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道歉啟示─侵犯志光教育科技集團著作權
本人戴麗庭以最誠摯懺悔的心,表達對志光教育科技集團所屬金榜函授十二萬分的歉意與悔意。由於父親務農,母親幫別人照顧小孩來貼補家用,且家中尚有貸款,大學剛畢業的我,由於沒有收入,無法到補習班補習,只能到網路上購買相關的二手書籍準備公職考試。
本人在露天拍賣上看到有位賣家在賣保育人員的兒童發展與輔導及兒童少年福利概要書籍與光碟,於是在100年6月24日以台幣四千元某位賣家購買。買來之後,母親覺得九月份就要考試了,這樣自己買教材來準備,無法獲取更完整的資訊,所以母親建議我去補習會得到完整的教學,跟母親討論之 後,就在今年100年6月25日到高雄學儒補習班詢問,經王主任仔細的跟我分析,自己也仔細閱讀補習班安排的課程後,深深覺得補習班提供的一系列課程非常 的完整,所以就報名了高考人事行政考取班,而手上保育人員的教材就沒有用到,我就想說把教材給有需要的人,於是拿去露天拍賣上賣,照實的將手上有的商品資 料一一陳述上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侵犯到志光教育科技集團的著作權,此商品在100年6月28日以台幣四千元賣出。
在100年11月23日收到高雄保智大隊的通知書,才知自己在無意間侵犯到志光教育科技集團的著作權,這段期間每天寢食難安,不斷的懊悔與不安,也無心準備公職。
在100年11月30日到保智大隊做筆錄之後,我不斷的反省,我對於我犯的錯誤,應該主動跟志光教育科技集團道歉,所以我在100年12月8日告訴了人事行政的胡班導,我侵犯了志光教育科技集團的著作權,非常感謝班導的幫忙,幫我連絡到了志光教育科技集團的林法務。
在100年12月9日早上,我與林法務聯絡上了。對於這次的行為,我深感抱歉,我也願意對此次的行為負責。
非常感謝志光教育科技集團林法務願意給我一次自新的機會,我也會記取教訓,尊重智慧財產權,也會向身邊周遭的人宣導這個觀念,並且徹底自省改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