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 各主購注意~團友自己多付款還要告主購侵占捏~~
媗媽:
秀秀~不要跟哪位團友在糾纏不清
站在法律上對方的確可以告妳~也會成立
等妳到地檢署報到~檢察官也絕對給妳起訴~
就算妳合購文也PO了一堆合購文
我也必須告訴你我們自己寫心酸的~我家堆了一些團友沒拿回家的物品~無奈~
在法律實例中有一個名稱:無效契約妳聽過嗎??
若妳不信妳可以撥空到地方法院有諮詢的人員他們就會告訴你侵占是否會成立
為了80元跑地檢署跟法院花的時間值得嗎??多一事不如省一事
錢退一退把他設黑吧~讓他去跟別的跟他有緣的主購~
讓一切圓滿~
祝福妳~順心
還是先跟主購說~~您辛苦了...
能夠體會您的心情...
我覺得如果您真的很生氣
對~方~要~告~就~給~他~告~吧~
我常常覺得動不動就說要告別人的人..很好笑..也很幼稚....
真以為說要告..明天就判刑嗎?即使是詐欺..在台灣不會判死刑啦..怕甚麼...
以我告別人和被告的經驗來說..
80元這種小東西..大概連法官的臉都看不到吧!
從寫存證信函去..警察局作筆錄..到法院按鈴申告....最好你會寫訴狀書..巴拉巴拉的..
如果對方真的這麼有空+這麼厲害....取貨的時候怎麼沒有空?..中文字怎麼會看不懂?
我以前的心態是..如果你有空..老娘就跟你拼了....
很豪氣干雲...
但是..換個方向來想..
自己的好心情就只值那幾十元嗎??您會不會每次提到這件事情就滿肚子火??
既然對方說你欠他錢..在法律上的確也如此..那就退給他吧..
從此..你不欠他...
但是對方欠你良心ˋ欠你道德~~~而良心道德無價...
花個幾十元跟這件事情一刀兩斷ˋ劃清界線...
趕快走出這個生氣的情境..會不會更有價值??
日子總是要過下去..
踢到石頭痛了.就把石頭扳開..趕快把傷口處理好..而不是一直跟石頭發脾氣..
我相信您情緒不好...您一家老小也不好過吧...
退錢給他~得到的是法律上的心安理得
不退給他~爭取的是精神上的一時暢快
兩者都對...
不管您的決定是什麼..我還是相信..人在做天在看...
我也相信在愛合購上 多數的使用者都會支持你...
加油喔...
<唉!我也是為了弟弟..沒事賣什麼吐司~~搞到自己三更半夜還沒睡覺..有時想想~~這就是緣分吧..誰叫那個人這輩子是我弟弟~~但是商場競爭啊..有時遇到奧客..也是只能忍耐一下..看看好客戶給我的支持...感覺就好多了...........廢話好多...一起努力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