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合購不愉快,即將被告,請建議新竹區or竹北區最好的律師
因合購不愉快,對方要求我72小時內回復他的名譽,否則將告我防礙名譽。
我自認並未有任何防礙名譽行為,只好等著上法院了。
請各位介紹新竹或竹北區最好的律師。
請關心我的好友,注意自己的發言內容與相關法律問題;並在此向版主報備此事,希望不會牽連到版主。
其實小花男朋友也曾經說過
合購物品 如果對方沒來取貨 但已經收了錢 也不能隨便轉讓或送人
不然也有可能會被告
所以上次因為布丁事件 小花才將剩餘滴布丁&錢退給那為團員
免滴以後有糾紛
主購難為..
這種案件一般都會私下和解居多
假如他真要告你的話他可能要費神跟費錢囉
因為一般這種案件很會拖
然後法院也不太愛管這種雞毛蒜皮的事
其實主購你可以把你的狀況一五一十的告訴律師尋求答案
或許對你比較有幫助
ps 及時妳備註欄寫的多清楚 文盲的人跟白木的人還是有低
從第一天看到你的po文就想告訴你------新竹或竹北最好的律師若知道妳和另一位團員的誤會!一定會說冤家宜解不宜結!看我的評比你們兩個就知道我共跟過36個主購!到最近我大部分只跟5個主購!在跟每個主購都有磨合期!有時候你得跟好幾次才知道:哇!有的主購竟然等發完貨8.9點才吃晚飯!有的主購因為跑點過多!太晚回去!老婆等吃飯等到不想讓他作主購!有的主購給團員方便隨時去她隨時拿下來給團員!結果上樓下樓走到腳都痛了!這都不是主購發牢騷!而是我有時一點一滴從旁得知!主購難為!也許有些人會說我給5元10元雜費!大家算看看有跑點的主購拿5元10元夠油錢嗎!沒跑點的固定交貨時間加收貨分貨時間!請算算夠時薪嗎?!無非就是抱著大家湊免運貨打折買美食美物!跟團真的要切記主購不是賣家商店!她只是幫團員!我可以想像出今天你們兩個為什麼會有誤會!這位團員應該是開車或騎摩托車在交貨點等主購!也許又沒地方停車又怕被開單!結果主購又剛好慢了點!衝突就是如此吧!?主購沒說對不起?我碰過主購被耽擱遲到一來就趕快發貨了!光看她滿身大汗!滿臉抱歉!有沒說對不起已經不重要!反倒是我老是拿東西又一邊找主購聊天!常常忘記說謝謝!回來在評比才道謝!主購難為!不信的人自己做主購看看!p大!我勸你交貨點不用太多!時間點不要太密集!只要一個點一個團員有點耽擱!勢必下一站會延誤到!而你若怕團員等勢必急衝衝!我都勸跑點的主購注意安全!要面面俱到是不可能!盡力就好!要拻復她的名譽很簡單!改天再開團再邀她跟團!雙方再磨合磨合!前提是雙方這次若有給對方負評都取消!重新開始如何?!路人甲!
唉! 主購難為, 那位要告妳的人也或許該自己當次主購吧?
這麼點小事和名譽毀損扯在一起, 會不會太離譜了. 請問對方是社會赫赫有名人物嗎? 大家還都是張三李四, 真想不透有什麼好計較的呢?
將告防礙名譽
有人証.物證ㄇ ?
沒有人証.物證
可以反告誣告
有人証.物證ㄉ話
法院是看證據ㄉ
可能先送簡易庭
或調解委員會處理ㄅ !!
主購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