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過書-侵犯志光教育著作權
本人 黃盈瑜 以最誠摯心,向志光教育科技集團表達萬分歉意與悔意。
因為自己半工半讀,經濟能力有限,想考取公務人員找份穩定的工作!於是在PTT上向一位網友購得函授教材,內有正版課本、講
義、筆記及賣家於面授課程上課時自己錄音的mp3,但後來因生活問題沒辦法再準備公職考試,這之間教材也未曾使用過,就原封不動的一直擱在房間的箱子裡,過了很久一陣子才以半價轉讓給有需要的人,殊不知道這已是非常嚴重的犯法行為。
因本人不懂著作權的規定,以為mp3是前賣家自行錄音,就把它跟書一起附上。後來接到警察的電話,才知道已經侵害到志光教育科技集團的著作權。
自從接到警員通知後,天天緊張以淚洗面,真的帶來生活上很大的困擾,頓時失去生活的重心,從小父母親就離異,目前母親無工作收入,只有我的兼差工作賺錢,家裡也需要拿錢回去貼補生活開銷,要負擔龐大罰金更是沈重,寫到這裡還在擔心錢從哪來,之後又該想辦法更加省吃儉用,一想到家裡經濟不是很好,還無知的犯下這個錯。覺得自己很不孝不自愛,經過這一次慘痛的經驗和教訓,使我徹底認知到保護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性,也希望夠過我的案例,類似的事件不會再發生,而我也因為自己的愚昧傷害到志光的權益,心裡真的很難受。但我會勇於面對自己該負的責任,也盼望志光教育集團給予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在此我鄭重的向志光教育科技集團表達最深的歉意與悔意,對於在無知的情況下侵犯到志光教育科技集團的著作權,內心真的十分懊悔!對於自己的行為,我知道已造成志光教育科技集團的損害,但是我真的不是故意的,而且也沒有任何營利的想法。我會面對自已該負的責任,並保證以後不會再犯這樣的錯誤。
最後希望志光教育科技集團及檢察官能賜予我改過自新的機會.
立悔過書人:黃盈瑜
中華民國 100年 12 月 30 日