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店標榜下單才製作,所以才購買的, 結果收到商品後發現..... 寄出的郵戳標示為99年9月10日, 收到商品日為99年9月11日, 結果花生糖的包裝上標示的(製造日期)確是99年9月13日... 搞什麼,是未來商品嗎? 我真的不介議保存期限比較短的商品,但,至少製造日期要誠實標示吧! 另外,付款後,客服小姐還特別打電話來確認, 告知沒有附提袋,只有紙袋問我要不要 我說紙紙也可以, 但拆開外箱後,不要說提袋沒看到了,甚至連紙袋也沒有 我都已經通知團員不用帶袋子來了,結果確出這種問題... 答應人家的事,是不是應該要做到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