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致 志光教育科技集團道歉啟事
本人黃OO因觸犯了著作權法相關法規,在這邊先向志光教育科技集團,保成補習班,高檢察官,劉法務,表達由衷且最誠摯的歉意,也向各位網友宣導,尊重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請大家不要重蹈我的覆轍。
本人將志光教育科技集團旗下保成補習班的上課錄音檔案於PTT上販售,違反了著作權法,不但侵害了志光教育科技集團的著作權了也抹煞了老師辛苦教學的美意,真的感到非常的後悔,知道自己犯下了天大的錯誤,非常非常的抱歉。事情緣由是因為大學期間在外住宿,生活費用相當緊迫,家中經濟狀況也不算寬裕,不敢跟家裡面拿錢,所以想要自己賺一點點錢來多少補貼生活費,減少對家裡的負擔,而學校課業也很繁重,便藉著補習班上課之餘,將每堂上課的錄音檔賣給PTT上面的需要的版友,自從賣出教材後,心裡就一直忐忑不安,後來也停止繼續販售,直到一陣子之後接到警局的通知,才知道自己已犯了大錯,一直以來寢食難安,想到後續的法律程序,就感到難過及恐懼,很難過自己竟是如此不堪的人,也害怕家裡無法承擔高額的賠償,自己一生留下汙點,而一切就只是因為貪圖一點小利,天真地自以為這麼做沒有很嚴重,也沒仔細的考慮後果,最後造成流再多的淚也無法抹去的後果,不但傷害別人也害到了自己。
希望志光教育科技集團能給本人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本人往後一定不會再做侵害智慧財產權的事情,亦會認真向學,時時警惕自己要守法,以彌補我對這個社會所造成的傷害,也再次地向各位網友呼籲,大家一起尊重智慧財產權,切勿侵害他人著作的心血,以免跟本人一樣觸法,到時候必定會悔不當初的。
此致
志光教育科技集團
立書人: 黃OO
中華民國一○○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