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6歲童色狼獲輕判.敬邀大家來連署讓該法官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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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二月六日,
林姓男子在甲仙鄉圖書館,
將落單六歲女童抱到左大腿上性侵得逞,
落網後檢方以強制性交罪求處七年十個月;
但六月中旬一審時,
合議庭法官莊珮君、王俊彥及楊國煜認為女童沒強烈反抗,
判三年兩個月。
我們都有孩子,
感同身受~
有臉書的家族團員幫忙來連署~
http://www.facebook.com/event.php?eid=151377318212095&ref=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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