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您搞錯了!! 本人不是誰的幫手, 只是對自己誠實,「冒險」指出所購商品 品質下滑、服務態度欠佳的消費者。 如果將對商品的不滿處寫在評論欄中,就得遭受店家興訟威脅 那愛合購會員之權益何在?? 愛合購的會員 是坐大店家之禁癵嗎?? 對商品和商家不滿意,難道不能拒絕消費嗎?? 如果,消費者因據實陳述食用心得就得挨告 那麼,擔心錢途受到影響的店家,才是在自毀錢途 網路購物易生糾紛 相信消基會肯定迫切欲立下判例 以法律來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請店家好自為之!!! ============================================================== 心虛店家,威脅主購,刪除討論文,有以無交易紀錄之假評滅火之嫌。品質每下愈況,難吃到無法下嚥。店家名氣雖大,但品質遠不如其他品牌產品。價位高卻包裝粗劣,服務態度惡劣,還以負評報復主購,給予強烈譴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