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尾白宮影城態度低劣..抵制...
我們雲林縣虎尾鎮有一家於去年重新裝潢的白宮影城。也因為白宮影城的裝潢比之前明亮乾淨。我們購買了該影城的套票。想要藉由看電影來做我們另一項的休閒。
我們於2/3(二)晚上驅車前往。結果再轉進去停車場的時候被地面上移除的招牌的地虎勾破我們新買半年的CRV輪胎。
結果,我們提著我們在對面買的雞排去拿值班主管。談論此事件要如何解決。白宮戲院的老闆娘說那停車場不是他們的所以不用賠償。而他們說他們停車又不收費。但白宮戲院是把空地整個用鐵欄杆圍起來後,在正門口立一個標示牌非店內消費一律停車200元。而尷尬的是勾住我們剛買半年的CRV的地虎就在白宮大門的左邊。老闆娘直推說那是地主的地,地主說不能施工所以他都一直留著。
我們聽到這樣的話差點暈倒。因為開著門作生意的人居然無視消費者的人身安全。還說因為那裡本來有立標示牌但被消費者開車撞壞了好多支。而我回答如果真的有你說的那麼多立牌被撞壞那表示那個地方很危險。
而在我們發生這段不愉快的事件有一件跟我們一樣要來這裡看電影的學生,經過那裡也差一點滑倒。難道要出人命進入了訴訟。白宮的業者才會認錯。還是因為我們鄉下的知識水準不高無法讓業者知道消費者應有的權利及業者本身的義務。
後來我們趕快打電話請朋友去找修輪胎的過來幫我們看。而修理工人來也把輪胎卸下來我請站在一公尺外的老闆娘過來看一下我的輪胎。結果她雙手抱胸背對著我。而我叫了四次站她對面的工讀生一直看著我而她仍然不轉過頭來。
後來我們因為他的態度非常的低劣。我們幾個決定要報警。所以我們用手機打110後約十分鐘來一台機動派出所的車子。剛下車值班的主管就驅前問候。剛開始警察先生還站在我們這邊告訴業者,即然開店做生意消費者的行車或人身的安全是業者需要注意的。後來兩個警察先被請進去貴賓室喝茶。而我們繼續待在停車場(我們已經在停車場站了一個小時了)。過了五分鐘,工作人員說請我們進去喝茶談論。結果,老闆娘也推說那是地主的問題與他無關。警察打圓場說明天要聯絡地主再給我們消息。而換輪胎的費用要我們先出。
過了一個小時,警察打電話來說這件事是我們疏失。所以我們要自己負責。後來就沒有下文。
我們為了看一場電影花了4500元和一肚子的氣。
難道我們這些市井小民都沒有地方可以伸寃嗎?
請幫忙讓大家知道如此惡劣的業者是如何在虎尾開立一間大戲院。
這種情形如果是我早就向蘋果投訴了
前陣子因為跟花蓮民宿的一些紛爭
有跟蘋果投訴
他們會很有耐心的跟你討論喔
不要輕易的就這麼算了
我之前要去白宮外面的賢蘇姬(我家人的賢蘇姬的位置還是向他們承租的)找我家人
車子剛停下來他們就要跟我收停車費
真是太惡劣了
天ㄚ~真的這麼惡劣喔!
我本來還打算他剛裝潢好,想找個時間去看看電影支持一下小鄉下的電影院,
現在我連想花錢去消費都不想了,這麼差勁真應該要投訴!
挫挫她傲慢無理的態度~~
其實我已經有向蘋果日報投訴了
而且記者真的像你說的很有耐心
聽我說完..
而且我也有向消保官投訴
但我已和業者達成和解
雖然.條件....落差很大
但主要的是要請業者改善..他們的場地...他們也在政府相關單位督促下要立即改善..
樓上的如果要去停車的話..
不要怕他說要收停車費
因為業者在消保官辦公室說..
地不是他承租的..
是地主的
是為了怕來看電影的人沒有地方停才要扼止..一些..人去停的..
所以如果真的不得已..
你要停車..
你可以很坦然的說
請他把承租的地方圍起來
剩下的部份你可以停車.
但如果地主要收..停車費就另當別.論
..
請白宮的工讀生不要來灌水漫罵了..
如果你們讀完服務行銷
也許你明白
服務業重視的消費者不止是物易物..
周遭衍生的也是服務業中很重要的消費者感受..
我比較訝異的是警察的部份
我自己也剛處理完跟警察局之間的糾紛
我真的覺得現在的台灣警察是不是都無法信任了?
希望這篇文章能多多流傳
讓大家清楚身為消費者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