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只是團員,不是主購;但我忍不住要為主購抱屈~ 原訂7/7到貨,可是當天主購卻遲遲沒收到貨,一直連絡商家,可卻無人回應; 終於~在粉晚的時候,有消息:老闆給了琳琳總總的因素,總而言之就是要隔天到貨(7/8) 可是,7/8當天~如同7/7的事件又再發生了一次!!! 我是主購,我一定大發雷霆~想當然兒,我們家主購就寫了一封信要求如果再不交貨,就退訂單。 吼~沒想到,重話一出果真見效。直到晚上8點多才到貨~ 不過,已經距離整團預定的6:00~6:30取貨時間,相差了1個半至2個小時了! 結果勒?!團員也只能在7/9取貨~ 蔬果類的商品,還是要冰冰箱來保存較好;不過...老闆啊~你當主購家的冰箱是營業用冰箱嗎?!而且,冰箱塞的東西越多越耗電,夏季電費有多貴你不知道嗎?! 不過,那個金饌四果是真的還不錯吃啦! 但是,如果只是品質好,而物流這塊做的2266的話,建議你還是實體店面賣就好~ 因為物流,而影響服務品質導致商譽受損,即使東西品質好,我想也沒有人會想跟這樣的店家買東西的! 而且,很重要的是... 貴公司在與網路購物者談定交易時,即生交易契約。如有延遲交貨等事情時,買方可視為給付遲延來要求賠償的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