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有這樣受理詐欺的? 我討厭檢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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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檢調很喜歡受理那種,姓名、聯絡方式、住址都很明確,好找人的小金額詐欺。
很快就進入司法程序。
匿名詐欺的,真正詐騙鉅款的,麻煩的案件卻束手無策。
很奇怪捏,警察局打電話叫主購去說明一下就好,為啥急著移送? 很多日常溝通和調解都是他們該做的,卻急著移送這種明擺著被告的所在聯絡方式明確,問清楚就好了的事。
因為我家附近也有一個小姐,常常到處告人,鄰居好多人也被告過污辱毀謗詐欺毀壞,我在想,是不是她長得嬌小柔弱,所以警察覺得她是受害者?
還有一個退休教授曾經拿出自己的律師執照免費自願幫她辯護,出庭一次才發現這位小姐明顯說謊很容易在法庭被拆穿,憤而在退庭後說了她精神不是很正常,不再擔任他的委任律師。然後這位小姐所接觸的人到現在還前仆後繼地在警察局和調查庭傳喚之間痛苦著。當然也有人花錢忍痛請律師反控誣告進入程序。
問題是,這些事事前問一下都很容易知道是告訴人濫用司法,警察寧可移送檢查署,連花幾通電話請人說明都不肯,難道這個破案積分太好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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