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不是聖人.
但也不要隱瞞真相.
(Part ~5)
https://www.ihergo.com/store/3023/events/no1006957/x6jx791l27
show198372 (11) | 2011/8/5 10:19 am
寄給 : joy566 (111)
苗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庭長宋國鎮說, 他人誤匯進入自己帳戶的款項,在法律上屬於不當得利,如果遲不歸還,匯錯款的人可循民事訴訟管道要求返還。
匯入帳戶的所有人無緣無故多一筆錢,法律上稱為「不當得利」。依照民法第一百七十九條第一項前段規定:「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也就是帳戶所有人無權保有該款項,必須歸還該款項。
如果對方拒絕還錢,可能涉及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條「普通侵占罪」。
此時~ 還是沒有告知郵局戶名與帳號.
閒聊哈啦 (2011-08-10 18:22 )
4.已經很忍讓,沒有口出惡言在配合你給資料了,能給的我都在你「規定的時間」盡力配合給了,到現在我一毛錢也沒收到,你到底還想刁難什麼!?
5.最後請你大大公佈我匯的440元,你是要扣多少,扣在哪裏??請深思你的扣款動作是否合法!!
6.我到現在還在忍,沒有要走到去警局備案的地步,請你要退就退,不退就說一聲就不要多做一些無聊的動作逼我了!!
show198372 (11): 一直忍著要大喊「把我錢還來~~~」,但主購心理素質實在不堅強,就沒在激他了19:05
sovia_su (465): 只能說你有夠衰的,我都讓團員付現,那不就天天都要有見證人在身邊嗎? 23:14
sovia_su (465): 不是更好嗎?退款給團員,我還連同雜費都退給團員咧~~ 23:16
rebeccawei (804): 由金融機關來當見證人 +1^^ 23:33
rebeccawei (804): 一直忍著要大喊「把我錢還來~~~」這句好有畫面阿..哈哈哈 23:39
rebeccawei (804): 大喊完.又像雙面人般.努力用平靜的語氣開始寫信給當事人.... 23:42
show198372 (11): 大喊完.又像雙面人般.努力用平靜的語氣開始寫信給當事人.... 是的
show198372 (11): 這件事真的是來提升我的修養的……
2011-08-11 (1pm左右發表)
....
聽取別人的建議就再一次給你,我的帳號:
郵局700 帳號0x1xxxx0x7xxxx
給了帳號就能匯了,如你要戶名之前也給過了,就不在此公開。
你要退就匯,我的訴求就是上面的6點很簡單,把別人的耐性都磨光了才再那裏講面交= =我不是聖人,我也真的很忙要上班,要玩就自己去玩唄~別拖著我下水了……
此郵局帳號在”閒聊哈啦”版面上短暫出現過.
但沒有寄發信件通知主購.
show198372 (11) | 2011/8/11 5:03 pm
寄給 : joy566 (113)
以下圖片是我請公司會計小姐幫忙掃描的
(此為台新銀行的戶名與帳號.)
要扣什麼扣多少隨你意了,事情落幕我也會把文章刪除掉,
總之謝謝指教了!
show198372 (11) | 2011/8/11 9:40 pm
寄給 : joy566 (113)
...
至於款項我直接貼了薪轉帳戶給您了,要退的時間、金額您自由決定吧^^
我已經不用在意了,生活到了谷底總是會翻身~就也祝福您啦~
joy566 (114) | 2011/8/17 11:56 pm
寄給 : show198372 (12)
您好:
今天下午存入440元.
分成三筆.均為無摺存款.
A. xxx (807) xxx... $10.
B. xxx (台新) xxx... $10.
C. xxx (郵局) xxx... $420. <對帳碼 xxxxxx>
ps.為了確認 "xxx" 是否為真名.
以您提供的帳號 加上"分行代號"
去了三次銀行. 確認出戶名與帳號.
D.主購還有話說 (part~5). 但無意再起爭端.
謝謝您的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