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坤南逃了一夜,23日凌晨在租屋處被警察抓到,他以為被害人已沒命,否認涉案,後來僅承認搶劫,否認性侵;警方告訴他被害人沒死,他自知法網難逃,才坦承犯案,「我死定了,一定被判死刑」。檢方向法官聲押獲准。
被害女學生憋氣佯裝死亡,逃過一劫,向附近民眾求助報警,警方23日凌晨1點逮到李坤南,被害人親友與村民情緒激動,圍住押解嫌犯的警備車,大罵凶嫌。
警方查出,李坤南犯案累累,本月13日在屏東市清溪里搶劫,17日凌晨在屏東縣新園鄉製造假車禍,將一名夜歸女護士撞倒後先搶劫、再性侵,女護士目前還在加護病房,身心受創,還無法製作筆錄。
21日深夜,李坤南騎機車在高屏大橋尋找作案目標,22日零時許在萬丹鄉萬新路看到被害女大學生騎機車經過,一路尾隨,加速撞倒對方機車,被害人摔落水溝裡。他見被害人沒被撞昏,擔心被認出來,拿安全帽猛砸女生頭部,直到人無意識,載往附近橋下空地性侵。
李嫌擔心被驗出精液反應,拿大把沙土塞進被害人陰道,還以手指湊近被害人鼻子,確定沒有呼吸,搶走皮包逃逸。
李嫌用被害人手機發簡訊給女學生同學:「我缺錢,要借錢」,一名同學匯了4000元到被害人帳戶,被他提走;還發簡訊給被害人父母:「我在同學家睡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