫得很好
但是最後一段 引喻失當 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就不太好囉!
vvjon(190)
在 2010/3/30 6:08 pm 發表
回應 aagogogo:
回應 julia4382: 我雖然是外人但我現也越來越覺得合購網是一個對團員很沒保障的平台,就算主購註明可以等的再下單,但可以等的範圍不是在徵夠人數就可以下單了嗎?錢付了,就可以下單的不是嗎?主購拿一堆錢在身邊到最後就是會有問題. 每次看話題裡許多主購指責團圓的不是,說著自己有多辛苦,才收多少的雜支,雜支是用來傳真,打電話,轉帳,就覺得好笑,騙死人了,現在大家都用郵局對郵局(也許少數沒有)要轉帳費嗎?下訂單不能用電腦電話下嗎?能上合購網的不要說你沒電腦用.最重要的一點,不是自己愛吃又買不了那麼多又不甘願付運費才開合購嗎?憑什麼全部轉嫁到團友身上? 說實在的現在各大購物平台例如雅虎,pc-home,payeasy,gohappy也都有開美食館,許多知名店家也會進駐,常常會有促銷活動,也不用買多200多還宅配到府,完全沒有取貨壓力.也不需要為了什麼誤會溝通半天還是互有心結. 台灣人現在連35元的咖啡都可以風吹雨打太陽曬的等兩個小時為的就是免費品嘗,還有什麼事做不出來? 前面寫得很好但是最後一段 引喻失當 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就不太好囉!
前面寫得很好
但是最後一段 引喻失當 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就不太好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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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vjon(190)
在 2010/3/30 6:13 pm 發表
回應 pinp5p5i:
人 真好笑ㄝ~ 說ㄉ那麼高尚 嫌棄團友 卻ㄙㄝ不離開愛合購換帳號開團ㄉ行為退團友ㄉ錢卻..................... 我被踢出愛吃團原因 不用說ㄝ知道
紫璃也不在愛吃團家族內了耶,也被踢出家族了嗎
a0939691627(1952)
在 2010/3/30 6:40 pm 發表
回應 julia4382:
我雖然是外人但我現也越來越覺得合購網是一個對團員很沒保障的平台,就算主購註明可以等的再下單,但可以等的範圍不是在徵夠人數就可以下單了嗎?錢付了,就可以下單的不是嗎?主購拿一堆錢在身邊到最後就是會有問題. 每次看話題裡許多主購指責團圓的不是,說著自己有多辛苦,才收多少的雜支,雜支是用來傳真,打電話,轉帳,就覺得好笑,騙死人了,現在大家都用郵局對郵局(也許少數沒有)要轉帳費嗎?下訂單不能用電腦電話下嗎?能上合購網的不要說你沒電腦用.最重要的一點,不是自己愛吃又買不了那麼多又不甘願付運費才開合購嗎?憑什麼全部轉嫁到團友身上? 說實在的現在各大購物平台例如雅虎,pc-home,payeasy,gohappy也都有開美食館,許多知名店家也會進駐,常常會有促銷活動,也不用買多200多還宅配到府,完全沒有取貨壓力.也不需要為了什麼誤會溝通半天還是互有心結. 台灣人現在連35元的咖啡都可以風吹雨打太陽曬的等兩個小時為的就是免費品嘗,還有什麼事做不出來?
有的商家就是不用電腦作生意也不接受電話訂單
也有商家只接受傳真訂單
不然你來開團 大家來跟團
這是最簡單的方法
xv7999(2773)
在 2010/3/30 7:09 pm 發表
回應 julia4382:
我雖然是外人但我現也越來越覺得合購網是一個對團員很沒保障的平台,就算主購註明可以等的再下單,但可以等的範圍不是在徵夠人數就可以下單了嗎?錢付了,就可以下單的不是嗎?主購拿一堆錢在身邊到最後就是會有問題. 每次看話題裡許多主購指責團圓的不是,說著自己有多辛苦,才收多少的雜支,雜支是用來傳真,打電話,轉帳,就覺得好笑,騙死人了,現在大家都用郵局對郵局(也許少數沒有)要轉帳費嗎?下訂單不能用電腦電話下嗎?能上合購網的不要說你沒電腦用.最重要的一點,不是自己愛吃又買不了那麼多又不甘願付運費才開合購嗎?憑什麼全部轉嫁到團友身上? 說實在的現在各大購物平台例如雅虎,pc-home,payeasy,gohappy也都有開美食館,許多知名店家也會進駐,常常會有促銷活動,也不用買多200多還宅配到府,完全沒有取貨壓力.也不需要為了什麼誤會溝通半天還是互有心結. 台灣人現在連35元的咖啡都可以風吹雨打太陽曬的等兩個小時為的就是免費品嘗,還有什麼事做不出來?
去餐廳吃飯沒受到什麼服務就必須加收10%的服務費了,
難道你能跟餐廳說我凡事自己來就好了,因為我不想付服務費或者是付不起,
您有空自己去當主購就知道了,舉凡轉帳費,電話費,取貨單影印耗材費,轉帳費,
萬一遇到很忙又沒空上線的店家,還要電話費聯繫費,
有些商店還都不是店家開的,都是需要電話聯絡費用的,
那如果不幸又遇到時間到沒來取貨的人那催人來的電話費那一定是沒辦法省的,
您說會上這邊的人就會天天開電腦嗎?你錯了~就是有人下了單10幾天不上線的,
如果是你會怎做??
對了~忘記了還有冰箱的電費,跟精神耗弱補償費0.1元
連做夢都夢到在處理團購的事,收個雜費不為過吧~
qmayday(284)
在 2010/3/30 10:17 pm 發表
回應 xv7999:
回應 julia4382: 我雖然是外人但我現也越來越覺得合購網是一個對團員很沒保障的平台,就算主購註明可以等的再下單,但可以等的範圍不是在徵夠人數就可以下單了嗎?錢付了,就可以下單的不是嗎?主購拿一堆錢在身邊到最後就是會有問題. 每次看話題裡許多主購指責團圓的不是,說著自己有多辛苦,才收多少的雜支,雜支是用來傳真,打電話,轉帳,就覺得好笑,騙死人了,現在大家都用郵局對郵局(也許少數沒有)要轉帳費嗎?下訂單不能用電腦電話下嗎?能上合購網的不要說你沒電腦用.最重要的一點,不是自己愛吃又買不了那麼多又不甘願付運費才開合購嗎?憑什麼全部轉嫁到團友身上? 說實在的現在各大購物平台例如雅虎,pc-home,payeasy,gohappy也都有開美食館,許多知名店家也會進駐,常常會有促銷活動,也不用買多200多還宅配到府,完全沒有取貨壓力.也不需要為了什麼誤會溝通半天還是互有心結. 台灣人現在連35元的咖啡都可以風吹雨打太陽曬的等兩個小時為的就是免費品嘗,還有什麼事做不出來? 去餐廳吃飯沒受到什麼服務就必須加收10%的服務費了,難道你能跟餐廳說我凡事自己來就好了,因為我不想付服務費或者是付不起,您有空自己去當主購就知道了,舉凡轉帳費,電話費,取貨單影印耗材費,轉帳費,萬一遇到很忙又沒空上線的店家,還要電話費聯繫費,有些商店還都不是店家開的,都是需要電話聯絡費用的,那如果不幸又遇到時間到沒來取貨的人那催人來的電話費那一定是沒辦法省的,您說會上這邊的人就會天天開電腦嗎?你錯了~就是有人下了單10幾天不上線的,如果是你會怎做?? 對了~忘記了還有冰箱的電費,跟精神耗弱補償費0.1元連做夢都夢到在處理團購的事,收個雜費不為過吧~
錢付了,就可以下單的不是嗎?是這樣沒錯ㄚ~但如果是店家出貨時間要等呢?(像阿舍、黑師傅..等)這都是大家知道要等很久的團..難道等很久也要怪主購?
還是老話一句~主購分貨發貨的時間都不只五元了~
在外面騎著車發貨的收你個意思五元補貼一下油錢也不對?收個雜費還要被碎碎唸~
如果您認為主購這樣太過份~那您應該像其他主購說的"自己當當看"
合購並不全是自己愛吃又不甘付運費才開的~也有絕大部分是想跟其他團友分享
看julia4382團友最後寫的以下這番話~個人就覺得您不太適合與其他團友合購~只適合"立即訂購"吧..
(說實在的現在各大購物平台例如雅虎,pc-home,payeasy,gohappy也都有開美食館,許多知名店家也會進駐,常常會有促銷活動,也不用買多200多還宅配到府,完全沒有取貨壓力.也不需要為了什麼誤會溝通半天還是互有心結)
sharonzoe(222)
在 2010/3/31 7:57 am 發表
這位julie4382大大~
如果您對主購收取雜支有非常多的不認同.不滿.及其它意見~
麻煩您可以自行在不同的討論區打上"雜費"~相信會有更多篇回應以及針對您的情形做回覆~您會找到解答!
此討論串是針對"某一事件"來討論..希望大家可以就事論事~
當然..可以因為這樣來衝熱此話題.讓大家再重新留意此一事件的後續也是很不錯啦~
但請大家盡量不要模糊了"焦點"~
jill277660(84)
在 2010/3/31 8:39 am 發表
一時路過,打擊很大,
完全没料到會有這種情況出現,
害我現在都不敢隨便跟團,
只能說防人之心不可無,
出現這種糾紛,
不知站長或愛合購有什麼處理機制嗎?.
如果無法讓人放心跟團,
那麼愛合購和拍賣網站差別不大,
支持理性勇敢的發問人
yyp1030(457)
在 2010/4/3 3:06 pm 發表
踢爆高雄市愛吃團graceling 饅頭媽的謊言
RitaJeng(78)
在 2010/5/28 10:50 pm 發表
有點好奇, 不知事件的發展如何?
饅頭媽還是沒回應嗎?
如果遇到 相同的情形該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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