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業金~~ 絕對不要領滿 6個月
不希望有人用到 , 但不可不知的權益!
『失業金』絕對不要領滿 6個月
差很多耶, 不看都不知道
雖然你可能用不到,但可以告訴給可能有需要的親友及勞工朋友們~~~~
提醒他們『失業金』絕對不要領滿 6個月記得哦~~~~
一輩子最多只能領五個月,一旦領滿 6個月,退休金就全部沒有!
絕對不要因小失大!!! 今天上勞保局的網站上才看到的勞保局規定失業給付最長發給6
個月。
領滿6個月失業給付者,本人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
如果你有十幾二十年的年資,郤又領滿六個月的人,你的老年給付可憐了...><
可能有很多人都不知道,快告訴你所知道身邊想領失業金的人吧 ....
附上勞保局的網頁 ,自己看看吧
http://www.bli.gov.tw/sub.asp?a=0005071
給付標準及期限
更新日期 2007/5/8
一. 給付標準:
失業給付每月按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60
發給,自申請人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之第15日起算。
二. 給付期限:
失業給付最長發給6個月。領滿 6個月失業給付者,本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
受領失業給付未滿6個月再參加本保險後非自願離職,得依規定申領失業給付。但合併
原已領取之失業給付月數及依第18條規定領取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以發給6個月為
限;合計領滿6個月失業給付者,本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
依前項規定領滿6個月失業給付者,自領滿之日起2年內再次請領失業給付,其失業給
付以發給3個月為限,領滿3個月失業給付者,本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
(就業保險法規定,領滿失業給付者,本保險(就業保險)年資重行起算,係指被保
險人參加就業保險期間,均依法繳納就業保險保險費之保險年資而言,與勞工保險之
保險年資無關。)
三. 給付金額之扣除:
申請人於受領失業給付期間另有工作者,其每月工作收入未超過基本工資者,其該月
工作收入加上失業給付之總額,超過其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80部分,應自失業給付
中扣除。但總額低於基本工資者,不予扣除。
真的嗎@@
但是條文上不是有說明是指"就業保險年資"
(就業保險法規定,領滿失業給付者,本保險(就業保險)年資重行起算,
係指被保險人參加就業保險期間,均依法繳納就業保險保險費之保險年資而言,與勞工保險之保險年資無關。)
是的..上述的訊息是錯誤的..卻一直在網路上流傳
應該是不希望大家領滿6個月吧..
重行起算的是"保險年資"..跟勞保年資無關..
當你領滿6個月後..若再度就業..就會再重行起算你的保險年資
(若有注意的話..我們繳勞保費是有一條小小的就業保險費..幾十元吧)
那個就是用在當你失業時的失業補助上..跟勞保的年資是一點關係
也沒有~
(就業保險法規定,領滿失業給付者,本保險(就業保險)年資重行起算,係指被保
險人參加就業保險期間,均依法繳納就業保險保險費之保險年資而言,與勞工保險之
保險年資無關。)
那請問~"就業保險年資"是用來做什麼的?
繳一年跟繳二年跟繳二十年有什麼差異嗎?
如果影響的只是~"就業保險年資"~那是不是就等於無影響?
大家好
3年前我曾領過失業金6個月,勞保年資不會影響,是失業保險年資重新計算,
失業保險年資滿6個月才能領失業金,
也就是說我領完6個月ㄉ失業金後,需工作6個月以上,才能再領失業金.
參考一下~
樓上說的一點都沒錯~大家不用怕~我們公司就是人派業~這東西我們很清楚~
不過現在來說要失業6個月~很容易啦~~~
但年資重算後~要再找到工作~工作半年~難ㄚ~~~
長那麼大~~~這是我看過最苦的一年~~~
不過~能來這邊的~應該都還算不錯啦~~~
一天到晚買東買西的~~~~都還怕買不到~吃不夠~~
祝大家都賺大錢吧~~~
我也領過6個月..
不過當你領滿6個月失業金之後..再度就業若不滿2年..失業金只能再領3個月
也就是說你再度就業2年內又失業..只能再領3個月喔..
最好再撐滿2年..才可以再領6個月失業金..
就業保險是當我們失業時..政府所提供的失業補助(例如失業金..提早就業補助..等等)
跟我們原本的勞保年資是平行線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