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 道歉啟事
悔過人林○○對於九十七年中在拍賣網站上刊登轉讓九十四年間參加學盧補習班公職課程補習班發給之原版套書及附贈面授課程時自己錄音準備複習使用之備份光碟, 對於自己未經深思的行為造成貴 補習班權益受到損害 一事深感歉意及悔意 , 也為自己行為所犯的疏忽留下深刻警惕教訓。
當初單純為了複習之用,進而將自己上課錄音mp3檔轉存光碟,雖最後因自身因素未能繼續準備公職考試,而閒置家中三年左右皆未能使用 ,直到九十七年中旬整理家務時發現此套公職教材,當下單純以為書籍雖有年度過期及部份內容已不盡相同,但與其放置倉庫,不如將其隨書贈給有需要的人作為參考使用, 從沒想到雖無意營利,但將錄音備份光碟隨書附贈他人也是觸犯著作權法之行為。一 直到98年11月初接到高雄保智大隊通知書後,經由顏姓警員 告知案件將移送地檢署偵辦 ,這下才驚覺因 本人缺乏相關著作權法之法律常識 ,在沒有想要營利之情形下,誤以為隨書附贈錄音檔可以幫助需要的人更容易入門瞭解內容 ,殊不知 因自己無知行為 , 已經侵害到志光教育科技集團所屬 — 高雄學盧補習班及面授勞保法規馬○○及相關授課老師之著作權 ,當下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 ,為時已晚。期間,等待地檢署刑事傳票,內心飽受煎熬,難以言喻,家人也感同身受,有鑑於此,本人帶著最誠摯 及悔悟的心, 特立悔過書以茲警惕。並藉由 此次事件,發現和我同樣觸犯著作權法的人不少,並於公開資訊刊登道歉啟事或悔過書,在此說明,這是真實發生在我們身上的親身經歷,只是希望能藉由我個人案例與教訓,喚起大眾對著作權的認知與重視,並遵守其法規 。
雖 因自己的無心之過損及受害人(志光集團與授課老師),再次以最誠摯的心,向志光教育科技集團與授課老師,表達最深的歉意及謝意;及感謝檢察官、承辦人顏姓警員及志光林法務代表傳達予我正確的法律觀念,藉由此悔過書表達自己的悔意、保證不再犯,並祈求此案件能儘快圓滿和解。 期間感謝保智大隊顏警員與志光法務林專員協助與糾正,也感謝學盧長官體諒自身處境困難而給於協助與導正。
本人深感悔意並保證日後絕不再以上述或其他方式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謹此特予以聲明,且願盡力彌補所犯下的過失,懇求檢察官及相關受侵權人等,能給予本人改過自新的機會。
悔過人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