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長們要多多注意自家幼兒童安全
1 (3個項目)
法官認為「無法證明違反意願」
55歲男子吳進義性侵年僅3歲的女童,女童哭著大喊:「不要!」在一、二審時,法官都認定違反女童意願而重判,但最高法院法官施俊堯、李英勇竟指無法證明違反意願,將此案撤銷發回更審。
今年2月6日,一名6歲女童在圖書館遭性侵,涉案林男被檢方以強制性交罪交處重刑7年10個月,但高雄地院合議庭法官莊珮君、王俊彥和楊國煜認為女童沒有強烈反抗,將林男輕判3年2個月
家長們要保重多注意自己孩子安危..........台灣司法無法保障幼兒童安全了
家長們要保重多注意自己孩子安危..........台灣司法無法保障幼兒童安全了
+1
沒錯.... 要自求多福了!!
小男生/小女生 都要小心的...
還有..一則新聞是>被老師性侵 調查期間校長隱匿還湮滅證據的....
校長僅調職..不過現已被轉降為老師!!
我覺得應該免職..不應為人師表了!!
1 (3個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